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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我的大不列颠帝国-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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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公爵头也不抬地说着,等候在一旁的管家也迅速的收下,走出门外,又吩咐着站在大门左右的男仆。

    之后又回来,对着公爵大人小声地说着。

    “先生!远在伯克郡的国王陛下给您写了一封信,说务必交到您的手中!您看?”

    “拿来吧!让我看看亲爱的国王陛下给我有什么指示!”

    说着,管家就把信件拿给了爱德华公爵,公爵大人也顺手接了过去。

    整封信内容不多,也就是几百个拉丁文罢了,可是公爵大人却看的很细,眉头不由得一皱。

    虽然对于爱德华得到的情报不以为然,但是公爵大人还是记在心中,毕竟王室的力量他也没有完全了解,或许是真的呢。

    此时,英格兰的北方边境地区,自从爆发‘求恩巡礼暴乱’以来,亨利八世在边境地区设立直属于伦敦的北方委员会,它拥有统辖着北方各郡的全权,彻底的清除北方地方贵族的割据状态。

    北方重镇——约克,它不仅是北方委员会的驻地,还是英格兰入侵苏格兰的基地。

    此时,平常空旷的军营里迎来了重要的人物,北方委员会的大臣维泰利 。 奥利萨德男爵大人正在几个约克郡治安官和法官的陪同下,视察着军营的维护工作,毕竟伦敦与苏格兰之间要发起战争的事情已经传遍英格兰了。

    “大臣阁下!谨听您的意见,我一直要求着手下的官员们努力维护着整个军营,谁都知道苏格兰人一向挑衅着我们。”

第六十二章苏格兰高地() 
“这很好!华莱士先生!你做的不错!”维泰利 。 奥利萨德男爵满脸的肯定,显然对于治安官的工作很是满意。

    “这些都是诸位大人一起努力的结果,我的功劳只有一点点罢了!”华莱士爵士得到夸奖,很是高兴,但是话里并没有显摆。

    接着华莱士爵士又陪着大臣阁下巡视军粮的储存情况。

    在汉普郡,南安普顿市,离城三十英里的阿洛克村,因为临近阿洛克河,所以这个由自由民组成的村落得到了这个名称。

    自由民又称公簿持有人,这是说明他们拥有自己的田地,拥有独立的人身自由,没有任何的依附关系。

    事实上,这个村子得以保存,还是得益于亨利八世颁布了限制圈地的一些法令,使得贵族和地方的绅士们投鼠忌器,圈地行为缓解不少。

    作为一个拥有三英亩地的自由民,普德感觉很是愉快,虽然种地的粮食不够一家人的食用,但是拥有一身好射术的他每天扑捉的动物足以补填家用。

    普德不由的感谢自己出生的环境,他居住的阿洛克村附近没有任何的贵族领地,离他们最近的一个骑士领地就有二十多英里,需要有一天的时间才能到达。

    所以,他村庄附近的森林名义上属于国王陛下的。可是,国王怎么会知道他的森林会被人打猎呢?指望那些待在城堡里的贵族们举报,还不如希望母猪上树呢!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天高皇帝远,就是这个道理。

    中午刺眼的阳光也没能穿透那厚厚的杨树叶,只残留下一丝丝光线可以勉强的钻过树叶缝隙,来到普德的面前,带来一丝暖意。

    普德没有在意这些,双腿弯曲的站立,眼睛直盯着前方二十英尺远地方,一头公麋鹿低着头,警惕的吃着树枝上嫩叶,四条细腿摆着随时跑路的姿势。

    而普德整个人身上披挂着折叠的树枝,完美的将自己掩饰在灌木丛中,一只胳膊提着弓身,另一只手拉着弓弦,目光紧随着麋鹿,准备伺机而动。

    可能长时间没有看到危险出现,而小口小口吃着也没有填饱自己肚子,大麋鹿慢慢地低下了头,大口吃着眼前的美食,但是普德却还没有行动。

    时间如流水般过去,公麋鹿的肚子也不知不觉中鼓了起来,警惕心也到了最低层度,普德这时却抓紧时间行动起来。

    “嗖——”普德的右手突然放开,弓弦上的木箭随即射向公鹿,公鹿似乎有所察觉,向右边移了一步,可惜已经晚了,木箭虽然没有射中它的致命部位,但是射中了它的左后腿。

    普德迅速地从灌木丛中跑了出来,奔向受伤的公鹿而去。公鹿不顾伤势,急忙地朝着来时的方向跑去,可是受伤的它哪能跑得了多远,被普德追了不到一英里就倒地不起,显然失血过多的后果很严重。

    普德看着卧倒在地上的公鹿,丝毫不顾它那祈求的眼神,十分果断地用自己从战场上俘获的匕首结果了它的性命,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的。

    作为一个已经参加五次军队的老兵,普德的双手十分的有力,所以公鹿没有痛苦的死去了。

    用几根树枝横竖拼成井字状,再拿几根树藤将公鹿固定在其上,用一根粗壮的藤条当纤绳,普德就这样的拖着回到了家。

    一路上的村民们对这一幕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普德很顺利的跟他们打着招呼,回到了自己的家。

    对于这个参加过五次军队的人,也是村里最强的射手,大家很敬佩,毕竟谁家没有受过他送来的几块肉呢?

    推开家中的木门,普德看见自己的以前的百夫长,现在的约克郡治安官的手下队长——伍德 。 莱戈拉斯。

    “百夫长大人!您怎么来了!”普德很好奇的问到。

    “我的普德,最厉害的射手,我需要你!”伍德装作没有看到普德手中提的公鹿,很高兴的迎了上去。

    “说吧!我的百夫长大人!我最近很忙的!”对于这个贪财的百夫长,普德并没有好感,也没有什么恶感。

    “伦敦的萨默塞特公爵发出了召集令,你又要上战场了!”

    “这次你还是跟着我吧!这次你们俘获的战利品我只要三层!”伍德咬着牙说着,心中却在滴血。作为一个爵士的次子,他自己的资产很少,正准备靠战争来捞取外快,这次损失了不少。

    不过这次自己再捞取一些战功,就可以受封为骑士了,虽然是没有封邑的骑士,但是地位却完全不同了。

    “好吧!希望你信守诺言!”看着眼前贪财的家伙那么大出血,普德很愉快的答应了。

    和普德一样,大量的民兵被召集起来,慢慢地如同溪流一般汇入约克城,很快,到了八月十号,约克的军营已经汇聚了将近一万五千人。

    而此时的苏格兰,爱丁堡也发出了召集令。

    而被摄政王派来的高斯尔骑士很不幸的要前往那群野蛮人的居所——爱尔兰高地

    高斯尔骑士看着一望无际的高地地,它没有没有像爱丁堡低地上那样无尽的森林,也不是枯寂的荒漠,而是被舒缓起伏的低矮绿草和苔藓所覆盖。

    那种低矮、稀疏的植被苍凉地生长着,全然不像英格兰原野上的青翠欲滴。裸露的岩石、清冽的空气,时时提醒着你这是海岛上的高原。

    即使到了夏天,当原野被一种叫帚石南的紫色小花所覆盖时,大地也缺少一种生机。那种无边的紫色显得过于刺目和固执,不同于山花烂漫的绚丽,而是一种近乎于绝望的怒放。这是一片寂寞的土地,多少年前被视为蛮荒之地,再壮丽凄美的景色也不能代替土地的贫瘠。

    麦克唐纳氏族(又称唐纳德氏族,ClanDonald),是苏格兰高地最大也是最古老的氏族之一。早在公元13世纪,唐纳德氏的领主就在艾雷岛(IsleofIslay)的菲拉格兰湖畔建立了菲拉格兰堡。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LordoftheIsles)。

第六十三章誓师大会() 
高斯尔骑士站在山岗上,遥看着远处的一群部落,这就是他的目的地——麦克唐纳氏族。

    散散落落的奴隶正在看护着不远处的羊群,顽皮的孩童们肆无相互忌惮的追赶着,一片祥和的气氛。

    突然,十多个骑兵从高斯尔的左右两面包围过来,高斯尔还没有反应过来,各类青铜武器就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我投降!勇士们!先将刀放下,我是国王陛下派来的信使!”

    高斯尔骑士很识趣地求饶着,还不忘强调自己的身份,尤其是国王这个词读的很重。

    “好吧!我带你去见首领!不要轻举妄动啊!”一众骑兵中,身材最是魁梧的汉子首先发言,看的出来他的威信很大。

    “好的!那么你们可以把刀放下来吗?要是误伤了我,你们的首领是要责怪你的!”高斯尔缩了缩脖子,轻声的征询着那个魁梧男的意见,语气中带着影晦的威胁。

    “哗啦啦~”听到眼前的这个小白脸这样说,强尼感觉到他也没什么威胁力,于是朝着骑兵们点了点头,顿时响起了一阵收起武器的声音。

    紧接着,高斯尔就和受刑的犯人一般被押着前进,搞得他很不痛快。

    不一会儿,他就来到了看到的那个部落群,深入进去看的话,有上百顶帐篷,而这只是走入部落中心的那一段路程两边罢了。

    大胆的估计的话,应该有五百张帐篷左右。高斯尔骑士心中默默地想到,心中很是吃惊。

    在这样全民皆兵的部落里,几乎是一家人都住在同一顶帐篷里,所以每顶帐篷可以出两个战士,光这个麦克唐纳部落就可以出一千多个战士了。

    而且奴隶也算是一类战士呀,如此算来,这个部落预计可以出一千五百多个战士,这也是它的极限了。在这个几万人都是一场战役的年代,一个部落就拥有了欧罗巴一个伯爵的实力了。

    苏格兰高地的战士一个个的人高马大的,是整个苏格兰最勇武的战士,哪怕面对全副武装的英格兰重骑士,他们也毫不惧色。

    高地上效忠于苏格兰国王的这样的大部落就有十几家,而各色的小部落就更是数不胜数了,他们就是苏格兰对抗英格兰最大的底气。

    随后,高斯尔就进去到了一个相对而言最为豪华的大帐篷,一个满脸杂乱黑白胡子的中年大汉坐在一个狼皮木椅上。

    “苏格兰伟大的女王陛下的仆人,高斯尔 。 亚尔力见过麦克唐纳男爵大人!”高斯尔左手抚胸,轻微的低头表示尊敬。

    阿夏姆 。 麦克唐纳是麦克唐纳部落的首领,也是经过苏格兰的詹姆斯五世册封的男爵,所以高斯尔要行贵族礼。

    “哦!爱丁堡的詹姆斯那个家伙给我带来什么消息!”首领很是豪放的说道,一点也没有顾忌到阿盖儿伯爵的摄政王身份。

    “这是摄政王大人给您带来的信,请您看一下!”高斯尔装作没有听见的模样,直接拿出自己胸前夹带的信,准备交给旁边的侍女。

    “不用了!你直接给我说一下吧!”阿夏姆首领制止了高斯尔的行为,直接吩咐道。

    “是!尊敬的男爵大人!”高斯尔忘记了这群只知道打仗的蛮子不会识字这件事了,于是朗声解释道。

    “首领大人,主要是英格兰的……”花废了十几分钟,阿夏姆首领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始末,高斯尔松了一口气。

    “那么!我们这是要与英格兰那群人打仗了呗!不早说,那么的磨叽干嘛!你们贵族就是磨蹭!”

    这一句话说得高斯尔哑口无言,他也没有胆子怼上他,毕竟他们可真是一群野蛮人,要是无缘无故的杀了他,他也没地找理去。

    “强尼!赶快叫小伙子们集合起来,每家都出一个战士,爱丁堡的小女王需要我们了!”

    阿夏姆首领大声地朝押解高斯尔那个魁梧男说着,魁梧男也大声的应和着,转身就出了帐篷。

    接下来,高斯尔就见到令人难忘的一幕,一家家妇女和子女们欢心鼓舞地送别自己丈夫或者父亲,整理好他们的武器。

    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五百多个手拿青铜武器的勇武战士们,齐聚到了首领的帐篷前,很是壮观。

    “高斯尔骑士!你看这是多么勇武的战士呀!英格兰人又怎么是我们的对手!”

    看着眼前身高平均高达六英尺的猛士,而因为经常食用羊肉的关系,胳膊上的肌肉显得格外的夸张。

    相较于爱丁堡的那些骑士们而言,除了武器之外,这些部落战士们其他的地方都完胜那些骑士。

    像高斯尔这样的骑士,被摄政王詹姆斯 。 汉密尔顿伯爵如同撒网一般,派向了苏格兰的北方高地地区。

    就这样,经过十余天的时间,爱丁堡汇集了两万多的部落蛮兵,还有一万多被召集的贵族私兵,以及上百名各色的骑士,这几乎是苏格兰全部的力量了。

    虽然人数看上去很多,但是他们几乎有个致命的弱点——武器。

    苏格兰的煤铁铜等矿产资源一向都很丰富,可是铁矿的开采难度很大,所以苏格兰人一直用铜和锡混合起来,炼成青铜,成为他们一直使用的武器。

    只有那些地方上骑士身披着铁甲,使用着铁制的武器,引的那些高地战士一阵好生羡慕。

    1547年,八月十二号,苏格兰所有的军队全部都集合到爱丁堡的郊外地区,摄政王阿盖儿伯爵詹姆斯 。 汉密斯顿前来举行誓师大会。

    高地的那些部落战士们被安排到左边位置,而贵族们私兵的位置在右边,最前方的是各地赶来的骑士和贵族和部落的首领们。

    部落的战士虽然松松垮垮地站立着,但是整体上显得格外的精悍,所以刚到来的摄政王大人特地认真的观察了一下。

    而因为四年前的那场掠夺之战,骑士们因为距离较近的缘故,很快的征召起来与英格兰人对抗,所以损失惨重,这场战争他们是来凑数字的。

    在一群贵族的拥护下,伯爵大人走到特地搭建的木台上,清了清喉咙,放开声音讲到:

    “众位贵族们,骑士们!以及女王陛下忠诚的战士们!大家想必已经知道了,南方的那群可耻的盗贼们又在预备着入侵我们的领土!”

    “他们在苏格兰的土地上烧杀掳掠,无恶不作,这一次甚至来抢夺我们的女王陛下!”

    “这样的情况下,长老会和众多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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