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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见证狼之初-第2部分

小说: 见证狼之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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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树海的妻子说:“家里当时还留下了一个小公狼崽,养了不到半个月,孩子的姑姑来了,给要走了,带到省城去了。细情你得问我儿子。”金宁一听,还有小公狼崽儿,他兴趣就更浓了。赶忙又问:“还有谁知道这事?”她说:“金山厂文化宫有个何司机,他也参与了这事。”金宁又急忙去找何司机。听他们细说后,金宁才感知到了大公狼在金门屯施暴的原因。
  

第一篇5。无意引来的狼祸
金山厂有座成品库,距主厂区5公里远,位于花山镇梨花村与金门乡交界处旺川沟旁,方圆四五平方公里,依山就势而建,四周是围墙。成品库房外的山坡、树林、草丛都没有开发,面积挺大,完全是原始状态。既像个山间别墅,又像个季节性的大花园。春夏之际、秋冬时节,气象万千、景致各异:或芳菲吐艳、虬枝峥嵘,乔木挺拔、灌木葱茏,蝶飞燕舞、鸟雀争鸣;或金秋落叶、草毯铺地,薄雪笼罩、银光四射、玉树凋零,且偶有中小动物来往穿梭、藏匿其间。只因为这里是武器的临时储备之地,平时很少有人来,使这里在不经意间成了少许聪明的中小型野生动物栖息偷欢、休养生息之地。
  农村经济开始搞活以后,梨花村里的王成忠和几个青年给金山厂车队司机何林的车当搬运工,常来这里装卸物品。
  1983年5月下旬的一天早上,王成忠他们来到这座成品库拉货。因为来得早,就先在成品库门前等待保管员来开门。库南边是个山脚,有南北两个山坡。正当他们看着山坡上的花草树木闲聊时,突然,王成忠看到南面的山坡上有一只尺把长、灰褐色的野兔子。他惊叫了一声后,立刻拔腿追了上去。
  野兔子见状猛跑,他猛追。当他追到150米开外的一个土坎下时,看见狂奔中的野兔子猛然间一顿,又惊慌地猛一转身往回跑。他一愣,向前一看,发现野兔转身的地方竟然绿色不见,荒草稀疏,是一小片干洼地,并且上面有不少各种颜色的野鸡毛和野兔子的皮散乱在那里。正当他满腹狐疑时,抬头看见眼前不远处的山坡上,有一个直径在一尺上下的小圆洞,洞口里还有一个黄黑色的小脑袋在晃动。他吃了一惊,喊道:“有狐狸!”转身往回跑。听他这一喊,正在看他追野兔子的青年们愣了。片刻后,只听何林说:“走!咱们这么多人,怕啥?上前儿看看去!”
  他走到洞口处,也看见了那个东西。伸手一抓,那个小东西跑到里面去了。抓空的感觉更勾起了他们的兴趣。他们要掘开洞口,抓住那个小东西,看看它到底是什么动物?
  看到泥土、杂草凝结在一起,盘根错节;筋缠丝绕,用石头和树棍砸、掘不行,何林就叫一个青年去把汽车上的架机杆子取来,拿它守在洞口外,以防万一是狼洞。如果是狼,也好和它们搏斗。
  他和另一个青年到库区外警卫班那儿,借来了防火用的锹、镐,开始用力挖刨。
  他们先后共用了五十多分钟,挖开了两条洞穴。其中,上面的洞穴有3米深,下面的洞穴更深。他们顺势挖开了上面的洞穴后,从洞里掏出了三个小东西,它们都睁着惊异的小眼睛。几个小青年都挺高兴,又都希望再有几只,最好七只,每人一只。接着,他们又继续挖下面的洞穴。又从下面的洞穴里掏出四个小东西。这样,正好每人一只,七个青年都很高兴。其中,六只母的,一只公的。那个公的个头稍大一点,是何林最后把它掏出来的,也是最厉害的。掏它时,何林的手还差点儿被它咬了,它归了何林。这七个小东西被毛青黄色,头大身子短,胖乎乎、圆滚滚的,非常好看、好玩。在挖掘的过程中,洞穴里边不时地传出低沉、急促、稚嫩尖细的“吱吱”的嘶叫声,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止住手,相反,却越挖越来劲。
  开始,他们把这七个小东西放在成品库门前的平地上时,它们都静静地瞪着眼睛,时而悄悄地张望、顾盼,似乎在寻找和期待着什么。对周围的景观好像略有些新鲜感,但又好像很陌生。对他们这几个人很气恼,相互间紧紧地、疑惑地、但又带有敌意和戒备地拥挤、依偎在一起。当何林他们轻轻地拍打了它们的身上,特别是轻柔地抚摩了一会儿它们的小脑袋后,它们也没有什么明显反应。相反,倒好像是有一点鄙视。但过了一会儿,它们慢慢地显得有些松弛了。相互间试探着撺动起来,但仍很警觉。样子有趣、可爱极了。他们兴奋地打扫完了这一“遭遇战、破袭战的‘战场’”,又赶忙装完了货,把七个毛茸茸的“小狐狸”轻轻地抱放到汽车驾驶室里,带着意外的喜悦,带着炫耀的心理,带着异样的憧憬,神采飞扬地返回了。
  货送到厂里后,何林又同青年们把七个小东西带到车队,放到地上。车队在家的四十多人一听说,都陆续地跑来观看,好奇地你一言我一语地发着议论。不一会儿,运输科汪科长说:“好玩是好玩,可这要是狼崽可就麻烦了。听说狼能闻味,会报复。假如大狼找到这儿,你们谁能负得起责呀?”听了这几句话,大伙都愣了!感到事情非同小可。最后,何林他们只得又把这七个小东西抱回汽车驾驶室,开车去请教当地的公安分局。
  

第一篇6。纪纲点津,追踪采访(1)
凑巧,车走到常林家的小卖店门前时,遇见分局警察成雨同志。他正驾驶着拖斗摩托车,送花山镇镇长陈德印同志和他的朋友——刚从陈德印同志家乡、当时的城北公社花园大队附近某部转业到兵器工业部宁城疗养院当行政科长的纪纲同志。纪纲四十四五岁模样。他说:“这是狼崽。以前我在部队执行野外任务的时候,见过这种东西。给我吧,我会驯。驯好了以后,送给刚建好的宁海公园。现在不是正研究怎样搞旅游兴县吗?这可是给他们添了个好东西呀!”他拿走了其中的六只母狼崽。那只公狼崽,常林留下了。
  从那时起到现在,已经过去3年多时间了,这些狼崽后来的结局怎么样?现在是否还活着?大公狼和这些小狼崽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联系?它是怎样去了金门公社的呢?
  金宁一心想要弄明白这件事,不弄清楚睡不着觉。所以他决定追踪到底,将这件事情源源本本地弄清楚。
  因为他觉得,如果这些狼崽还活在人间,它的客观历史价值和社会现实意义将是巨大的。
  狼和人类一样,是地球上分布最广的动物,也是与人类距离最近的野生动物。但同时,也是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与人类冲突最多,时间最长,让人类敌意最强、最忌恨的野生动物。
  古往今来,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上,在人类悠久的传统观念中,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甚至在供人查阅、了解、掌握规范语言和词汇的字典、词典上,还一直都把狼说成是自然界中野生动物世界里“性残忍而贪婪”、“本性凶恶”、不容易改变习性,最不可接触、最不可亲近、最凶恶残暴、最无情无义的坏东西,是最凶残的野生动物的代表。最典型的有:
  历史故事《东郭先生和狼》……
  东北方言评价人时说“这人心太‘狼’”……
  推断人时说“像狼一样贪婪凶狠,没有人性”、“狼的本性是改变不了的”……
  词典里有“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何其毒也”、“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诅咒人时说“你咋不叫狼叼了去” ……
  吓唬小孩子时说“狼来了”、“狼外婆”、“大灰狼”……
  骂人时说“野心狼”、“喂不熟的白眼狼”、“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电影里把特务的代号、坏人的绰号叫做“X狼”……
  更甚者,有一些地方,为避讳而代之以人的称呼“张三”、“山里的”、“外头的”……
  通常讽刺与不可靠的对象共处共事,或告诫、提醒、劝说不要与不可靠的对象共处共事时,常常会把那种情状或其所预想的结局比喻成是很危险、很可怕的“与狼共舞”……
  狼成了人类社会历史与现实中,经典的凶残概念与凶残文化的代名词。
  总之,古今中外,东西南北,狼的坏名声家喻户晓,以致谈“狼”色变!狼历来被人以诅咒的语言谈起,以追杀的场面推出,以丑化的笔触描绘,狼是人类头号不共戴天的兽类仇敌!
  在人类的词典里,狼不能冠以“仁义”二字;在狼的履历上,没有情感、慈善、功绩之说。必须人人闻而唾之,见而逐之,得而杀之,才顺应天理,合乎民愿!不然就是敌友不分、大逆不道、愚昧可憎、讨厌至极!
  很长时间以来,人类关于人与狼的关系上的传说和文化,就是一部“仇恨的史书”和“戒备的渲染”!
  可以说,在人类生活和书写的历史上,在狼的身上,承载了人类对野生动物世界的最大的不满和最深重的憎恶。

第一篇6。纪纲点津,追踪采访(2)
但是,如果那些狼还活在民间,还能够和人共处,并且已共处了这么长时间,那就说明,在历史上一直被人类像信奉法典似的信守的那些有关狼的传统观念,就是有问题的。
  倘若如此,人类是不是应该重新认识狼?狼是不是也可以成为人类的好朋友?
  世界上没有人规定,真理必须从什么地方发现,到什么地方终结。
  不管怎么说,感觉是第一性的,事实胜于雄辩。金宁暗自给自己加劲,鼓动情绪。一定要下定决心,集中精力,将这件事情一气追踪到底。
  冥冥之中,金宁感到,大公狼在金门施暴可能确实是有原因的,可能与被掏走的狼崽有直接关系,是带有报复性质的。当初说它是“恶狼入户”,可能是不公允的。
  因为,假如是出于报复,就是值得思考的。有什么样的动物,能够对骨肉之情的被分割,对凭空遭遇到的人为的生离死别做到不动感情呢?更何况是在完全靠自然力,靠在同多种多样的兽类的拼杀竞争中,靠在和同类的争雄决斗中才能夺得宝贵的生存和繁衍机遇的狼呢?
  真相如果真是这样,报道出去,可能又是一个新闻,是一个真正的新闻,一个彻底的新闻,甚至会引起轰动!它必将会在人类社会生活和发展中,起到一个划时代的观念更新和转换的推进作用!
  从金山厂的所在地返回县城后,金宁又上了公共汽车,直驱兵器工业部宁城疗养院,见到了那位转业到这里来的纪纲同志。
  纪纲回到宁城后,把这几个母狼崽交给了在院里食堂做饭的一个民工养着。他先是单独圈养;后来,因为地方小,为了少占地方,这个民工就把它们和一只*、一头猪崽,同放在一个用板皮连接成的栅栏里,用食堂的泔水一起喂养。看它们之间成天追逐玩闹、*嬉戏,互不排斥,相处得很好,也就没再细管它们。
  当中有一只母狼崽很快被宁城驻军的一个干部要了去,但没过多久就死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而陈德印想起居住在城北乡花园村半道子屯的表兄王贵祥喜欢饲养动物,“*”时,他曾把人家扔到大粪车里的一头12斤重的小猪崽捞出来,靠给它打针吃药,治好了病,养到二百多斤。他还特别喜好养狗,现在他家里还有不少的狗。他有文化,狗养得比人家的都好。狼和狗有相通之处,他没准儿也能喜欢狼崽儿,也能养好。便借一次路过王贵祥家的机会,把纪纲那儿有母狼崽儿的事告诉了王贵祥。
  王贵祥听了后,果然非常高兴。他思前想后,翻来覆去,兴奋得一宿也没有睡好觉,惹得老伴直数落他。在陈德印的引见下,他很快于第二天下午、即狼崽被掏出十多天时,来疗养院要走了其中的一只母狼崽。
  剩下的四只母狼崽养到三个月时已有一尺多高。要送给新建起来不长时间的宁海公园,可宁海公园因经费缺乏,无力驯养,他们就又自己养着。本来一直都挺好的,可是,后来,宁城县白塔乡发生了狗咬人的事件,县里害怕了,不让养狗,连累得把它们也都用枪给活活地打死了。
  听了这话,金宁心里真是又惊诧、又惋惜: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呀!
  “那个被城北乡的人要去的母狼崽呢?”金宁又心存侥幸地问。纪纲说:“现在还活着呢,听说前两天还下了崽了!可是,老陈的表兄家具体住在哪里,我不知道。”
  听到这里,金宁高兴极了,情绪马上又高涨起来了。他连声说:“谢谢!谢谢!”转身就向城北赶去。
  一边左转右拐地走在颠簸不平、弯弯曲曲的乡村河岸、田间土路上,金宁一边兴奋地想着、合计着:“这回可能确实是抓着好新闻了,一定得好好整一整!”他还想,“原来,狼崽竟然还能和狗崽、猪崽待在一起,互不相咬,这可真是又一大新鲜事呀!有工夫得好好研究研究……”
  金宁意气风发、满怀喜悦地来到城北乡政府,借来自行车,边骑边向北打听,终于找到了这位农民家。在由东向西,转到路北一条灰白色土路时,这位抱养狼崽的农民家的院落便呈现在了金宁的眼前。
  这里距县城有五六华里远。
  职业的习惯使金宁止住脚步,下了自行车,要仔细观察一下这里的地形地貌和位置,以便于在文中描写。
  这座院落面积有三百多平方米,显露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经济有了起色的L西农民生活水平的共性外貌。西面和北面的墙头,被外面高大浓密翠绿的树枝树叶遮掩着。
   王贵祥家居住的院落。随着金宁距南墙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院墙内渐渐地传出越来越大“嗷嗷”、“汪汪”的狗叫声。而且此起彼伏,响成一片,很有些吓人。
  金宁久居城市,不常见到狗和听到狗叫声。更没有听见过这么连成片的狗叫声。虽然金宁在心里尽力地安慰着自己:不要害怕,不会出现什么意外的危险,可心里还是有点怕。就这样,金宁身不由己,提心吊胆地边向前推车,边强作镇静地挪动脚步。
  金宁心情紧张而又带有不安地敲了敲门。过了片刻,里边传出了回话声。
  听到金宁说明身份和来意后,门开了。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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