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娘-第26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同样的,对于方亦烜和双瑞他们来说,也是如此。
如果他们还在这座大山之上,定也会去寻找水源,说不准他们会在那附近相遇。
……
“大哥…方亦烜……哥你在哪啊!”从一开始叫喊声音响亮无比,到最后慢慢变的有气无力,在白雾中勉强生活了两日,如果不是强忍着,方俊清恨不得立马就哭出来。
倒是金芸,她现白雾的浓郁渐渐变得有些稀薄,之前是五步之内,而现在却变成了七步。
“喝口水,别喊了。”金芸将水袋递过去,并说道。
方俊清吞了吞口水,感觉喉咙里干涩无比,他欲哭无泪的说道:“不喊大哥怎会知道我们在这呀。”
“可你这般叫喊,伤的只会是你的嗓子,到后面说不准,连喊都喊不出来。”金芸说着,浅饮了一口水。
不过才两年不到的时间,她便已经不习惯这般风吹雨露的生活,到底是安逸日子过久了,这两日在大山中,以天为被以地为铺这种在以前已经习惯到骨子里的日子,却觉得很是怪异。
方俊清还要再说之时,脸上猛地一惊,他双手捂着嘴,小声说道:“兔子!”
声音虽小,却带着浓浓的喜意,这可是两人从进了大山后,第一次见到活的动物。
是的,这两日,周边除了花草树木以外,连个小动物都没有见到过。
金芸也是微微侧头去看,还没等她出手,方俊清就已经急不可耐的扑上前,却没想着,他的动作虽然大,可两人手腕之间还绑着条绳,扑到一半便被给扯的一趔趄,好险没摔倒在地。
不过却惊到了兔子,后腿一蹬,便给跑了。
“去捉去捉。”方俊清急着沙哑的喊道,好在没将条绳给扯掉,自己向前追兔子去。
金芸顺着他,站起身,两人一并向着兔子的方向而去。
也不知道是傻还是无惧,兔子向前跑了一小段,又给停下来吃草,长长的两只耳朵一动一动,仿佛听到了什么动静,却因为嘴边的美食不愿意离开。
方俊清拉扯着身边的人,刚向兔子的方向迈了几步,却突然之间被扯的向后急退了回去,而且度极快,如果不是身边的人死死握住了他的手臂,差点摔了个跟头。
他不愿的喊道:“兔子,我要吃兔子!”
金芸绷紧着身子,警惕着四周,鼻尖除了还漂浮着秘花的香味以外,还有一丝丝的腥臭味。
“兔子留着下回吃。”她微微俯下头,轻轻的道:“狼肉你吃过吗?听说肉挺酸的。”
第五百八十一章:战狼()
末世的时候,金芸还真吃过狼,不过那也是变异后的狼,肉质很有韧性,在那个时候还真的很受欢迎。【全文字阅读。】
可是如今的不同,金芸来到这个世上,就已经和狼群打了三次交道,却还真的没有尝试狼的味道。
听说狼肉的味道是酸的,不过再酸总比他们吃完干粮了啃树皮来的强吧。
“什么狼?”方俊清一怔,立马就问道,可他并没有等到答复,而是被人拎着脖子后的衣服,脚下一悬空,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便已经被丢到了旁边树的树杈之上。
金芸将手腕上的条绳解开,她道:“在这里等着,等下万一快见不到我一定得大喊出来,知道吗?”
方俊清傻愣愣的点了点头,此时的他虽然还未看到什么,可也听到了白雾中有一些的动静,像是狼嚎叫的声音,他吞了吞口水,道:“你别下去,那有可能是狼啊。”
金芸却脚下向下一滑,跳到地面上,正是因为是狼,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一战。
白雾遮掩住了视线,只有七步的距离,如果不将狼全数杀死,在白雾内埋伏,反而更加的危险。
“你快上来,我们躲在树上,狼马上就……”方俊清本还焦急的让人上树,可下一息被惊的嘴张的大大,仿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只见白雾中突然扑出一条黑色的大狼,猛然向着金芸扑上去,那尖锐的牙齿仿佛就要刺入她的皮肤,可是不过一息的时间,大狼的头颅便与身子分离,成了两截。
红色的血液更是溅到大树的树干之上。
再看金芸时,她的两手手掌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双兵器。
异能的进阶,和上次杀狼相比,这次更加的轻松一些。
如果不是白雾的阻挡,恐怕就是一群狼群,都无需惧。
再来一点,此时金芸不敢离开方俊清太远的距离,如果当他们两人的距离超过七步,但凡一方没入白雾之中,恐怕原路返回都再也寻不到彼此。
这也真是为何金芸会交代方俊清快要见不到她的时候大喊一声的原因。
单脚一前,反身一转,手握着的鸳鸯钺再次斩首一条大狼,如此的轻而易举。
就这般,从一开始的惊恐担忧,但后面的目瞪口呆,方俊清更是不下四五次用双手揉着他的双眼,仿佛树下的一切都是骗人的。
可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下面仍旧堆满了狼得尸首,以及快要被染红的大地。
这简直大出乎意料了,而且方俊清不由拍了拍胸膛,他突然为自己很是庆幸,他在镇上三番五次的嘲讽,好在金姐姐不计较,不然他的下场恐怕如狼一番了吧。
不说这个,就是现在,如果对他真怨,让他不明不白的死在这座大山之上很是容易,更别说此时还将他护在大叔上,自己在下面厮杀凶猛的大狼。
方俊清不由有些分心,他突然觉得和温柔的耿姐姐相比,仿佛更希望金姐姐做他的大嫂。
是的,从这一刻开始,金芸完全不知道,她已经荣升成为方俊清的金姐姐了。
而此时的金芸并不在乎这些,她再次斩杀一条狼后,便迈前两步,来到其中一条大狼的尸首边,用着鸳鸯钺翻动着尸体,只见这条狼的腹部有一条伤痕,并不是她的鸳鸯钺所刺伤的,而是剑伤的痕迹。
伤痕不新,已经有了愈合的迹象,却也不旧,想来便是这两日所伤。
恐怕不是方亦烜等人,便是双瑞几人也遇到过狼群吧,只是不知道他们现在是否安好。
除此之外,金芸还发现了一点有趣的地方,这群狼仿佛并不受白雾的影响,在地面上活动自如,她在七步之外的动静,只能凭借双耳所听到的来判断狼的踪迹。
可是群狼却不同,不过从哪个方位,从白雾扑出来之时,总是朝着她的方向,很是准确。
哪怕她的动作放的很轻,甚至连呼吸的声音都轻缓下来,群狼却还是能够认准她的方位。
如此,要么白雾对群狼的影响,不是七步的范围;或者说,白雾根本影响不到群狼。
不管是哪种,对于金芸来说,这都是一件好事。
如果他们走不出去,时不时便可借着动物的优势来寻到要找的人或者走出大山。
“金姐姐,还有狼吗?”方俊清怯怯的问道,他已经感觉双腿有些发麻,快要站不住了,甚至隐隐有种被吓的想要方便的意思。
“还有。”金芸还是能够听到一丝脚步踩在地面上的声音,恐怕是因为她杀了太多,群狼反而不敢上前了。
她将之前丢在地面上的包袱捡起,翻身上树,说道:“先吃点干粮,等下同我一并下去,血腥味会引来其他野兽,这个地方不能久待。”
地面上尽是血腥,这么浓的血腥味迟早会引来更多的野兽,而且还有埋伏在白雾中的群狼,早些离开以防万一。
听到这么一句,方俊清哪里还吃的下,尿意更甚,他咋舌道:“可…可这下面还有狼啊。”
金芸并未安慰,而是说道:“狼虽然不会爬树,可是这座大山内,会爬树的野兽不少,你确定要继续待在这里?”
方俊清眨巴眨巴双眼,眼眶中便积满了泪水,如果他知道上山会遇到这些,恐怕就不会如此的坚定了,简直太恐怖了!从小到大,他并不是没有上山狩猎过,可那时候不过就是坐在高马之上,随行的人更是有几十号人,哪怕就是有危险,也不会伤到他一根毛,可是现在,他瘪了瘪嘴,哽咽道:“我想大哥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大哥。”
金芸难得的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说道:“自然能找到,你瞧见那条狼了没,它的腹部有条剑伤,想来便是他们,只要他们没死,我们定能找到。”
泪光氤氲渐渐消散,方俊清脸上渐渐又露出了笑意,对于金姐姐的话,他并没有任何的怀疑,仿佛过不了多久,就能见到大哥似的,他道:“等大哥见到我,一定很高兴。”
第五百八十二章:大阵()
这边,两人吃着干粮喝着水,商议等下如何避开狼群的突袭。?八一中?文?????.㈧8?1?
而他们不知道,就在离他们不是很远的地方,聚集着一些人。
地面上坐着一个身上头上乱糟糟的人,他望着火上烤着的鹿肉,不由一叹:“没滋没味的,早知道身上就应该带些味滋粉,撒些上去那味道香的,让人忍不住流口水啊。”
靠在树上养神的方亦烜连眼睛都不睁,便道:“过上两日,再去试试破阵。”
“有头绪了?”盛千荀双眼一亮,再待在这里,迟早会将他逼疯。
特别是他的宝贝青曈扇,此时也不知道在那里,会不会被人糟蹋。
方亦烜摇了摇头,他微微抬头望着天空,来到这里大概已经过去了至少一两个月,如今恐怕已经是五月。
本还让她如期赴约,没想到却是他失了约。
他道:“学艺不精,可是再继续待下去,也无计可施,不如尝试着强硬突破。”
盛千荀直接往后一趟,以地为榻,他道:“也怪我,当初不该贸然将你拉来,早知道是这么个鬼地方,要我来我都不来。”
方亦烜缓步走上前,他浅笑道:“此番倒也算是一番别致的趣味,能遇到这番阵法,更是不易,虽说不精,可破阵的滋味却不是随时能都遇见。”
盛千荀白了好友一眼,懒得同他争辩这些,而是道:“你的双腿可还好?可别这个时候又复。”
虽说带着嫌弃的味道,可眼神中却是带着担忧,在这一两个月以来,被野兽袭击是常有的事,更麻烦的是,他手上根本没有能用的武器,完全只能靠蛮力。
而方亦烜好一些,手上还有一条细鞭,可一旦他的双腿复不能动弹,光靠着他,短时间内支撑到是无所惧,可时间一长,遇到的又是群居的野兽,到那个时候,后果恐怕不堪设想。
“无碍。”方亦烜并未细说,虽然未全好,可是从金芸刺伤他的双腿后,这么久哪怕不用内力制住双腿内的铁水,都能够正常行走,而且,短时间能还能保持。
这恐怕是难得的一个好消息吧,盛千荀笑着说道:“你说,咱们再这么耽误下去,等回到上京后,会不会你家老爷子已经给你定好了亲事,耿家姑娘倒真得不错,最起码在上京想要求娶她的人,可是差点将耿府的门槛给踏破了。”
“不会!”方亦烜坚定的说道。
“为何不会?我听说耿家姑娘可是亲自肯,只愿意嫁与你。”盛千荀打趣道:“也是,谁叫你救了人家姑娘,人家自然以身相许。”
方亦烜这时候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勾着嘴角说道:“如果救了人,便要以身相许,那我已经许给了她人。”
盛千荀猛然坐起,他像是看到什么怪物似的看着好友,真要说着什么时,脸上突然一变,只听到远处传来一阵狼嚎的声音。
他脸上带着凝重,说道:“这群狼恐怕又是遇到了什么猎物。”
而这个时候,白雾中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没过多久,就从里面跑出来一只红色的小生物,两人对着它的到来,显得很习以为常,只见它飞快的落在了方亦烜的肩膀之上。
‘叽叽叽叽。’小家伙一阵乱叫,身子更是抖的不行。
方亦烜感觉到红狐在抖,便知道是被吓到了,他道:“狼群离这里应该不会太远,不然它不会吓成如此。”
将红狐抱在怀里,轻缓的梳着它的毛,正是有了红狐的存在,他们来到大山被白雾包围后,才现了有些不同,在动物的眼里,根本没有白雾的存在,它们在大山之上,可以随意行动。
同样,也正是因为红狐,他们才会贸然进山。
起先,他与盛千荀本是打算先来一探,在山脚的时候一时不慎让红狐跑进了山,红狐当时极为激动,而它又是寻宝狐,想来是感应到了什么好东西才会如此。
而方亦烜来此的目的,便是一宝物,两人便没做多想,便进了山。
结果,便被困在此山,不止出不去,连所谓的宝物也没见到影。
一阵清风而过,除了秘花的香味以外,还有一股很浅的血腥味,想来群狼厮杀的地方就在风头之处。
盛千荀道:“去看一看?”
方亦烜想了一会,便道:“去。”
大山之中有阵法的存在,只要进入白雾之中,哪怕两人相交而过,都不能见到对方。
可是动物却不同,当动物在眼前,他们也是能够瞧见。
而山中的动物,哪怕是在白雾中,也能瞧见他们的身影。
方亦烜之所以同意去,他知道肯定是见不到人,只是想看看到底是谁和群狼交战。
毕竟在大山的这一两个月里,其他的不说,山中的野兽有那几波大概也是知晓,群狼,以及南边的黑熊,还有北边的大虫。
每个凶猛的野兽之间都以划了地盘,一般情况下,不可能越过彼此的区域。
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正是群狼的居地,可听着狼嚎中带着的怒意,显然是在进行一场厮杀。
除了野兽之外,他想也许会有人在与狼厮杀。
两人并未多说,便向着那个方向而去,有着红狐带路,两人走了大概半个时辰,便来到了那处。
来的路上到是还遇见了几条大狼,不过很快便被两人解决,而当脚下踩上那血染的大地时,两人不由有些惊愕。
只见满地都是野狼的尸体,而且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