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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第3部分

小说: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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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迪跟我弟去逛街所买的东西,当然了,就是这只小猫,诺顿。当她看到苏格兰折耳猫长什么样子,她就不行了。她告诉艾瑞克她多想养一只猫,说我也想要宠物,但拒绝考虑猫。而艾瑞克,他认识我比辛迪还久得多,知道我看到折耳猫可能会有什么反应,于是他告诉辛迪,隔天他们要去买猫。
  他们开车到谷区,就是艾瑞克买下亨利的繁殖场。当时,这个品种的知名度还不高,但是已经相当昂贵;艾瑞克那只花了三百元(信不信由你,一只优良的苏格兰折耳猫可能要花掉你一千五百大洋)。他非常相信一个理论:如果你准备要花钱买东西,最好是花得愈多、愈不切实际愈好。
  很幸运的是,繁殖场的小姐最近才迎接了一窝小折耳。她手上的折耳猫太多了,而这种猫很贵,她觉得可能在它们全都长大、开始碍手碍脚之前还没办法卖完。她认识艾瑞克,也喜欢辛迪,于是以七十五元的价格卖给他们一只,条件是他们一定要给小猫提供一个最温暖的家。
  “来,给你们我最喜欢的一只。”她说。
  她从纸箱里挑了一只六个星期大的猫,交给他们。除了血统证明以外,她还拿了一篇一个星期前登在《圣法南度谷区报》(San Fernando Valley Register)上的文章给他们。那篇报导是关于异国品种的猫,为了举例何谓异国品种的苏格兰折耳猫,上面有张照片,里头的猫就是辛迪手上抱的那只。文章把那只小猫称为“宝贝”,照片下面的附注说:“有些猫品种的名称有误导之嫌——例如喜马拉雅猫根本与喜马拉雅山无关——但是苏格兰折耳猫,如图中的‘宝贝’,则是真正来自苏格兰。”
  “它是明星。”繁殖场的小姐说。
  “希望如此。”辛迪告诉她。
  它在回家的路上确实表现得跟明星一样。要带年纪这么小的动物上飞机,让辛迪有些紧张。她不知道它会有什么反应,要上厕所的时候该怎么办,坐这么久的飞机,不知道会不会让它终其九生都紧张得要命。但她很快就发现它不是紧张型的猫。她把它放在一个纸箱里,可是才坐上飞机没几分钟,她就把它放在桌上仔细端详。它打呵欠,躺下,马上就睡着了。辛迪心想,干脆就让它待在那边,直到猫或是空姐吓到为止。不过两种情形都没有发生。整趟旅途中,猫在桌子上或坐或睡,开心得很。她担心的上厕所问题也没发生(诺顿在日后多次的飞行旅程中证明了,它不是膀胱特别强壮,就是特别有礼貌。从这次以后一直到往后好几百次的飞行,它会一直等到合适的厕所出现才解决)。它偶尔伸展一下,四处看看,然后又坐下来。它只喵了两次。在它喵完以后,辛迪都轻声安抚它——它表现得很清楚,需要安抚正是让它花力气喵的原因。空姐高兴地挤在它身边,拿牛奶给它,甚至把它抱起来秀给其他乘客看。在这些过程当中,小猫表现得仿佛它飞过的里程数跟耶格尔一样多。
  在从机场到我家的出租车上,它从后座爬到门把上,它就站在上面,伸直了身子往窗户外面看,车子就载着它到曼哈顿。
  “很奇怪,”辛迪说,这时我手上抱着猫。“它不只是看起来不害怕而已,它还表现得好像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而且很期待。”
  现在,猫在我手上稍微扭动了一下,于是我轻轻把它放到地上。
  “现在它就会怕了,”辛迪告诉我:“幼猫都会害怕新的环境。这里对它来说很大,猫会害怕大的空间。”
  是喔。
  我这只害怕的小猫漫步到客厅的沙发旁。然后它继续往对面的沙发走去。然后它往回走,走到一半的时候,扑通一声倒在地上,睡着了。
  我看着它睡觉,小小的胸口上下起伏。我从来没看过什么东西可以这么快就睡着。我知道我的脸上挂着极为愚蠢的笑容,但我就是控制不住。
  “诺顿,”我轻轻对着它叫:“诺顿……”
  小猫的眼睛慢慢张开。一开始它还眯着,然后半开,最后它歪起头,看着我。
  我对着辛迪笑。
  “你看,”我说:“它已经知道自己的名字了。”
  ①尤索林(Yossarian),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CATCH…22)里的人物,是个贪生怕死的反英雄角色。
  ②崔维斯?麦基(Tr*is McGee),是美国侦探小说家麦克唐纳(John D。 MacDonald)笔下的探长角色。
  ③威利?梅斯(Willie Mays),20世纪60年代美国旧金山巨人队的棒球英雄。
  ④威利?戴维斯(Willie D*is),20世纪70年代美国洛杉矶道奇队的外野手。
  ⑤威利?威尔森(willie Wilson),20世纪80年代美国堪萨斯皇家队的外野手。
  ⑥应该是指乔治亚理工球队中的前锋穆罕默德(I*a'il Muhammad)。
  ⑦应该是指NBA中锋朱力斯?艾尔文(Julius Erving)。
  ⑧罗杰?躲闪者?斯托巴赫(Roger 〃the Dodger〃 staubach),美式足球著名的四分卫。
  ⑨吉姆?布朗(Jim Brown),美式足球著名的跑锋。
  ⑩此处指的应是纽约尼克队的篮球后卫费沙亚(Walt Frazier),绰号克莱德(Clyde),取自“义贼”(Clyde Barrow)这个字,因为他视野广阔、动作快速利落,但能攻也能守。
  作者是指情境喜剧《我爱露西》(I Love Lucy)中的露西。
  露西的先生。
  劳拉?佩翠(Laura Pctrie),《迪克凡戴克秀》里面的角色。
  俗话说猫有九条命。
  查克?耶格尔(Chuck Yeager),第一位突破音障的飞行家。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1)
3。口袋里的小猫
  很多人以为养一只猫要负的责任比养狗少。
  他们错了。
  更大错特错的是,某个饲主以为某只猫是如此地敏感、聪明,知道身边即将发生什么事情,便认为必须以高于对待自己人类同伴的水平来对待这只猫。
  其实这里头有某种逻辑。人类毕竟是有选择的。人不必与自己不喜欢的人或是对自己不好的人做朋友;人可以不孤单,如果这是他们的选择(记住,这只是笼统的分类:不适用于那些夏天不用制汗剂、觉得桑德拉?伯恩哈特①好笑,以及崇拜罗伯特?德尼罗在《出租车司机》里的角色的人);人可以不必等到有人记得喂他们的时候才吃东西;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一起住的人回来晚了,大部分的人可以不必担心他是不是被掠食者吃掉了。
  辛迪觉得我举的最后一个例子有点太夸张了,可是那本《自然的猫》(The Natural Cat)就是她送给我的。
  她之所以送我这本书,是因为情况很快就变得明朗——诺顿不仅卸除了我对它的心防,甚至我这一生对它整个物种的心防也顿时化为乌有。
  首先,这么脆弱的东西让人很难抗拒;很少有什么东西比六个礼拜大的小猫还脆弱。第二,它一点也没有表现出脆弱的样子,因此令人更难以抗拒。它在地上爬,它伸出爪子,它轻轻推挤;它所做的就是接管我的公寓。第三,也是最后一点,它也接管了我。
  它的第一次偷袭发生在半夜。
  辛迪与我有独特的睡觉秩序。我总是睡在床的左边,她睡在右边。我睡在我这边,她伏在我背上,用手臂环绕着我。
  我们不确定诺顿是否应该睡在床上。我们不知道它是不是会整晚蠕动,让我们睡不着觉,这种可能性不会让我太兴奋。我们也不知道它是否想要跟我们一起睡觉。也许我们太大,太可怕。因此我们决定让它自己想。
  第一天晚上,就在我们快要睡着的时候,听见它在客厅地板上滑来滑去的声音。它似乎做好决定了——它已经找到自己的床。我没意见。没问题。反正大家都知道猫不像狗那样与人亲近。它爱睡哪儿就睡哪儿吧。
  早上我醒来,跟平常一样,比辛迪还早几分钟。我的眼睛半眯,以为会听见小猫在玩耍的声音。什么都没有。我有一点担心,于是更屏气凝神地细听。照道理说,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猫应该正好醒着惹麻烦才对。还是一点声音都没有。
  然后,我感觉到枕头上有东西很轻微地动了一下,我张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灰色的小毛球,舒舒服服地躺在我的脸颊与脖子之间。它醒着,眼睛张得大大的,但没有动。一动也不动。它直直地看着我,等我先动。
  我头不动、慢慢把左手伸上来摸它。我用两只手指抚摸它的头,从它的两眼之间往它的鼻子揉过去。它轻轻一动,伸长了脖子,让我抚摸它的下巴下面。我们就这样维持了大概几分钟,猫舒服地伸展,主人不停抚摸。
  感觉还不错。
  它选择跟我一起睡。不只是在床上,而是睡在我身上。也不是辛迪。是我。
  那种感觉好到让人有点不好意思。
  我转身瞄一下辛迪。她现在也醒了,正微笑看着我们。
  从此,我们又有了新的睡觉秩序。如果辛迪在这里过夜,诺顿会在客厅待到我们睡着。但每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它会缩在我的脖子旁边,身体的一部分在我的脸颊下,清醒地等我搔它的下巴。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2)
如果只有我们两个——是我跟猫,不是我跟辛迪——诺顿会在熄灯前在辛迪的位置定位。它会躺在她那一边,头放在她的枕头上,像人一样舒张它的四肢,通常也盖着被子。我会背对着它,它就依偎在我的背上,就跟辛迪一样。到了早上它还是睡在她的枕头上,清醒地望着我,等我起床。我睁开眼睛以后,它朝我这边移过来几寸,舔我的眼睛或额头,然后移来它脸颊与脖子中间的位置,让我摸它搔它五分钟。
  它从来不曾吵我起床,从来不曾为了早餐而喵一声。不管是“两人行”或“三人行”,它总是安静地在床上等着我醒来,等待晨间的爱抚,然后才起床跟我一起到厨房用早餐——一个喝黑咖啡,一个吃高级酱汁鸡肉腰子。
  它潜入我生命的第二次鬼祟出击,完全是我自找的。
  我想带它出去炫耀(我知道这不是好兆头,但就是这样;我完全无法抗拒),因此我开始带着它出门。不是去很远的地方,只是到朋友家作客。不用说,它当然大受欢迎,它在别人的公寓跟在我家的时候一样,一点都不害怕,蹦蹦跳跳地穿梭在每个房间。有些朋友自己也养猫,担心会发生冲突场面;我无法想象会有任何东西——甚至是一只敌对的猫——能够抗拒诺顿。结果我是对的。大部分的时候,当我把诺顿放在别人客厅的地板中央时,地盘被侵犯的猫会立刻在诺顿身边绕圈、发出嘶嘶声。诺顿会盯着那个狠角色,眼神仿佛在说:“你开什么玩笑?”然后翻滚在地②,看起来实在可爱得不得了。那只猫多半没别的选择,只好走过来示好,否则在主人面前会像个好斗的傻瓜。
  出门做这类亲善访问还要拿个提篮实在有点麻烦,尤其是它那么小。因此我总是穿件风衣或雨衣,把诺顿塞在口袋里。这样走几个街口没问题。它会安静地坐好,偶尔从袋口探出头来四处张望,然后又缩回去。事实上,它相当适应这种交通方式。甚至是坐好久的地铁到上西区也没问题。它似乎不怕噪音,反而很好奇。车子的突然停止与启动对它像个好玩的游戏。唯一的缺点是:一、流浪汉以为自己产生幻觉,想要摸它,以确定自己不是快要看到幻象了;二、一些多嘴的陌生人会认为,当有人把猫放在口袋里,就代表他邀请你说些生活小故事、悲惨经历,或是最糟糕的——自己养宠物的趣闻。
  星期六早上,我逐渐习惯带着诺顿出门办事。它从来不会出声抱怨;事实上,我觉得它喜欢这样。大部分的店家都喜欢看它探出小头,四处张望的样子。我家附近的面包店会给它一些饼干和甜面包,养成它爱吃果酱甜甜圈的习惯;在杂货店,它经常能凑巧拿到小块奶酪,偶尔还有鸡肉块。星期天下午,当我在西村的餐厅享受早午餐时,它甚至能——在特大号的口袋里——保持安静。我总是点了杯含羞草调和酒,或血腥玛莉之后,再点一杯牛奶③。——“如果可以的话,请把牛奶装在浅圆形的玻璃杯里,不然就用高脚玻璃杯装,再给我一个空的碟子”——这个举动让服务生很好奇,但从来没有人多说什么。直到今天,我敢确定有几个服务生领班或是打杂的还在闲聊,为何那个留胡子的家伙座位底下,总是留有一小摊牛奶(我其实是个很爱干净的男人,你最好相信我说的话)。不过,诺顿舔起东西来是我看过最邋遢的;当它口渴时活动舌头的样子,甚至让我想到那种会喷出油漆的机器: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喷溅在画布上,连幼儿园里的孩子也能实时创作抽象画。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3)
我习惯了在城里活动时,把手放在外套里,不断抚摸这只柔软的小猫。它也习惯了这种为时一到两个钟头的历险。如果出门没有带着它——我虽然不喜欢,却经常被迫如此——它会看起来非常难过,所以我出门前的准备时间也愈来愈长(你是否曾经花五分钟跟你的猫解释你一天的行程,试图让它了解,带它出门参加重要会议是行不通的?你是否曾经在友人在场的时候这么做?听我的劝告:千万不要)。诺顿显然不喜欢被留在家里。它宁愿在口袋里被带来带去,也不愿意在窗台上打瞌睡度过一天。
  除了出门前那段五至十分钟的独白以外,我唯一的问题就是夏天快到了。就算是为了诺顿,我想也没办法在纽约的夏天穿着一件大外套。
  这时,由于我与诺顿显然是难分难舍了(在我们的例子里是口袋作的媒),辛迪做了两件事。首先,她自己也养了一只猫,一只耳朵完整的猫,是她付给流浪动物之家五块美金之后带回家的。她给猫取名为马洛,是钱德勒《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里面的马洛,而不是16世纪写《帖木儿大帝》的那个马洛。我没办法真的持反对意见;我是说,我自己让猫睡在我头上,而我们刚开始建立关系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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