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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法克麦赖夫-第48部分

小说: 法克麦赖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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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宽走后,姨妈的生活中经历了三件事情,第一件是关于女工金永花的。

  同样是一个小人物,金永花的生活比姨妈更要窘迫,为给孩子治病,她不得不利用碰瓷来挣钱。本着帮助人的善良之心,姨妈在收留金永花后却意外地发现了这件事,于是,做人的原则令她赶走了金永花。当善良遭遇到不道德的事情时,善良本身便变得毫无意义了,于是,善良本身则受到了质疑。但事实上却是,穷苦成为这种不道德生成的根源。当金永花的孩子死去了,当金永花被抓了起来,姨妈多少有些自责,她失去了这种帮助人的机会,于是,穷苦终于成为了一种灾难,而此时的姨妈也由于投资的失误而陷入了灾难之中。

  第二件事则是有关情感的。姨妈偶然机会结识了潘知常,其实这并不是一个绝好的男人,仿佛只是一场戏,姨妈将感情投入了,只是因为孤独。剧情中很难说潘知常这个角色是不是老上海中所谓的那种拆白党,但潘知常显然是一个做不如说的人。现实中这样的人也的确很多,这无疑是代表了一种真正的小市民心态。于是,在这场感情戏的滋润下,姨妈终于开始了将情感量化的决定,投资墓地。当感情升温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金钱上的量化是必然的,而这场墓地本身的滑稽也暗喻了这场情感的没落。于是,量化后的感情在墓地的投资上受骗了,那是一个坟地,姨妈的情感从此将形如枯槁,潘知常带走了小市民唯一能够和有钱人同样拥有的东西,但这种东西一旦被量化,小市民将以最快地速度失去它,这也是必然的事情。

  第三件事则是一个老年人必须经历的事情,那就是对生命的理解。那只猫的死纯属一个意外,姨妈的做人原则绝不会将这件事藏着或挟着,但她偏偏这么做了,原因很简单,死亡绝不是姨妈肯面对的事情,于是,死猫被放进了冰箱里,这个基本上不用的冰箱唯一的用途就是延续死亡的到来。水太太同样是小市民,与姨妈其实是同一种人,两个人在言谈中都要从对方身上赢得一丝自尊,但事实上,她们的生活是一样的,都是孤独,都是无奈的。但飞飞的死终于令水太太也死去了,因为所有的寄托都化为了乌有,正如姨妈失去了养老的本钱一样,于是,在那残破的墙边,姨妈为飞飞点起的祭火不仅仅是为了猫,也是为了水太太还有她自己。死亡,终于会到来的,姨妈再也不会用冰箱去延续这死亡本身了,她已经开始步入死亡的征途。

  这三件事给了姨妈极大的刺激,于是她终于迎来了自己的孩子,在病床前,那明亮的月色也只能存在于意识之中,没有任何美好可言。从女儿的话中,我们知道姨妈当年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多么地义无返顾,于是,当初那个自信与高傲的形象便闪现了出来,但没有丝毫动人之处,只有在与现实的对比中才从侧面体显出生活的力量。

  烫伤女孩的外婆被送到了养老院,时代开始淘汰着这些自以为还会拥有这个世界的人们。笼中的鸟儿即便能够有放风的机会,也仅仅是在一间闭塞的房间内,没有可以通达的场所。在离开上海这个现代化的都市时,许鞍华用了大全景的镜头,那是一个繁华的世界,灯火通明,但却是肢离破碎的,尤其是对于这些小市民而言。

  当宽宽再一次遇到了姨妈的时候,我们只能看到姨妈女儿那种对新世界的向往,此时的月色是一种幻想与冲动,与姨妈眼中的月色形成了对比,虽然它们的样子是如此地相似,但他们却代表了希望的死去与希望的重启。这仿佛是一种轮回,姨妈的女儿也许也会经历自信的追求然后步入心如死灰,就像早市上卖鞋的姨妈一样,活着只是一个奔而已。

  生活就是奔命,但奔的结果就是奔向了死亡,心灵上的与身体上的,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姨妈作为一个小市民,她演绎了这样的一种轮回,将自己从一个虽然有些小毛病但有着个人追求的个体演绎成一个近似于麻木的垂死之人。这是一种悲哀,但这种悲哀却是亿万人正在体验或终归要体验的。

  韩兮

  2007于通州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晚安,好运》:议论文?
小说被拍成电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散文被拍成电影是大多数作者导演愿意干的事情,但议论文(政论)被拍成电影是什么样子呢?也许此片可以做为一个范本,但需要提出的是影片中有一个叫莫罗的斗士,这是议论文能拍成电影的前提。

  许多国人对此片推崇倍至,因为它讲述了新闻自由的胜利。

  我们先看一下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由于二战的阴影,专权的因素,使得全世界都犯有一种左倾的毛病,美国后来导致民权的进一步爆发,这是政治上的进步,欧洲有些特殊,导致的是新浪潮的兴起,这是艺术家们的另类的风格,但东方则专权更加专权了,才有了*之害。于是,我们多少有些不平衡的心理因素,也因此对本片有种敬崇的心理。

  但在本人看来,这种敬崇是盲目的,莫罗的英雄事迹在东方根本没有传奇的空间,就如我们说鲁迅先生若活到*是他的幸事还是不幸一样,这种假设很无聊,但却没有人敢直接面对,因为我们想到的答案往往是可怕的,为什么,因为历史证明我们的思维中没有好的希望,所以才有了举国的盲动行为,与美国莫罗式的生存环境截然不同。

  承然,莫罗是一位斗士,但在中国他只不过又是一位牛鬼蛇神,恐怕这是勿庸置疑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看莫罗的英勇会产生一种自卑,这种自卑造成我们对此部影片的推崇。而不是此部影片到底有多么地好,多么的激动人心,多么地震撼心灵。

  也许说出上述言论代表着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暂且不去考虑!符合快餐时代的作法是,我们要真实,新闻要真实,要良心,与那时代的政治环境不同,现在商业对新闻界的渗入更为可怕,虽然人身自由不一定受到*,但群众处于一种欺骗中,知情权受到了严重的玷污,商业蒙蔽了新闻界的良心与真实,然后新闻界则蒙蔽着受众们的良心与真实,如此循环,没有真实,何来的斗士!

  上面由感而发,不在影评之列,只是为了说明若将政治因素参与到本片的分析之中,很大程度上会有失公允的,尤其对于我们来说,这种横向的比较也毫无意义,中国式的野蛮向来是与文明共存的,适时的爆发也在情理之中,这是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无法相提并论的。

  回到影片,黑白片,复古,这一切造就了影片的特色,同时也将观众带入了那个年代的语境中,形式体现在内容上,比较完美。

  但很可惜,开篇便是一大败笔,莫罗讲演,下面的群生相冗长无趣,实在想不明白,还没有进行必要的人物情节铺垫,为什么就来这么一段呢?如果放在结尾处恐怕更好一些,毕竟那时候观众对莫罗已经有了认同感,所以这种群生相则适时的出现,表明了是一种人们的意愿。但放在开头,个人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说实话,看了这样的开头,心中多少有些反感,于是困意袭来。但好在反麦卡锡的情节并没有让我失望,整部影片的回忆段落是一气呵成,尤其在节奏的把握上相当值得称道。

  一部影片的节奏大概需要几个方面来组成,语速,剪辑,场次长短等等。

  本片在这方面做得都十分地到位,首先是语速,这是影片中最重要的一环,是由莫罗这个人物所决定的,而且处于当时的那种环境中,人人自危的生存状态下,还包括电视台本身的工作性质都决定了语速的重要性,不但快,而且掷地有声,令人几乎来不及细想便投入到这场政治辩论中。我们完全可以把本片当作一部法庭片的范本来看,倒是剧情中的法庭戏以纪录方式演绎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而这种苍白无力则恰恰表明了麦卡锡们的莫须有,其主义的立论上的无根据,所以,莫罗以及同事们的语速不但起到了加快节奏的作用,更是将正义与非正义的立场表明无遗。

  剪辑是本片的另一特色,我们根本看不到花里胡哨的东西,都是十分的常规,配上常规的黑白影像,干净利索,让人感受不到丝毫由剪辑所带来的观影影响,这也是极为符合本片故事的,严谨严肃,而富有当时的时代感,并且对剧中人的性格起到了一定的渲染作用,这是很必要的手段,与复古其实并没有多少关系。

  对于场景的变化也是本片很突出的特点之一,其实本片的场景很碎,每一个场景的对话都很少,即便是莫罗坐在镜头前上节目时,由于快速的语言,犀利的政论也令人感受不到在这个场景的过长时间。那种跟拍式的跳场镜头更是几乎没有,这种琐碎也恰好反映了电视工作者的工作性质以及当时那种论战式的紧张气氛。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莫罗的表演的确可以令人拍案叫绝,绝不会输于《卡波特》中的霍夫曼,将一个正义的,果敢的,睿智的,风度沉稳还带着些许怜悯的悲情形象展现在银幕之上。而且他各位同事的表演也都是张弛有度,让人感到这群新闻工作者之所以能够不苟同麦卡锡是有着资本的,也极令人信服。

  所以,看本片除了开篇的群相镜头令我有些茫然以外,基本上是一部相当不错的影片,但若偏是做一个参照自我则会失去了许多电影本身的东西,更何况个人认为这种参照根本就是不能够成立的。

  韩兮

  2006…10…9于通州

《机动部队》:阴冷的感觉
都被称作暴力美学,吴宇森与杜琪峰在风格上最大的不同就是一个很张扬,热情似火,一个极内敛,冷静如水。

  《机动部队》可以说是杜琪峰的代表之作,在银河映像之后的又一部自我风格的展示,整部影片全部发生在黑夜中,给人一种极为阴冷的感觉。

  这是一个寻枪的故事,陆川的成名之作便叫《寻枪》。但毫无疑问,在寻枪的动机上,此片显然更人性化一些。陆版寻枪中的姜文作为一个警察,他丢了枪是小事,但丢失的枪若惹出麻烦则是大事,说白了,这是一个责任问题。但《机》片中则不然,林雪丢枪了,他只担心一点就是马尾的手下是否会利用枪去报仇,而这担心也是因为一旦报仇的事情发生了,他丢枪的事情就会曝光,所以,后来才有了林雪将大眼出卖给秃头的情节。显然,是否发生枪击事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回枪,作为一个警察个体不能丢枪。从这个角度来说,陆版寻枪对人物拔高了许多,而杜版的则要现实得很。这种现实是冷酷的,为己之利的,而又在常理之中的,林雪为此险些铸下了大错。

  作为一个警察,丢了枪,按照规定必须上报,邵美琪要上报,黄卓玲要追查下去。只有任达华决定为林雪找回枪来,但他的手下也在权衡着这样做是否值得。

  朋友之情是本片中唯一的温暖,但谁都知道,这朋友之情弄不好就会遭糕之极。在林雪的肯求下,任达华放弃了广东大道的巡逻。虽然这是为林雪着想,但事实上,林雪将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给黑帮的拼杀提供线索比丢枪还要甚。

  好在此时出现了一个小警察,一句点醒了梦中人,任达华最后时刻赶到了广东大道。此时,很难说得清楚是友情帮了林雪还是制度帮了林雪,也许两者皆而有之吧。总之,任达华的一念之间决定了友情是走向阴冷还是走向光明。

  我们看过任达华不少的片子,黑帮老大,变态杀手等等,警察的扮相也有不少,但这部片子中的任达华又是与众不同。

  只要穿上这身警服就是兄弟,这是任达华帮林雪的前提。兄弟有难,做朋友的不能不帮,而且要帮到底。这句话其实从细节上弱化了任达华与林雪的关系,他们是不是好友?PTU与反黑组的?这无关紧要,重要的都是警察。所以,友情变得十分地标志化,那所谓的友谊的温暖也褪色了。

  与警察这种兄弟情形成极大反差的则是任达华对其它人的态度。遇到案情,他总要问一句是否报案,不报案当然就不必追究了,任达华其实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做事原则,这一方面标明他并不是一个好警察,另一方面则加重了他参与寻枪一事的兄弟之情。耳光响后,脖子险些被植皮的小混混还有气喘病发作险些死去的线人,这两个情节看起来好象是任达华为了林雪的事情极度着急,但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出,任达华对此类举动是多么的熟练,在极度冷静下对这些小混混实行暴力,这绝不是一个好警察的所作所为。

  这是一个极度分裂的角色,却也极有原则的角色。一方面对朋友本着警察兄弟的原则,另一方面处理事情却充满了暴力色彩。这种内在的,收聚的张力令任达华这个警察角色极为立体,也极为可怕。

  本片在人物塑造上是极为成功的,通过一件寻枪的事情将许许多多的社会人物都添加了进去。如果说林雪与任达华是原点的话,那么由原点出发的脉络是极为复杂的。首先便是警察的群像,黄卓玲与邵美琪绝不是往日警匪片中的花瓶形象,她俩的出现都具有极度的概括性,还有新警察,验尸官以及醉如猫的卧底等等。对立的,各色各样的小混混也大不相同,马尾的张扬,杀手的爆发力,线人的忍耐以及*的泼皮。甚至还有那个砸车偷东西的小孩及暗夜里准备跑路的劫匪们。

  各种人物出场均不多,但一句话或一个动作就已经将这些人物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但他们却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与本片风格一脉相承的,所有人物都没有阳光一面,都是处于一种阴冷的习惯中,令人不寒而憷。

  一干没有阳光的人物将影片的风格推向了极致,但更重要的是关于本片的影像风格。

  故事发生在夜里,这本来就是没有阳光的时间,再加上空旷的灰蒙的街道,孤零零响个不停的汽车警报。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疏远感,仿佛得不到任何温暖。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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