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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梦碎之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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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菲尔丁眼泪盈眶,脸部肌肉抽搐着,下巴红一块白一块。她二话没说,一转身大步朝斯宾塞中学的方向走去,一只手提着裙子,另一只手提着拐杖,耷拉着头。大家发出一阵欢呼声。几个男孩跟在她身后,发出〃喔…呜〃的声音,像相互壮胆的一群狗,但总是与她保持着一根拐杖的距离。普劳斯和另一个男孩把我举到他们的肩膀上,抬着我在球场里转圈,其他的男孩跟在后面。我万分恐惧,意识到自己把菲尔丁给〃修理〃了,显然,男孩子们早就认为她需要〃修理〃了。以前因为怕她,他们靠拉拢她来解除她的威力,不得不做出欣赏她的模样,或装着对她颇感兴趣的样子。至少这一次,我〃修理〃了她,用她生活中不准提及的事实〃修理〃了她,以前没人胆敢用这些作为弹药来攻击她,害怕她会竭尽机巧才智、尖酸刻薄之能事,疯狂反扑,因为她的一举一动似乎蕴藏着这种威力。然而,她却转身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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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德主教中学(4)
很快,我因为〃修理〃了菲尔丁而获得的〃好名声〃传遍了全校。有一个男孩不知道我就是斯莫尔伍德,问我:〃你听没听说斯莫尔伍德对菲尔丁说的话?〃到处都有男孩在相互重复着那句话,到处都有人三五成群,爆发出阵阵哄笑。〃他跟他老婆住一起,就是他孩子的妈。〃普劳斯总是说:〃那是所有老爸的好榜样。〃
  自从操场的那次遭遇后,菲尔丁有两天没来费尔德中学,从斯宾塞中学传来的消息说她根本就没去上学,这是她致命的错误。要是她能强装笑脸挺过一两天的取笑,她在〃城里娃〃当中的地位以及我在学校的地位也许不会有多大改变。然而,她这两天的缺席却放大了她的耻辱,更加让人难以忘却。等回学校后,她重新加入到普劳斯的那帮人当中,但她的地位降低了,即使没降到跟班小喽啰的地位,但至少不再是普劳斯的心腹了,而是闷声不吭地跟在他和我们大家后面,好像不敢说话,生怕再招惹谁提起她父母亲,失掉自己仅存的那一点点自尊。
  一个下雨的礼拜天,当我离开学校准备回家时,菲尔丁跟上了我。她肯定了解到我每周必定回家的习惯,于是一直在校门口等我。我没伞,她却拿着把伞,根本没有躲躲藏藏的意思,只是跟在后面几百英尺的地方,我走她走,我停她停。〃菲尔丁,你有什么事?〃我朝她喊道,希望能哄她跟我说话,最好能跟她言归于好。我觉得她对我在妙语对答时的侥幸胜利过于在乎了,觉得我们没有理由不能成为朋友,她从而有可能在那帮人中重塑首席铁嘴的地位,因为我认定她比我更名副其实。我还感到内疚,因为我知道自己说话太不留情了,也许她也是这样,但我的话的确太无情了,当时,她的眼睛不再看我,努力地保持着镇静,我忘不了当时她脸上的表情。她对自己在〃城里娃〃中究竟是什么地位浑然不知。在他们看来,她确实是女中豪杰,但他们并非真正喜欢她,或者说在看见她稍有疏漏就群起而攻之时没有一点点负疚的感觉。她因为蔑视现有的秩序而小有名气,不过也因此舍弃了秩序所给予的庇护和特权。虽然她无缘无故地攻击我,我还是对她心存同情。
  〃你有什么事,菲尔丁?〃我用在音量上尽可能友好、诱人的语气又喊了一声。
  可是,她一声不吭,只是手拄拐杖站在那里,不时地看着我。
  我意识到她想看我住在哪儿。我本来想趁她没注意时把她甩掉,或者漫无目标地走一阵子,等她走烦了,就不再跟着我了。但又一想,她迟早会发现我住的地方,于是我径直朝家走去。菲尔丁跟着我穿过街道,看见我浑身湿透的模样好像很幸灾乐祸。10月,雨很冷,被风吹得斜打在人的身上。马匹挣扎着爬上城里的坡路,马蹄从烂泥中提起,发出一连串〃嘬嘬〃吮吸的声音,马的下腹和屁股上溅满了污泥。黄黄的泥水全都从山坡上流淌下来,汇积在达克沃斯街、沃特大街和海港街上,然后流进港口,使港口的周边变成浑浊不清的泥塘颜色。整个世界似乎变幻无常、水波汹涌,因此致使菲尔丁干下这等蠢事。
  我跨过大桥,上了山,朝眉脊山走去。每次我回过头,便看见她在后面,举着雨伞吃力地爬坡,在水坑之间寻找着可以行走的道路,直到看见我停下,这时她也停下来休息,露出感激的表情。即使隔着一段距离,我还是能看见她因为吃力而上气不接下气,尽管天在下雨但脸色依然绯红,她不像我已经爬惯了眉脊山。我登上一幢房子的台阶,然后尽可能轻地把手放在门把上,这房子虽说算不上豪宅,但远比我们家的房子气派。我回头往山下看去,菲尔丁还在那儿,毫无表情,正阴沉地注视着我,没有受骗上当,依旧等着。我满脸羞愧地走下台阶,继续往回家的路上走。菲尔丁跟在后面,保持着原来的距离。这一次,我径直朝自家的房子走去,走进屋,隔着窗帘往外窥视。菲尔丁似乎以为我还在蒙骗她,她盯了更长一段时间,这才转身下山,为自己发现了我的住处而心满意足。
  第二天在操场,菲尔丁在〃城里娃〃当中说我是〃山上娃〃。〃他不住在城里。
  他住在眉脊山上的一幢破房子里。〃菲尔丁轻蔑地说,〃他走到别人家的房门前想骗我。我的天,普劳斯,你该去看看他住的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
  大家都看着普劳斯,而他却盯着菲尔丁。
  〃你干了什么,菲尔丁?跟踪斯莫尔伍德回家?〃普劳斯怀疑地问。
  〃没有,我……我只是…〃菲尔丁看着普劳斯说,蓝蓝的眼睛被泪水模糊了。接着,她转过身,又像上次逃走时的那副滑稽情景一样,飞舞着裙子,朝着道路大步走去。
  对于其他的〃城里娃〃来说,与其说他们喜欢我,倒不如说他们害怕我。菲尔丁的败北始终在警示他们得罪我的后果会是什么,因此,在菲尔丁之后,我得到了这样一个本不该有的、未经证实的名声:我是个精于反唇相讥的铁嘴,虽说不会主动去惹别人,但一旦被人惹了,定会全力反击。
  我属于少数几个真正愿意住在费尔德的孩子。公然蔑视这地方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几乎每个人都对被迫来这儿很不以为然。对于家境殷实的孩子来说,被送到费尔德意味着他们的父母并不富裕,不能送他们去海外的公学,或者意味着这些孩子学业上并无前途,因此没必要送他们去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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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德主教中学(5)
很多男孩还编了许多有关上公学的说法。有个叫汤姆森的男孩声称在伊顿公学有条规定:任何家庭上伊顿的孩子不能超过两个,既然他的两个哥哥已经在那儿了,因此他被学校拒之门外。〃当然还有其他学校,〃汤姆森装腔作势地说,〃但归根结底,其实它们也不比费尔德中学好到哪儿去,既然如此,我父亲干吗还浪费钱呢?〃这故事遭到众人的嘲笑,但汤姆森却从不改口。
  有的声称他们不会在费尔德中学呆多久,很快就会转学去罗格比学校、桑霍斯特学校、哈罗中学、圣乌尔弗雷克中学、格登斯顿中学的。〃在任何优秀的学校中,真正重要的是五、六年级。〃一个名叫波特的男孩说,〃再在费尔德呆一年,然后就谢天谢地,去哈罗上学去。再也不跟你们这帮人见面了。〃
  当然,学校的老师也没一个愿意呆在这儿,他们大多数都是四处游历的英国人,几乎无一例外全是在英国或比纽芬兰更好的殖民地的学校寻找教职没有成功的人,或者是曾经拥有教职,但出于某种原因被撵了出来的人。费尔德中学像是什么圣地似的,吸引了许多姓名稀奇古怪的老师,比如比德尔·瓦格斯塔夫、艾可·桑姆森、坡拉·伯纳德、阿斯库·普理德莫、塔斯克·麦克本、亚瑟·奥宁昂斯,还有一个总把自己介绍成〃阿道夫·E.伯纳德〃的法国人,总是重读字母E,好像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阿道夫·伯纳德,因此担心自己会被人认错。他们好像因为自己的名字而注定会变得古里古怪,屡遭失败,不过,也许是古怪在先,失败在后。他们虽然在伊顿和牛津接受过教育,但还是丢掉了原来的教职,最终沦落到了纽芬兰,关于他们并不清白的过去以及丢掉原来教职的原因,传言和推测可不少。
  多数老师都看不起纽芬兰,讥笑它,数落它与英格兰相比之下的诸多不是,老是拿当地的风俗、传统开涮。他们发现这里的冬天压抑得难以忍受,因此,只要一开始下雪,学生挨鞭子的次数就陡然增加。像学生们一样,他们也不厌其烦地说明自己是不会长久呆在费尔德的,他们之所以落到这地步是因为偶然或临时的人生挫折,不久就会离开这儿的。
  费尔德中学的校长名叫里弗斯,是参加过布尔战争 的老兵,他东走西走,腋下总是夹着一根教鞭,像根军用短手杖。他在费尔德呆的时间太长了,没法相信,或者说没法成功地让自己相信还会有离开这儿的机会。他把纽芬兰称作〃北大西洋的厄尔巴岛〃 ,告诉我们他的使命就是疗治我们在此地住上了十几年之后所受到的伤害。他说,他的工作不只是教育我们,还要教化我们,因为他看得很清楚,即使有〃仿效的优雅〃,我们充其量是一帮野蛮人,祖先原本是〃英格兰的渣滓〃。(十年后他退休真的回到了英格兰,据说当他的船驶过峡口时,他高声叫道:〃拜拜了,纽芬兰人,你们比布尔人还肮脏。〃)
  我们学的东西几乎没一点是关于纽芬兰的,老师们向我们灌输的是英格兰的历史和地理,他们的思乡之情至诚至深,他们的所作所为仿佛是在表明,他们依旧住在英格兰,不承认住在纽芬兰的事实。每天,在里弗斯校长教的三年级历史课上,我们上课的第一个内容就是详细描绘英格兰的地图。随着时间的增加,我们绘得越来越好,里弗斯让我们比赛,看谁能以最快的速度绘出最逼真的地图来。
  老师们对男孩子们做出的拉拢谁排挤谁的决定是认可的。他们在公学里呆的时间够长了,从学生时代起就产生了那种喜欢受到好学生爱戴的欲望,因此他们用公开讨厌像我这样的学生来讨得好学生的欢心。至于普劳斯,他是老师们的宠儿。
  在他们的眼里,他是不会做错事的,一旦当他犯下诸如迟到这样的小过错时,他会咧开嘴羞怯地朝他们笑笑,他们也会朝他笑笑,仿佛他正是他们在上学时曾经希望成为的那种有勇气、逗人爱的淘气鬼。老师们似乎从不知道如何看待我。他们好像不相信我的声望会持续下去,因此不肯急于表态。他们不在乎学校里有几个被里弗斯称作〃贱民〃的学生。我们的存在非但不会撼动等级的存在,反而会提醒人们这里也有等级之分。不过,对于我们这种下三流的学生来说,学校仿佛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我们的成功是有限的。我们可以沿着自己的那架小梯子往上爬到最后一格横档,但我们不能转而去爬别人正在攀登的高一点的梯子,就像他们不能转而去爬老师们站着的梯子一样。
  有时候,我看见里弗斯在审视我,在估量我,好像他在想:跟普劳斯这样的孩子打成一片,我是否懂得这意味着什么,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想,正是下意识地想要向他证明,或许说是骗他相信自己是知道自己的地位的,我才成了班上小丑的,靠献丑赢得的成功是很难受到承认的,在学校里,即使得到最高的分数,小丑依旧是小丑。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丑一样,我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甚至在对老师说话时也有某些自由。
  至少在课堂上,里弗斯可以是那种男孩们觉得愤世嫉俗得逗人发笑的老师,很容易偏离课文,对所有糟糕的事情却滔滔不绝,尤其是当他把纽芬兰的事情与英格兰的对比,把现在比比皆是的事情与过去的事情对比的时候。
  〃再让里弗斯滔滔不绝一次!〃我们依次走进教室时,普劳斯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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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德主教中学(6)
他为何讨厌住在纽芬兰?我是以这个问题开始的。〃先生,你对纽芬兰有什么意见?你难道不喜欢这儿?你一旦适应了,这地方也不错嘛!先生,你是不是很想念快活的英格兰?一年中的这个季节,那儿一定很美吧?先生,关于英格兰,你妻子最想念的是什么?〃里弗斯虽然知道我问这些问题的用意,但因为厌倦了讲课,就像我们厌倦了听课一样,他干脆把椅子往后一推,把脚搁在桌子上,双手放在脑后,然后把黑色长袍的袖子往后一挥,用教鞭在桌上敲打,好像是在数着诗行的重音,开口说道:
  〃我们人类的渣滓来到这儿,你酝我酿了几百年之后,最后的结果就是这几万个纽芬兰人,而斯莫尔伍德就是这酒桶里的底渣。〃
  〃那你就是我的老师,先生。〃我说。
  〃你有几个兄弟姐妹,斯莫尔伍德?〃里弗斯问道。
  〃6个,先生。〃
  〃我的上帝!〃他叫道,〃你父母想干吗,要建立自己的王国?〃
  〃先生,你有几个兄弟姐妹?〃我问。
  〃我是独生子。〃里弗斯回答。
  〃你父母一定为你很自豪吧,先生?〃我说,〃我指的是担任了像费尔德中学这样的学校的校长。他们最近要来看你吗?〃
  里弗斯在此之前的任职是在印度,他发誓说,那儿的学生英语比纽芬兰人讲得要
  好。
  〃先生,我们之间能相互听懂。〃我指着同班同学说,〃我们听不懂的是你说的话。〃
  我俩就这样滔滔不绝,里弗斯一直是扮着笑脸,似乎是即使我胜了他,那也没关系,似乎他手里还保留着王牌,只是不屑浪费在像我这等人的身上。他从不启用权力打断我的话,也不因为我的不尊不敬而威胁要惩罚我。他根本就不相信人品是可以塑造的,甚至是值得去努力的。
  像大多数愤世嫉俗者一样,他的理想的破灭好像是因为一开始对世间希求太多而造成的,他知道世间是无法满足他的那些希求的。不过,在他身上还依稀可见年轻时的理想主义痕迹,正是这一点使他变得很危险。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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