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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口红集-第11部分

小说: 口红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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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明白。主持人这行业是媒体的产物,至少让观众感觉你和机器人还是有区别的吧。观众着急,指责这种主持人没有想像力,但是且慢,没准儿她压根儿就是活在梦里,以为所有的人和物不过都是她的镜子而已。
  人类对别人和对自己的想像力是无限的。比如印度舞全是由非常抽象的动作组成的,国王或王子的风度,公主或女神的表情,都固定在那些动作里。手一钩,表示是女神或癞蛤蟆,由观众去琢磨,不懂活该。舞蹈者必须有绝对的自信来吸引观众,没有一个动作和现实有关系,全是舞蹈者的梦想和观众梦想的统一。这就是宗教艺术,不讲现实,充分调动人的想象。不要低估人的想像力,你给他讲故事,他听故事;不给他讲故事,只看画面,他自己也能编故事。谁都会给自己编故事。
  比如,一个人坐在一个大木桌子前,面对一大堆的食品,忍不住大吃大嚼。但是给那桌子铺上一块非常好看的丝绒桌布,把食品放在精致罕见的盘子里,仔细摆好,那个人咀嚼的频率就慢了。因为那桌布和餐具在调动他的想像力,也许他在想食品的颜色,也许他在考虑食品的味道,也许他在想餐具和食品的搭配,也许他在想环境,也许在想自己……谁知道呢,但都是因为桌布和餐具在转移他对食物的单一兴趣。要想减肥的人可以试试这个方法,咀嚼的速度一慢下来,人的饭量就减了。这就是为什么去吃宴会,吃完了还饿。
  人生活中有很多最基本的现实,这些现实被人加入了诸多的想像力,由于这些想像力,基本现实变成了乐趣,但当吃饭全部被想像力的仪式占领后,吃进去的东西就越来越少。
  人有两种写日记的方法,写感觉或记账——包括记人账。感觉助长梦想,账单使人紧张。全凭着感觉走,容易得忧郁症;整天盯着账单发呆,容易得心脏病。活着的学问大了,上帝说,有人打你的左脸时要把右脸也伸过去,那意思是:怎么活着都挨打。
  

钢笔的语言
很多人已经忘了用钢笔写字的感觉了:一不小心手指上会沾满墨水,边写边惊讶,我的字居然不错!还挺有个性!
  其实那个性有时候不是你的,而是钢笔给你的。用钢笔的时候,你和你的脑子、你的笔形成了一个三角关系,脑子告诉你一句话,同时也告诉了钢笔,钢笔要忠实地记录脑子的指示,但是你要和脑子争论,于是钢笔就在纸上涂抹,来回来去,看上去一团糟,都是你脑子里的反映,越是涂抹,越反映你的思维混乱。钢笔不像电脑,删来减去谁也看不出来,最后好歹出来的都是印刷体,谁也看不出来写字的人是不是白痴。钢笔是一个人性格的记录,比圆珠笔更准确,它不能帮人掩盖思维缺陷,只有人的心与大脑统一的时候,钢笔的运动才能准确无误。否则它就给你找很多麻烦——你要是把笔尖儿放在纸上停顿长了,它就给你留下一摊墨水迹,在纸上洇开一片,扔了这张纸前边的字都白写了,不扔这张纸,看着这片墨迹就添堵。别忽略手上的钢笔,它可能是另外一个生命。尤其是金笔,越多的人工制造痕迹,笔的个性越突出。它的质地可以影响写字人的大脑,它可以支配人手的动作,给人手一种特殊的韵律,如果人完全放松下来,由着笔的指挥去书写,就会发现有很多字句其实是笔的语言,它在帮你思想。干涩的笔尖儿使人变口吃;细小的笔尖儿使人变神秘;粗润的笔尖儿使人变豪爽。
  好钢笔和狗一样,不能用过就扔,而是要养起来,待它如生活伴侣。它有个性,为你服务完,还需要你为它服务:给它洗澡,喂它墨水。好的金笔一旦变成你的私人伴侣,就不能让别人去碰它,因为它只接受你一个人的习惯,它的笔尖只顺应你的动作。别人如果用了它,会改变笔尖的触觉,回到你手里,就会觉得它和你有了距离。
  我喜欢钢笔,它们就像有不同性格的乐器,每划出一个笔画,就有不同的故事走出来。比如英国制造的Yard…0…Led金笔,笔杆是用雕花白银做的,陪衬着白金笔尖,沉重地在手中扭动,似乎要打开一道道厚厚的古堡大门,让人体验到古老绅士般的思索,每写下一句话,不得不放下笔歇歇,于是不会用时间的鞭子赶着自己跑。多年前我得到一支古董Waterman钢笔,它是专为某女士定做的,上面刻着她的名字缩写,笔杆是雕花金质,只有一般钢笔的四分之三大,小巧玲珑,想必原主人一定是纤细娇小的女性。我很少用这支笔写作,因为它的笔囊细小,需要不停地灌墨水,好像是在对付一个说不了几句话就要输氧的女人。用它写字的时候,我平日粗大的字体突然变得和它一样娇小,好像是那前女主人的灵魂附上我的身体一般,她似乎一生有很多的秘密,要用细小的字体神秘地写在熏了香的纸上。有时我拿着那支笔,甚至能看见她客厅窗户射进的光线,感受到她的孤独。由此,我只敢用这支笔写乐谱上的特殊符号。最近我刚丢了最忠厚老实的Omas金笔,它的笔帽是白金的,黑色的笔杆,笔尖是黄白两色的K金制成,外观很不起眼,看起来就像一杆普通的钢笔。它属于粗润类型笔尖,用它写出来的字圆圆大大,没棱角,也没什么个性,但是它的笔尖从来不会干涩——大多数的Waterman钢笔笔尖很容易干涩,一天不写字就不出水了。Omas就像是一个不需要注意但是质量优秀的忠实男人,怎么使都成,摔不坏也磕不坏,就算是让别人使使,回来还是挺顺手。因此我老把Omas带在身上,随手划上两笔。结果由于太习惯它的沉默,前一阵在纽约写完字,顺手放在旅馆的电脑桌上,直到离开旅馆几天之后才发现,它已经永远地离开了我。东西和人一样,是敏感的,当它感到不受重视的时候,就会消失。
  尽管收藏不同的钢笔,但总有一支是最会和你贴近的。Omas的情敌是Montblanc银蛇笔。这支银蛇笔受到的待遇和Omas正相反,它虽然也时时在我身边,我却很少拿它乱划,每次都几乎是请它出来,请它在我的纸上给我一些指示。我和它的关系是颠倒的——它是我的主人,我是它的工具,它写字的时候,我只有感觉它的韵律和聆听它的教诲,每次它累了,毕恭毕敬地把它的笔帽戴上,亲一下笔帽上盘着的那条银蛇的红宝石眼睛,说声谢谢,看着纸,琢磨它写的是什么。
  所有的缘故都出自于那个粗细适中、圆润顺畅,放在纸上自己就会奔跑的笔尖儿。大多数的笔,你要推动它、指挥它,所以你的手会累。而这支笔,只要你拿着它,放在它喜欢的纸上,它就自己开始滑冰了。它的动作比你的脑子还快,最后写下来的东西,似乎已经超越你可以想到的事情。Montblanc的金笔并不是每一支都好使,任何金笔,碰上一支好使的,算是你们有缘分。
  中国的英雄金笔也是值得收藏的。英雄金笔的样式很多,有些还保持着古老的派克笔模样。有些样子很好看,大多数的笔尖是纤细型,写出来的字秀气,但是笔尖不是太润滑,要多使,渐渐磨出和你手的动作相符的角度来,被自己的动作磨出来的笔尖会更值得珍惜。英雄金笔价廉物美,还挺有历史感。
  普通钢笔使起来也比那些轻飘飘的圆珠笔好得多。钢笔不仅是文具,还是个秘密朋友,它反映你的性格和手力的磁场。唯一不便的是它需要墨水,有一种旅行用的墨水管,墨水放在里面不会漏出来,或者用可换的墨水芯儿。但是它给人的生活带来与电脑正相反的镇静作用:放慢速度,享受你身边最近最小的古老文明,享受动作,享受由于古老的动作而产生的思想。
  

爱情现实说(1)
人正处于热恋,是最有侵占性的。热恋中人都止不住要抓住朋友没完没了地诉说自己的恋情:把对方说出花儿来,缺点也是优点,优点更是隆重,情人完美无缺。听别人诉说恋情,基本上属于白搭工夫,因为这种题材是不容讨论的;请热恋中人来聚会,纯属浪费空间,因为在他们眼里,谁都不存在;替热恋人着想,是白贡献大脑,人一热恋,都是把脑子挪到裤裆里去了,跟他们说话等于面对半个大脑。
  别劝失恋者。失恋人越跟朋友诉说失落,越跟自己过不去,朋友们越帮着责骂负心的一方,失恋人听了越是拱火儿,回家越想不通:连这么个混蛋都能把自己给甩了,可见好人不能当,天下没地儿讲理去。是呀,正如所说,我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被甩了?天下怎么可能有这种混蛋,说话不算数?这混蛋怎么可能爱上另一个混蛋?就算是他们两个人臭味相投,那我的优点都白长了?好人都白活了?就算是我们俩不是一路人,那白头偕老的人必须是一路吗?天下的男女都是混蛋!都是狗男狗女!闹了半天就我一个人是好人。还劝我想得开,多新鲜呀,也是那种混蛋!
  一旦有了新爱情,大家就都忘了老爱情的伤疤。治爱情伤最好的药是爱情,被爱情一抚摸,马上忘了被爱情痛打的时候。热恋中人是在天堂里过日子,只不过那天堂是气儿吹的,热恋一过,两个人都从天堂上掉下来:谁都并不认识对方,还得在一个房间里糗着,谁都懒得说再见,就渐渐互相习惯了,最后有这个人觉得多余,没这个人觉得寂寞,见多了这个人又生气——旧病复发。
  婚姻对爱情的惩罚就是婚外恋。两个人天天都互相惦记着,但现实挡着他们相见,或是见到了还得装没事儿人似的。干脆忘了不可能;身边的人又不能取代对方;好不容易见到了,各自心里干烧;最后各自回到圆满家庭,看着自己的老伴儿,发呆。
  不再有爱情的夫妻还要必须过下去犹如活剐。各自看着对方就生气:恋爱的时候对方放个屁都是可爱的轻松表现,现在爱情过去了,对方所有的表现都是在扰乱你的生活治安。要是没有这个人,连外面的空气都新鲜得多!早怎么没发现这个人这么烦人?跟这个人过怎么这么没劲?这个人怎么有这么多毛病?说出来的话怎么这么不入耳?生活习惯怎么这么别扭?闹了半天从前的好处都是装出来的。就算是还有什么优点,为这点儿优点就得一辈子忍受这个人吗?
  有的人愿意爱上一个比自己更弱的人,这样可以有一种当伟大情人的满足。但当爱情过去之后,伟大情人面临的就是最难处理的情况:甩了对方,对方就垮了,自己就是王八蛋。为了不当王八蛋,只有伟大到底,一辈子咬牙。千万别自问:我这辈子怎么办?当伟大情人是一个事业,伟大称号是容易得的吗?爱情上的伟人基本就是烈士。
  你不爱对方了,但是对方爱你!这是幸运还是倒霉呢?
  于是有作家告诉你:不要依赖感情,创造你自己的空间。看那些作家们不都是寂寞得一本一本地写书吗?那些天才们不都是孤独得惊天动地吗?对现实装作看不见,把在眼前晃动的东西都看成是影子。你不是天才,不会把自己关起来听天外之音,但至少可以没事到大街上闲逛去,买一些只有你喜欢的东西回来,放在周围来回地琢磨欣赏,让对方晃动的影子在你的宠物面前变得微不足道,或者给自己培养出一堆癖好来,全神贯注,以身相许,谁要想争得你的注意力,必得先爱上你的癖好!物质与艺术作品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爱情现实说(2)
小时候,我妈说女孩子最浪费时间的事是照镜子,于是在我的房间里没有一面镜子。但这也没挡住我要偷着去她的卧室里照镜子——照全身的大镜子不如照半身的大镜子过瘾,只有在半身的大镜子中我才看得见年纪给面孔带来的差别,那时候只盼着长大,每大了一岁,脸上的表情就会增多起来,直到眼睛有一天突然发出那种只有女人才有的光芒来,着实吓了我一大跳。妈妈的生活哲学是女人不照镜子,不理财,不进厨房,只是读书学习工作。工作后有了钱,就花钱买时间。买了时间干吗呢?还是读书学习工作。这种毫无颜色的读书学习工作会有什么成效呢?当然,前辈们都有一番大事业堆在那儿,不可否认。我在“*”后期看到一部好莱坞歌舞片,说的是一位苏联女干部到了美国就叛国了。其中一个细节就是那女干部穿上了长筒*后体会到女人的全部魅力,为了自己的大腿欣喜若狂跳了一大阵子舞。美国人也确实是常小看了那些真正的女革命家们,她们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代女性真的放弃了女性的物质性自恋。安娜斯宁喜欢在她的文学中描写自己的长筒*,而如今的大陆“现代”女作家,要表示自己的前卫,就直接描写*了,除了有直插主题的胆量,还要加上对*品牌的提及,生怕忘了价格标签。其实长筒袜的美学内涵哪里是价钱、品牌可以说尽的,它的历史、文化层次、性诱惑的不同符号等,使历代西方男女陶醉。文明把世界各角落的知识女性都奴役过,唯独放过了我们,因为我们是革命时代的产物,完全在物质世界之外游荡。我们这些没有被物质信息困惑过的青年,单纯得如同牛羊,对一些伟大的文学作品,永远不可能真正理解。比如蓝波,他的所有情怀都建立在挥霍青春和享受情趣之上,而我们却把眼睛只盯着他那些充满激进的词句。“革命”并不是蓝波精神,他的真正精神是挥霍才能、金钱和青春。人生就像弹钢琴,我们这一代只熟悉拉赫玛尼诺夫般雄壮的砸琴抗议方式,却无法像爵士钢琴家那样摸琴,因为在我们的人生哲学里,没有享受放弃的说法。
  记得有位朋友在形容一位中国女作家时说,她写东西时连桌子都不需要,有个小板凳,一沓纸,一杆笔,小说就出来了。我能想象这种写作状况,从革命时代出来的女人都熟悉这种写作状况:热情,激情,爱情,一冲上来,文章就出来了。在那种写作中,到处都是真诚的流露,真理,太阳,月亮,河水,海洋,各种花名,都能帮助抒发情感。感情就像大河汹涌——啊,我爱你,你爱我,你恨我,我怨你,男人,女人,肩膀,胸脯,抽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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