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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锦绣医途之农女倾城-第39部分

小说: 锦绣医途之农女倾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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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想,大伯就越觉得那姑娘实在不像是个好的,拦着!必须得拦着!他可是听说人家秦沐阳很有才华很得夫子看重呢,可不能让一个坏姑娘把人给毁了!

    秦晚秋甜甜的笑了,从马车里拿出些她娘给塞的糕点递给那大伯,“大伯您真是个好人!我哥哥他年轻面薄,即使心里不喜也总不好意思对人家姑娘口出恶言,我就怕那姑娘总这样会叫人误会,对我哥哥对那姑娘名声都不好,以后还望大伯能多照看一些,若是再见那姑娘来找我哥哥,最好不要让他们有所接触了。”

    “这些糕点是咱自家做的,不值几个钱,只是我代表咱家的一点小小的心意,大伯留着带回去给大娘和哥哥姐姐们尝尝吧。”

    说是不值几个钱,可那糕点光是看着就精致得跟画儿似的,一看便知绝不是什么低档次的东西,他哪里能收,自是连连推拒,最终推辞不过他才红着脸收下了。

    其实也是他自己意志不坚定,虽然他是不贪这口吃的,但心里却惦记着自个儿老娘媳妇儿闺女从来还没吃过这么好的点心……

    自觉心里发虚,心里便更加坚定了日后一定要好好照看好这姑娘的哥哥。

    秦沐阳被看门大伯的热情给惊到了,直到出了大门上了马车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

    “小晚,你给了那大伯什么好处?”想来想去,他也就只能想到这个可能了,他还没那么自恋觉得是自己太俊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

    “不过是一些糕点而已。”礼多人不怪嘛,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对了大哥,刚刚听大伯说,总有姑娘来找你?是那吴姑娘吧。”

    秦沐阳无奈的点点头,一脸厌恶纠结,“怕是因为我乘马车她在路上堵不到我了,所以就跑来我们学院了,每天下学都能看到她,弄得我好些同窗都误会了。”

    闻言,秦晚秋的眼神冷了冷。

    前段时间她一直在忙着影门的事,倒是一时把吴媚儿给忽略了,没想到这姑娘还真是不达目的不罢休,既然如此,也就别怪她心狠了。

    “我说大哥你这脾气也该改改了,虽说有风度是好事,我也很讨厌那些对女子不尊重的男人,可是你也要知道,不是每个女性都值得你尊重的,有些人既然她自己不要脸不要皮,你还何苦为难自己给她留脸面?尊严不是靠别人施舍的,脸面是自己挣的,自己都不在意,就不能怪别人不留情不尊重。”

    秦沐阳轻叹了口气,他不是不懂这个理,只是他一向性格如此,对于女子总是会多谦让几分,总觉得对女子恶言相向实非君子所为,只是很显然,有时他的退让却助长了别人的气焰……

    “好了不说这个了,你怎么突然想进城了?”

    “擎苍哥生辰快到了,去给他买份礼物。”

    秦沐阳又醋了,目光幽幽满含哀怨的看着自家妹子。

    秦晚秋莫名觉得有点心虚,摸摸鼻子,道:“好啦,等你生辰的时候,我一定也会用心给你准备礼物的。”

    得到这句保证,秦沐阳这才心满意足的笑了。

    作为一个下辖众多县镇的府城,汾城的繁华自是不必多说,街道很宽敞,两边各种店铺鳞次栉比,还有无数小摊贩热情吆喝着,卖什么的都有,来来往往行人很多,与清河县满大街的粗布麻衣甚至是带着好些补丁的清贫景象不同,这里街上的百姓虽不说个个穿着富贵顶顶好,却鲜有补丁破衣,与清河县就如同是两个世界。

    “果然不愧是府城……”透过车窗望着外面的繁华景象,秦沐阳不由的赞叹了声,心中略有惆怅,突然觉得,他自己就好像是那坐井观天青蛙,自以为已是饱读诗书,殊不知他的眼界却始终那般狭小。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心中忽的涌起一股冲动,却只一闪即逝。

    “正好提前来适应适应。”秦晚秋笑道。

    马上童生试就要开始了,学里的夫子鼓励秦沐阳去试一试,并且说只要他能保持正常水准,是极有可能能考上的,在经过一番考虑后,他便决定要参加了,眼下距离第一场县试就只剩七天了,别看他面上挺淡定,实际上心里还真是挺紧张。

    吩咐车夫找了个地方将马车停在那儿等着,并给了些银钱叫他自己弄点吃的,接着秦晚秋便和秦沐阳两人步行在市集上溜达了起来,似是很随意的闲逛,但秦沐阳却发现,每每看到酒楼,她的目光总会多停留一会儿,似是在估量着什么。

    “你想将酒楼开到这里来?”

    秦晚秋点点头,“是时候往城里发展了。”

    之前发展缓慢,那是因为她手头资金不够充足,人手也紧缺,不过这个冬天下来,光是蔬菜在京城就给她疯狂敛下了一笔巨款,数额足有她的两家酒楼的营业额总值的百倍之多,就连秦晚秋自己都吃惊不已,不过转念一想,她也就淡定了,京城那地方遍地权贵,走在街上随便一块牌匾砸下来都能砸到几个高官、世子、郡王什么的,这些人兜儿有钱,家底厚实,自然不会亏待自己,很是懂得享受,东西贵不贵他们并不在意,他们在意的仅仅只是自己生活得是否舒适,面子是否好看,加之这些人家里普遍人口众多家族庞大,每日里于吃食上需求量极大,财源滚滚自然不是个事儿。

    手里资金充足了,她自然不会再满足于在小镇上小打小闹,向大城市扩张已成必然,正好这次来城里,可以顺便勘察一下市场。

    在市集中心溜达了一圈,又借着在小摊贩上买点小玩意儿的同时和摊贩们打听到了不少消息,不到半个时辰,就将这城里有多少家酒楼,哪些酒楼较好,哪些酒楼不入流,背后靠山都是谁谁谁都打听清楚了,甚至那些被金钱给“俘虏”了的摊贩们还很热情的告诉了她很多小道消息,比如某某酒楼的东家是个妻管严,某某酒楼的掌柜好色又好赌,还有某某酒楼竞争手段如何如何卑鄙无耻……

    小贩们口若悬河和秦晚秋聊得那叫一个兴奋,秦沐阳在一旁看得简直目瞪口呆,他家妹子这八卦技能,该说果然不愧是村里出来的吗?

    消息搜集得差不多了,最终,秦晚秋挑了家据说是汾城最好的酒楼走了进去,此时早已过了午饭饭点,酒楼里倒不是很忙,兄妹俩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接着便在小二看财神爷的灼热目光下将所有招牌菜都点了个遍。

    秦晚秋不会做饭,连个最简单的鸡蛋都能炒糊,但她却很会吃,在二十一世纪时她是世家千金,家里的厨子都是世界级的,上一世又吃过十年御膳房,可以说是尝遍了古今中外的美食,这张嘴早被养刁了,例如一般普通人吃东西只会以“好吃”还是“不好吃”来评价,但叫她尝上一尝,她却能准确的判断出这菜到底是个什么档次,厨子到底是个什么水准级别的。

    不得不说,作为府城里最好的酒楼,第一酒楼的确是非常厉害,起码她敢确信的是,若她的极味楼里用和第一酒楼同样的原材料,那输的一定是极味楼,不过事实上,赢的却一定会是极味楼,因为她有灵泉滋养的绝顶蔬菜,有无数美食秘方,这一点,别的酒楼拍马不及。

    “很有信心?”见她一脸胜券在握,秦沐阳忍不住笑着问道。

    秦晚秋微微一挑眉,“当然,总有一天,极味楼会成为天下第一酒楼。”

    是的,天下第一酒楼。

    她不仅要将极味楼开遍凤岚国,更要开遍整个天下。

    吃完饭后,秦晚秋便不再耽搁,问了路直接去了马市。

    没错,她想买一匹马当做生辰礼物送给韩擎苍。

    韩擎苍极爱马,而且将来他注定会上战场,在战场上,拥有一匹好马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真正的好马不仅懂得配合主人冲锋杀敌,在关键时刻甚至可以救主人一命。

    古代男人爱马和现代男人爱车一样狂热,一进马市,就连秦沐阳这个“文弱书生”都眼睛发亮舍不得眨眼了,虽然这里气味不是很好闻,但他还是觉得,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等会儿你也挑一匹?”秦晚秋笑道。

    秦沐阳很心动,但是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算了,现在买回去也用不上,总不至于叫我天天骑着马去学院,太轻狂了。”

    秦晚秋笑了笑没再说话,她知道,其实他只是不愿再多花她这个妹妹辛苦挣的钱,毕竟一匹好马的价格是极其昂贵的。

    作为一个哥哥,花妹妹的钱让他感到羞愧,而作为一个男人,他也有自己的自尊心。

    马市里的人见这兄妹俩穿着打扮很普通,气质却不俗,并未敢小看,只以为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公子乔装改扮出来玩来了,俱是如同看到肥羊一般,热情得很。

    “这位公子、小姐是想买马吗?不是我自夸,我马王这里的马绝对是整个马市数一数二的……”

    精瘦的一脸精明的中年男子还在巴拉巴拉自卖自夸,秦晚秋和秦沐阳却是一脸古怪,自称马王什么的,是不是太不谦虚了?

    大概是看出来了些什么,中年男子嘿嘿一笑,“公子小姐别误会,鄙人只是姓马名王,可不是我厚颜自夸。”

    秦晚秋忍不住笑出了声,“这名字好。”

    马王笑着自我调侃道:“可不是,亏得我爹他老人家有先见之明。”

    说笑了两句,秦晚秋便在马王的介绍下细细看起了马儿,说实话,她本身对马是没什么了解的,不过未免被坑,在来之前她还是特地找了好些资料恶补了一下,倒是也略懂了些皮毛。

    挑选马儿需谨记一句口诀,先看一张皮,后看四只蹄,槽口摸一把,膀头一般齐。

    所谓看皮是指看其毛色,一般选骑马以红黑、枣骝为上色,使役马则以黑红青白为上色,均以蹄正腿粗为上选。而所谓摸槽口则是要看牙,以此来识别马龄,所谓一岁门中生,二岁乳隅生,三岁乳牙换门牙……

    最后一点,则是要看马儿的骨架,伸手抓其腰,马儿受惊塌腰谓腰软,此为下等,抓腰纹丝不动谓腰硬,此为上等。

    当然了,马儿是否生病是否有何隐疾等等也是需要仔细辨认检查的,其中的门道可不浅,若一点都不懂又遇到一个黑心商人,绝对被坑死都没地儿哭去。

    秦晚秋一眼大概看下来,发现马王这里的马儿品相都还是很不错的,不过……

    “那匹马怎么回事?”秦晚秋好奇的问道,其他马儿只从外在来看起码都是很有精神的,唯独这匹浑身似火的马儿却是无力的躺在地上,看起来精神很不好,身形也有些消瘦,连身上似火的毛发都仿佛失去了光泽,只是它那双眼中却无任何萎靡之色,反而满含野性高傲。

    马王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忍不住叹了口气,“小姐好眼光,此马自西域而来,乃是传说中的赤兔宝马,只可惜它性子太烈太傲,至今未能将其驯服,先前总会想方设法逃跑,后来被抓回,为免它再跑无奈之下我只好给它灌了些药,令其无力再逃,大抵它也是知道自己逃跑无望,便开始绝食了……”

    秦晚秋一听眼睛就亮了起来,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赤兔,即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又身体强壮力量极大,是马中最为高大的品种,亦是当之无愧的马中王者。

    秦晚秋很心动,当即也不废话,直接开口问道:“这匹马怎么卖?”

    “小姐您想买它?”马王有些惊讶,犹豫道:“小姐,我也不坑你,这匹马绝对是一等一的好马,但是以它现在的情况,十有*是活不下去的。”

    这马太聪明,也太野性太高傲,根本就不愿成为人类的坐骑,对于它来说,不自由,毋宁死。

    “没事,你只管开价,到时候真出了什么事儿我也不会回来找你算账的。”

    听她这么说,马王也没再多劝了,能多挣些钱他哪有不愿意的道理。

    “赤兔素来是马中王者,可遇而不可求,原本这匹马低于两万两是绝对不成的,只没想到……”没想到他想尽了办法也没能将其驯服,眼下它这一心寻死的样子,价钱却是要大打折扣了。

    马王极肉痛惋惜的叹了口气,“既然小姐诚心想要它,便给一万两将它带走吧。”

    不管再怎么说,这马到底是赤兔,一万两,确是很便宜了。

    秦沐阳皱了皱眉,要是它真的绝食到底死了,那这一万两不就打水漂了?

    秦晚秋泯了泯唇,凑近他身边轻声道:“大哥你忘了我可是连野兽都能驯服的了?”

    闻言,秦沐阳立即舒展了眉头,那边秦晚秋已经掏出银票银货两讫了,接着叫马王给它灌了解药。

    突然,一阵柔和飘渺的曲子响起,嘈杂的马市瞬间安静了下来,还未来得及好奇,大家便都情不自禁沉醉在了这袅袅仙音之中,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轻松舒适……

    不知过了多久,待马王回过神来之时,眼前的那一男一女不知何时早已消失无踪,连同那匹赤兔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若非手里还捏着银票,他甚至都要怀疑那一切是不是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了。

    “小妹你这一手可真是绝了。”秦沐阳忍不住赞叹道,别人费了那么大力气死活没能把这马给驯服了,她这一首曲子下来马儿就乖乖的跟见到亲人似的,被那卖马的知道非得气死不可,那可少赚了一半多的钱呐。

    秦晚秋也很高兴,轻轻拍了拍马儿的大脑袋,马儿很是亲昵的蹭蹭她的手,一点也不见起初那副桀骜不驯的模样,秦沐阳看着心里痒痒得很,也想伸手去摸摸它,却见它狠狠对着他打了个响鼻,眼里满是鄙夷的神色,蹄子也在蠢蠢欲动,似乎在警告他,敢伸手就赏他一蹄子。

    秦沐阳讪讪的放下手,“果然本质还是没变啊……”还是那么高傲野性,聪明得跟成了精似的。

    秦晚秋捂嘴窃笑不已,手里拿着刚刚从马王那里拿来的草料边走边喂给马儿,抬眼看到对面有家“珍宝斋”,便将草料塞给她老哥。

    “大哥你喂它,我进去买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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