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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戴笠传间谍王-第38部分

小说: 戴笠传间谍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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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仙霞岭以南,即戴笠的家乡保安镇所在的浙江边界对面的福建南部的浦城,日本人差点把他们抓住。日本飞机开始轰炸这个镇子,迫使戴笠他们放弃了驻地,在夜幕的掩护下躲进一片稻田。轰炸机飞过之后,戴笠转向刘镇芳,要他对梅乐斯——中文译名梅深冬——提出一个建议。    
    告诉梅深冬,我想让他武装我的5万游击队并训练他们与日本人作战。他行不行?……美国对中国有很多需要——为你们的飞机和海上的船只导航的西北气象报告——关于日本人的意图和行动的信息——我们运河里和海湾的地雷——我们在海岸对船只的观察——还有发送这些情报的电台……我有5万优秀的人……他们是从最恨日本侵略者的人中挑选出来的,但他们只有土造或者缴获的武器,而且大都没有受过训练。但如果我们能够满足你们的需要,那么你们的行动则要受到保护,而你们的人手不够。所以,我的人若能够武装起来并且受到训练,那他们不但能够保护你们的行动,而且也能够为中国效力。    
    梅乐斯(他拒绝了戴笠给他一个中国军衔的提议)对此很感兴趣。戴笠等于是在提议建立一支5万多人的中国游击队,由中美联合指挥。路瑟对此感到怀疑,他主张谨慎从事,在与蒋介石的这个声名狼藉的特务头子进行合谋之前,应先得到华盛顿的批准。但梅乐斯认为他接受的“骚扰敌人”的命令就包括这一类的互相合作,而且戴笠既不是一个刺客也不是“一个使任何美国人都会感到耻与为伍的中国OGPU(前苏联国家政治保卫局,又称‘格别乌’)头子”。于是梅乐斯决定开始这项计划。


第二十章 戴笠、梅乐斯及中美合作所的成立中美会谈

    虽然梅乐斯一行人的海军先遣队是在1942年9月到达重庆的,但戴笠和梅乐斯之间的正式会谈到了冬天,等这两人在戴笠磁器口的别墅里会面时才开始。军统这方面要求通讯设备、美国武器和交通工具,以及人员训练。梅乐斯同意了(他于1942年9月22日被正式任命为美国情报局远东协调员)。双方让美国把气象人员和设备,连同武器(史密斯和威森左轮手枪、可特45口径自动武器、汤姆森冲锋枪等)及给戴笠准军事力量的大量军火一起带到了重庆。戴笠对美国人的速度和大方感到非常满意,他觉得美国人与十分吝啬的英国人完全相反。    
    但他也反复叮嘱梅乐斯照管军统“武装特务部队”的训练,他们也需要通讯和医疗设备。    
    1942年的新年除夕,中国外交部部长宋子文开始执行梅乐斯—戴笠协议,它规定中美合作所的所长为中方,副所长为美方,双方均有对该单位行动计划的否决权。几天后,1943年1月初,路瑟把协议草案带回华盛顿后,它便被打入冷宫,一直等到梅乐斯本人回到那儿,亲自要求执行这个协议,派遣一支海军先遣力量直接在金上将指挥下运作。陆军及海军情报局对这个协议提出质疑,结果马歇尔将军给重庆发信,建议梅乐斯及其他美国人直接归史迪威(Stilwell)指挥,而戴笠及其中国部下则归中国战区名义司令蒋介石领导。    
    史迪威将军反对双重指挥系统(在那时被称为“友谊工程”)的想法,他认为这样做行不通 “这样我们就得不到戴笠的合作。戴将军是个极端秘密和极端多疑的人,他不会允许在他和梅乐斯中间有任何人存在。”结果,史迪威建议梅乐斯对参谋长联席会议负责,并在戴笠之下。于是,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另外颁发了一份指示,规定中美合作所和情报局不受战区司令指挥。初步协议是,戴笠担任中美合作所所长,梅乐斯为副所长,两人各自有对整体计划的否决权。    
    为在美国逐级执行这个协议,梅乐斯必须被任命为情报署在中国活动的负责人才行。邓诺文将军一开始对这一结果有所抵触,但由于道格拉斯·麦克阿瑟没有把情报局包括在太平洋战区内,邓诺文就不得不为在亚洲的行动而在中国保持一个基地,这意味着“与梅乐斯和戴笠的不愉快的联盟”。就这样,他在1943年1月同意执行这项协议,尽管“很快,就连哪怕是情报局在名义上的独立都遭到拒绝。戴笠对情报局涉入任何中国内务感到疑心,他把自己的盖世太保收集到的情报直接通报给梅乐斯,而后者也不向情报局提供这些情报,直到他完全肯定它们已先被发到了海军司令部为止。    
    到了1943年3月,中国方面强烈感到有必要在双方之间正式签署一个“合同”。这个举动本身说明,中国人认为,被美国人称为的“协议”,是在一个平等合作基础上的安排。整个一个月戴笠的人日夜工作,准备中文版的合同,在把它递交给蒋介石之前宋子文亲自审阅。蒋介石对“合同”一词非常在乎,他让自己的内弟为在美国进行最后的交换签字仪式做准备。


第二十章 戴笠、梅乐斯及中美合作所的成立中美合作所正式成立

    与此同时,在华盛顿,梅乐斯与威廉·普奈尔[他解除了威利斯·李(Willis A.Lee)的上将职务]、杰夫·梅泽(Jeff Metzel)、一名情报局的代表和肖勃少校一起,把协议草案带给马歇尔将军,马歇尔在上面签上了自己名字的缩写。然后,总参谋长威廉·莱希上将(Willian Leahy)把该文件呈送给罗斯福总统,总统批准了。1943年4月15日,中美合作所的协议由代表美国的海军部长佛朗克·诺克斯(Frank Knox)和代表中国的宋子文正式签署。邓诺文将军、肖少校和梅乐斯也分别在上面签了名,协议给戴笠保留了签名的地方,他最终在1943年7月4日在重庆补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中文版的中美合作所协议要求美国提供足够的武器来组建5个“特务武装部队”和80个“行动纵队”及“行动队”。将组织13个中美合作所训练班,加上4个情报站和一些气象台与无线电广播单位。    
    美国版的协议申明:“为了在中国沿海、沦陷地区和其他被日本人占领的区域打击共同的敌人,在中国组织了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它的目标是,通过共同的努力,采用美国的设备和技术训练及以中国战区为基地,在远东各部分领土上的日本占领区里有效地打击日本海军、日本商船和日本空军,以及他们的矿区、工厂、仓库、车站及其他军事设施。”美国版的变动附带了美国海军参谋长威廉·莱希给梅乐斯的一封信。    
    你被告知,参谋长联席会议关注着中美特种技术合作协议的施行和在对日作战中非常措施的支持,以及史迪威将军和参谋长们之间互相交换的报告,史迪威将军曾在其中对由你代表美国在中国领导下参与采取这些措施而表示赞同。参谋长联席会议批准了这个安排,并希望你在对日作战中尽力与中国指定的负责当局合作。总统对此计划有所了解,并批准你根据协议作为美方的直接领导人。    
    无论中美合作所对双方的军事价值如何,梅乐斯对军统局长坚定的支持,加上这份秘密但正式的协议,使戴笠将军在中国政府中的地位大大提高。沈醉照例把戴笠说成对美国过分屈从,但他准确地反应了戴笠由于得到美国人的认可而在蒋介石内部圈子里大受抬举。    
    梅乐斯很懂得戴笠的心理,他为了永久能利用军统这一组织在中国从事特务活动,除了在美国宣传戴笠的种种神话式的传闻和他在蒋介石身边的作用,使得戴笠感到浑身舒适以外,他还极力怂勇戴笠应当去美国游历一下。而最能使戴笠感激不尽、终身难忘的恩赐,是在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总统当面向蒋介石提出希望能见一见这个中国的希姆莱。戴笠听到了之后,知道是梅乐斯替他在美国吹嘘的关系,才使他得到主子的主子这么重视。他便愈加感到梅乐斯对他未来的前程关系太大,便更加俯首贴耳了。    
    虽然沈醉不无夸张,但戴笠确曾与美国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被当做他们的走狗。于是,从中美合作所一成立,他在确保自己对其最高控制权的同时,又使梅乐斯以为具有领导权。但实际上,尽管美国人不惜血本地训练、武装和布署了每一支游击队,梅乐斯对游击队的战地活动并无实际控制力。


第二十一章 中美合作所训练营训练游击队

    在美国人看来,中美合作所的核心是它的训练项目。在中美合作所存在的三年里,共有2500个美国人轮流去中国服役,他们大多数是海军,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训练中国游击队来与日本人作战。当然,其中有些人到了西北偏远的气象站工作,或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从事海岸监视。中美合作所绝大多数的官兵被分配到重庆城外的“歌乐山”总部,或到遍布中国各地的14个分所去,他们把类似童子军战地训练的计划与谋杀、破坏和小组作战的教程结合使用。    
    虽然只有26794名学生正式从中美合作所训练营毕业,但其训练点号称为戴笠的军队培训了4至5万名人员。战争结束后,梅乐斯断言,中美合作所的游击部队包括97000名中国人员和3000名美国人员。他宣称:这支强大的力量消灭了71000个日本人。    
    无论这些说法的可信度如何,中美合作所的美国人员认为他们在中国的主要使命是训练游击队,使之最终成长为一支地下抵抗力量,以便在美国正规军最终登陆中国海岸时向日本人进攻。考察中美合作所的每一个单位,便会发现他们所通报的敌人伤亡人数并不准确,但这绝对没有贬低自愿为这项使命工作的美国人的英雄主义精神。当这些人在回顾自己的战争经历时,他们感到的是骄傲和对部下的钟爱。由于几乎所有这些美国人在赴华工作之前都对中国一无所知,也不会说最基本的汉语,所以他们有时对环境的误解往往令人可笑。我们相信,当他们中一些人后来得知,自己在中美合作所鼎盛时期,曾经参与训练国民党政权最可怖的、专门以绑架、酷刑和杀害等手段从事迫害整个“国统区”里的进步分子的秘密警察组织的时候,他们想必十分震惊,或者无法相信。


第二十一章 中美合作所训练营文化差距

    美国年轻人的这种极度困惑,部分缘于他们对体型略小的中国学员们怀有的好意和长辈般的慈爱,在他们看来,这些新兵往往像孩子似的,他们一方面行动迟缓,另一方面却又极为强硬凶猛。人们的第一印象往往是那些被中美合作所训练点招来的中国新兵们虚弱的健康状况。    
    游击队新兵是戴笠从“忠义救国军”中或日本人的占领区里挑选来的。从上海和华东地区招来的人员明显地非常卖力,因为他们在日本人的占领区受过苦,所以复仇心切。但从美国的标准来看,他们的体质“差得可怜”。新兵的平均身高为5.6英尺,体重是140磅。在这帮人中发生过几百例疥疮、结膜炎和溃疡等病案。由于这些人糟糕的视力,对眼力的要求不得不从20/20降低到6/15。然而,这些人具有非凡的身体忍受力,这使人马上对他们产生好感。作为“有效的人的机器”,他们能够每天进行长达48到56公里的急行军,而且“攀登山路时几乎和在平坦弯曲的田间小路中行军一样毫不费力”。    
    在教员们看来,中国新兵之所以优秀,正因为他们原始的适应力。中美合作所的训练官们经常讲起“坚韧”的中国脚,它们只穿草鞋而不穿皮底的鞋子。他们十足的“农民劲”,正如他们动物般的野劲那样,使他们成为出色而凶狠的黑夜杀手,他们非常习惯黑夜行动。于是,美国人“对中国游击队员令人难以置信的夜视力感到惊讶。他们完全像一只猫那样能在黑夜里看得清清楚楚”。被形容成“好学”和“精益求精”的中国新兵们,由于在使用手、脚和腿来击倒敌人方面的敏捷程度,他们很快就掌握了近距离格斗的要领。然而,这些形容针对的还是一种少年气,而非成年人的熟练。教官们报告说,中国人“带着美国孩子在沙地游乐场上的那种兴奋”参加袭击练习。    
    在年轻的美国教官们和他们的“学生”之间的文化距离非常大。语言不通一直是个障碍,在缺乏称职的翻译和地区方言繁多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许多教官以为自己很受欢迎,其实绝大多数只是勉强被接受而已。最糟糕的是那些认为必须“用美国军事方式来训练中国人”的教官。    
    不过平心而论,美国人“把我们知道的所有技术都教给了那些接受训练的人”:单人格斗、爆破、无线电、摄影、医药,“甚至开始有点FBI的味道。中国人的射击特别优秀,他们兴奋地使用由美国海军提供的新式、干净、快速的武器,换下了他们以往所熟悉的过时的德国、捷克和日本武器(就更不用说生了锈的中国仿制品和老掉牙的鸟枪了)。尽管有些美国人认为他们不应当提供45口径的汤姆森机关枪,因为它们对中国新兵的平均身材来说太重了,但梅乐斯决定,每个训练班的学生在训练毕业后,都应该有扛在肩上的汤姆森机枪或30口径的卡宾枪,或者有38口径的左轮或45口径的军用可特式(Colt)自动手枪。    
    自然,每件武器都占据了飞往歌乐山的运输机运送给中美合作所的货物吨位的一部分。戴笠要让他所有的外勤特务至少有一把枪。梅乐斯坚持,只有在训练完成后才发枪。关于这一点,这两人在整个战争中一直持不同意见。显然这是因为美国人“不论从军事角度还是从感情上都无法理解现代武器对中国的意义”,而戴笠的人全都具有一个“中国人特有的、为得到每一件可能得到的武器的执着的渴望”。    
    对于中美合作所的训练营来说,结果十分荒唐。1945年4月一大批学生从第十班毕业了。由于美国军事指挥官无法区别中国人,他们担心美制的手枪和半自动机枪会落到那些冒充的毕业生手里。但怎么能在队列里,尤其是穿着一模一样军装的中国人中间把他们区分出来呢?巴尔的摩来的海军军医格锐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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