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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部分

刑徒-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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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腾空而起,屈肘下劈,蓬的把那汉子砸的连退了数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主人,好一招斩葫芦!”

  那大汉一个懒驴打滚,顺势抄起了青铜棍。

  在他身后的青壮,呼啦啦涌上前来

  “喂,不要打了!”

  刘阚却在这时候收手,笑着退回席上,“这大好的天气,打架多煞风景,不如坐下来喝酒吧。”

  大汉一怔,有些犹豫的看了刘阚一眼。

  摆手示意身后地青壮退下,同时把青铜棍交给同伴,上前两步一拱手:“在下伊芦(今连云港市灌云县伊芦乡)钟离昧,刚才是我莽撞了些,还请见谅。”

  钟离昧?

  刘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由得微微一怔。

  有点耳熟,但记太清楚了钟离昧,好像是项羽的人吧哈,难道还是名人不成?

  曹无伤忍不住插嘴道:“伊芦在什么地方,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你不说话会死人吗?”审食其如何看不出,刘阚对这个叫钟离昧的家伙,产生了兴趣,忍不住端起酒杯,“喝酒吧,话真他娘的多。你这家伙,迟早死在你这张嘴上,喝酒喝酒。”

  刘阚也不知道伊芦在什么地方。不过他不会像曹无伤那样的莽撞询问,而是说:“好汉,刚才我们喝酒,不知怎得罪了阁下?”

  “啊,这个”

  钟离昧有些不好意思,看了一眼那食案旁边的酒瓿。

  这时候,客栈主人从柜台后钻了出来,陪着笑说:“客官,客官事情是这样。这几位也算是我店中地常客,就住在郯县以东地伊芦乡,路途有点远,走路大约要一天的时间。平日里会打些野味,来我这里贩卖,还好两杯杯中之物。几位客官地酒好,他以为是我不卖他。

  所以误会了,真的是误会了!

  钟离,你这小子也是,叔这里有好酒,难道还会不卖给你?这酒,是客官们自己带来的酒水。

  知道这是什么酒吗?这叫做窖酒我这小地方哪有可能进到?”

  钟离昧面红耳赤,挠着头连连道歉。

  “哈,这又算得了甚大事?”

  刘阚过去一把拉住了钟离昧的胳膊,笑道:“钟离兄喜欢我们这自酿的酒水,也是我等的缘分。店家,莫要再解释了,我不会生气哥几个若不嫌弃,我们不如同席而作,畅饮一番如何?”

  说着话,刘阚对审食其说:“其哥,你带了多少酒?”

  “没多少,十瓿而已。”

  那店家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十瓿,还不多?估计这酒在市面上,至少要三五千钱才能喝道吧。

  “这是你酿的酒?”

  钟离昧诧异的看着刘阚,“还未请教您尊姓大名。”

  刘阚微微一笑,“在下刘阚,早先住在沛县,如今居于楼仓怎么,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你就是刘阚?”

  钟离昧露出一抹惊色,失声叫喊了起来。

第一二四章 … ~红豆生南国~

  事实上,连刘阚自己都不知道,他如今已经成了泗洪东海一带的名人。

  且不说别的,单他在楼仓设计诛杀丁弃的一战,让许多人都记下了他的名字。在人们的口中,刘阚是个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特别是那些对刘阚恨之入骨的六国后裔,更变着法子制造谣言。虽然说还达不到那种能令夜儿止啼的效果,但也算是凶名昭彰。

  东海郡,虽然是以移民为主,但作为齐鲁和故楚交汇之地,自然也不可避免的收到了影响。

  好在,这钟离昧所在的伊芦乡,原本就是一块蛮荒之地。

  距离郯县有些距离,大国的教化也并非特别的严重。虽然那谣言把刘阚形容的赤面蓝牙,若同鬼怪一般。但在钟离昧等人的心目中,只是觉得刘阚凶恶了些,倒也说不上什么仇恨。

  不过如今一见真人,似乎和谣言里的不太相同。

  有道是,谣言止于智者。钟离昧虽然没读过书,也不识字,可为人很机灵。

  智者,不一定是那些饱读诗书的人。乃至于说,书读的多了,有时候还会变成愚者。钟离昧算得上一个智者。从一开始就不怎么相信那些谣言,如今见到刘阚,虽吃惊,却无敌意。

  倒是那店家着实吓了一跳!

  我的老天,这瘟神怎会出现在我这儿呢?

  行为言语之中,就多了几分畏惧。刘阚看了一眼那店家,从怀中取出一块金饼,扔到了店家手里。

  “有甚好吃的。只管上来,酒若是不够,就去别家里进。若钱绢不足,但说无妨。我要在这里请这些兄弟吃酒,你莫要再打搅。去把大门关上,损失多少金钱。我到时候一并补足。”

  “够了,够了的!”

  店家捧着那金饼,却好像捧着一块烧红了的铁块,心惊胆战地走了。

  刘阚一摆手。“昧兄弟,刘某是老秦人。在你等眼中,也许属于那种穷凶极恶之辈,可敢与我同席?”

  钟离昧扬眉一笑,“有何不敢?”

  说完,他转身对那些青壮说:“兄弟们,今天杜陵酒神请客。把食案摆在一起,放开肚子吃喝。”

  那些青壮,显然是以钟离昧唯马首是瞻。

  闻听齐声喝了一句:“谢杜陵酒神。”

  一群人动手,把食案拼在了一起。店家屁颠的跑过去收起了幌子,关上了大门。厨上流水一样的奉来菜肴,虽不是什么好菜。但也极为丰盛。一坛子一坛子的酒,放在了食案旁边。

  钟离昧斟上一碗酒,“在下谢仓令了!”

  他也知道,刘阚如今是楼仓仓令

  刘阚微微一笑,举起酒碗,一饮而尽。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没有说别的事情,只是开怀畅饮。

  “昧兄弟,伊芦在哪儿啊。”

  “哦。就在朐山脚下。”

  刘阚一怔,脱口问道:“可是东门阙之朐山?”

  “正是!”

  刘阚不由得笑了。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古人诚不欺我!我这边正说着要去朐山,这边就有人送上门来。只是,刘阚也知道欲速而不达地道理。看得出来,钟离昧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和这种聪明人说话,耍花招是不太可能。

  反正将来在东门阙设立盐场。少不得和钟离昧打招呼。只需要一个机会。到时自然水到渠成。

  曹无伤诧异道:“阿阚,你不是也要去朐山吗?”

  钟离昧疑惑的抬起头。“仓令要去朐山?”

  刘阚点头说:“正是我与巴蜀秦家,要往朐山一行,看看那里的情况,将来好设立盐场。”

  “哦!”

  钟离昧恍然大悟,“这件事我倒是听人说过。没想到竟是仓令。”

  刘阚摆手笑道:“我可不是主事地人,不过是想跟着人家沾点光而已。此次,我只是随行。”

  “原来如此!”

  钟离昧点头道:“既然如此,昧且预祝仓令成功!”

  “借你吉言,干了!”

  大家不再就这个问题而纠缠下去,推杯换盏的好一番喧闹。刘阚了解到,伊芦乡大都是当年的郯国后裔。郯国被灭之后,其后裔逃离故土,转移到了伊芦。那里偏僻,且有临近大海。齐国人也不想做的太绝,在招拢无望之后,索性就放任之,由着这些郯国后裔在伊芦。

  一晃,百余年

  郯国的概念,已经多多少少的单薄了。

  甚至许多人忘记了,曾经有这么一支少昊后裔组成的国家。即便是伊芦人也是如此。如果说刚开始还有人记得要复国。但随着一批有一批地人老去,如今大多数伊芦人,以记不得当年的郯人身份。钟离昧却还记得,酒酣时,竟忍不住感慨万千,诉说这世道的沧海桑田。

  刘阚只是在一旁静静聆听。

  郯人的思想观念,传自于郯子,有点近似于儒家的学派。

  但有不同于儒家思想具体哪里不同?刘阚又说不太清楚

  这一场酒,直喝到天将晚。

  钟离昧告辞启程,踏着暮色,和他的那些乡亲们,走上归途。他们必须要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连夜动身,回转伊芦乡。刘阚虽有心挽留他们,却被钟离昧婉转拒绝。

  他地理由很充足:已离家多日了,该早些回去,以免家中人挂念。

  分别的时候,钟离昧还送了刘阚一个红布做成的兜囊。里面装着一些红色的豆粒。

  据钟离昧介绍:这是东海地特产,佩带在身上,具有驱散蚊虫的效果,适合野外宿营所用。

  刘阚却一眼认出,这红豆,正是后世所称的相思子。

  这一夜无事。

  第二日一大早。刘阚带着吕释之和王信先行启程。而审食其与曹无伤,则回沛县去了。既然同意了刘阚的提议,那么就需要着手准备起来。别小看这件事,许多细节之处。颇费心思。

  首先,不能声张。

  其次呢,一些已经定下来地合约,必须要尽快履行。

  其三,要请陈禹和灌雀前来,讨论一些事宜。毕竟这酒场一旦迁至江阳,伴随之来的。就有无数地麻烦。运输问题,资金的周转问题,存货的问题等等一系列事情,都需好好商议。

  刘阚从来都是甩手掌柜,这些具体的事情,就要由审食其来解决。

  刘阚与秦曼汇合之后。在此踏上旅程。离开郯县,一路尽是荒野,有时候走一整天,也见不到一个人影。

  东海郡郡守早已经接到了咸阳发来地诏令,要全力配合秦曼。

  所以,还派出了一个熟悉伊芦乡情况地卒吏随行向导,倒也地确是减少了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曼小姐!”

  刘阚把钟离昧给他地那包相思子转赠给了秦曼,“听人说。这玩意儿能驱散蚊虫。咱们这两天怕是要露宿荒野,天气渐热,怕是蚊虫肆虐之时。你带上这个,说不定能起到一些作用。”

  秦曼美目眨动,秋波闪烁。

  “这,叫做什么名字?”

  “好像叫相思子吧。”

  那随行的卒吏看了一眼,笑道:“仓令果然是有见识的人。这东西地确是叫相思子。而且还有个故事呢。”

  “哦,还请赐教。”

  那卒吏说:“其实也没什么。传说早年间。故宋康王门下有一舍人,名韩凭。其妻甚美,故康王夺之。韩凭因而自刎,其妻闻听之后,也投台而死,并遗书康王,请求与韩凭合葬一处。

  但您想啊,康王哪会同意?

  不但没有将二人合埋,反而让人把他们分埋之,并且两冢相邻,虽近在咫尺,却无法相合“啊,这康王好狠毒的心肠。”

  秦曼闻听,忍不住一声惊呼,手捂樱唇,那美目之中,泪光闪烁。

  女人,果然是女人

  刘阚在一旁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秦曼给了他一个白眼,似是要这煞风景的人,立刻闭上嘴

  卒吏呵呵一笑,“但是谁也没想到,下葬之后的第二天,在两冢边上,生出了大梓木。只数日,枝芽相连,根结相错有雌雄鸳鸯栖栖息于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煞是感人。

  宋人因而哀之,故名相思树。

  这相思树产下的树籽,颗粒浑圆,其色赤红。因而有人说,这树籽乃韩凭夫妇的血泪,故名相思子。”

  听完这一段话,秦曼美目泛红。

  “这康王端地该死”

  一旁刘阚也轻轻点头,自古以来,这凄美故事最能打动人心,哪怕是男人,也会为之感动。

  悠悠一声轻叹,“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秦曼闻听,不由得微微一怔。

  侧螓首,睁大了眼睛看了一眼刘阚。

  刘阚却叹了一口气,一欠身道:“一时有感而发,还望曼小姐勿怪“

  说完,催马前进。王信和吕释之两人也忙跟随上去,只留下了满天的烟尘,翻滚不停。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秦曼轻吟,看了看手中的小包,那白皙如玉的面颊,突然间浮起了一抹红晕,目光也迷离了。

  抬起头,她喃喃自语道:“他赠此物与我,莫不是”

  面颊火烫,心道:真羞煞个人了!

第一二五章 … ~阴谋家?冒险家?~

  从郯城到东门阙的路程并不算太远,大约三百里左右。

  如果快马加鞭,一天半就可到达。但秦曼等人,却足足走了四天多的时间。

  与其说是在赶路,倒不如像是在游玩。不知是秦曼刻意为之,还是那小女儿的心性使然,一路上走走停停。不管见到什么,都忍不住要询问上几句,有时候干脆不走,停下来休息。

  也许吧

  巴蜀风光虽美,但终究和这东海郡的景色不同。

  在刘阚看来,秦曼就算是再机灵,再精明,也不过是比自己大一岁而已的小姑娘。初次走出巴蜀,看见什么都新奇,走的慢也很正常。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刘阚本人呢,也不着急。

  但是在吕释之眼中看来,似乎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信,你看那位曼小姐,是不是看上阚哥了?”

  王信挠挠头,迷茫的问道:“什么叫看上阚哥了?你是在说主人吗?我们不也天天在看他嘛。”

  算了算了,明知道这是个傻小子,还要和他讨论这么严肃的事情。

  吕释之挥了挥手,心事重重的向前面看。这两天,曼小姐总是喜欢找阚哥讨论什么诗赋。

  不过其心似乎不善。

  不行,我可得看紧一点,莫要让二姐吃亏了。万一这曼小姐和阚哥勾搭在一起,二姐该怎么办?

  想到这里,吕释之咳嗽了一声。

  “信,我吟唱一曲,你可愿和之?”

  这一路之上,荒凉寂静。蓝天白云,倒也让人心旷神怡。

  王信用力的点头,“好啊好啊,你唱之。我和之。”

  吕释之清了清嗓子,张口就唱了起来。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音zh,四声)彼周行(音han。二声)。陟(音zh,四声)彼崔嵬。我马虺(音hu,一声)(音tu,二声)。我姑酌彼金(音lei,二声),维以不拥怀。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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