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击三国-第5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痛、眩晕之下,摔下马来。
唐努也中了两箭,一是手臂,一是头盔,按演习规则,这属于轻伤,还可以继续战斗。唐努已经不发懵了,他只是无比震惊。百步回马驰射,他也可以做到,四百白狼悍骑中,至少有百人可以做到,前提是使用二石弓。百步外射杀无甲骑兵问题不大,也可以破单层皮甲,但破甲之后,入肉不深,除非射中要害,否则多半伤而不死。
而从自己手臂中箭的冲击力与痛感而言,这一箭力道绝对不止二石,如果装上铁镞,绝对可以射穿手臂。再看看身旁被无镞箭射落马下的士兵,唐努甚至觉得对方使用的是三石弓……可问题是,这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二百人啊!二百个使三石弓的骑兵,只怕将三郡乌丸的强弓手全集中起来,也不过如此吧。
唐努以下二百余骑兵,遭到这意外打击,一时惊乱,正进退失踞时,对面弦如惊雷,第二、第三、第四**击接踵而来。唐努只能跑,而且必须分散开跑,队型过于密集,被“杀”得更快。
红军二百白狼悍骑根本不用传令,每一个狼骑都很熟练地把握战机,立刻回马追杀。不断将落后的骑兵一一清除,直到再也追不上才停下休整。而这时蓝军另一队骑兵也被吓住了,主队不过片刻就溃散,他们这分队兵力不占优势,攻还是不攻?眼睁睁看着红军将养马力,养精蓄锐,竟不敢上前。
不久之后,休整完毕,神完气足的红军又开始反杀过来。百步对五十步,远袭近走狗皮膏,可想而知蓝军副队的下场……
“好强弓!好战术!百步狙敌,人追我避,人逃我追,如附骨之蛆,不死不休。”太史慈以拳击掌,激动得脸色发红,“得此强弓,配以这样的战术,就算是乌丸、鲜卑这等天下名骑,也只有逃的份。若以之进击中原那些缺乏骑兵,以步卒为主的军队,简直……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田豫也是心情激荡:“以前白狼悍骑还被称为汉戈骑兵之时,就曾使用过这种战术,但苦于弓矢不利,对乌丸精骑的优势不显……若是当日汉戈寨被围时有这滑轮弓,哪容乌延老贼猖狂?”
马悍却没有二人那般兴奋,向红军指了指:“红军击溃蓝军主队时,一共发射了五轮齐射,散射无计,你们注意到了么,最少有一半的箭矢,没有射足百步,而是落到七、八十步外,有些甚至连六十步都不到。若非如此,唐努的蓝军主队只怕连逃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溃散。”
太史慈也冷静下来,皱眉道:“难道……这滑轮弓的那个……什么你说的‘性能’不稳定?”
“恐怕是这样。”马悍点点头,下令,“演习结束,收队,统计,检查弓矢。”
这一战,不用说,蓝军输得一塌糊涂,连红军毛都没摸到一根,自家净损失达四百余骑——这样的高损失比,对骑兵而言,等同于全军覆没了。但演习中还真造成了十余起轻重伤事故,最严重一个是掉下马后被乱马踩折腿骨。
这样的损失在马悍的可接受范围内,什么是实战演习?除了降低兵器杀伤性,其余一切与真实战场无异,在这样的模似实战情况下,能不死人就已经算很好了。而受伤的士兵,都会得到及时的救治,若因此而致残,也能得到退伍兵的待遇。
乌追兴高彩烈,而唐努垂头丧气,一见马悍就强烈要求给他的骑兵装备这种新式弓。马悍没理会他,只反复询问红方白狼悍骑的使用体验,最后找到了问题所在。
主要还是战场环境与气候时节问题。这里是北疆,此时为三月,风沙扬尘,降附于滑轮表面,造成弓弦与滑轮摩擦增大,拉力不足,所以射不远。这样还会磨损弓弦,划伤滑轮,缩短使用寿命。
马悍随即招来蒙远与马钧,向他们提出采用封闭式偏心轮,以及弦槽活动开合片的设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偏心轮,保持杀伤力,延长使用寿命。
这个补充装置并不难,一看就懂,蒙远表示,数日内便可完成全部改装。
完事了一回头,正看到太史慈把玩着自己那把加了百炼精钢偏心轮的魔瞳弓。经过改装之后的魔瞳弓,省力三分之一,只需有七石弓的拉力,便可自如使用这十二石的超强弓。也就是说,马悍可持魔瞳弓完成上百次射击而不会力竭。连太史慈都能勉强射个三五箭的。
“城守,这样的弓,我也得要一副。”太史慈与田豫几乎是异口同声。
“没问题,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开弓力量向蒙远专门定制。”
“城守,这二百强骑你看是不是分一部分给我……”唐努也是眼睛发亮。
“少打主意!”马悍挥挥手,“这新式滑轮弓还太少,我们必须集中使用,才能发挥出其威力。我准备将二百强骑抽出,专成立一支强击骑军,由我直领。”
这下连田豫也表示支持:“城守早该有一支直属骑卫了。”
太史慈笑道:“如此强军,得有个名号才行啊。”
马悍摸了摸光滑的下巴,道:“这支骑军源自白狼悍骑,是狼骑中最尖锐的利齿,嗯,就叫——狼牙飞骑!”rs
第七十七章 【收 降】
(大盟每日必赏,既感激又惭愧。赵无恤2014,从不间断,除了谢实在不知说什么了。魅影…冰心,支持杠杠。悄悄流逝的青春,新朋友的支持,谢谢。)
~~~~~~~~~~~~~~~~~~~~~~~~~~~~~~~~~~~~~~~~~~~~~~~~~~~~~~~~~~~~~~~~~~~~~~~~~
一支溃退的军队,最怕就是遭到敌军衔尾追击。管亥也是黄巾老渠帅,大小战斗打过几十次,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当前军攻城受挫之后,管亥命中军五百卒压住阵脚,其余各营队大小头目执旗收拢败卒,徐徐而退。
但管亥的全部注意力只在都昌城内,打死都想不到北面会冲杀来一支军队,而且还是罕见的集团骑兵。
狼牙飞骑一出,铁蹄奔雷,百箭齐飞,首先击溃的就是西门的黄巾贼,数百惊慌失措的贼兵被快马利箭驱赶着向南门奔逃,将好不容易才稳住阵脚的黄巾贼冲得一片大乱。
“不要乱,列阵!列阵!”
管亥声嘶力竭大叫,甚至抢过手下的指挥令旗,拚命挥舞,结果惹来一阵暴雨般地箭矢,中军贼兵,成片倒下,
“反击!反击!快射箭!”
黄巾大小头目乱糟糟大叫,贼兵射出的箭矢稀稀拉拉,绵软无力。黄巾贼几乎没有制式弓箭,多为自制的单弓。射程有限,连披甲步兵都射不伤。更别提骑兵了。
轰隆轰隆轰隆轰隆!铁蹄如雷,快马如风从黄巾贼众阵前扫过,马上骑士弦响不绝,密集的弦声响成一片。对黄巾贼众而言,简直就是死亡的乐章。烟尘漫天中,人影纷纷载倒。
狼牙飞骑从黄巾阵前划了个死亡半弧,搅起漫天烟尘与血雨,向东奔出百步之后。纷纷勒马,手中怪弓高举,发出令人胆寒地呜呼呼之声。然后纵马飞驰,再向黄巾阵前发动箭雨暴击。
百步之外,暴矢如雨,挡无可挡,避无可避。如风吹蒿草般栽倒……如此干挨打不能还手的惨境,便是训练有素的军队都扛不住,更别提几无训练的贼兵,而且还是败兵。
轰!贼兵终于扛不住了,哄然崩溃,四散而逃。
从都昌城头望去。但见平野之上,人潮如蚊,到处都是狼奔豕突的逃窜人影,各色半新不旧的旗帜、钲鼓扔了一地。
北海郡兵们看得目瞪口呆,连王修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如此疾如旋风。矢如暴雨的弓骑兵,似乎在哪里听说过……是了。白马公孙的义从飞骑!可是,这里是北海啊,幽州骑兵怎会出现在此地?!
马悍一按太史慈肩膀:“你扫荡残敌,我追击敌酋。”
都昌南门轰然洞开,十三骑如风飞驰而出,与一百七十余狼牙飞骑汇合,旋即兵分两路。太史慈率百骑冲入黄巾南大营,驱逐残敌。而马悍换乘宝马银箭,自率七十骑衔尾追击管亥,直奔寒亭而去。
……
风在耳畔劲吹,血从肩背蜿流,所有感觉都已麻木,只有不停催马、狂奔,逃离那个煞星。
管亥从头扎黄巾的那一天起,不知打过多少仗,其中不少是败仗。但对他,甚至对整个黄巾军而言,打败仗没什么,家常便饭。他们这些人,聚则为贼,散则为民,一打就散,一散又聚,根本消灭不了。但这一次,真伤到筋骨了。因为折损了二十个黄巾力士,比折了千军还令人心痛,而且骑兵追杀败卒,根本没法跑。更可恶的是,那个手持血色妖弓的家伙,竟然有一匹快得惊人的宝马,甚至不惜甩开大部队,一路追击,箭箭夺命,生生将他随行十余骑尽数射杀。
现在,管亥的马力已尽,体力已疲,扭头,百步之外,追敌只有一人,但在他眼里,却比千军万马还可怖。
既然逃不了,那就与敌死战吧!
管亥深深吸一口气,放松长时间夹马腹而僵木的双腿。胯下战马遍体尽湿,喷鼻咻咻,不住颤抖,这马不行了……管亥摇摇头,吃力偏身下马。他宁愿步战,也不敢把性命寄托于一匹体力透支的战马身上。
马悍也缓缓松缰,他追了整整五十里,早过寒亭了。从乱军当中,模模糊糊看到一点人影,一直追到百步近距,着实费了不少功夫。有马镫、马掌、高桥鞍等完备的鞍具,无论人或马都不会太疲惫,再加上银箭的神速,竟生生拖垮管亥。
管亥的长刀没有了,只得一把环首刀。但见他解下裹头的黄巾,将布巾穿过刀环,绑了个死结。然后右手握刀,左手将布巾牢牢将右手与刀柄缠绕在一起,用牙咬紧结头。做完这一系列动作,管亥腮帮子一鼓,刀锋指向马悍:“来吧!做一个了断。”
马悍的魔瞳弓早已插回了弓囊,他空着双手,缓缓张开:“蝼蚁皆偷生,你就这么想死?”
管亥一愣:“我追我那么久,难道不是为了杀死我?”
马悍失笑摇头:“你也是一方渠帅,就那么没脑子?我若想杀你,还用等到现在?早在都昌城下时,我射人不就行了,还射什么刀?”
管亥怔了半晌,手中刀缓缓垂下:“你既不想杀我,为何却杀尽我手下力士?”
马悍淡淡道:“很简单,我要用你,就不能让你有私人力量。与其将来我用权利逼你杀,还不如在战场上给他们一个痛快。身为战士,战死疆场,岂非死得其所?”
“用我?你……你是什么人?”
马悍笑道:“你总算记得问些有用的东西了。我是大汉辽东郡骑都尉、领辽西白狼城守。我来北海,只有一个目的——将这万余黄巾乱民。带到辽西,给他们一条活路。你若怜自己部下性命。不想他们饿死、杀死、互易骨肉自食死,就帮助我,将所有离散的乱民集结起来,跟着我,我将会让他们重获新生!”
管亥茫然望着眼前的英武青年,跟着他,能活命?还重获新生?可能吗?
马悍牵马兜转,丢下一句话:“你们只有两条路。不干,必死!试一试,或许能活。管亥,你能当上一方渠帅,不至于连这个简单道理都看不明白吧?
马悍说罢,纵马而去,不再理会管亥。
不一会。后面传来管亥沙哑的嘶喊:“不要叫我的名,我有字——生德!上天有好生之德的生德,管生德!”
……
都昌相府,太史慈正向孔融拱手:“黄巾已破,慈幸不辱命。”
孔融手中的麈尾已摇不动了,他本想捻须。但不自觉一使劲,竟扯下几根须茎,喟然长叹:“城外那百骑,就是辽西劲骑么?”
“是,白狼城守护卫精骑‘狼牙飞骑’。”
“狼牙飞骑!”一旁的王修脱口而出。“矢如狼牙绝利,马做的卢飞驰。果然不愧为辽骑精锐,只怕比幽州公孙的白马义从更胜几分。”
“以此精锐,攻彼乌合,无怪乎可轻取黄巾。”孔融感叹之余,也略感不悦,“辽西既有此劲卒,为何不明言,还道子义要请平原刘使君。”
太史慈略感尴尬:“城守虽有心为使君出力,奈何兵微将寡,恐难取信于使君,故而……”
王修急忙打圆场:“这也是马都尉恃重之举,如今贼人已破,辽西军功不可没,使君必有答酬。”
孔融也知道,自己原本就不信任辽西军的战力,实在怪不得人家藏拙。干咳一声道:“酬功之事,自不待言,万石谷米,百副兵甲,稍后自有计曹给付……嗯,不知马都尉此时在何处?”
太史慈翘首北望,微微一笑:“城守此刻,只怕会很忙吧。”
马悍的确很忙,忙着收编管亥的黄巾众。黄巾贼打仗的本事没有,但逃命的能力很强。这些人本就是百姓,裹上黄巾,拿上木枪,就是贼;枪一扔,头巾一脱,就是民。再往深山老林一钻,你怎么抓?
马悍虽有骑兵,但毕竟太少,想用百十骑兵围捉上万民贼不分的黄巾众,显然是不可能。所以,他才不惜单骑追击,擒贼擒王。拿下了管亥,这支黄巾贼众也就差不多了。
管亥这个渠帅果然不是盖的,先找到部分大小头目,然后再通过这些头目四下收拢残兵,一日夜后,居然得众五千余人。加上狼牙飞骑所掳千余人,合计近七千人众。
此刻在莱州湾的海滨,到处是黑压压的拥动人头,破旧的头巾、黝黑的面庞、麻木的神情、简陋的兵器。许多面庞都是瘦削而苍老,壮年者不过十之二三。嗯,管亥所谓的万人黄巾,真正能拿得起简陋兵器的也不过二、三千人,余者皆为羸弱,在战场上也就是摇旗呐喊的料。而孔融就是被这样的杂兵给吓住。
马悍骑着银箭,站在高高礁石之上,红日初生,潮水激涌,浪花拍礁,天地澄碧。
不远处催骑四下游弋的狼牙飞骑,不时注目背映红日,孤高卓然,恍若神明的城守,心头涌动着一股要膜拜的冲动。
而对更多的黄巾众而言,那个高高在上的人,决定着他们的命运,他们茫然而无措,惶恐不安地等待命运的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