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额度-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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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妈妈更好的人。
球球维持著发呆的姿势挨在男人的脚边,陌生人不但没有把他推开,竟然还蹲下来与他平视,面无表情得把他来回审视一遍,就像在医院里照一种可以拍出骨头的光一样,甚至比照那个还要恐布,因为他突然伸出一只大掌,直接朝他的头劈过来。
球球吓得闭上眼睛,结果什么事都没发生,头顶上却多了一层厚实的温度。
那个陌生人其实声音挺好听的,很低沉,而且好像感冒一样有些哑哑的:“迷路了吗?我带你回去。”
球球愣了一下,紧紧握住自己的小手,摇摇头道:“不行,妈妈说不可以跟陌生人讲话。”
陌生人顿了一下,旋即站起来,他好高,球球只能下意识抬头去寻找他的声音:“喔?为什么?”
“因为,她说陌生人有可能是……”眼见男人迈开长腿往前走,球球为了把话说完,只好跟著男人的脚后跟追上去:“坏人。”
“听起来挺合理的。”男人低声道:“看来你妈妈是个很聪明的人。”
“当然,妈妈最厉害了。”球球听了不禁挺起胸膛。
“怎么个厉害法?”男人边走边低头看著紧跟著他的小家伙。
球球童颜童语讲了一大堆,讲了妈妈煮的鸡蛋,还会吹长笛,甚至连小别墅的事情也说了,里面有严肃的楼伯伯,对他很好的婆婆,和好看的童叔叔。
陌生人就静静得走在他的旁边,球球迳自道:“啊、最近还多了一个小哥哥。”
陌生人不动声色得问他:“是怎么样的小哥哥,他也住在小别墅里?”
球球点点头。
“你时常见到他吗?”
球球偏头想了想:“妈妈有去的时候。”
“喔?为什么你妈妈也要去?”
“妈妈会去帮小哥哥看病。”
“看病?他生病了吗?”
球球点点头:“小哥哥人很好,他上次还说要教我骑小马,只是他一直躺在床上,妈妈说生了病的人才要白天也躺在床上,就像球球以前一样……”
陌生人一顿,音色又降了几分:“你喜欢那个小哥哥吗?”
球球又点点头,这次却把眼睛睁得亮亮的。
陌生人道:“那你想不想把他的病治好?”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陌生人允诺:“不过你得先带我去找你妈妈,来。”男人说完,便朝小男孩伸出温厚的大掌。
球球瞪著他好久,终于把小手塞进宽大的掌心里,就在这刹那,男人凶巴巴的脸上居然闪过一丝微笑,球球眨了眨眼,这才确定男人真的在笑,很温暖,妈妈……有时候也会这样对他笑。
“你、你是谁啊?”
男人捏紧小男孩的手,低下头用高大的身躯垄罩他的视线,把他的影子纳入自己的还里,用不符合外表的温柔,低沉道:“记住了,我叫作爸爸。”
☆、一四九(上)
“我不要、……不、……”
房门半掩,暧昧的风神不知鬼不觉得交换著屋内和屋外的空气,隐隐约约夹杂著一道恼怒的低吟。
“不要、我不要……不要逼我……”
房门内除了断断续续传来青涩的怒嚷之外,仔细一听,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间或传来耐心的低语,似乎在哄劝那位不安分的青年,一躁一静,形成强烈的对比。
青年又呜呜含了几声,便安静了下来,发出一些唇舌碰撞的水渍声,没隔多久,突然传来一声剧烈的挫响,随之而来的是玻璃激烈的破裂声。
正要上楼的年轻男子被这声巨响吓走了冷静,赶紧掀开门板,不管不顾得突门而入。
“楼先生!”
坐在床上的男人鲜血直流,胳膊上被碎掉的玻璃划开一道怵目惊心的伤口,雪白的衬衫瞬间被鲜血染红,坐在男人身边的青年正失神得看著汩汩冒出来的鲜血,没有任何反应,一双大眼睛好像是画出来的。
“没事。”男人面不改色,丝毫不把这点血放在眼里,伤口扎得挺深,玻璃碎片还插在上面,年轻男子不敢轻举妄动,男人便叫他把药箱拿过来,顺便找人来把地板上的碗和蛋粥清理乾净。
年轻男子很快就镇定下来,语气却掩不住焦虑:“你先不要动,我去叫医生。”
“先把碎片清走,别伤到他了。”楼青云不以为意道。
童丹颐不可置信:“楼先生,你在流血。”
“没事。”他瞧了一眼站在床边的男子,淡淡道:“你怎么一副快晕倒的样子,这点小伤口也受不了?去拿药箱过来,医生别叫了。”
童丹颐还想说什么,但看了看楼青云手上的伤口,还是转身下楼找药箱。
“别碰。”楼青云把受伤的胳膊移开,不让青年有机会碰触到锋利的断口。
青年似乎有些歉疚,他垂下整齐的睫毛,看著地板上的残局不发一语。
楼青云搂著他的腰,轻轻安抚他。
“楼先生,药箱拿来了。”童丹颐不知道何时回到了卧室,他迅速翻出能用的药品和绷带,迟疑得看著挨著楼青云的青年:“我帮你拔出来,要不要让他先坐在旁边?”
得到应允,余时中早就迅速退到一边,童丹颐这才轻轻拉过楼青云受伤的胳膊,用止血粉敷上去,虽然血看起来流了很多,但主要扎到的是静脉,所以一下就止住了血。
楼青云全程静默得看著他处理伤口,童丹颐用酒精消了毒,正在缠绷带,青年突然爬到楼青云的身侧,缓缓冒出一个头,楼青云顺势用没受伤的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谁也没想到就在下一秒,青年做出了让人完全无法预测的事。
他双手搭在楼青云包绷带的位置,低头用前额轻轻靠上,小幅度得磨蹭像是在道歉。
童丹颐手一顿,愣是没反应过来,倒是当事人很淡定,楼市长只在刹那间收缩漆黑的瞳孔,他的视线就再也没离开过像猫一般道歉的青年。
“丹颐,你先出去。”
童丹颐没动:“楼先生,碗是怎么打碎的?”
青年抬起头,面色惨白道:“是我打碎的。”他看了看满脸纵容的楼青云:“对不起。”
“没关系。”楼青云低声道:“但下次就算不想吃,也别再摔碗,伤到自己就不好了。”
童丹颐像是憋足了一口气,态度有条不紊:“少爷总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要叫医生过来看看。”
余时中一听到医生,立刻歪著头嘶嚷道:“我真的不想吃,我已经吃一半了,我不想再吃了。”
“不可以。”楼青云严厉得加重口吻:“今天先到这里,我现在不逼你,明天再吃点别的,老是不吃东悉像什么话。”
余时中如释重负,讨好得抬起眼皮:“那、喝牛奶不行吗?”
“晚上再喝。”
“我想喝。”余时中在楼青云的耳边乖巧道:“我想喝你给我的牛奶。”
童丹颐听不下去这种对话模式,他再也崩不住微笑,几乎是突兀得瞪著楼青云:“楼先生,您在想什么,你之后要收养他做儿子,你说外面的人会怎么看?现在外面盯得这么紧,恨不得从鸡蛋里挑骨头,就在等你自己出露把柄,现在时机紧迫,要是给人拍到什么藉此大作文章,可不好收拾。”
“他还是个孩子,能拍到什么,他之后就是我唯一的儿子,名正言顺别人能说什么。”
“孩子?”童丹颐轻笑一声:“他已经二十几岁了,法律上早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都可以结婚生子了,哪是什么孩子。”
“已经可以结婚生子了么?”楼青云拍了拍余时中的肩膀,让他不要那么紧绷,语气却是不容置喙的强势:“这辈子我不准你结婚生子。”
童丹颐自知多说无益,便微微掬了个躬转身离开:“请您务必谨慎为上。”
“他讨厌我?”余时中望著紧闭的门扉,不明所以得询问楼青云。
“怎么会?”楼青云旋即转开话题,他从背后搂住余时中劲瘦的身躯,像个好父亲抱著自己的儿子:“每天都待在家里一定很闷吧。这个周末我没有行程,带你出去走走好吗?”
“真的?”余时中回过头,嘴唇差点撞到男人的下巴,他僵硬了一下,不著痕迹得挪开距离:“去哪里?”
“去你想去的地方。”男人温柔道。
余时中不假思索,还是同一个答案:“我想去找妈妈。”
楼青云捏起青年瘦骨如柴的手腕,宠溺道:“从明天开始,你要是能把晚餐全部吃完,我就带你出去。”
楼市长说一不二,余时中为了出门,强忍著作呕的欲望,连续吃了一个礼拜的晚餐,他其实也不是不能吃东西,就是在吞咽的时候会感到恶心,胃的状况却还好。
余时中知道自己有那里不对劲,非常不对劲,他常常坐在床上发呆,一坐就是一整天,他不想吃饭,好像身体根本就不需要食物,起先他以为是胃溃疡的关系,但后来发现他还是能进食,这几天下来他唯一心甘情愿吃下肚的东西,就是每晚睡前的一杯甜甜的热牛奶。
他知道牛奶里加了一种糖,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味道,别的东西取代不来,以前在茶水间喝红茶时加的糖包就是这种糖,让他因此迷上甜腻的热饮,没想到楼青云家的砂糖也是同样的味道。
而且甜甜的饮料能让他平复心情,一扫白天的颓郁,尤其加在牛奶里,更像是双倍安定的效果,他以前怎么都没发现喝牛奶能让心情变好,他本来性格就有点急躁,最近更是有变本加厉的趋势,他有时候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容易激动。
就像上次楼青云为了劝他吃饭,口气强势了一点,他勉强吃了几口,就激动得把碗摔出去,正好撞到楼青云的手表当场碎开,直接扎出一道五公分宽的伤口,虽然楼青云嘴上说没事,但他还是愧疚得不知道该如何道歉。
余时中静静得靠在窗户边,毫无焦距得盯著眼前迅速交递的景幕,车子已经开了很久,他们一路从市中心开到悦骊山,外头的景色由水泥丛林逐渐变成青一色的树林,余时中不知道何时开始打起盹来。
“醒了?”
他一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温热的物体上,身体上也覆盖一层温暖的棉被,他一鼓作气起来,才发现自己躺在楼青云的大腿上,身上盖著他的外套。
车子已经抵达目的地,只是外头的天色昏黑,乌云密布,跟早上的艳阳高照完全是两个世界。
“我睡了多久……”余时中迷迷糊糊得嘟囔。
“快四个小时。”男人道:“现在是下午四点。”
“这么晚……”余时中正要推开门,门却有上锁,他回头问道:“不是到了吗?”
“天色不早了,而且待会要下雨,我们下次再来吧。”
余时中睁著眼睛看著淡然自若的男人,他知道楼青云用上这种口气就是没有转圜的意思了。
这一个月相处下来,他其实挺害怕这位爸爸昔日的好友。
跟害怕杜孝之的感觉不一样,他害怕杜孝之的感觉更直接一点,比较像是兔子害怕被大野狼吃掉的那种害怕,兔子被逼急了也会豁出去咬他一口,但楼青云不一样,他是从小到大的长辈,余时中害怕之中还夹带著一种对长辈的敬畏,楼青云如果真的拿出模范要求他,余时中是连坑都不敢吭一声。
一个大掌突然覆盖住他的头顶,余时中吓得睫毛多眨了好几下,楼青云神色如常,温和道:“再睡吧。”
余时中见司机已经重新发动引擎,立刻出言喝止:“不要,都已经来了,就让我看一下,一下就好了。”他朝著楼青云道:“拜托,你说今天要带我来看爸爸的。”
楼青云低头瞅著他:“不行。”
余时中把头仰得更高,求道:“青云叔叔……”
楼青云还是摇头:“快变天了,下次来也一样,怀英一直都在这里,以后有的是机会来看他。”
余时中难掩失落,为了在记忆中多保留一些能思念的景色,他赶紧贴到车窗上,瞬也不眨得把外头的风景记录在脑海里。
楼青云突然靠到他的背后,用宽大的肩膀垄罩住他的身子,余时中顿了一下,没说什么。
“不高兴了?”
余时中垂著耳朵不说话。
楼情云跟著他一起欣赏窗外的静谧,炙热的气息像外头的花蕊一样,有的开有的谢,都不是他能控制:“你瞧,花都开了,再过几个月,就会结成果实,我们再一起来摘,好不好。”
作家的话:
杜先生不准我让时中舔别人,稍稍做惹修改
☆、一四九(下)
轰隆一声,闪电劈开浓黑的乌云,大雨接获命令,气势滂沱得从天空倒灌下来,卷起一波接著一波的雨浪,乳白的天空被搅和成一团污泥,岚烟很快得就弥散开来,四周一片白茫茫,正如同两人迷雾般蒙昧的心情,互相若有所思。
“楼先生。”司机打开通话机:“雨太大了,到处都是雾,我看不太清楚不敢冒然往前开,前面有一段容易落石的地段,您看要不要先停一下等这阵雨过去。”
得到楼青云的应允,司机便把车挪到一处农地的遮雨棚外,祸不单行,就在停车的过程,突然听到一连串歪七扭八的挫响,司机赶紧熄火下车一探究竟,竟然爆胎了。
等了半天,雨势仍不减,手机也没有讯号,他们只好待在雨棚内等待雨势转小。
“先生。”莫约三十分钟,雷雨依旧没有暂缓的趋势,这时路边开来一部黑色的轿车,似乎也是惨遭波及的落汤鸡之一,他们许是瞧见有人受困在这荒郊野外,便停下车来,司机率先凑近两部看是哪家人的私家车。
楼青云给他一个眼神,司机回覆道:“是林家的车。”
楼青云还未说什么,两位西装打扮的男人已经下了车,打著伞朝他们踱近。
“这雨下得可真急,听司机大哥说您的车抛锚了,楼市长若是不嫌弃,请让我载你们一程。”
来人西装笔挺,脸孔俊俏,谈吐得宜而不失风流,余时中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声音的主人,是怎么扮猪吃老虎得把他铐在床上的!
林彬俏眼一横,扫过余时中错愕的神情,以及肩上那件过大的西装外套,有趣的是,跟楼市长身上的西装裤是同一个套件。
“有劳你了。”楼青云浅浅颔首,没有拒绝林彬的好意。
方才车子抛锚的地方离遮雨棚有一段距离,他们的伞不堪风雨的摧残,余时中几乎半边身子都被淋湿了,即使已经接近晚春,山上的空气依旧又湿又冷,林彬的车内虽然烘了暖气,余时中还是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