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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部分

重生之大总统-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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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人俊和陈炯明的劝说下,广州议事会的副议事长冯和清代表议员们,向秋瑾她们珍重道歉,握手言和。

    秋瑾、唐群英、张竹君她们这么一闹。还取得了胜利,名声大震。很多当时的名流,纷纷以结识她们为荣。这一闹,也让鉴湖女侠秋瑾和三十五岁左右的洪承夫结下了缘分。

    那几日。在广州议事会里和秋瑾见面后,秋瑾的身影,便留在了洪承夫的心中。洪承夫从美国留学归国后,一直未娶,一般的女子,他老是看不对眼。他打听到秋瑾已和她的丈夫决裂,便邀请她去上九街的茶楼看戏。

    秋瑾的老公,是王子芳,比自己还小两岁,长得白白净净,其实是个湖南湘乡的“高帅富”,曾国藩表侄,少时就读于长沙岳麓书院。1896年4月20日,王家用彩銮、花轿,吹吹打打把秋瑾迎娶过去。后来,举人出身的祖父秋嘉禾和父亲秋寿南都去世了,人走茶凉,属于刚刚败落的官宦之家,在王家面前,自然显得有些灰头土脸。王家人一开始就给秋瑾脸色看,她的婆婆,也嫌弃秋瑾姑娘不是那种低眉顺眼的小媳妇。她平时像男儿的作派,颇让传统的婆婆看不惯,因为秋瑾有点像现在的女公知,平时写个诗,“闺人欲负戈”、 ;“难将巾帼易兜鍪” ;什么的,霸气外漏。

    1902年,秋家与王家,合伙开了一个钱庄,这是亲家想帮衬秋家呢。可秋家没有一个擅长经营的,折腾到年底,破产了。秋瑾在婆家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加上丈夫在志趣、爱好上也与自己毫无共同之处,她经常叹息道:“琴瑟异趣,伉俪不甚相得。”

    到1903年,婚姻也到了七年之痒的时候,秋瑾和她的丈夫彻底决裂。当年,她的丈夫在盛宣怀政府的财政部里工作,当了个主事,相当于现在的副司长。秋瑾在京城认识了生命之旅中一个很致命的闺蜜:唐群英,眼界大开,女权意识大觉醒。这一年的中秋,王子芳说好要在家宴客,让秋瑾在家准备,但到傍晚就被哥们拉出去吃花酒了,到了**点钟还不归,秋瑾自然等得不耐烦,也摔门而出,穿着男装偕小厮去戏园看戏了,半夜才归。秋瑾的丈夫都大光其火,回来就把秋瑾痛打了一顿。秋瑾少女时代就练过刀剑马术,但毕竟裹了小脚,打不过男人家家的。但这口气忍不下去的,于是离家出走,找了一家宾馆住下。后来,虽然被劝回,但是秋瑾与丈夫的关系,变得很恶劣,因为丈夫竟然打女人,她对丈夫的评价变成了“禽兽之不若”,至此专心跟着唐群英四处奔走,再不回家,为中国的女权鼓与呼。

    所以1906年秋天,高大的洪承夫约她喝茶,洪承夫在哥伦比亚大学时候,还加入了学校的棒球队,身体魁梧,又彬彬有礼,加上洪承夫在议会里投票赞成男女平等,她对他的印象不坏,于是没有多想,便答应了。

    两人便一起喝茶看戏,十分惬意。等到戏终人散,两人不肯分别,便一起下楼,到河边走走。两人并排走着,洪承夫给秋瑾介绍美国的女权主义运动的历史,还有美国的政治情况。秋瑾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认真听着,不时发问。她穿着一身灰色西装,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住了披肩的黑发,却围着一条红色毛线的围巾,整个着装其实并不太协调。

    洪承夫轻声问秋瑾:“秋小姐,为何每次见你,你都穿着男装。你每天都穿男装吗?”

    秋瑾哈哈大笑,说:“是的。我要成为男人一样的强者。留辫子穿长袍,那是满族人的习俗,不是中国人的装束,所以我穿西服。”

    洪承夫点点头,说:“我就喜欢秋小姐这样有主见的人。”

    留过洋的男人如此直白,秋瑾有点不好意思,便岔开话题,说:“敢问,议员你是保守派,还是革新派?”

    洪承夫说:“当然是革新派。”

    秋瑾问:“你是孔子的信徒吗?孔子的信徒,那就是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信徒!我讨厌这样的伪君子。”

    洪承夫说:“我不是孔子的信徒。不过我知道孔子这句话,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里所说的女子,大概另有一番意思。他不是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吗?说女子有了学问害多益少。这是对妇女的侮辱。也可以说是当头一棒。我希望我们注意自身的修养,而不必去计较这些事情。我一向佩服中国女子有勇气、好学习,所以我才在议会里投票赞成给女子投票权。我们虽初次见面,向你说这些话,完全出于内心。”

    听了这话,秋瑾开心地笑了,感觉自己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一个知音,凉风习习,天上的星星,在夜空中闪烁着,照亮了脚下的路。两人聊到了半夜,秋瑾全然忘了,自己在北京,还有一位感情不和的高帅富老公、九岁的儿子和五岁的闺女,当时,他们还没有离婚。
第三章 “凤仙”去世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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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零七,又是一个春天,新柳吐了嫩黄的芽,万物生长。天气渐暖,尽管北风中,还有些凄厉的寒意。北京城的雪,都融化了。宋骁飞接到陕西民政长黎元洪的加急电报,说凤仙姑娘已经快不行了,想见他最后一面。当年的政治协商会议,还有些日子,宋骁飞便赶去西安,见她最后一面。

    宋骁飞的专列,到达西安,黎元洪带了两个便衣随从,亲自到车站迎接。因为宋骁飞提前打过招呼,便衣出行,不惊动当地官员,所以车站里很少有人知道,大总统来了西安。出站时,宋骁飞穿着一件黑色的皮裘衣,面无表情。自从去了北京,他和凤仙姑娘已经快十年不见。没想到,再见时,她就病危了。算算年纪,她还不到四十岁吧。人生还真是如梦,有时不知不觉,就到了梦醒时分。

    随着年纪的增长,宋骁飞心里,也并不十分清楚,自己当年是否爱过凤仙姑娘,也不知道凤仙姑娘是否喜欢过他。对凤仙姑娘的情绪,很多时候,只是一种淡淡的欣赏罢了,对于她的存在,感到亲近喜悦。在这世界上,有一个人,和欧阳小雪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这真是一件难以琢磨又十分有趣的事。他去见她,一来出于恻隐之心,二来,他也有点怀念自己年轻时候了。每个人都是这样,有时候你想念一个人,实际上是想念自己年轻的时候。人生天真单纯的时间,如白驹过隙。年轻就是资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做事全然不用去考虑后果。不像现在。职位越高,能力越大,肩头的责任就越大。

    去罔极寺的马车里,宋骁飞的脑海里。浮现出王羲之《兰亭集序》中的几句: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他不禁叹息道:“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岂不痛哉!”

    宋骁飞的马车到罔极寺时,已是傍晚时分,西天的晚霞落下的最后一抹红晕。寺门外左右两侧,是一对貔貅。为唐代石雕原物,两只鼓起的石眼栩栩如生,石门前,高挂起两盏桔黄的灯笼。

    黎元洪早就把一切安排妥当。宋骁飞随着他到了后院的西厢,凤仙姑娘就住在那里。这十多年来,她一直蛰居在这罔极寺里带发修行,此寺有1300多年的历史,是唐朝镇国太平公主为母后武则天祈福而修建的皇家寺院,寺名取自《诗经》“欲报以德,昊天罔极”之句。

    寺院并不大,古朴清幽,进山门往里,是三进房,大致分了东西两厢,东边是佛门正殿,西边为比丘尼功课,歇息之地。顺小道向北去,左手边一块空地里,中间有一根石柱,刻有“般若波罗密心经”。在西边的厢房里,凤仙姑娘没有穿素服,而是着一身白底蓝花旗袍,怀抱一盏琵琶,端坐在房里,素手轻拨,歌声婉转:“山青青,水碧碧,高山流水韵依依,一声声如泣如诉,如悲啼。叹的是,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一曲《知音》自她口中唱出,幽幽怨怨,如诉如泣。

    一曲终了,宋骁飞在门外伫立了半响,推门进去,凤仙姑娘站起身来,走上前行礼。她的嘴唇惨白,说起话来,咳嗽不停,不时还拿手帕捂住嘴,还是一个纤弱的江南姑娘形象。

    自进得房来,黎元洪等人便退下了。宋骁飞望着凤仙姑娘那张小脸,他们中间隔着那十年,却还是如此熟悉,就像他和欧阳小雪,隔着时空,却还没有忘记。人呀,有时就是这样,从来就不会失忆,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房间很清雅,檀香袅袅,风铃叮咚,漪兰清华,湘帘幽静,砚台已洗,卷轴未开。宋骁飞看了一眼凤仙姑娘苍白的脸,关切问道:“吃过西药了呀?”

    凤仙姑娘说:“没用的。我的病,在心里。”

    “还是去看看吧,西医里面,有心理医生,可以治心病的。”宋骁飞端坐着,与她随意地喝茶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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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了。我的病,由天不由人。”凤仙姑娘对宋骁飞说:“这么多年未见,你看起来还是这样年轻。感谢你这么老远来看我。”

    宋骁飞问:“凤仙姑娘吃斋念佛,孤灯残卷,真的过得好吗?”

    凤仙姑娘说:“日子,就这么过吧。有些事忘了,有些事,始终忘不了。有时候我以为我忘了,可是,天一刮风,或者梧桐树上响起雨声,记忆又复活了。有些东西,是天天吃斋念佛也忘不了的,有些东西,刻骨铭心,比如,皇三爷的笑,带着忧郁的,挂在嘴角,若有若无。”

    两人漫无边际聊了一会,凤仙姑娘点破了他们之间的窗户纸:“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当年皇三爷已经将我的卖身契,交由你了?”

    宋骁飞说:“你怎么知道的?你还没有忘记他?二十多年过去了。”

    凤仙姑娘说:“忘记是痛苦的,从前如是,今天也如是。以前的痛苦是因为记不起,今天的痛苦,却是怕自己无法忘记。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你告诉我真相吧。我不想带着遗恨离开这世界。”

    宋骁飞仔细地打量起眼前这个清秀的女子来,眼前的佳人,不施粉黛,吐气若兰,眉宇间分明还带一份清高傲冷,她像是山涧里的一丛幽兰,一树寒梅,可惜,宋骁飞已经感觉到房间里回光返照的气息。宋骁飞叹了一口气,说:“告不告诉你真相,有什么区别吗?你的心里住着亡人。知道了真相,反而徒添最后的烦恼而已。”

    凤仙姑娘摇摇头,眼中流下泪来,说:“我若错爱一生。如何能甘心去九泉之下。他若不是真心爱我。我的付出,岂非可笑。到那时再知道真相。于我,也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吧。”

    宋骁飞喝了一口热茶,慢慢说道:“爱不分对错。你太爱一个人,无异于奔向烛火的飞蛾。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但这便是真正的爱呀。若太计较得失,那便不是真正的爱了。”

    凤仙姑娘点点头,轻叹道:“我的人生,假如不曾和皇三爷相遇,我还是那个我。偶尔做做从良的美梦。我不会了解,这世界,还有一个他这样的人,让人回味。让人心醉。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不会相信,有一种人,看第一眼就觉得温馨。”

    宋骁飞说:“嗯。女人一辈子,只会爱上一个男人。这是女人的悲哀,也是女人的幸福。所以当年,即便我真拿了你的卖身契,也会心知肚明,不忍心把你从梦中叫醒。有时,你很爱一个人,其实只是你自己的事,像一出独角戏。他爱不爱你,其实不重要。到最后,最感动的人,是你自己。可是,有什么关系,不是你自己所选的吗?”

    凤仙姑娘说:“是的。人生如梦。有些爱,我们年轻时,并不懂得;而懂得的时候,我们却不再年轻。”

    宋骁飞说:“你很勇敢。在这世界上,我一直都不敢太爱一个人。因为那样,会失去自己。缘起缘灭,总有一定的因果。人生在世,如果你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你,这该是多大的缘分和幸福。所以,不要再问我真相了。对爱情来说,真相,有时候并不重要。”

    凤仙姑娘知道宋骁飞不会告诉她真相了,便抱着琵琶,对他说,你远道而来,我为你演奏一曲吧,于是,她接着唱道:山青青,水碧碧,高山流水韵依依,一声声如泣如诉,如悲啼。叹的是,人生难得一知己……一曲唱完,她一口鲜血吐在了怀抱的琵琶上,身子一歪,安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那笑容,仿佛还停留在十六岁。

    窗外,一轮明月的清辉,照在这千年的古寺,宋骁飞感觉身上有点冷。他想起自己给欧阳小雪写过的一首小诗,题目叫《我知道时间终将老去》:

    我知道时间

    终将老去

    可是,你的脚步

    能不能缓一缓

    我不想

    这么快看见

    你额头的皱纹

    还有眼神里的沧桑

    我希望上天

    能给我们多一点时间

    让我们在这

    哪怕是不完美的世界

    多一分眷恋的时光

    多一分真挚的笑靥

    我知道

    时间终究老去

    每一天的日出日落

    相似却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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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每一朵樱花

    在爆裂的瞬间最灿烂

    却也就此走向凋零

    那么,能不能

    给我们多一点时间

    静静地看这花开花落

    让我用心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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