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有礼-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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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就这样一路上,不断打闹,不断斗嘴,相处融洽,连朱重这个单身汉也丝毫没觉得自己处境尴尬,因为沈寻从来不是那种忽视别人,不照顾别人感受的人,虽然知道他是段长风的下属。还是会时不时的找他聊两句,朱重心里已经开始喜欢这位未来的少奶奶了。
两天后才来到一座古朴的小镇,时间不算太晚,所以镇上还算热闹,人也川流不息,吆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
三人下马,找了一家客栈,要了三间上好的客房,让朱重就在客栈里,接着沈寻就拽着段长风出来陪她逛街。
这座小镇虽比不上京都的繁华,但也有一种古香古色的味道,别有一番情趣。
古人没什么娱乐的,逛街就算是休闲放松了,不少有商业头脑的人又有一技之长的,会趁逢集的时候。出来挣点零花钱。
所以街上还算热闹,斗鸡的,斗蛐蛐的,耍猴的,玩杂技的,还有各种卖零碎玩意的小摊,多不胜数,让人看的眼花缭乱。
沈寻逛的兴致勃勃,段长风纯粹就是陪伴,都说男人不喜欢陪女孩子逛街,无论哪个朝代,觉得这是最累的事,其实那得看陪谁。
不过还好,段长风还是有点耐心的,主要是陪阿寻逛街,其实陪她做什么都开心,他也没表现出不耐烦,一直很有耐心的跟在后面。
沈寻倒是逛的兴致勃勃,最主要是刚从皇宫那个牢笼出来,重新得到自有,对什么都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这也看看,那也看看,欢快的像只小鸟一样。
前面有个卖各种丝带,首饰的小摊,摊前围了不少男男女女,这南晋的民风还是挺开放的,这男女毫不避嫌的出来约炮。
沈寻也围了上去,想买一个扎头发的丝带。
段长风摸了摸鼻子,站在她旁边,才知道姑娘家买东西,真是太麻烦了,其实那几条都没什么区别,可你看阿寻,拿在手里,左看看,右看看,都快看半个时辰了,好不容易一起出来走走,都浪费在挑丝带上了,他都想上前说“全要了吧。”可又怕她说自己没耐心。
抬头随意的看了几眼,其他几个和自己一样在旁边像个傻瓜一样傻等的男人,心里总算平衡些,那几个年轻男人,明显的忍到极限了,几个人像难兄难弟一样相视而笑,寻求一下心里安慰。
沈寻斜眼瞅了一眼段长风,心里暗笑,小爷就是故意的,就要让你像个傻逼一样等,叫你得罪老子,明的斗不过你,就跟你用阴的。
半个时辰后,她感觉像刚刚开始挑一样,对比了半天,丝毫也没有个结果,别说结果,真是雨露均沾啊,都没表现出对哪条有点特别优待的。
段长风蹙了蹙眉,眼看人都走了几拨了,忍不住上前,尽量把声音放平缓说:“我觉得都挺好的,人好看,戴上只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都差不多。”
本来这句话说的多好,夸她人好看,东西只不过是陪衬,可沈寻就是报他嘴贱之仇,不悦地看他一眼,连珠炮地说:“什么意思,怎么可能都一样,你不用在这儿敷衍,是不是耽误你什么事了,不然你就回去吧,不用在这儿。”
段长风连忙说:“哪有,哪有,你慢慢挑。”舍命陪君子了,头上都冒汗了。
沈寻得意的撇撇嘴,就是要告诉你一个道理,不要得罪女人。没听孔老夫子说嘛,为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本小爷不但是女子,有时候还是小人,嘿嘿!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沈寻拿起一条粉红色的丝带问他。
段长风一喜,以为她看上了这条呢,连忙说:“很好啊,你戴上肯定很好看。”
沈寻皱了皱眉头,一副找茬的样子说,“我觉得最不好看的就是这条,你还说好看?”
段长风大汗,这拿起来问不就是看上了吗?
“这条呢?”沈寻有哪几条紫色的问他。
“嗯,不太好看。”段长风小心翼翼的看着她的脸色说。
“什么眼光,你真是太low了,我觉得挺好。”沈寻嫌弃的瞟了他一眼。
“这条呢?”沈寻又拿起一条白色的,问他。
段长风有些无奈的挠了挠头,问:“你觉得我应该说好看,还是说不好看。”
沈寻又白了他一眼说:“早知道不问你了,浪费口舌,对牛弹琴。”
段长风苦笑了一声,摇摇头,真是,想找你麻烦的时候,说什么都不对,他是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运筹帷幄,什么时候还干过买丝带这种事儿。
沈寻把白的,紫的,粉红的,这三条拿在手里,问老板:“这三条多少钱?”
段长风有些纳闷了,合着这三条都是她看上的呀,那还不忘借机训斥自己一顿,本来想直接掏出银子放在摊子上,又想起上次,阿寻说买东西要先讲价的,索性又忍住了,就耐着性子再等她讲价。
挑的时间太长,老板都快睡着了,听到声音,这才机灵一下从梦中惊醒,“呃,这一条啊?”
“三条。”沈寻好心提醒,这老板睡的连数都不知道了。
“姑娘你真是太有眼光了,这三条在所有的丝带里面是最衬皮肤,看和姑娘这么相配,就给个成本价,五百文银吧。”老板打了个哈欠才算清醒过来。
5五百文银,你咋不去抢呢,想钱想疯了吧,卖东西的都是马屁精。
“三百文银。”沈寻说。
“姑娘,你看这是上好的丝带,好了,算我们有缘,一口价四百五。”老板说。
“三百五。”沈寻努努嘴说。
老板哭丧着脸:“姑娘,你这砍价也太狠了,你看的东西可不是那些劣质的。”
段长风站在旁边,忍不住眼角抽了抽,心想,你差不多算带个财神爷在这里,不需要那么较真,差不多得了。
“行不行,不行我就走了,我也不是十分想要。”沈寻作势要把丝带给他放回去。
老板急了,气呼呼的说:“好了好了,看你戴着这么好看,就当我给你带几条了,我这真是好东西,你不信可以把这个街,从前逛到后,看有没有质量这么好,还卖这么便宜的。”老板一副吃的天大亏的样子。
段长风如释重负,天呐,终于买好了,他掏出十两银子,放在摊子上,气定神闲地说:“不用找了。”
老板呆了半天,一副被雷劈的样子,愣是回不过神儿来。
沈寻跺了跺脚,怒气冲冲的看着他,这人有毛病啊,人家总共开口才要半两银子,自己好不容易讲到三百五文,你给十两,你他妈,脑袋被驴踢了,还是进水了。
一点成就感都没有,“不买了。”沈寻气恼的把丝带甩在摊子上,掉头就走。
段长风连忙拿起来那几条丝带,冲老板老版抱歉的点点头,快步跟上了她。
老板痴呆地看着他们俩的背影,拿起银子放在嘴里咬了咬,还不小心咬到的手,是真的,连忙揣进怀里。生怕他们再回来要一样,哦,这指定是富家的少爷,小姐出来体验生活来了。
“段长风,你是不是钱太多了,十两银子,把他的摊子买过来都绰绰有余。”沈寻睥睨了他一眼,看白痴一样的看他。
“你要是觉得银子给多了,回去再挑几条,我身上真的没有碎银。”段长风讨好地说,更确切的说,他对银子根本没有什么概念。
“不去!”
段长风勾了勾嘴角,心里高兴的不行,不去,正合我意。
“嗯,算我错了。给你赔礼道歉,回去帮你洗头发。”段长风瞅着她的脸说。
沈寻只是不理。
回到客栈之后,段长风还真的说到做到,帮她洗起了头发。
段长风扶她坐好,小心翼翼地握起她又黑又密头发。
沈寻一怔,有些扭捏动来动去,段长风他动作很轻,生怕弄疼她一样,温柔的说:“乖乖坐好,别动。”
本来还和他生气,可这时只觉得心里暖暖的,有一股不明的情愫,在心底徜徉,感觉心里有一根弦,拉的紧紧的,下一秒就会断裂。特别是他的身体,站在自己背后,后背热乎乎的,之前对他有气,本来想指责他几句,也被他轻柔的动作,撞得支离破碎,动了几次嘴唇还是没说出口。
又明显的感觉到他动作笨拙,又温柔,忍不住笑了,“我自己来吧,天不早了,你回去睡吧。”
“马上就好,洗好我再帮你擦干。”段长风在她背后不死心的说。
是啊,他什么时候帮人家洗过头发,她的头发本来就多,又厚,握在手里感觉很好,可是洗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笨手笨脚的,虽然动的很小心还是扯到她的头发。
“不用洗了,我自己来。”沈寻有些好笑,这么低着头,脖子都疼了
段长风却执拗的像个孩子,大人越说他做不好越要做,誓不罢休似的,耐下心来,动作更加温柔。
沈寻觉得在段长风面前,自己很容易脸红,声音也是软软的:“洗这么慢,洗好恐怕我就睡着了。”
段长风不好意思的笑了说:“等急了?”
“何止急了,觉得头发都快被你拔光了。”她忍不住笑了。
“弄疼你了,我轻点,别乱动了。”段长风一阵内疚,更加不好意思,“以后要多加练习。”
差不多半个小时,他终于洗好了头发,不但她累,他也累的腰酸背痛,但是两个人心里的感觉却是甜蜜的,之后段长风又拿起帛锦,像个温柔体贴的丈夫一样,把她的头发擦干,又偷偷把帛锦上掉的几根头发,拿起来揣到怀里。
白天奔波一天,沈寻确实有些累了,段长风也没怎么样,这是在她额头上亲吻一下,道了句“晚安!”之后有些恋恋不舍的出了门,并把门关好。
018:人少的时候可以为所欲为?()
这古代的交通工具就是落后,马已经算最高级的了,要是搁现在做飞机几个小时,可这骑马整整在路上颠了快二十天,本来告诉秦焰大概十天能到,也是因为段长风带着她,也没有着急赶路,一路上像游山玩水一样。
越走空气越清新,草木越苍绿,连建筑都显得温婉可人,不愧是江南水乡,如果北方的城市是健壮彪悍的大汉,而南方的城市则温柔多情的少女,曲宛又是南方城市中最最繁华的城市,堪称南方的鱼米之乡交通要道,在南晋一直有北有京都,南有曲宛之称,可见繁华程度堪比皇帝老儿的家园,气温环境比京都要好。
而秦家堡就坐落在城南的宛山旁,可见秦焰那小子是多么会享受的一个人。
离秦家堡还有一天的路程,眼见天色已暮,想着先投宿,不急着赶路了,明天肯定能到。
三人进了一家客栈,要了三间上好的房间,段长风本想好好休息,刚躺在床上,门就被呼啦从外面推开。
他的身体还没躺下去呢,胳膊就被沈寻拉了起来,死缠硬拽的说:“天还早呢,我们出去逛逛好不好?”
段长风无奈的,又坐了起来说:“你天天不累呀。哪来的那么多精力,听说秦焰有个妹妹和你年龄差不多,到了秦家堡你让她陪你好好逛。”本来不累,听到逛街俩字儿,立马就累了,你说一个大男人,你见谁天天去逛街。
“这天刚黑,你能睡得着吗?”沈寻并没打算放过他,还是死拽的,他的胳膊说。
“老人家比不了你这小孩子,没那么精力去逛。”段长风蹙了蹙眉说。
“可老人家睡眠也少啊,最后问你一次,去不去?”沈寻松开他的胳膊,叉着腰,一副要吃了他的样子说,这男人都是这个死样子,追女孩子的时候使出浑身解数,让他学狗叫,他都会做,这眼看着姑娘对他有意思了,他又拽上天了。
“唉,好,去去去!”段长风无奈的叹了一口长长的气,摇摇头,现在已经可以预见了,他以后绝对是怕娘子的料,真为自己的后半生担忧,能平平安安的活到死吗?还是中途就被她折腾死。
这买家果然都是欺骗消费者的,被表面所迷惑,看她这长相除了傻一点,没有其他毛病,怎么看也都是温婉,乖巧,可人,懂事,这真实情况,其实不是那么样子,你看这脾气坏,不听话,又能磨人,这被坑的。
“不勉强?”沈寻语气阴阳怪气的说。
“心甘情愿。”段长风只得赔笑说,心里那是在滴血呀。
两人下了楼,一楼大厅有不少人,楼下的客人并不太多,对门的一桌四五个人,一看就是长途跋涉,他们神情疲惫,只埋头吃饭,并没有太多交流,右边一桌有七八人,有男有女,边吃边诉着家常,说着什么,谁家姑娘长大成人,该找婆家什么的,和谁家儿子比较般配等等,还有一桌看就是在江湖上坑蒙拐骗的人,他们举杯畅饮,高谈阔论,聊的吐沫横飞,都喷到菜里,却没有几个人吃东西,可能是因为面前的菜加了太多料了吧。
其中衣着得体的壮年汉子,得意洋洋的说:“你们听说过没有?听说江大侠,就在曲宛城。”
另一个稍胖一点的说:“谁?难道就是号称漠北第一大侠的江大侠?”
壮年汉子说:“陈兄,这天下难道还有第二个江大侠不成?”
段长风听到几人谈话,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心想,他们说的难道是江北城,果然接下来又听他们说:“你说的是江北城大侠,听说此人不但武功高强,为人豪爽,做人正直无私,仗义疏财,喜欢结交天下英雄,连江少庄主也行侠仗义,颇有乃父之风。”
“近两年很少听到江大侠的消息,原来是在曲宛城啊!”其中一个人说。
“是啊!但听说江大侠厌倦武林上的争斗,携家小在此定居,不轻易见客,如果有人慕名拜访,也只是江少侠出来接待。”另一个人露出惋惜的神情,其他几个人也摇头叹息,“恐怕我们想见他一面不容易呀。”
段长风仔细聆听,原来江北城隐居在此,怪不得近两年没有,在江湖上没听到他的消息,四年前自己和他在漠北打见过,两人相谈甚欢,还切磋过武艺,确实是一代豪杰,不过经常在江湖上摸打滚爬的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