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铸新明-第2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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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把城里的老少青壮全部组织起来,人越多越好。”
关键时刻,鳌拜反而放下心来,不再胡思乱想,一门心思想把眼前的明军拖到多尔衮的大军抵达。
傍晚时分,城头上的守兵和牧民掺半,十分嘈杂,牧民和甲兵们一边说笑,一边啃着自己带上城头的各种吃食。
哪怕是在这种时候,由于传统习惯和积习难改,这些守城的牧民和甲兵是不提供吃食的,蒙古人向来没有军饷和提供膳食的传统。
每个骑兵自己带着马,甚至是赶着自家牧群千里迢迢的征战,获得的报酬就是可以随心所欲的抢掠战败者一方的财富。
不论是金银钱帛还是牛羊人丁,只要能抢的就尽可以下手。
就算是蒙元时得了天下,派往各方的达鲁花赤也是酬劳赏功,尽可以把属地的百姓当成牛羊犬马,尽情的压榨一番。
此时城头上一片喧闹,牧民和甲兵们都在吃饭,大体上吃的差不多的东西,多半是凝固的奶酪。
这东西营养价值高,来的也容易,谁家都有几十只羊几头牛,不论是羊奶还是牛奶都很容易制成奶酪,营养高,顶饿,大半的人都在吃这玩意。
只有少数地位较高,家境不错,待遇也不错的甲兵在啃着肉干。
一块拳头大的肉干,足可顶一天的饿,再配上低度上好的羊奶酒,足可令人感觉全身都是力气。
只是有资格吃肉的人毕竟极少,寥寥无几。
倒是几个早在城头的台吉和一众将领都坐在城楼上吃烤肉,烤架上串着一头烤制成金黄色的烤羊,羊肉的香味顺风飘香,整个城楼都能闻得着。
蒙古人的等级观念极重,虽然自家吃着干饼或是黑乎乎的奶酪,上头却是烤肉喝酒不亦乐乎。
可倒也没有什么人表达不满,只是有些馋鬼不免多嗅几下香味,就当是给自己加餐了。
鳌拜上城楼时,十几个蒙古台吉也跟着一起上来,原本在烤肉喝酒的台吉们也迎过来。
瓦房店的城墙和大明的没有什么区别,三丈来高的底基,城楼也是三层的小楼,最高一层站着人,往远方眺望,以便极早发现敌情。
鳌拜心中沉重,哪有心思和人喝酒吃肉,城头上到处湿漉漉的积了不少水,吃完了晚饭的人群到处在说话和走动,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鳌拜的心情突然变得很糟糕这样的城头能守住几天?
全城三千多人,城头上已经是挑选过的人手,可还是有不少满脸风霜的老年牧民和尚未真正成年的半大娃子。
他们身上背负着蒙古软弓,这种弓射的急也射的准,但鳌拜知道,这些箭矢不比大清重弓,杀伤力有限。
瓦房店城头太小,可现在人多,加上吃食的味道和蒙古人身上的腥味,鳌拜被熏的直皱眉。
其余的蒙古人都不怎么在意,他们在城楼上盘腿坐着,乐陶陶的喝着酒吃着羊肉,有人还在讨论今年那达幕大会的事情,鳌拜听的一阵无语。
一个小台吉手中拿着一大袋羊奶酒,乐呵呵的走到鳌拜身前,笑着道:
“鳌拜大人不要想太多,城外虽然有大明的哨骑,不过他们大队兵马从金州赶过来,今天是断然到不了的。
少说,也得三天功夫。”
因为消息封锁,这个小台吉还乐观得很。
现在他还不满二十岁,圆脸上的胡须也没长多长,满心还指着在战场杀敌,扬一扬自己的威名。
小台吉举着酒袋,颇有醉意的道:“来,鳌拜大人,先喝酒吧!这羊奶酒做的最好,为这酒我可是打死过好几个牧奴”
鳌拜心中厌烦,却又不好拂人好意,大敌当前,不宜自生龃龉。
鳌拜叹着气,伸手去接那酒袋。
羊奶酒确实是蒙古人的最爱,和马奶酒不同,羊奶酒的制作工艺复杂,要保持相当好的工艺才会有上佳的口感。
鳌拜此时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汉子,和矮壮的蒙古人不同,他身形魁梧,脸型凶恶,自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质。
只是在鳌拜伸手之后,对面的小台吉却是停住了动作,脸上的表情也跟见了鬼一样。
“咋了”
第五百五十一节 雄军风采()
第四卷利刃出鞘神州动
鳌拜先下意识的问了一声,接着便是醒悟过来,立刻也把视线投向城墙之外。
地平线上突然出现火红一片,与天边的晚霞相映成辉,天地间仿佛变成一片火海。
几乎是一眼看不到边,城头上所有人都惊呆了,鳌拜脸上的表情也凝固了,城头上所有人的表现都差不多,都是维持着发现前的那种姿态。
在此前众人也发觉了少量的大明军队哨骑,但哨骑并没有给人太大的威胁。
当此时袭来时,这些蒙古人才发觉战争的威胁马上就降临到头上,而不是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敌人还要好几天才能到来。
地平线上的军队整齐划一,并没有发出嘈杂的声响,这是一支沉默前行的军队,只有过万人行走时整齐的涮涮声。
蒙古人没有养过蚕,否则他们会想起春蚕食桑叶时的声响。
只有沉闷的,隔着好几息才发出一次鼓声打破了这种沉寂,鼓声似乎是在调和指挥着军队的脚步。
一声鼓响就是好几步出去,一步不多,一步也不少。其中还有无数面红色的军旗,迎风招展,在夕阳之下熠熠生辉。
接着是兵器在太阳下的亮光,象是夜晚的繁星,只是比星光要霸道的多,炽热的多。
这些光芒刺痛了众人的眼睛,使城头上的人如同冬天不小心跌入了海子里,冰水瞬间把人淹没。
纵然是夏天,在对面的军阵刺激之下,蒙古人也是感觉浑身冰冷,甚至生出了绝望之感。
轰隆隆的鼓声中,定南军一直推进到城外三到五里处,几个步兵方阵的主力形成了半包围圈,两翼是两个骑兵千户队。
将瓦房店南面地域占领了大半,只有往沈阳的道路还有一些空隙。
几个步兵方阵加上两个骑兵队,还有数千人的辎兵大队,抵近城下的军队已经超过一万人。
在他们身后则是更多的辎兵和中军所在,秦浩明已经在路上,并且很快就到。
隔数里,就是敌人的城池,将士们不约而同的一起怒吼起来。
张云暂时没有下令扎营,只是命令军队就地戒备,所有人用立正姿态站着,眼中的灼灼光华,全部落在眼前的这座城池之上。
“杀!”
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声,所有的战兵也是跟着怒吼起来。
吼声如闷雷一般,滚滚侵向前方,象征着意志、决心、渴望,以及一切与男儿情怀有关的东西。
这一刻,三军齐声怒吼,不管是军官、骑兵、步兵、枪手、铳手、辎兵还有少量跟随来的民壮,所有人都是目视着这座城池,怒声而吼。
“这就是大明的军队?”
手里还提着羊奶酒的圆脸小台吉似乎有要哭出声来的感觉,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军队,见到这样的阵势。
第一次感受到如山般的压力,眼前的军阵,如山之高,似海之深,叫人一见之后就生出一种无比绝望的感觉。
没有人敢想着以骑阵冲向对面的军队,那恐怕会被碾成齑粉。
就连原先和大明军队交过手的蒙古鞑子,也收起满脸的傲气,变得胆战心惊,整张脸上,充满了畏怯之感。
“他们跟别的大明军队不同。”
鳌拜不知道是在回答圆脸小台吉,还是在自言自语。
他年纪虽然不大,但是跟明军交手也久矣,却从未见过阵容如此整齐,士气如此高昂的大明军队。
眼前的军队,十倍于他们,从这一点来说,城里守军不要说不敢主动出击来打压对方的气势,就算是龟缩守城,恐怕也是十分危险的事。
城下,张云眯着眼,看向瓦房店城门的方向,若有所思的道:“不怕他出来,就怕他不出来。”
傍晚的辽东半岛,不似中午时阳光那么炽热。
从张云等人所在的地方看向城池,只能看到城墙上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似乎在城堞之间,还有一些架设好炮台的火器。
对这些火器众人没怎么放在心上,这些老火器估计是大明时留下的,年纪怕是比在场所有人都要大的多,最少有几十年历史了。
这些老掉牙的玩意,也亏鞑虏擦了又擦,郑重其事的搬到城头上,当宝贝一样供奉起来。
张云的话没有人立刻回答,军官们都是各有各的位置,军政官在战事上不发声,军法官也不过问打仗的事儿。
只有侍从室的参谋官一直跟在中军里头,好随时拾遗补缺,可眼前的事情再简单不过,不是一就是二,鞑虏出来不出来,随机性很强。
“铳骑兵也就是吓唬人还行。”李想大大咧咧的道:“叫他们帮咱们照看着左右两翼,防着被鞑虏突袭也就是了。
突骑冲刺,摧锋破阵,还得看咱们甲子营夜不收的。”
这话说的叫身边所有军官都是赞同,连军政官也只是眼瞟了他一眼,并没有劝阻或是斥责。
军种之间别苗头争高低最常见,夜不收们自视甚高,难道铳骑兵们就是善男信女?
只要不影响彼此的配合,私底下说一两句满带傲气的话,并不为过。
张云没有理会,继续用单筒望远镜观察着城上的情形。
鞑虏如果真的有底气,应该在这个时候出城来打一场。
驱除距离过近的大明哨骑,两军前锋交一交手,给定南军一些压力,不使其过份迫近城下,无法距离过近的布下营防,对城池形成真正的合围态势。
骑兵是破除敌人包围的最佳利器,但需得有收有放,不能把本钱一古脑的赔上来。
就像当年的沈阳之战,明军坐拥坚城,但为了不使敌军顺利合围,总兵贺世贤还是带着精锐骑兵出城邀战。
但贺总兵勇则勇矣,亲手杀死了二十多个建虏骑兵,其中不乏最精锐的白甲,可想而知贺总兵的个人武力有多高?
可身为守城的主将,把精锐全带出来浪战,最终自己被包了饺子,死在城外。
这导致守城兵马大败,诸将无主,自己一团混乱下又被潜藏的奸细打开城门,一座无比坚固,耗费巨资修成的坚城,就这么被建奴轻松拿下。
古来争战,不管是攻城还是守城都有一定规则。
大家都有相当的经验,可惜从城头的动静来看,鞑虏是不会出来送死了。
“准备扎营吧。”
眼看太阳从一团光果真变成了大火球,张云神色不动,并没有明显的失望之色。
瓦房店就在眼前,不急一时,跑不了。
从鞑虏不敢出城来看,他们兵力不多。否则,心高气傲的鞑虏如何能忍受大明军队耀武扬威?
ps:感谢书友爻释的打赏,铭感盛情,故土难离敬上!
第五百五十二节 不必了()
第四卷利刃出鞘神州动
秦浩明是在天黑前赶到的,簇拥他前来的中军将士已经点燃火把照亮,营中灯火通明。等对了口令,营门大开,诸将迎着秦浩明进入大营。
大营中还有相当数量的民夫,辎兵们要准备很多事情,安营时的苦力活是不少临时征调来的民夫们在做。
秦浩明进营时,全营将士欢声如雷动,民夫们也多半见过他,但人们还是很好奇,不少人盯着他看。
马是一匹大青马,秦浩明本人身材高大,但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样,身高九尺昂然如天神般的神态。
表面一看,也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江南水乡青年模样。
秦浩明身边的人很容易忽视他的年龄,然而第一次见到他的人,毫无例外的被他的年龄所惊。
不管怎样,看起来就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高壮,相貌中人之上,并没有太出奇的地方。
只有秦浩明左顾右盼时,两眼凛然若有神光,人们才会稍有敬服,不少人情不自禁的把身子躬了下去。
人们对秦浩明的崇拜和敬畏是发自内心,甚至是烙在了骨子里头。
除了他,没有谁敢相信眼前的奇迹是别人能做到的?
大明九边八十九万边军,哪个边帅敢拍着胸脯说能够深入草原,彻底打败北虏,并且深入建奴腹心之地?
就是眼前这个高大普通的青年做成了这么大的功业,而此时穿着一身普通的大明军服,连个标识也没有。
但全军上下这般穿戴的也就是秦浩明一人,这种普通反而成了最大的不普通。
等秦浩明正式进了营门,将领们簇拥过来,民夫们才渐渐散去,而他们的眼中还是不乏崇敬之色。
很多人虽然粗鲁不文,可是他们也明白,自己置身在一个浩大的历史场面之中。
以后编出戏文来,自己回到村里,在庄上和一群闲上也很可以吹嘘几句,秦大人深入鞑虏之地时,俺可就在他身边看着哩!
“明日还有几个辎兵军团赶过来。”冯厚敦见了秦浩明立刻就汇报道:
“这样全军超过六万人,其中辎重兵四万人,相比守城的鞑虏,估计应该有十几倍以上的人数优势了。”
“培卿,这城不重要,即使夺过来将来也要还给建奴。我们只是要利用它作为战场,层层消耗建奴的兵力。
只有金州和旅顺口这样背靠海洋的城市,容易得到补给和接应,情况危急容易撤退,才是我们可以长期据守的战略要地。”
秦浩明对着身边的文武官员,缓缓的说出战略意图。
瓦房店城池小,交通便利,容易四面受敌,不利于防守。
拿下来简单,丢掉也简单。
再说,深入敌人腹地,建奴又有源源不断的兵力,乃是兵家的死地,根本守不住。
除非将来大举反攻,剿灭建奴之后,才有存在的必要。
否则,平白浪费将士们的性命。
身边将校皆露出钦佩的神色,秦督的大局观着实了得。
“人力充足,从明日起准备攻城的器械。”张云大手一挥,很有气势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