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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我从天国来-第11部分

小说: 我从天国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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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烦季公子了。”

    “墨絮姑娘勿要说话,好好休息。”

    我对她笑了笑,便继续握着她的手擦酒,挺漂亮的一双手呢,指节修长纤细,肤质嫩白,一看就是不会劳务操作的大小姐。

    “为什么对我这般好,大可不必这么费心的。堂里有人照料。”

    真是不听话的女人,哪儿那么多十万个为什么。我叹息着摇头,脑海里回荡起在现世的生活,漫不经心的诉说:

    “我不是轩国人,我的国度有着先进的治病救人方法。你的伤病在那里能得到很好的救治,奈何我没有悬壶济世的技法,只能用简单的常识帮助你。”

    “原来季公子不是本国人,怪不得,我总觉得你的谈吐不似常人。你的好心我能感受到呢。”

    “不要再说话了,好么?如果实在乏味,要不,我唱歌给你听?”

    我抬手替她调整了一下盖在额上的棉布,这个有着魄力和摄人气场的女强人,她低顺着眼眸含笑点头,竟带着几丝期待。

    我放下手中的棉布,坐正了身子,双手自然的附在她的手背上。哎哟,真要我唱,我还有点儿不好意思呢!

    算了,都说出口了,总不能反悔吧。我清了清嗓子,脑袋里已是ktv模式,那就来首有意境点儿的吧:

    “偏爱枕惊鸿二字入梦的时节

    烛火惺忪却可与她漫聊彻夜

    早春暮春酒暖花深

    便好似一生心事只得一人来解

    岁岁花藻檐下共将棠梨煎雪

    自总角至你我某日辗转天边

    天淡天青宿雨沾襟

    一年一会信笺却只见寥寥数言”

    我瞅见墨絮闭着眼睛,那是细心聆听的恬静模样。好在我发挥正常,没唱走调,不然丢人丢大发了。

    一首棠梨煎雪终了,她缓缓睁开眼,脸上绽开的笑容多了几许温暖色彩:“没想到季公子不仅温柔善解人意,嗓音也挺不错的,很特别的一首歌。”

    “哈哈墨絮姑娘过奖了。”

    别这样夸我嘛,我会害羞的诶!正当我沉浸在羞涩的夸赞里无法自拔时,墨絮无意的一句话将我拉回到冷静里:

    “突然发现,季公子文文弱弱,竟有几分女子的错觉。连声音也是细脆清响,实在不似男子那般粗声粗气。”

    妈耶不会已经被发现了吧!我的笑容凝固在脸颊之上,见我一脸的尴尬,墨絮抬手捂嘴偷笑:

    “玩笑话,公子勿要放在心上,你又不真是女子,瞧把你给吓的。”

    听她这么一说,我更是慌了心神,急忙摇头解释:“思捷从小体弱多病,家父家母惜我如命,所以养的格外细致,久而久之就生出了几分秀气,小时候常常被人误解成女孩子,我已是见惯不怪了。”

    我这全因自保,迫于无奈不得不撒下善意的谎言,别怪我,千万别怪我诶!我不好意思的对着墨絮笑了笑。

    突然发现,墨絮的精神怎么一下子好了许多,我凑近身子揭开她额上的棉布探了探温度,天佑神助,说退烧就退烧。

    我垂下头欢喜的瞅瞅墨絮,她的眼睛灵动闪烁,对着我眨巴眨巴,紧接着灿然一笑:“感觉轻松了许多。”

    “季公子季公子,粥备好了!”

    这时馨儿端着食物咋咋唬唬地走了进来,我回身看着她忍不住要叮嘱一番:“慢点走,小心别摔着。”

    “堂主好些了么?”

    “嗯,好一点了,粥很烫吗?”

    “我凉了一会儿,不烫的。”

    “那好,先给墨絮姑娘喂药吧。”

    我端起已经凉掉的药碗,拿着勺子舀着汤药慢慢的喂着:“良药苦口利于病,你忍一忍,喝完了药,有甜粥,可以改改口味。”

    老实话,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我温柔起来可以这么的迷人?!至少,别人眼里傲娇高冷的墨堂主,刚才还哇啦哇啦吐药不肯喝,这会儿竟跟孩子一样听话。

    她眉头微蹙,却顺着我的动作一勺一勺的喝,最后总算是干掉了所有,毫不顾忌自己的身份,直接拿着我的衣袖擦嘴:“苦!”

    啊喂,我真没有衣服可以换了,简直让人哭笑不得,我将空碗递给馨儿又取了甜粥:“快快快,改改口。”

    她好奇的看着碗里毫无新意的白粥,我急忙喂上一口,让她尝到甜头,她喳喳嘴连漂亮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甜的。”

    “怕你难受,特意让馨儿加了些糖。”

    “连心思都跟姑娘一样,面面俱到呢。”

    “额呵呵墨絮姑娘你就别笑话我了,躺下休息吧。”

    等把一切安顿好后,一个尴尬的问题诞生了,这大晚上的谁来守着她?

    李郎中一个老人家,不方便吧,馨儿一堆堂里的事儿没做完,不方便吧,堂里上下五大三粗的伙计们,更不方便吧。

    我倒是想回房里睡个美美的觉,休息休息呢。这墨絮口上说着不好意思,可我看她挺好意思,一堆不方便下来,我就独独成了最方便的那个。

    也对,我一个人畜无害,手无缚鸡之力的娘娘腔,守个病人,可棒了呢!

    我呸!掀桌子!

    

第22章 江湖() 
好些天,我都往返于客房和墨絮的主房之间。她的伤开始渐渐愈合,身子状况不错,能吃吃能喝喝,精神也越来越好。

    我趁着空隙充分利用时间,背包里携带的笔记本起到了大用处。我绞尽脑汁,把这辈子能写得出的汉字,包括唐诗宋词文言文统统默写在笔记本里。

    我甚至有些怀疑轩国会不会是被历史遗忘的某个朝代,当然平行时空也有可能,但是从沟通到文字,全然都是汉语和汉字,还真是不可思议。

    但我没有过多的精力去探究这个问题,因为你压根找不出个所以然来,简直就是个bug。(架空穿越嘛,想严谨都难!)

    既然我来自先进的科学时代,思骁又是我的半个傻儿子,那么就给他来个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学习。

    所以,我心血来潮,干脆把简单的加减乘除运算还有九九乘法表都给他都写了上去。

    每天,我都会抽一个钟左右的时间,督促着他学习语文和数学,小家伙脑袋灵光聪慧过人,教他识字教一遍就会了。

    然后,他便开启了十万个为什么的模式,跟屁虫一样,成天追着我问这问那,好吧,求知欲旺盛,这是好兆头。

    于是,这小家伙终日都在我耳边叨叨絮絮,我满脑子都是他像只蜜蜂一样:“鹅鹅鹅举头望明月二加三等于五一一得一”

    就连吃饭时,掉在桌子上的米都被他全部给舔了个干净,还不忘跟我炫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能深明其意,举一反三是好事儿,但怎么感觉有点走火入魔了?

    墨絮事业心极强,大病初愈没几天就匆匆忙忙回到君义堂去交代一些商务上的事。

    没想到的是,这几天我的贴心表现使得她给我分配的活路竟是随同,换句话说就是现代的秘书助理什么的。

    只可惜,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一介外人,是没有什么资格随意进出君义堂的,所以,今天算是给我放了个假,总算有闲工夫多陪陪思骁,也不赖嘛。

    思骁伏案在桌前,他还不太会我教的握笔姿势,所以写下的字体歪歪扭扭的,我耐心的一遍一遍教着。

    然而不经意间,我却想起菡萏,她的音容笑貌久久不散,我看着思骁认真的小脑袋,笑了笑。

    我做的这一切,都是菡萏无法再见到的遗憾光景,既然要做就把一切遗憾统统做好。免得她夜里托梦,拉着我话家常额那就有点儿吓人了。

    “今天哥哥教你用最快的速度做数量计算,你听好了啊,我有十个馒头,你有五个馒头,咱们俩一日三餐每顿都各吃一个馒头,问题来了啊,问:一天下来我还剩多少个馒头,你还剩多少个馒头?我们一共还剩多少个馒头?”

    相对于一个五六岁的娃来讲,这已经很难了,思骁抓耳挠腮怎么都算不出来,我双手比十,让他一只手比五:“吃掉一个馒头收起一根手指。你算算。”

    很快他便算出了结果,兴奋的在屋子里跑了几圈。这时,墨絮推开门走了进来,思骁一下子撞进了她的怀里,她宠溺的揉揉思骁的脑袋:

    “遇到什么好事儿了?骁儿这么开心?”

    “教他算东西呢,做对了,所以就乐疯了。我还以为你去办事会花很长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

    我站起身迎向墨絮,她穿着苏青色长衫,长发挽在脑后很是干练,脸上是照旧的神采飞扬,她抬手拉了拉我的衣袖:

    “走吧。”

    “嗯?去哪儿?”

    “先前答应过,会给你置办一些像样的衣服,你来这里多日,成天都陪着我,我瞧你还没有出过门。今日闲来无事,不如出去逛逛德一府。”

    新衣服新衣服新衣服!天啦噜,我终于可以摆脱掉这身五大三粗布料粗陋的伙计装了!

    我就问一句!哪个女人不爱衣服不爱包包不爱鞋的要是再来几只口红,圆满啊!稳住!我们能赢!

    不等我回答,她已经牵着思骁的手:“骁儿也一起置办吧,姐姐今天带你去吃好吃的。”

    小鬼听到了,又一次兴奋的手舞足蹈,这是一瞬间的恍惚,怎么有种一家三口出门游玩的错觉?

    “这太让墨絮姑娘破费了。”

    “季公子说的什么话。我是商人,从来不做亏本生意,不存在破不破费,你是恩人,我这举动何足挂齿?”

    我就随意客套几句,你还以为我当真不要啊,我快控制不住体内购物的洪荒之力了,赶紧的赶紧的带我买买买!

    所以,商机遍地呀,如果我在轩国邻近的几个州府设立起某宝的商业模式,是不是我也可以搞个什么双十一活动,最后富甲一方呢?

    我以为出门嘛,带上钱和人还有购物的梦想就可以了。墨絮让我明白,有钱人不是这么玩的。

    虽然我已经见识过水心和仲伯公家那个混蛋的大排场,可墨絮的阵势不比他们差到哪里。

    我们两大一小坐在马车里,悠悠闲闲的观望着德一府的街市盛景,前后都跟着一波护卫,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哪位高官穿过呢。

    下了马车,我一眼就见着刻有成衣庄三个大字的木牌匾。还没走两步,便有人疾步走出笑脸相迎:“君义堂主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见谅!”

    反正就是那些有的没的一阵商业互吹咯,寒暄完了,我们便跟着店家的步子走了进去。

    琳琅满目的布料鳞次栉比的排开,伸手摸了摸,感受一下质量,摸起来真舒服,一定不便宜。

    来人!给我做十套裙子,我要恢复女儿身,姑奶奶不要穿男装了!啊!好烦!

    “思捷,那些是给姑娘制衣的绸缎。男子的在这边。”

    头一次,墨絮如此自然的呼出我的名字,我有些诧异,但见她抬手捂嘴轻笑,我只好尴尬的汗颜:“额我我就看看,就看看。”

    她一手牵着思骁一手拉住我的胳膊,朝着放有男子绸料的一边走去,我像个蔫巴的黄瓜,提不起兴趣。

    我要很漂亮很鲜艳的,这些男子的布料色调,比直男癌还直男癌,丑拒!

    “怎么了?不喜欢?”

    墨絮侧头看着我,一眼便窥探出我的小心思,我急忙摆手摇头,她随手拾起一段墨翠色的布料比在我的身上:

    “思捷皮肤特别白,穿深色的衣服,会显得更精神一些,你觉得呢?”

    不知道为什么,墨絮看我的眼神有着说不出的感觉,不光是称呼,连举止也变得越来越亲密。

    我eq不高,我不懂,别勾搭我,我还是孩子,妈妈,有姑娘调戏我现在呀,我的内心戏是越来越多了。

    虽然心里千万个不喜欢,但我还是依着墨絮的眼光选了几套布料,思骁随了我,我穿什么,他也穿什么,美名其曰亲子装。

    店里的师傅准备量我胸围的时候,我还小小的担忧了一番,可是很快,我为我的担忧感到了可笑。

    你问我为什么?呵呵,樱桃小丸子算什么,旺仔小馒头又算什么?

    “这位公子身体很单薄,太瘦了,胸都往里凹了。”

    量尺寸的师傅这句话何止是成吨的伤害,不要给我四十米长刀,给我一把枪就够了,我可以面带微笑把他打成筛子。

第23章 江湖() 
如此悠然的小日子,一晃便是一个多月,得墨絮厚爱与信任,她开始带我接触德一府城里那些大大小小的商户。

    古人赚钱的方式方法单一古板,说简单点,就是一进一出的原始倒卖,固步自封的守旧使得他们没有丝毫创新的想法。

    所以,会客席间,我总能见缝插针的替这些人提出有效的操作意见,并得到了认同和赏识。虽然不太明白墨絮为什么要把我引荐给这些人,但多一条人脉便是多一条生路,好事。

    我不得不感激生养自己的年代那么先进超前,至少我的思维活跃性比轩国人要强得多了。

    墨絮意识到我大有可用之处,隔三差五变着法子挽留我。可是人嘛,要懂得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知足常乐那是后半辈子的事儿。

    也是时候,选个好日子启程前往舜都了。

    “为什么非得去舜都?”

    当再一次提起这个话题时,墨絮显得有些着急,不由自主的狠拍着桌子,她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回避的质问。

    “墨絮,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办,这一趟不得不走。”

    我举着杯子淡定的品品茶,照旧用老话如实的回答墨絮的问题。

    只要说起关于舜都的事,她就会变得异常的敏感,不似以往那般善解人意,周身也散发着更咄咄逼人的气势。

    一阵沉寂之后,她垂下眼帘,褪去了强势者的不可一世,语气也变得哀怨:“待在我身边有什么不好?”

    独独简单的一句话,一瞬间点醒了我的懵懂无知,抬起头直勾勾的盯着墨絮。四目相对后,我从那双眸子里窥探到了某种不该有的情愫,我犯难了。

    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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