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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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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朱摇你为什么突然有这样大的转变。

他说我这就是对艺术的执著和对理想的追求。他说这份情感是长久以来默默的潜伏在我体内的,我想要爆发,终于爆发,我因而更加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云妆,朱摇说每天扎堆在教室和球场,挖空了心思的争夺奖学金,评选荣誉,或者同学的艳羡老师的赞赏,那样的动机太不单纯,好像是为了别人而活,学到的也都是死板老套的理论。又或者对女生评头论足,交换各自泡妞的经验,实在很腐败。只有画画,将自己的爱好变做能够营生的一项技能,生活才切切实实的被自己所掌控。人不轻狂枉少年。少年就应该有飞上枝头当凤凰的理想。

我说不过他。

可我总觉得他看似豁达的表情底下,掩藏了外人无法参透的忧伤。后来,我看见他抽烟,明明灭灭的一点火光,随着他的手起起落落,在面前,在膝头,我突然感到他离我们远了,不再是从前嘻嘻哈哈那么阳光。

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第一部分 语笑嫣然:彼岸没有灯塔(5)

    也许,我们都应该像他那么,长大。

北京的夏天,闷热干燥。心情也随着烦乱。我想念南方灰蒙蒙的天。落雨的傍晚。凉爽而干净的风。还有夜市的冰粉和麻辣烫。

学校附近就有那么一家大排挡。老板是地道的成都人,拿手好菜就是火爆肥肠。我第一口吃下去的时候简直感动得想哭。后来就直想把辣椒全塞进胃里去。再就着加冰的凉虾,做饭后甜点,唉,你很难想象我的模样看上去有多饥渴。

万恶的北方。

话说我是专程为了朱摇,约映夏出来谈心的。我想知道他们分手的原因,看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但映夏态度坚决。她说,她跟朱摇是没有将来的。

将来?

我傻了。怎么映夏突然就跑在时光的前头,像我们这样的孩子都在等待荡气回肠的爱情,不计较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时候,她说将来。什么是将来?结婚生孩子的将来?我的伶牙俐齿在碰上这样高深的问题的时候,就变得笨嘴拙腮了。

映夏还说,朱摇的性格,外热内冷,谁也看不透他,跟他在一起,他不说心事,猜来猜去累得慌。

唉。

毕竟感情是他们的。去留都是他们自己决定。作为灯泡,我已经黔驴技穷了。

云妆,你一定知道后海吧?

后海是小资的代名词。她就安静的躺在那里,任由作家们将她炒响,炒红。但我却不喜欢她入夜后的喧嚣。

我喜欢在周六的下午,一个人赖在空旷的露天咖啡座。

阳光清淡。

风呼啦啦的吹。

人力三轮的车夫们,载着游客穿街过巷。不太热闹,也不喧嚣。

然后,我就在后海给你写信。半张,一张,写写停停。有天,起风的时候,吹落了一篇信纸,吹到途经的游客的脚边。游客替我拣起来,说,如果是一张手帕,或者绣球,这大概就可以订终生了。

我忍不住格格的笑起来。

英俊的游客胜过了风和水的温柔。相仿的年纪,共同的志趣,使我们初见如故,相谈甚欢。我们互换了联系的方式,临别的时候,我说我虽然对这座城市一知半解,却也勉强可以做做蹩脚的导游。他望着我不动声色。

我心中却波澜暗涌。

后来,游客真的给我打电话了。

在我们相遇后的第五天。他说他在动物园附近迷了路,那里大路朝天却不知道应该走哪边,附近缺乏特色的建筑或铺面,我们在电话里沟通了半天也是瞎忙活,我顿时很女侠的放了话,你就在原地,别动,我来找你。结果,为了我这一句话,他足足等了三小时。

等到天都黑了。

我们就近挑了一家小餐馆。肥腻腻的北京烤鸭,成了前所未有的美味。他告诉我,他是专为旅行杂志供稿的摄影师,有一个很乡土的笔名叫锅巴。我一个劲点头,还好还好,总比狗胜、二蛋什么的强。他贼笑贼笑,说,我的小名就叫狗胜。我说我不信。

他说你真不信?

我说,不信。

刚说完,就感觉有黑压压的影子覆盖过来。好像五角大楼被飞机撞了。等到神智清醒过来,他的嘴唇已经和我分离。

他说,流光,我喜欢你。

那是我的初吻。我想到了朱摇。不知道为什么。

{ 茶变酸,恋已散。让他永远在那里。让他永远是个谜。徘徊在似即若离之间,望不穿,最是这暧昧的情深意乱。}

流光:

校庆十天。我和学长只有两条短信的往来。一条是他告诉我,已经到贵州了。一条是我主动发给他,在清冷的夜晚,问他,你在干嘛?

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第一部分 语笑嫣然:彼岸没有灯塔(6)

    他说,歌舞升平。

我能感觉到他言语间那种不想被打扰的快乐。我没有再联系过他。假期结束之后我们照旧每天上着下着课。

突然间,我轻如鸿毛了。

那之后再和他面对面,是宣传部有了新的任务。他说,嗨,你好,好久不见了。我说,嗨,你好,好久不见了。

场景很可笑。

这时候,我看到宣传部有一个女同学笑盈盈的走过来,很轻巧的挽上了他的手臂,说,我和学长已经在一起了。俨然就是明星大腕当众发布自己的恋情。也好像在故意向我示威。

我目瞪口呆。

我用最复杂的眼神看定了学长,他尴尬的将视线挪开。后来想想真是很莫名其妙。我何必问?他何必躲?我们之间从来就不曾有过切切实实的表白或承诺。只不过是他对我好一点,我与他近一点,再点缀些许的流言蜚语和暧昧的气场,他一笑而过,惟独我当了真。

茶没有喝光早变酸。

从来未热恋已失恋。

唉。学长不知道,那天是我的生日。他给了我生平最震撼的礼。我想哭。可是,拼命的忍住。忍住。电话响了。

空荡荡的走道里,我看见荧光的手机屏。

苏缜。

我说,喂。突然泪雨倾盆。

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

尽管苏缜不停的追问我,为什么哭。但我守口如瓶。我说,是在学生会受了领导的气。苏缜说,再过半个月放暑假,他从上海飞重庆,然后在重庆转汽车回家。他说我等你一起回去吧。我很想推辞。可是,却找不到合适的借口。

我觉得我跟朱摇有点异曲同工。

都在失去以后发现原来可以那么舍不得。于是辜负了回眸深处的那一个。往事如烟云消散。我们面不改色心不跳。

长长的路,挥霍的走。

苏缜说到做到。六月底,他又来了。还是那么瘦。黑黝黝的。显得牙齿更洁白。白得几乎可以去拍广告。

我撬课陪他游长江。

说到撬课。你很难想象从前连笔记也要抄得一字不漏的我,竟然学会了这门技能。他们都说在大学里如果不撬课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大学生。所以,为了表示我很正常,我撬课睡觉,撬课看电影,甚至撬课去美容院做护理。

苏缜夸我的皮肤越来越好了。

我偷笑,他不知道这都是我冒着风险换来的。当然也是为了使自己能以更美好的姿态迎接爱情。只要能受到学长一星半点的夸奖,我就觉得花几百几千都是物超所值。我就是那“感郎千金意,惭无倾城色”的愚蠢女子。结果呢,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罢罢罢。我轻叹三声。狂躁的河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看见苏缜拿着相机对准了我,我露出标准的八颗大牙。

考试结束以后我和苏缜一起回了家乡。在长途的大巴车上我沉沉的睡着了。恍惚有梦,却说不出情节。醒来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头安安稳稳的搁在苏缜的肩膀上。还轻轻将他的胳膊挽着。我的脸突然红了。苏缜拉过我泡椒凤爪一样短而肥厚的手,说,云妆,我一直在等你回心转意。

好吧。

我终于点了头。

{ 狭路相逢,总是要有一个干脆的剧终。同心或异心,咫尺或天涯。在一个决定。一句话。流水与行云都没有章法。}

云妆:

新的房子已经可以入住了。爸爸妈妈将行李都搬到了北京。妈妈经常抱怨大城市里太多规矩,不像我们家乡的小城那么便捷随意。这就是必然的,所谓有得有失。跟爱情也是同样的道理。得到一个,也就意味着失去另一个。

而我——

没有得,亦无所谓失。

我跟我的游客最终也散了场。我们之间的交往仅仅是几个拥抱和亲吻的热度。我们走了许多的老街和胡同,将最美好的回忆都留在胶片上。他说他不属于北京。属于自由。属于灵感。他有点艺术家的臭脾气。你也可以理解为传说中的风流不羁。

但我并不难过。

只有一些无伤大雅的惆怅。

连我自己也觉得意外。我竟然没有我所以为的那样在乎他。只是我也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常常去买他供稿的旅游杂志。看见锅巴两个字我就很骄傲的跟朱摇说,瞧,人家才是艺术家,能拍这么美的风景,写这么华丽的文字,还有一群粉丝呢。

朱摇不屑的哼哼。

他说大爷我会成为中国的毕加索。

朱摇一直不好不坏的活着。曾经还和朋友们一起举办了画展。画展当天映夏也来了。还带着她的新男朋友。

或许朱摇就是因此而心情糟糕。

他甚至跟一名前来参观的客人吵了起来。因为他听见对方指责他用色死板。他据理力争。说着说着拂袖而去。

我跟在他后面。

他走过了好几条街。最后蹲在马路边抽烟。抽了两根,突然站起来,说,走。我问,去哪里。他说回阁楼。我不放心,还是跟着。回到阁楼的朱摇卷起衣袖就开始做画。那股专注的狠劲,有点不像他。我等着等着就在沙发上睡着了。

醒来。朱摇就坐在地毯上,背靠着沙发,睡得很沉。

眉心拧着。

我走到画架前,看见枯黄色黯淡的背景里,有一个淡淡的人像,面前是凌乱和空茫。他就那么仰望着,稳固而坚定的姿势。

我的心一疼。

看着朱摇,轻轻的哭了起来。

我知道,我还在乎他。这份在乎,不是游客甲乙丙丁就能抹杀。也许我就是那画里的人,是一个仰望者。

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仰望者。

所以,云妆,我决定了,我将永远的把朱摇放在心底。他是一个需要疼惜和关爱的孩子。我会尽我的所能支持他,给予他无偿的帮助。但是,我却不期待成为和他牵手的恋人。我会有我单独的生活。不断的遇见游客甲乙丙。

请不要责怪我的愚蠢或自私。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却未必可以用简单的爱或不爱来衡量。

他仿佛恋人。仿佛知己。他和你,干干净净。如星辉月明。

{ 不如由我来做结吧。只是谁又能为我们的忧伤写出漂亮的陈词。一切仍在继续。一切永无境止。请原谅这个潦草的告别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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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第一部分 白少邪:狐狸的婚葬(1)

    白少邪感悟:最近有点脑残,翻出旧作蜡笔看了整整九部外加六个剧场版,发现以前看来很纯洁的新之助与风间澈居然有那么点奸情的味道。人的年龄大了果然腐的程度也是成倍增长的,小时候总唯恐不能像风间那样优秀,可他再优秀,不也被废柴无耻到一塌糊涂的小新吃得死死的?

这个道理告诉我们,男男的世界永远比男女精彩(我在感悟什么啊简直是腐败少年少女心啊口胡……)

故事简介:兽王夜鸬的婚礼前夕,人类新娘紫橙神秘死亡。为了复仇,他绑来了修行治妖灵术的天师苏夭,在百鬼夜行的盛宴中拉开了残忍的待嫁序幕。一场跨越族群的婚宴引起百妖的反抗,纷乱中,夜鸬与苏夭从仇恨走向了缠绵。昔日的记忆将岁月缔结成甜蜜,为了给苏夭一次真正的婚礼,夜鸬决定在人间与她再度结合……

“你不是想把我丢下去吧?”

苏夭趴在悬崖边上,忍着痛冲抓住她脖子的九尾狐狸泪光闪闪。

眼前不足十米的地方正浩浩荡荡上演着百鬼夜行,妖怪与异兽沸腾地涌上远山,怪物一般的身影被月华照耀得通体荧绿,如同豺狼饥渴的瞳火,寸寸蜿蜒汇聚成扭曲的洪流。

对于修了九年道学,才勉强从天师科毕业的苏夭来说,这绝非什么稀罕的风景,而是不折不扣的灾难当头。尤其把她捉到这里来的,还是通缉令上特A级别的兽王夜鸬,凑上一百个苏夭也抵不上的强悍对手。

妖族本性好斗嗜杀,能聚在一起来个百鬼盛会,若非是为了万物之母金色夜叉王的诞日,便只有王族的婚娶与死祭。苏夭隐约记得情报科的前辈曾提起兽王要迎娶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妖做妃子,当时她还调笑一大男人居然如此三八,跑去叽歪妖道的风流韵事,哪知道回头自己就被传说中的主人公逮到了婚宴现场。

“我与你无冤无仇……”

“住口!”夜鸬受不住她的话唠,双目冷冷的看去,就像冻结了千年的业火。

苏夭咽了咽口水,抚着被他一棍打瘸的双腿:“好歹让我止个血吧,再流下去真要出人命了。”

夜鸬没有理她,深沉的脸几乎与黑色的喜服混成了一色。

相较于三流天师的胆小与轻浮,他的忧伤已经冷到令人战栗的地步。

好疼……随着膝盖伤口的麻木,苏夭的意识也开始变得浑浊。

该不会就这样死在这里吧。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被选中为牺牲者的理由是什么。

夜鸬的脚下忽然浮起一道黑云,载着二人往山间的古城飞去。

那是罗磨山赫名鼎鼎的死城,用无数的尸骨与血肉堆积而来,比无间更加残酷的失落帝国。宋代风格的庄园墙色浓艳,丝毫看不出已有八百年的历史,枯萎的树林紫烟缭绕,间或着屋檐下隐隐传来的妖异铃响,嘶吼与呻吟,将一座热闹的城池活脱脱妆点成了炼狱。

腾云落进了厅堂,夜鸬的脚刚沾着地板,便挥手毫不留情地将苏夭甩到茶几上。杯子碎了一地,落在苏夭的身上,原本就来不及闭合的创口再度撕裂,额头与双手又添了新伤。

这时门帘内走出一个旗袍男子,见此情形夸张的抚着脸:“哟,你怎么领个畜生回来了?”

苏夭望了这无礼的妖道一眼,挣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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