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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美人迟暮(空灯流远)-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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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这样?”李子鱼仿佛觉得很有趣似的夸张的扬起眉毛,从怀里拿出一方白色手帕,“我在画屏姑娘身上发现了有趣的东西。这可是我们府上的专用手帕,角上绣着李府的标识,不知画屏姑娘是怎么得到的?”
   迟慕暗叫不好,给画屏姐姐擦眼泪的手帕忘了收回来,被主子搜出来了,遂望天:“是啊,姐姐是怎么得到的呢?真奇怪呀……咕咕”
   最后那两声是肚子在叫,饿了。
   李子鱼冷笑一声,绕了这么大的圈子你还是不肯承认。算了,吃东西去吧,本来就瘦,在饿瘦点在床上就硌骨头了。
   迟慕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被轻柔的环住。李子鱼把迟慕打横抱起来,脚尖一点,向大堂那边飘去。迟慕惊叹主子轻功原来这么好。
   忽然觉得不对:“公子,什、什么是‘在床上就要硌骨头了’……”
   “现在你是我的男宠,自然要给我侍寝了。”李子鱼随随便便一提,说得侍寝如帮厨娘买菜一样天经地义。
   话声未落人已经到了大堂前,里面杯盏交错,佳人如云。
   迟慕嗷嗷叫唤,公子,放小的下来,这样抱着多丢人啊。当着这么多美女姐姐的面前,小的以后怎么追女人啊!
   李子鱼伸手往迟慕樱红色薄唇里一放。嘴里忽然含了一根手指,迟慕自然没法叫唤,抬头怔怔的看着主子。
   “没有以后了。今天我要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白王李子鱼的男宠,不许你再去找女人。”
   第十二章
   江南奢靡之风盛行。
   李子鱼抱着迟慕往大堂正中上座上一坐,两边立刻有美人端来果盘香茗。端茶的美人战战兢兢,生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下一个王位继承人,人头不保。
   放一道菜,迟慕埋头解决一道菜。平时府里哪里吃得到这么好的东西啊!
   迟慕百忙之中把头从餐盘里抬起来,放眼望去,厅堂里莺歌燕舞,笙箫不断。朱红色漆盘里盛着精致的食物,色泽鲜艳滑润;水精器皿里放着西域来的名贵水果,鲜红欲滴;羊脂白玉杯里溢出陈年佳酿的醇香,沁人心脾。
   满座的文士佳人竞相调笑,莺莺燕燕,几杯酒下肚,唱歌的也有,追着美人绕着柱子跑的人也有,平日的矜持风范统统不见。
   画屏新得了梅冠,被一群人众星捧月的围在正中,正面带桃红的给带她来的官宦之子王流风斟酒。柳眉微挑,却向迟慕的方向看过去。看着迟慕被李子鱼抢抱在怀里呲牙咧嘴的一脸怪相,想笑却笑不出来。
   女子当然不愿自己喜欢的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抱像女人一样抱着。
   迟慕看到眼里,忍住心痛:世上又多一名把自己看轻的人。画屏姑娘当然不会和一个倌人好,自己和主子的赌真是输得一塌糊涂。
   于是移开视线,又看到方才还在调戏自己的赵秋墨,此时衣襟半敞,抱着一名歌姬笑得意乱神迷。
   迟慕低低的冷笑一声:“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
   声音虽低,却被李子鱼一字不漏的听入耳朵,瞟一眼迟慕:“你不是不会诗词么,杜甫的诗还记得这么清楚?”
   “这种东西大家都会说啊。厨娘就经常这样说啊。”迟慕无辜的看了一眼主子,继续把头埋回盘子,心里叹坐在主子怀里吃东西真不方便啊,不敢随便乱动。迟慕虽然骂政府腐败,把好好一个清高的江南文会变成个声色犬马的腐败的借口,却不愿浪费大好资源——见李子鱼筷子都没动一下,迟慕便尽杂役职责理所当然的帮主子处理掉了。
   “这种聚会,我每年都参加。江南朝廷中的腐败我和秋墨岂是不知道,我们也有苦衷——啊,吃一口。”李子鱼夹起一个色泽晶莹的翡翠虾球要往迟慕嘴里放,迟慕故意别过头去眺望窗外的风景,无视主子的动作。
   大男人喂什么喂啊,老子又不是没手!
   “迟慕,你记得最近市井上流行的暮春词第一句是怎么唱的吗?”
   “哦,是‘杨柳青青暮春路,桃花点点低窗户,啊……佳人浅笑似春雾,啊……啊————————————烫!”
   “啊”字是开口音,唱到第一个“啊”字时李子鱼没动手,直到唱到第二个“啊”字时才把虾球迅速扔进迟慕大大张开的嘴里,动作敏捷而迅速。不料虾球新熟,烫得迟慕又气又恼。
   李子鱼见迟慕被烫到,脸上的窃笑一扫而光,连忙唤丫鬟送凉水来,要亲自喂迟慕喝下,又责令人送烫伤药来。迟慕赶忙推辞,一个大男人被烫一下还要上药,丢不丢人啊!于是又是一番手忙脚乱。
   在场的人暗暗惊奇。白王和男宠调笑本是平常事情,可是为了一个小小烫伤掀起波澜还是第一次。平日白王虽近声色,却总是淡淡的,对身边侍寝的人都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从未显露出半点真情。喝醉的人和未醉的人都在暗暗猜测:这长相平平的男宠究竟是何人?
   有人是,这人本是白王府上的杂役。
   于是人们又说,那他必定是通什么西域边疆的奇技淫巧,媚床的功夫过人。
   杂乱之间迟慕隐约看到赵秋墨放开怀中的美人向他这个方向看了一眼,一瞬间表情僵硬,眼底一丝怨恨闪过,又瞬间恢复正常,调笑如故。迟慕怀疑自己一瞬间看到幻觉。
   再看看身边小心的把汤吹凉了往自己面前放的主子,迟慕心中隐隐一动。自己到底多久没有和李子鱼坐什么近了?回想往事,真是浮生如梦。
   不管怎样,他要记住自己是谁。我叫迟慕,李府管搬东西的低等杂役。以这种方式呆在他身边,算是对他的一种补偿吧。不能有进一步的奢求。
   “你方才说我的诗词不逊于青衣,可是真的?”李子鱼问。
   迟慕想起之前主子听到他随口说的那句“因为他是个不逊于青衣的天才”,忽然下定决心。便放了碗筷,便正色,站起来整整衣带。
   对着惊奇的白王,迟慕呆呆一笑,愚钝尽显。然后有缓缓施了一礼。
   “小的不通诗词,只识得几个粗字。白王文风隽永,江南的文人啊诗人啊教书先生啊都一直推崇。七年前青衣消失之后,白王连续三年在文会上夺魁,三年间青衣都不敢再抛头露面与公子分庭抗礼,岂不是我们家公子写得比青衣好?”
   李子鱼脸上笑容渐渐隐去,迟慕,你是在和我装么?!群芳冠的时候你不在自己的隔间里,画屏隔间里说话的分明又是男声,她身上明明带着我们府上的手帕……
   迟慕又施一礼,一字一句说得很认真。
   “公子肯垂青小的,为小的不当众丢人现眼而代做捉笔,小的感激不尽!但是小的确实不是青衣,承蒙错爱,实在不敢当。小的再是身份卑贱也不愿做他人替身。”
   李子鱼,你喜欢的青衣已经死了,他不会再回来了。我们应该一刀两断,形同陌路。我和你本是生人。
   李子鱼看着迟慕认真呆气的脸,微微发怔了。
   小的再是身份卑贱也不愿做他人替身。
   我对他好,是因为觉得他一举一动像极了青衣。画屏的诗一定不是自己写的。即使确定是迟慕帮她代笔,又怎么能证明迟慕就是青衣呢?单凭自己的感觉么?
   感觉,什么是感觉?看着他和其他姑娘亲密心里不舒服,算是有感觉么?看见他脸色不好会担心,这是感觉么?看见新送来的华美衣料会想,要是把那个人洗刷干净,放进华美柔软的料子里,他会不会开心,这也是感觉么?
   如果他是青衣,上会藏芳楼弹孤馆遇神的人又是谁?如果他是青衣,那迟慕是谁?抑或他和迟慕本来就是一个人??(空灯流远笔记:小鱼离真理只有一步之遥了)抑或他们都不是青衣?
   赵秋墨一手抱着两个美人,一手拿着白玉酒杯,百忙之中抬眼看李子鱼,脸上一抹阴郁:原来子鱼也会为人心乱,心乱如何成大业。
   不过为那个人心乱,也不是没有理由。
   发怔的脸逐渐阴霾。
   挥手让人加一把雕花红木椅,就摆在自己桌子对面。
   挥手让迟慕坐下。没有由来的压迫力让迟慕懵懂的坐在椅子上。
   空气的流动近乎停止。
   像是一根弦“铮”的绷断了,大堂里出现一个静止符。端着酒杯的人,挥舞折扇的人,欢笑的人,喝酒过多而哭泣的人那一霎那都被无形的压力所惊醒,动作在那瞬间停止,形成一个色彩斑斓的断面。
   无形而巨大的压迫力。
   忽然压迫力散去,刚才那沉重的空气恍若幻觉。人们不明就里的面面相觑,又在清新的空气中重新举杯,为刚才那一刹那的停顿感到好笑。歌声,笑声,喧嚣声又重新冲撞着大厅的墙壁。
   只是迟慕知道,要是李子鱼不及时收住气,那些人断断不敢再动一分。
   武功练到某种境界便是来去无踪,幻化无形。
   谁又料到一向恭谦温良,挺拔丰俊的白王竟然练就了江湖上谈虎色变的邪教武功——冷心墨莲。
   世上知道有这门武功存在的人恐怕两只手就数得完。知道练这个武功的后果的人,一只手数都有余。
   迟慕当然知道,他的嘴唇战抖,脸色苍白。
   李子鱼的脸变得比翻牌还快。方才的阴霾一扫而尽,换而是白王平时招牌式的微笑。
   他举起一只酒杯,笑得温暖,声音却很苍凉,如同秋天的断雁哀鸣着飞过铅灰色的苍穹。
   “迟慕,我要做三件事情。第一,我要告诉你我和青衣的事情。第二,我绝对要把你留着身边。第三,下次你说话再满嘴‘小的’,我保证你三天晚上都没有力气说话。”
   外人看来,白王是温和的和长相平平的男宠谈话,纤细的手腕拿着酒杯,两人隔着桌子靠得很近。阳光从高高的木窗外照进来,景象十分温馨。
   第十三章
   先皇在世的时候,朝廷比现在清明很多。
   先皇有七位皇子,只有两位存活,一位为三皇子正宫皇后所生,即当今圣上;一位为冷宫蕙妃所生,世人不常见。
   李子鱼还记得自己躲在厚重的帘幕后面,看见父亲和先皇谈话。当时先皇已经显现出衰老的迹象,脸却依然棱角分明,依稀看得出当年清俊的模样。父亲为国事操劳过去,背已经微微有些驼了。先皇命人搬椅子让他父亲坐下,两人如旧日兄弟般抛弃繁文缛节密谈了很久。
   依稀记得先皇执着父亲的手说,七儿日后登基,就由你辅佐了。
   三日后,先皇成立文殊院,广收世家子弟,请学识渊博的两朝元老程梓园出山做先生,封太傅之职。学生上学天文,下究地理,中间讨论世间人事,兼学武功,课程之难,内容之多,世间没有其他哪个教书先生敢教。说是广收,实际上所以世家子弟通通入学,办成精英教育。
   初见青衣,也正是在文殊院里。
   他不是世家子弟,来历不明,每日带着斗笠,上面垂下蒙脸的黑纱,身上永远是朴素的青色衣衫,骨架单薄,声音清澈。除了程梓园,没人知道他是谁,几乎没有人和他说过话,没有老师叫过他的名字,他如同最清冽的空气,如同一个优秀的透明人。同学暗中叫他“青衣”,这个名字在他十四岁连续在文会上夺冠后名贯江南。除了本人,所有人都知道江南这位天才少年叫青衣。
   青衣琴棋书画都别具一格,武功上几乎无师自通,自成一家,加上超凡脱俗的气质,让其他不如他的世家子弟都敬而远之,不敢亲近。
   而那时候,年仅十岁的白王李子鱼,成绩奇烂。每日喜欢的是和死党赵秋墨聚众斗殴,翻墙到书院外市井上买粗粮饽饽,斗蛐,交上去的卷子上赫然写着“水能载舟,亦能煮粥”,“洛阳亲友如相问,一手好牌楞没胡”,把程老先生气得吐血。
   不完美的人总是对拥有自己缺失那部分的人抱有兴趣。
   如同李子鱼对完美得不像凡人的青衣。
   为引起青衣注意,小白王没少下功夫。
   “小墨墨,快过来看,这是南疆来的毒蛇,咬一口就会死人诶!”
   周围的人一哄而散,包括被喊的幼儿版赵秋墨。瞬间李子鱼旁边只剩下依然低头看书的青衣,抬头瞟一眼蛇,伸手随便往七寸上一点,李子鱼手上的蛇就僵直成一根棍子不动了。
   “小墨墨你看,他桌上毛毛虫诶!不怕,我保护你!”说罢把故意扔在青衣桌上的毛毛挑走。青衣头转向窗外——老子又不是女人,要你保护!
   “小墨墨,你说一个人老带面纱,是不是长得很丑啊?其实没关系,我不怕丑老婆,偷偷给我看也没关系……”
   ……
   最后终于连赵秋墨也别过头去:“小鱼,你明明是和他说话,不要每句话都加个我的名字……”
   后果总是有的。有人不厌其烦,有人不胜其烦。
   终于有一天,青衣不胜其烦。下午休息时,先生程梓园在书房门口端着茶盅喝茶,众学生在不大的四方小院中玩耍。
   忽然程梓园耳朵一动。
   平时沉默寡言的青衣开口说话了,就在他背后,和另一个学生谈天。
   “你知道李子鱼吗,他又欺负同学了!那个赵秋墨天天被他欺负,好可怜啊……”
   程梓园耳朵一动。
   “家父说李子鱼欺负人是老师教的……”
   可怜老先生程梓园,顿时气得浑身发抖,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的满院子找李子鱼去了。
   青衣放过身边那个从来没和他说过一句话的同学,转身回屋去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
   从单纯的憧憬,希望引起对方注意到追随那个清俊单薄的身影不可自拔,一晃七年。李子鱼渐渐有了少年的俊秀神韵。他玩世不恭,常和赵秋墨去市井青楼里找姑娘倌人,但凡名字里带着“青”字的,不论男女,他都喜欢。
   李子鱼白皙的脖子上常常不经意的留有女人的吻痕。他不以为意,大大咧咧上学堂,大大咧咧坐在青衣边上。少年的青衣愈发单薄清瘦,纤弱得像根美丽的紧绷的琴弦,或者顶着雪的细细的凤尾竹,纵是看不到脸也觉得异常干净美丽。闻到他衣服上的脂粉味道,青衣会扭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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