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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狙击生死线:死神的十字-第16部分

小说: 狙击生死线:死神的十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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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丫道:“我能看看你妻子的照片么?”

  任逍打开钱包,掏出照片递了过去。

  “很漂亮!”米丫说。

  任逍收起照片,小心翼翼地装进钱包里。

  米丫道:“看来你和你妻子的感情很深。”

  走出旋转餐厅的时候,任逍说:“米丫,谢谢你,今天是我说话说得最多的一天!”

  米丫笑了笑:“什么时候能够再见到你?”

  任逍背转身子道:“还是不要见了吧!”

  “为什么?”米丫诧异道。

  “我是一个不祥之人,在我身边的女人都会死去的!”任逍说着,钻进了自己的红色福克斯。

  暗淡的灯光下,米丫怅然若失地站在那里,街灯将她的身影拉得老长。

死神的十字(34)
A市某条小巷,清风巷。

  小巷里有一个小摊子,每到晚上就有一个老头推着摊子走出来,在这里卖点牛肉面,豆腐脑什么的,下晚班的人都喜欢在这里吃点夜宵。

  王健和王洲是A市警局刑侦队队员,在温星的手下办事。自从确定任逍是枪杀乔少爷的疑犯之后,温星让全体队员加紧查案,每天下了班以后,所有的警员还要换上便衣,每两人一组,在指定的区域范围内巡逻,看看能不能找到任逍。

  王健擦了擦额上的汗水道:“这天气越来越热了,天天这样巡逻下去,什么时候才到头啊?依我看呀,还不如把通缉令发出去,省事多了!”

  王洲道:“这你就不懂了,任逍以前是特种兵,有着超强的侦察和反侦察经验,要是让他知道警察局正在通缉他,恐怕他就不会现身了。他要是找个地方躲起来,我们一年半载也找不到他!”

  王健道:“唉,看来这次是碰上硬茬子了。不过说实话,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我认为像侨少爷这种垃圾就该被枪毙!”

  王洲道:“是啊,这就叫做好人命不长,坏人活万年!如果我是老百姓,我也会为任逍的行为大声叫好,但我是警察,是警察就得履行警察的职责!”

  王健捂着耳朵道:“好了好了,不要说教了,走了这么久,我肚子饿了,前面有吃的,我们去吃碗面吧!”

  王洲点点头,和王健一起拐进了小巷子。

  两人走到一张桌子旁边坐了下来,王健冲老头叫喊道:“老人家,来碗牛肉面吧!”

  “好咧!”老头爽快地回答着,“另外一位要吃点什么?”

  王洲道:“给我来碗豆腐脑吧!”

  不一会儿,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和豆腐脑就端了上来,王健和王洲确实是走饿了,甩开膀子就吃了起来,两人吃得正欢呢,忽然听见一个声音说:“老板,一碗杂碎面!打包!”

  王洲无意识地看了那人一眼,身高大概在一百八十五公分,身材很魁梧,背后斜跨着一个黑皮袋子。小巷子里的光线很暗淡,不太能清楚地看见他的脸,但是却能清楚地感觉到从他身上传来的冰冷气息。

  出于职业的敏感,王洲从怀里悄悄掏出任逍的照片看了看。

  王健发现了王洲的小动作,“你在做什么呢?”

  “嘘!”王洲使了个眼色,悄悄指了指那位要杂碎面的客人。

  “怎么了?”王健看了看那人,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任……”

  “坐下!别打草惊蛇!”王洲显然比王健要沉稳多了。

  不一会儿,那个高大的客人提着杂碎面走进了前面一个楼梯口。

  王健问王洲道:“你确定是任逍吗?”

  王洲道:“应该是他!”

  “老板,结帐!:”王健掏出十块钱放在桌上。

  老头走了过来,准备找钱,王健问老头道:“老人家,刚才买杂碎面的那人你认识吗?”

  老头道:“不认识,不过他每天晚上都在这里买一碗杂碎面,也算半个认识了!呵呵!”

  “那他在这里买面有多久了?”王洲问。

  “不算太久,一两个月吧!”老头憨厚地笑了笑,将零钱找给王健,转身忙碌去了。

  王健对王洲道:“现在上去抓他吗?”

  王洲道:“做事不能鲁莽,以我们两人的身手绝对不是任逍的对手,打电话通知总部,我们已经发现了任逍的踪迹,叫兄弟们过来支援!”

  卢皓蓝正准备洗澡睡觉,客厅的电话突然响了,卢皓蓝接了起来,“喂……”

  电话那边传来刑侦队大队长温星的声音,“喂,老卢吗?是这样的,我们发现了任逍的踪迹……”

  温星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欣喜,毕竟对于温星来说,这件案子对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卢皓蓝对温星的欣喜很反感,冷冷道:“那你就去抓人呗,找我做什么?”

  温星道:“任逍是个优秀的特种兵,我怕我们刑侦队的队员不是他的对手,我们需要你们特警队的帮助!”

  卢皓蓝放下电话,无奈地叹了口气,“喂,高大明吗?对,立即通知所有队员半小时以后到特警总队集合!”

  “出了什么事了?”高大明在电话那边问。

  “发现任逍了!”卢皓蓝说。

  路虎这些天都没有去找任冰,他知道,最近发生的事情让任冰的情绪有些失控,他想让她一个人在家里好好冷静一下。路虎的处境其实有些尴尬,一边是他的恋人任冰,一边又是任冰的哥哥任逍,说到底,任逍还算是他的亲戚,但是警察的世界里没有亲情,有的只是铁一般的法律。在法律面前,路虎所能做的只能是“大义灭亲”!

  没有和任冰在一起,下班以后的路虎倍感无聊。路虎不是本地人,家人都没有在A市,他在A市也是租住的房子。他不想回去面对那空荡荡的屋子,也不想去酒吧里声色犬马,所以路虎就只好在大街上晃荡或者是开着车四处闲逛。

  “为了你而活……为了你而梦……为了爱我会撑到最后……”

  手机响了,路虎一看电话号码,竟然是卢皓蓝打来的。

  路虎接起电话,“喂,队长,出了什么事了?”

  卢皓蓝道:“回队里集合,刑侦队发现任逍了,让我们协助抓捕行动!”

  “是!我马上过来!”挂了电话,路虎深吸了一口气,跳上越野车风驰电掣地向特警队驶去。

  特警队的办公室里,卢皓蓝的目光从面前这十多名队员的脸上扫过,“今晚,我们的目标,是任逍。任逍曾经是我们特警队的王牌狙击手,在龙芒大队接受过系统的特种训练,所以今晚的行动大家一定要小心了!记住,抓活的!行动吧!”

  “是!”所有队员整齐地行了一个军礼,然后快速离开办公室,到战备处提取装备。

  不一会儿,装备完毕。卢皓蓝挥了挥手,十多名特警队队员分乘两辆特警作战车,向着清风巷飞快驶去。

死神的十字(35)
来到清风巷,温星和他的刑侦队已经在这里等候多时了。

  “老卢!”温星跟卢皓蓝打了个招呼。

  “情况怎么样?”卢皓蓝问。

  温星道:“一个小时以前,我的两名手下在这里吃夜宵,发现任逍在这里要了一碗杂碎面,然后进了前面第二个单元。”

  “具体位置?”卢皓蓝问。

  温星道:“我已经叫人下去查了,很快就知道了!”

  温星话音刚落,百灵就走了过来,“报告队长,二单元总共有七层楼,住了十四户人,其中有一户人家已经搬走了,房子留下来出租,房主叫做黄旭军。我们刚才联系上了黄旭军,据他所说,他的房子在差不多前两个月的时候租给了一名身材魁梧,长相英俊的年轻男子。”

  “那名男子叫做什么?”温星问。

  百灵道:“黄旭军说他登记的名字是肖仁!”

  “肖仁?!”温星皱了皱眉头,喃喃道:“肖仁……肖仁……任逍……任逍……啊,没错,是他!”

  卢皓蓝也反应过来了,肖仁反过来念不就是任逍吗?

  “黄旭军的屋子在几楼几号?”卢皓蓝问。

  百灵道:“5楼1号!”

  卢皓蓝转过身对身后的队员们沉声说道:“准备行动!”

  温星刑侦大队这边加上他自己总共有八个人,除了百灵以外,温星将其余六人分成三个小组,分别堵住了楼梯口,还有前后两个巷口。

  巷子里正在吃夜宵的人都被刑警们赶回了家,摆摊子的老头不明白,“你们这是做什么?怎么把我的客人都赶走了?”

  百灵上前给了老头一张百元大钞道:“大爷,这是给你的补偿,你先收摊回去吧,我们是警察,准备办案!”

  这一边,卢皓蓝将十二名特警队员分成了三组,每组四人,一组由高大明带领,负责冲锋,二组负责拦截,三组是狙击小队,由路虎带领,自主寻找攻击位置。

  卢皓蓝对路虎道:“告诉兄弟们,要是瞄准了任逍,不要取他性命,知道吗?”

  路虎点点头道:“知道!”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抓捕行动在夜幕下悄然拉开帷幕。

  高大明带着三名冲锋队员轻手轻脚地向楼上走去,他们每个人都穿着蓝黑色的警服,头上戴着夜视镜,从夜视镜里看出去,所有的事物都是幽绿色的。他们手里端着清一色的微冲,腰间还别着一把毫米战斗手枪。

  接近五楼的时候,高大明能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对于任逍,高大明自然是十分熟悉的,他知道任逍的身手,普通队员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作为冲锋队员,他的心里也没有十成的把握能抓住任逍。

  其实从高大明的内心深处来说,他是不想抓捕任逍的,三年前,任逍是如何从一个王牌狙击手成为阶下囚,高大明知道的一清二楚,对于任逍,高大明更多的是一种遗憾,一种惋惜。

  两名队员迅速逼近5楼1号的房门,然后在房门口半蹲下来,9毫米枪口直直地对准前面。另外一名队员站在这两人的身后,手里握着一颗闪光弹。高大明侧身站在房门旁边,双臂平举,一动也不动。此刻,他的战术手套里已经溢满了冷汗。

  叮咚……

  高大明伸手按响了门铃。

  自从上次离开南郊骑楼以后,任逍就在这地段比较偏僻的清风巷另外租了一套房子。任逍现在花的全是以前的积蓄,当年在特警队的时候,由于任逍的出色表现,局里奖励了任逍不少钱,所以暂时来说,任逍的生活还算滋润,除了不能任意闲逛以外,其他的都还好。

  任逍每天的生活很简单,早上起床进行体能锻炼,然后吃早饭,吃完早饭看早间新闻,看完新闻就坐在窗户边的摇椅上,一边享受早上的阳光一边看书,任逍阅读范围很广,哲学的,政治的,潮流的,军事的,古代的,甚至还有野史歪传。

  差不多正午的时候,任逍会合上书本,然后做午饭。吃过午饭有一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下午的时间任逍偶尔会开车出去逛逛,或者是在家做格斗训练。

  傍晚的时候,任逍会准时吃晚饭,然后上网浏览新闻,了解外面世界的最新动态。疲惫的时候,任逍会看看电影,玩玩游戏什么的。睡觉之前,他会到楼下的小摊子买一碗杂碎面,那个老头卖的杂碎面味道还挺不错的,至少任逍这样认为。

  这天晚上的时候,任逍又像往常一样,到老头的摊子上买了一碗杂碎面,杂碎面的汤还是那样浓香,任逍站在那里,脊背上泛起一种怪异的感觉,那种感觉是只有经历了无数次枪林弹雨的人才会有的。任逍没有回头,他感到有双眼睛在偷偷地窥视他。

  付完钱,接过面,任逍转身便走,至始至终都没有让暗淡的灯光照着他的脸。做了那么几年的警察,任逍的职业反应绝对比王洲和王健强多了,只那么一个转身,任逍便几乎可以肯定,那个吃着牛肉面的男人和那个吃着豆腐脑的男人绝对不是普通人。

  任逍不急不缓地向楼梯口走去,他已经清楚地感觉到,有目光向他投射过来。任逍没有停留,径直回到了家里。

  回到家里,任逍走到窗台上,将窗帘掀起一角,从这里看出去,正好可以看见巷口的情况。任逍在窗台边上坐了下来,一边惬意地吃着碗里的杂碎面一边不时抬头打量巷口的情况。

  他发现刚才那两个可疑的男人吃完夜宵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那里打电话,不一会儿又来了六个人,五男一女,一个男人不知道在向刚才那两个男人询问着什么。

  任逍呼呼地吸着面条,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看来我是低估了A市警察的办案实力!”

  任逍的判断没有错,来得那队人马正是刑侦队的温星和他手下的队员。

  任逍喝着红油漂浮的面汤,暗暗冷笑:“他们应该是在等特警队吧!特警队紧急集合起码要半个小时,然后从特警队赶到这里,也要差不多半个小时。”任逍看了看时间,然后放下面碗,坐到电脑面前开始玩起游戏来。

  从来没有贼在得知警察的到来之后竟然还会如此地从容,除非那人是抱了必死之心。但是,任逍却没有抱着必死之心,他的从容是多年特种训练出来的超强心理素质,这是普通人所不能比拟的。

死神的十字(36)
任逍玩得很入神,仿佛已经忘记了时间的存在。在时针划过四十分钟的时候,任逍退出游戏,关上电脑,然后装在了背包里面。

  任逍站起身来,从卧室的柜子里拿出狙击步枪,熟练地上着子弹。然后他将自己的衣柜打开,衣柜里的衣服很少,任逍选了一件黑色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将其余的衣服快速而整齐地叠放整齐,塞进了背包里。

  做完这一切,时间已经过了四十五钟。任逍来到窗台上,他看见小巷里那个卖杂碎面的老头和他的摊子都已经不见了。小巷里站了十几二十个人,但巷子里却出奇的安静。一个人不停地伸手比划着,就见三组黑点四下分散开来,那个伸手比划的人,任逍不用看也知道他是谁。

  任逍冷冷地笑了笑,对于特警队的作战计划,任逍可是再熟悉不过了。

  任逍放下窗帘,走到厨房拿了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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