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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接近完美-第6部分

小说: 接近完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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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静静地观赏这她,她在看着窗外,和我一样有些说不出的感觉。

  她看见我在看她,转过头来,深蓝的眼睛里很是透亮,有一种迷人而又单纯。

  然后她喝了杯咖啡,看起书来。名字叫做《简。爱》。

  我也看起了我的杂志。

  火车开动着,风景也在变化着。

  杂志实在无聊,不如看下窗外的风景。

  她终于不看书了,我当然也从风景转移过来。

  “不看了吗?”我问到。

  “是的,太长了,有些看不明白”

  “这书我看几个月了,还没看完”她又说到。

  “我以前看简爱用了半年时间;是中文版的”

  “你不是从英国来的吗,你口音挺像英国的”

  “算是吧,曾经去过”

  “我好像见过你,是非洲某网站”

  “我原先是在非洲的”

  “那你喜欢经常旅游是吧”

  “我是一个喜欢到处游历的人”

  “我明白了,那么你的归属地是哪?”

  “我也不知道,便走便看吧”

  聊了好久,终点是她下车。

  她说希望能在见面,我说me too,但我不认为会在见面,世界这么大,要再见你个不知联系的人谈何容易。

  我果然没有再见到她,至少到现在还没有。

  仍然是我的火车之行。

  本次火车是那种不仅慢而且远的,我不知道它何时才到终点站。

  一觉醒来之后,我决定下车。不巧的是,火车还没有到站。于是我走到了车门那里,计划到站时下车。

  大约站了四个小时后,我放弃了下车的念头,因为天已发黑。

  吃过晚饭,我又坐到了车上,已经在火车上三天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接近完美 六
突然想起了我的同生,我那可怜又可爱的狗,我竟然把它丢了,脑子里飞快地思想着,想着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间。

  或许是在上火车时,或许是在南美时,又或许是在非洲,莫非是欧洲。脑子里如花似地飞转着,记忆里它是和我无处不相随的呀!它常常聪明的跟着我,我也从不喊它,它甚至知道怎么逃避执法人员的追捕,聪明的它怎么会跟丢的呢?我不明白。

  接下来便是我找电话,打电话。我接通了我所知道的所有朋友的电话,他们说看见它在后面一直跟着我的。最后我打通了那个小###的电话,哦,谢天谢地,他们见过。并且见它跟着我走出来的,那么,那么它只有可能丢在火车上和火车下两种可能了。

  我从火车最前面找到了最后一截,没见它。唉,谁让我没给它买票,他自己又补不了票,也不知在想什么。

  火车到站是天还没有亮,我飞也似的冲了出去。

  我左呼右喊,用中文和英文喊它的名字,边跑边喊着。

  这时,我知道了上帝的作用,我跪到地上,祈祷着。希望它平安无事,并希望快点回到我身边。

  完毕后,我慢慢低回过头,等待着那戏剧性的一幕。

  这时,我知道了上帝果然不是万能的。

  我现在只能按照科学的方法——沿着铁路反方向寻找。

  无奈之举,也是无法不办啊。

  情急之下,我又想到了办法。我把身上所有的纸都拿出来,写了很多寻狗启示,见人就给,见杆就贴,不知道美国管不管这种乱贴行为呀。但怕被治安人员看见,所以跑的也挺远。后来终于累的躺了下去,在火车道上睡着了。

  我是被火车吵醒的,睁开眼时正好看见火车冲我开来,跑已经来不及了,我并不害怕,算是为我丢狗而赎罪吧。

  我亲眼看见了火车底部从我身上开过,心里却有一份特殊的平静,这一刻,万物仿佛又被我感受了一遍。

  火车最后一截从我身上开过时,我看到了日出,也证明了火车底盘确实是很高,有一种获得新生的感觉。

  并且,我看到了奇迹。火车开来的地方,我看到了我的狗从那跑来,它背后的长毛落在它身上,一条满身红光的大狗向我跑来,谢天谢地,它没有抛弃我,路人在为我这疯狂的人鼓掌。

  接下来的事,便是我昏倒了。路人中有个医生,朦胧中看见他向我走来,旁白是狗叫声。

  醒来时,不是在医院,而是在一个不知谁的家里。

  来人见我,并没给我说话,而是给了我些食物,我也觉得饿极,没顾什么吃相便吞了下去。

  吃完后他说我是劳累所致的昏倒。

  “那,我那、、、、”

  “你的狗,它一直跟着你来,现在吃了东西在外面睡呢”

  听到我的说话声,小狗也走了进来,我摸了摸它的头,它友好地摆了摆尾巴。

  可见,我在美国又遇到了好人。

  每个人可能都是很自我的。我曾经很自我地认为我是世界上的主角。而那些与我相关的人,亲戚,朋友甚至于路人,他们只是为我而有的配角。或于看我长大,或于陪我成长,或于讥讽我,或于赞赏我,只是他们的工作,任务就是待我成长到死去,而后就有可能什么都没有过,没有我,没有那些人,没有地球,甚至没有宇宙。

  这个想法讲起来有点恐怖,至于其真实性也无从研究。那么应做的便是好好对待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面对死亡,也不能恐惧,世间万物,既有其生,必有其死。过好每一刻才是最应该的。

  此时,我已下床,站在那位好心人家的窗前,外面有一片草地,隐约地有几朵花点缀着,我的狗儿在外面休息,见了我,头抬了起来,望了我一阵子,便又睡去。此刻,我想起了季节,细推之后,确定了这是在夏初,便想起自己好久没正常地过四季了,思乡之情便升了起来,心里又矛盾了起来,此次出行本想找个属于我的地方,而今地球已转一周却还未停下来,莫非如此广大地球却无我容身之处,心之所想,便感伤起来。

  再远望,视线有些模糊,泪水却已流下,鼻子发酸,此感觉已长久未有,却又异常熟悉。鼻子又发难受,喷嚏即时而出。

  那医生闻声过来,仿佛对此很敏感。

  “你怎么了,发烧吗?”

  “噢,没什么”

  他递来一条毛巾。

  连同泪水一块擦干,我转过身来,把毛巾递给他。

  晚饭时,我向他辞行,他要给我钱,我却没要,便又留我住了一晚。

  次日早饭后我便离去,去了这里的唐人街。

  我见到了很多和我一样皮肤的人,一阵欣喜后我找了家###住下,这里大多数是中国人。

  一份中式饭菜之后,我出门逛夜景。在这里,我找到了中国的感觉。我见个中国人便说些话,一遭下来,这的中国人已全知道我,我特别的高兴,有一种成就感,仿佛是在炫耀,炫耀在异国还有这么多老乡。

  回去的时候不是太晚,和老板打招呼之后我便上楼,却在楼道遇到了一个很熟悉的身影,想了很久,却又想不起是谁。

  躺下后一直睡不着,想不起是谁。脑里我见过的人一个个的闪着,还没看到,渐渐便睡着了。

  第二天醒的很早,简单的早饭后我又到门口等那个身影。不一会,熟悉的身影又至,我走上前,她见我,便停下来,对立了好久,估计都没想起来。有一会,竟同时想起来对方的名字。

  我们便一同坐到椅子上聊了起来,一起回忆起了那个年代,那个时期的故事。

  我们曾是很好的朋友,至少前期还是。高一冬季时我认识了她和她的几个要好姐妹,她们应该是我的学长。很投机,我们便一起打球,一起运动,一起学习,一起嘲笑对方,也一起捉弄对方,我们的关系就好像她的球技一样越来越好。

  我们会在校长演讲时到广播室去放《大约在冬季》。在老师不在的时候到操场上打球,在晚自习常被老师在操场捉到,早起时跑完步便说拜拜回宿舍睡觉,早上便一起站着听课,仿佛只有那个时期才会做的事。

  后来她便又回到了她的班,我们见面的机会依旧很多,常常在第四节课我溜下去打球时她也在。后来我打球的机会少了。碰到的机会也不是很多,偶尔碰到我们便捉弄对方一下,或是斗一下嘴,仿佛只有那时的吵架是最善意的。在后来见了便是陆续地笑一下,想起来那个笑容决定是最假的,再往后见了面便都装作没看见,但动静很大,估计那就是最做作的感觉,而后我们便看不到对方了。

  这事的发展我是不明白的,为什么后来都装作不认识,为什么我要跟着事情的发展走?这种感觉或这种事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过,朋友间彼此熟悉却要装成陌路。却不是因为谁的过失,也没有什么重大事的发展,却形成了这样的结局,但两个人谁也没做错事,也没有他人的参与,或许这就是人情的复杂吧。

  再聊起那个年代的疑问,却又都回答不出来,也许只有时间能说明一切。

  现在我的学姐比那时更漂亮,此行的目的是来留学,已就读当地的一所著名大学,是真正的才貌双全。有这样一个朋友,我当然高兴,在加上我又来到了唐人街,我的思乡之情也算都有了满足,心中便又舒畅起来。

  真没想到在这次世界行中美国却给了我温暖,或许是这里的唐人街,或许是因为遇到了学姐,反正对美国原先所谓金钱,权利、资本的想法已全都抛去,美国以一种另类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

  在遇到了学姐后,我感觉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有过的孤独、无奈都全部没有了,我想这正说明了人需要朋友,尤其是趣味相投的朋友,一个人不管怎么说都不是最好的旅行,我认为是从“行”字来说的,“行”字用的会死双人旁意指两人结伴为行。“亍”指走路,加上来就是两人默默走路。我想是这样的。

接近完美 完
和学姐结伴看遍了这座城市,无奈暑假还很漫长,于是我们便一起去海边游玩。

  乘车走了好久,我们便到达了熟悉的海边,下车后我们一起冲向大海,又一起向着海对面的中国呼喊,海风把我们的呼喊吹的很远。

  我便换上了泳衣,想了一阵子后才想起自己原来是第一次穿泳衣,有点高兴,但在走向大海时才想起自己原来不会游泳,可怜我环地球上的海走了那么远,竟然连游泳都不会,幸亏我从未在海上遇过难,想来也算是上天保佑。

  经过了一上午的训练,我的游泳技术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便决定去午餐庆祝一下。

  走到了距离海不远的一个小旅店,我们便要了些食品。不远处有一个流浪歌手在那演唱,感觉很熟。

  那歌手唱了一首又换了一首,我却越来越熟,原来他是在唱我的歌,我高兴之极,想不到都有人唱我歌卖艺的人。我笑了起来,学姐倒被吓了一跳,惊恐地往着我。

  “你笑什么?”

  “没什么,高兴而已”

  “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

  我说不为什么,因为和她在一起才会高兴。她也笑起来。

  我走到那歌手面前,给了他杯可乐,并说唱的非常好,歌也非常好。他说这是现在很流行的歌,在美国流传很广,还说若我给钱他便教个我,我说不用了。

  回来后学姐很意外问我为什么给他可乐,我说我欣赏他的歌,学姐却说那歌不是他写的,是一个著名的流量歌手写的,他还有他的CD。我悄悄地对学姐说那人便是我,他却说神经病,那歌手是非洲的,曾周游世界,后又成名于非洲,一年前隐居,后听说海上遇难了。

  我听后大笑,原来国外也有这么多谣言,就好象国内某个明星不演戏后大家便传言他死了,其实哪有那么多死人。

  我便把我的经历告诉了学姐,学姐听后很是吃惊,几乎不相信这个事实。我有对他弹唱了几首歌。她更是吃惊,然后又是###,又是高兴,一个劲的夸赞我,一会又责怪我如此胆大妄为,不爱惜自己。

  次日我便和她一同上街弹唱,我们成立“暴风雨”组合。其实我这次不是为了钱,因为现在我也不却钱,我想把赚的钱送给学姐上学。这里也有流浪歌手,但我们这种组合却是很少,好像也没有。我们的歌也出奇的在这受欢迎,不一会便围了很多人,后来人越来越多,我们又挤到了广场上去,也不知谁特好心还给配了音响,却在身后做起了广告,真为这里人的创意感叹。

  一天下来,我们赚了不少钱,大都是那广告商给的,想不到我们的商业价值那么高,第一天出道就如此这般。

  第二天一大早便又有广告商给我们打电话,预约了好几个演出,我们当然欣然答应。不出几天我们便迅速走红,广告商不断。

  一周内我们红遍了这个城市,乃至半个美国,这事太惊奇了,仿佛有点不太相信,我们只有随缘。

  又几天,有唱片公司来找我们,也有几个传媒公司找我们拍电影,我们当然高兴,尤其是学姐,她从没想过自己能走上演艺之路,也不敢想自己红的如此快。

  又一日,我们随商家去开机庆典,媒体甚多,据说是我们进军好莱坞的一个跳台,此戏一播,我们便会顺利进入好莱坞,想起来自然愉快。

  然而我在背景广告那看见“非洲巨星携女友加盟XXX 剧”。我便明白了,为什么我们第一天就会走红,为什么这么快就有人找我们拍戏,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原来早就有人认出我并以我的名义在为这宣传。其实是在利用我做广告。

  回去后我和学姐说明了情况,好在学姐并不是贪名谋利之人,我们便决定不拍了。于是我便连夜收拾行李愿早日离开此处,。我又问学姐后不后悔。她说不后悔。

  “这么一来,你的美好人生可都破坏了,你也成不了明星了,你不怪我?";

  ";当然不怪,用这样的方式出名,我才怪你呢”

  “那以后怎么办”

  “我们继续去游玩啊”

  “也对,就当这只是个游戏,我们继续去玩吧”

  我们便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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