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网-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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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①
①《新约全书》的《马太福音》第21章、第22章。
当时,菲利普只一阅而过,这段话并没有给他留下特别的印象。但是,两三天后的礼拜天,驻校的大教堂牧师会会员恰巧也选了这一段作为布道的内容,可他就是想听也听不到,因为皇家公学的学生都坐在唱诗班席上,布道坛设在教堂交叉甬道的拐角。因此,布道人几乎背向着他们。距离太远,布道人需有一副好嗓子,还要精通演讲技巧,才能让坐在唱诗班的孩子们听清楚。长期以来,挑选坎特伯雷的牧师会会员,是根据他们的学问,而不是根据他们适应大教堂演讲的才能。但这段道文,也许刚读过不久,菲利普听得特别清楚。这段话似乎突然成了个人的请求。布道过程中,他都在思考这些话。晚上睡觉时,他翻开福音书,又找到了这段经文。虽然对书本上的东西他深信不疑,但他已懂得,圣经上白纸黑字讲得很清楚的事往往却神秘地意味着另一回事。学校里没有一个他乐意请教的人,所以这个问题他一直记在心里,直到圣诞节假日返上机会他才提出来。有一天吃过晚饭,刚做完祷告,凯里太太像往常一样,正清点着玛丽·安端进来的鸡蛋,并在蛋上标明日期。菲利普站在桌边,假装若无其事地翻看《圣经》。
“威廉伯伯,这一段话果真是这个意思吗?”
他用指头指着这段经文,好像是无意中翻到似的。
凯里先生抬起头来,从眼镜框上方望过去。他正拿着《布莱克斯特伯尔时报》在壁炉前烘烤,时报是新送到的,油墨未干,牧师在阅读前总要先烤上十几分钟。
“哪一段?”他问道。
“喏,说是只要有信心,就能把大山搬掉。”
“如果《圣经》上这么说,那准没有错,菲利普。”凯里太太柔声地说,把餐具篮提了起来。
菲利普望着伯伯,等他的回答。
“那是信心问题。”伯父说。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你真的相信能把大山搬掉,就能搬吗?”
“承蒙上帝的恩惠。”牧师说。
“好了,菲利普,向你伯伯道晚安吧。”路易莎伯母说,“你又不是打算今晚去搬大山,是吧?”
菲利普让伯伯在额角上吻了一下,便走在凯里太太的前面上楼去了。他想打听的,现在打听到了。小屋很冷。穿着睡衣冻得他直打哆嗦。他总是想,越是在不舒服的情况下祷告,就越能博得上帝的欢心。那冰冷的手脚不就是对万能的上帝的奉献吗?今晚,他跪下来,双手捂脸,竭力向上帝祷告,祈求上帝让那只畸形脚完好无缺。他想,比起搬掉大山来,这一要求当然是微不足道的。只要上帝愿意,就能办到。况且,他完全有足够的信心。次日清晨,以同样的祈求结束了祷告后,他确定了一个出现奇迹的日期。
“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如果这是你的旨意,那就赐我返校的前一天晚上,让我的脚完好吧!”
他喜欢让这一请求变成一个公式。在牧师祷告完毕,还跪在地上的片刻,他又在餐室里重复了一遍。傍晚他又说了一遍。睡觉之前,穿上睡衣,浑身发抖,他又再说一遍。他坚信不移。就这一回,他热切地盼望假期早日结束。一想起当自己一步三级地飞奔下楼,伯父该会多么惊讶时,他竟暗自笑了。
早饭后,他还要和路易莎伯母赶着上街买一双新靴子,返校时好让同学们目瞪口呆。
“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好啦?”
“是啊,已经好啦!”他将漫不经心地回答,好像这是世界上天经地义的事似的。
他将能踢足球,看到自己跑呀跑,跑得比别人都快,心里该多高兴呀。在复活节学期末的运动会上,他将能够报名参加赛跑,甚至跨栏。可以同正常的人一样,再也不会被不知道自己跛脚的新生拿好奇的眼光盯着自己了,夏天洗澡脱衣服时,也不必小心防范,然后赶紧将脚藏进水里——这一切简直太好啦!
他尽心尽力地祷告,对愿望的实现矢志不移。他相信上帝的话,在返校前的那个晚上,他上楼睡觉时激动得浑身直哆嗦。外面下着大雪,路易莎伯母也彼例在自己的寝室生了炉子。菲利普的小屋冷气袭人,手指都冻麻木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领口解开。他的牙齿不停地打颤。他想,今晚应该以不同寻常的举动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为此,他把床前的地毯掀开,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然后,他忽然想到,穿上睡衣太柔软了,可能引起造物主的不快。于是,他干脆脱去睡衣,赤裸着身子祷告。当他上床时,他冻得很久都睡不着。可是一经入睡,却睡得那么香。第二天,玛丽·安打热水上来时,才不得不把他摇醒。她边拉窗帘,边和他搭讪。可是他无心回答。他马上记起,这就是日夜盼望出奇迹的那个早晨,心里充满着喜悦与感激之情。他第一个本能是伸手抚摸一下那只现在已经完好无缺的脚,但又立即缩了回来,这样做显然是对上帝的仁慈的怀疑。他坚信自己的脚已经完好了。他终于拿定主意,用右脚趾碰了碰左脚,然后又伸手去摸。
玛丽·安上餐室祷告了,他才一瘸一瘸地下楼吃早饭。
“今天早晨你怎么不说话呀,菲利普。”不久,路易莎伯母说。
“他正在想着明天学校的丰盛的早餐哩。”牧师说。
菲利普常常答非所问,因此,总要惹伯父生气。牧师说这是心不在焉的坏习惯。
“要是你祈求上帝做一件事,”菲利普说,“并且诚心相信这件事会发生,譬如说搬掉一座山,自己也有信心,结果事情却没有发生,这意味着什么呢?”
“你这孩子真有意思,”路易莎伯母说,“两三星期前你就问过搬掉大山的事。”
“这只能意味着你没有信心。”威廉伯父回答说。
菲利普同意这一解释。要是上帝没有治好他的脚,那是因为自己的心还不够诚的缘故。但他看不出怎样才能比先前更加心诚,也许他操之过急,没有给上帝足够的时间吧,他给上帝只有10天的时间呀!过了一二天,他又开始祷告了。这一回,他把日期定在复活节,那是耶稣光荣复活的日子。这一天,在上帝高兴的时候,肯定会大发慈悲的,为了实现这一愿望,他又采取了许多新措施:见到一轮新月或一匹斑马他就为自己祝愿;对天上的流星更留神。有一次放假回家,牧师家里宰了一只鸡,他与路易莎伯母一道扯断那根吉祥骨时,他又祝愿了,每次都祝愿自己的脚完好无缺。他无意识地求助于比以色列人信奉的上帝更古老的本种族信奉的诸神。他忙里偷闲,一旦记起来,就一次又一次地向全能的上帝祈祷;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话。看来,用同样的话语向上帝请求是很重要的。可是不久,他又觉得对上帝的信心仍然不足,心里终于产生了疑问。他把自己的亲身体验归纳出这样一条普通规律:
“看来,谁也不会有真正足够的信心的。”
这正如保姆过去常讲的关于盐的故事一样:不管什么鸟,只要把盐撒在鸟尾巴上,你就可以把它捉住。有一次,他真的带上一袋盐到肯辛顿花园。可是,他无法挨近鸟儿,以便将盐撒在鸟尾巴上。不到复活节,他就放弃了这一努力。他埋怨伯父骗了他。那段关于搬走大山的经文,无非说的是一回事,指的又是另一回事的无稽之谈罢了。他认为伯父一直在耍弄他。
ⅩⅤ 菲利普13岁进入了特坎伯雷皇家公学。这所学校以自己的古老而自豪。它最初是一所修道院学校,诺曼人征服英国的公元1066年之前就创办了。那儿,基础课程由奥古斯廷修道士担任;像同类型的许多学校一样,修道院遭破坏后,这所学校又由亨利国王八世的官员重建,学校因此而得名。此后,它采取切合实际的办学方针,满足了肯特郡地方名流和专家们的子弟的教育需要。有一两位学生走出这所学校的校门后己成了闻名的文人。他们起初是诗人——只有莎士比亚才能超过他们的天才,最终成为散文家,他们的人生观对菲利普这一代仍起着深刻的影响;这学校也走出了一两位著名的律师,但杰出的律师也不足为奇,因为社会上律师比比皆是,也涌现过一两位知名的军人。然而,自从它脱离修道院后的3个世纪中,主要是培养牧师、主教、教长、牧师会会员,尤其是培养乡村牧师。学校里有很多孩子的父亲、祖父、曾祖父也曾经在此受过教育,也都当过特坎伯雷主教管区内的教区长。这些孩子来求学,已拿定主意要承受圣职。可是尽管如此,已有迹象表明这儿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有少数人,搬来了从家里听到的话,说教会如今已面目全非了。这倒不是待遇方面的问题,而是从事圣职的人社会阶层不同了。有两三个学生认识一些父亲是小商的副牧师:他们宁愿到北美英国的13个殖民地去(当时13个殖民地是那些在伦敦找不到工作的人的最后希望)也不愿在一个非绅士出身的人手下当副牧师。在皇家公学也像在布莱克斯特伯尔住宅一样,都认为小商是没有运气拥有祖传的土地的(在此,乡绅与土地占有者之间还有微小差别)。他们又不从事属于绅士阶级的四大职业。学校的走读生中大约有150人是地方绅士和兵站军官的儿子,至于父亲经商的那些孩子,则自觉地位的低下而自卑。
教师们容不得半点现代的教育思想。有时,他们在《泰晤士报》和《卫报》上读到这些新思想。可是却殷切地希望皇家公学应该保持其古老的传统。陈腐无用的语言在此传授得如此透彻,以至孩子们在今后生活中想起荷马和弗吉尔就感到一阵厌恶。虽然,在公共餐厅吃饭时,一二位胆子较大的人提议数学日趋重要,但是普遍认为,数学比不上古典文学高雅。这儿既不教德语,也不教化学。法语只由级任教师兼任。他们比外国人更能够维持班上的秩序。由于他们的语法如法国人一样精通,因此,除非服务员懂得一点英语,否则在布洛涅饭馆里他们谁也别想喝上一杯咖啡,这在他们看来也是无关紧要的。教地理主要是要孩子们画地图。这是最好的消遣,特别当所画的国家多山时,可以花很多时间来画安第斯山脉和亚平宁山脉。教师们被委任为教士,未婚,他们都是牛津或剑桥的毕业生。假如他们之中偶尔想结婚,就要在牧师会的安排下接受微薄的俸禄才行。可是多年来,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想离开特坎伯雷这个风雅的生活圈子,到乡村教区去过单调的生活。这儿不仅有宗教的色彩,而且因有个骑兵站而带有尚武的精神。现在学校的教师都已是中年人了。
另一方面,校长不得已而结婚。他一直主持这所学校的工作,直到年迈体衰。退休时,他得到了比其他任何教师所能希望得到的还要多的俸禄及名誉牧师会会员的称号。
但是,菲利普上学的前一年,这所学校发生了一项重大的变化。一段时间来,弗莱明博士耳聋得太厉害,不能任圣职已很明显。他当了1/4世纪的校长。市郊正好有一个年俸600英镑的空缺,牧师会提议把这一肥缺给他,实际上暗示他该是退休的时候了。他可以靠这样的收入舒舒服服地养老。两三个希望得到这个位子的副牧师私下告诉自己的妻子说,把一个需要年富力强的人主持的教区让给一个对地方教区事务一窍不通、早已肥了私囊的老头子,真是耻辱。然而这些薪俸牧师的牢骚话并没有传进大教堂牧师会的耳朵里。至于那些教区居民,他们对此没有什么话说,因此,也没有人征求他们的意见。美以美会教徒和浸礼会教徒都在乡下设有自己的小教堂。
当弗莱明博士被这样安置以后,继承人就成了当务之急。选择下级教师当继承人是违背学校的传统的。公众一致希望选举预备学校的校长沃森先生出任;他尚不能算作皇家公学的教师,大家认识他已20年了。他也决不会有讨人嫌的危险。可是牧师会使他们大吃一惊,选出一个名叫珀金斯的当校长。起初,没有人知道珀金斯是何许人,他的名字也没有给人留下好的印象;人们惊魂未定,却又获悉珀金斯是亚麻布商人珀金斯的儿子。弗莱明博士在午饭前把这一消息告诉教师,他的表情也变得惊慌失措。用膳的人默不作声,直到工友离开饭厅,才开始议论。那些在场的人的名字是无关紧要的,可是像“叹气”、“拍油”、“打盹”、“水枪”和“小团”这些绰号已经在好几代的学生中传闻了。
他们都认识汤姆·珀金斯。首先知道他不是绅士出身。他们对他还记忆犹新,当时,他是个又小又黑、头发蓬乱、大眼睛的小孩,看上去像个吉卜赛人。他是走读生。他拿走学校基金中最高奖学金。因此,他上学根本不用花钱。他当然很聪明,每次学校授奖典礼,他都得到很多奖品。他是他们值得夸奖的学生。他们这时还酸溜溜地记得,当时很担心他会到一所更大的公学去获得奖学金,因而从他们的手里远走高飞。弗莱明博士还跑去找过他的亚麻布商人父亲——他们都记得皇家公学,圣凯瑟琳街上那家珀金斯和库珀联营商店——说他希望汤姆上牛津大学之前,能留在皇家公学,这所学校是珀金斯和库珀联营商店的最好的主顾,珀金斯先生也极乐意作必要的担保。汤姆·珀金斯继续青云直上。他是弗莱明博士记得的最优秀的古典文学的学生,离校那一天,给他拿走了该校最优厚的奖学金。他又到马格德林大学得到另一份奖学金,然后,在该大学开始了他的显赫的经历。校刊记载了他一年年取得的荣誉。当他取得两个第一名时,弗莱明博士亲自在校刊扉页为他写了几句颂词。因为珀金斯和库珀适逢败落的时候,他们对他取得的成就更为满意。库珀嗜酒如命,就在珀金斯取得学位之前,这两位亚麻布商人递交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