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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瞧,这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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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大学毕业后好去‘谋生’。”(引同上)胡适是小叙事,唐德刚也是小叙事,只不过择业上的文、理、工不同罢了。即使如此,胡适的话还是值得考虑的(就像唐德刚的话也有道理一样),一个人如果就是不爱那一行、那一科,学起来不仅痛苦,而且也未必能学得好。如果学不好,吃饭依然是问题。
  要之,在个人择业上,如果你的任何选择都为社会所需要,那么,你就不必考虑社会需要什么,而是你能做什么。早在1925年,北大教授的胡适就对学生作了这样的表述:“救国千万事,何一不当为?而吾性所适,仅有一二宜”。这“一二宜”也就是“性之所近而力之所能勉”。此便是小叙事意义上的个人择业之要。转从大叙事,勉力于自己的选择,“这便是你对国家应尽的责任,这便是你的救国事业的预备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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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1)
1912年是美国四年一度的大选之年。这一年胡适因兴趣转了学,读胡适这一段时间的日记,所开课程大抵为哲学、美术哲学、伦理学、美术史、中古史、论理、美国政治、美国政党、心理学等。显然,在这些课当中,胡适的兴趣主要集中在政治上,并且是美国政治上。对美国政治,胡适的兴趣又是体现在政治参与而非政治理论上。本来胡适不是美国人,美国政治于胡适,顶多是个旁观,但,胡适本人却是以主动的姿态介入。1912年的大选,胡适把进步党的老罗斯福作为自己的支持对象,四年后,变换门庭的胡适又把罗斯福改成了威尔逊,于是,年轻的胡适1912年胸襟上佩戴了一枚象征支持罗斯福的大角野牛像的徽章跑来跑去,1916年,跑来跑去的胡适则换上了支持威尔逊的徽章。然而,我们知道,作为留学生的胡适不是美国公民,他其实是没有投票权的。
  该年的11月16日,胡适目睹了美国大选的揭晓。威尔逊得了387票,罗斯福得了199票。被胡适钟情的老罗斯福还是落选了。那时的美国,激进大于保守。当然,激进与保守这时不是胡适的问题,沉浸在政治热情中的胡适主要是在大选中熟悉美国政治,同时也在感受他的老师们的政治关怀。大选中给胡适留下极深印象的是康大教授的一次政治辩论,胡适的业师客雷敦教授代表民主党,法学院院长亥斯教授代表进步党,双方辩驳往还,云起风生,其风度与风采使年轻的胡适欣羡不已。大选揭晓后,胡适往见他的伦理学教授索莱,这时客雷敦教授走了进来,他们都支持民主党,于是两人旁若无人地紧紧握手,互相道贺:威尔逊当选了!威尔逊当选了!看着两人的激动状,并不支持威尔逊的胡适也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些美国教授不事政治却如此关心政治,这是知识分子的公共关怀,后来胡适把这种关怀概括为“不感兴趣的兴趣”。这种兴趣其实也贯穿了胡适的一生,甚至成为他生命中的不可或缺的部分。胡适除了抗战时期因“国家征调”做了四年驻美大使,此外甚少介入实际政治。但他的政治关怀使他一辈子都未能脱离中国政治,其所以如此,似也只能解释为胡适在美国的习得,是美国造就了这样一个胡适之。
  这是1916年冬的日记,离胡适学成归国的日子不远了,他以“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为题,总结了自己如此投入美国社会政治生活的缘由,曰:“余每居一地,辄视其地之政治社会事业如吾乡吾邑之政治社会事业。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自附于吾所以为近是之一派,与之同其得失喜惧。故吾居绮色佳时,每有本城选举,我辄有所附同,亦有所攻斥。于全国选举亦然。”
  对胡适如此热衷他乡事务,并且在一定意义上还影响自己的学业,因此,中国学生中,“人或嗤之,以为稚气”。胡适则认为“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认为此社会之一分子,决不能知其中人士之观察点,即有所见及,终皮毛耳。若自认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事业利害,认为吾之事业利害,则观察之点既同,观察之结果自更亲切矣。且此种阅历,可养成一种留心公益事业之习惯,今人身居一地,乃视其地之利害得失若不相关,则其人他日回国,岂遽尔便能热心于其一乡一邑之利害得失乎?” 不难看出,胡适是个有心人,也是个有准备的人,他在为回国做打算,现在等于是在美国实习。至于这里“留心公益事业”,当就是我们今天所谓“公共关怀”。
  案:其实,不待回国,故土乡邑的公共事务便在胡适的“热心”之中。1914年夏,胡适有给母亲的信,信中,他请母亲帮他办这样几件事,并“望母亲下次写信告知”:
  一、 吾乡邑自共和成立后,邑人皆已剪去辫发否?有改易服制者否?
  二、 吾乡现有学堂几所,学堂中如何教法?
  

五 “吾对于政治社会事业之兴趣”(2)
三、 乡中有几人在外读书(如在上海、汉口之类)?
  四、 目下共有几项捐税?
  五、 邑中政治有变动否?……县知事由何人拣派,几年一任,有新设之官否,有新裁撤之官否,县中有小学几处?
  热心的胡适可曾想过,他的母亲会关心这些事吗?她能帮他办到这些事吗?
  

六 模拟大选中的“激进”与“保守”(1)
胡适对美国政治的兴趣,受启于一位叫作山姆·奥兹的老师,这位老师在1912大选年讲授的课程就是美国政治和政党。这位山姆大叔一上课就要求班上的每一个同学定上纽约出版的三份报纸:《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纽约晚报》,因为这三家报纸在大选中分别支持三个总统竞选人威尔逊、塔夫脱和罗斯福。他要求学生在三个月内,把三份报纸的大选新闻都细读一遍,然后写出“摘要”,再根据它写出读书报告。这样,报纸就成了这门课的参考书,读书报告就是课务作业,而期终作业则要求学生把联邦四十八个州在选举中的违法乱纪作一番比较研究。山姆大叔认为,这样做一通之后,学生对选举政治那一套就非常熟悉了。为加强学生的介入感,山姆大叔还向学生提出一个建议:看三份报纸,注视大选的经过,同时认定一个候选人作为自己支持的对象。这样你就会注视自己的候选人的得失,它会使你对选举更为兴奋。
  胡适显然接受了老师的建议,他选择了罗斯福。为支持罗氏,他不但别着大角野牛像的徽章跑来跑去,而且身为世界学生会康乃尔大学分会主席的他还在学校里组织各国学生进行了一次民意测验。这是他在10月30日的日记:“夜,予忽发起于世界学生会餐堂内作‘游戏投票’,选举美国总统。”是时总统候选人有四,他们是代表民主党的威尔逊,代表共和党的塔夫脱,代表从共和党分裂出来另组进步党的老罗斯福和代表社会党的德卜。各国学生有53人投票,中国学生15人,结果威尔逊得票最多。事后,胡适在日记中对来自各国学生的票数进行了分析,就中国学生的选票流向,胡适写到:“吾国人所择Wilson与Roosevelt势力略相等,皆急进派也,而无人举Taft者。又举社会党者二人,皆吾国人也;此则极端之急进派,又可想人心之趋向也。” 这是什么“趋向”呢?可以这样比较,南美的学生几乎没人把票给罗斯福,因为他“尝夺巴拿马于哥伦比亚,迫人太甚,南美人畏之,故不喜之。”而菲律宾学生把票都投给了威尔逊,是因为“民主党政纲许菲岛八年之后为独立国,故举之。”就这两地学生言,他们的票显然是跟着本国的利害关系走的。中国学生不然,他们和美国没有任何利害,他们的投票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价值认同。很明显,由威尔逊代表的民主党是激进的,很能得中国学生的同情。共和党虽然是保守的,但从这个保守阵营中分化出来的罗斯福也是激进的(他的党号为进步党),因此也能得着中国学生的同情(这同时也是他们两人票数相伯仲的原因)。甚至更为激进亦即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社会党也能得上两票,这仅有的两票都来自中国学生。而唯独代表保守势力的塔夫脱,在中国学生中却一票也没有。这,说明了什么?
  1988年余英时在香港中文大学成立25周年的纪念讲座上作过一个“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激进与保守”的讲演,它开启了世纪末的中国知识界对一百年来激进主义的反思。在余看来“中国近代一部思想史就是一个激进化的过程(process of radicalization)”,其实,不独如此,中国近代政治史也是一个激进化的过程。这相为表里的两个过程,其起点都是1898年。这一年在政治领域和思想领域分别发生了对后来影响至巨的两件事:一件是康梁发动了没有成功的戊戌维新,一件是严复翻译的“进化论”(《天演论》)问世。这两件事事实上开启了20世纪中国思想史和政治史的闸门。所谓“维新”便是“唯新”,唯新是求,一个“新”字便构成了那个时代的士大夫们的意识形态,有谁能抵挡它那“奇里斯马”般的魅力?而“新”在于“进”,不进不新,被误读了的“进化论”(最明确的证据是翻译它的严复不是一个激进主义者)又成为务“新”的路径,而且是唯一的路径。于是,愈进愈新,越新越进,从思想到政治,终至成了一发不可收的激进。本来康有为的“君主立宪”相对于两千来年的皇权社会已经石破天惊,可是曾几何时,康梁的维新已经成了保守的代名,维新直趋革命,而革命的目的三波两折又由康有为的“大同世界”直下“munism”。一个世纪下来,一味求进的我们突然发现20世纪是倒着走完的。这“欲进还退”的历史难局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我们不得不重新考量进步、进化、激进、革命、革新这些充分被我们浪漫化和理想化了的词。由于这些词主宰了整个20世纪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以至在我们的精神坐标上,和这些词对立的“保守”、“守旧”则天然成为一种价值上的落后,甚至反动。风起于青萍之末,世纪之初,风习正在形成,不独海内,甚至海外,年轻的留学生更是得风气之先,他们正感染着胡适说的“人心之趋向”,这也就解释了他们为什么宁可把票投给德卜也不会投给塔夫脱。
  

六 模拟大选中的“激进”与“保守”(2)
可是,“塔夫脱”怎么了?保守难道不是一种价值,尤其在举国激进、一味偏斜时,它难道不是一种至少可以用来平衡的价值?何况它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1915年3月3日,早已落选的塔夫脱来康乃尔大学讲演,胡适有机会亲耳听一听保守主义的声音。在胡适当天的日记中,听塔夫脱讲演的人有三千多,以至后来者因没有地方而不断怏怏离去。“塔氏极肥硕,演说声音洪而沉重,不似罗斯福之叫嚣也。塔时时失声而笑,听者和之,每至哄堂。塔氏笑时,腮肉颤动,人谓之‘塔夫脱之笑’。”胡适的描写很生动,而塔氏的讲演亦精彩。这个讲演名为“Signs of times”,胡适的评价是“有警策处,惟其‘守旧主义’扑人而来”。此时,胡适已从认同激进的罗斯福改到更激进的威尔逊,塔夫脱的声音自然听不进去。但,他毕竟记下了一个非常精彩的警策之处。塔夫脱言:“尝见丛冢中一碣,有铭曰:‘吾本不病,而欲更健,故服药石,遂至于此。’” 如此诙谐之语,在胡适看来“讥今之急进维###也”,但它确实道出了一味激进求新可能导致的负面性。只不过这个“遂至于此”的碑碣不是为美国立的,在它那里,激进与保守在一个长时段中可以寻求到平衡。而在20世纪的中国,保守从来就不被当作正面价值看,它不但构不成一种平衡的力量,而且总是一个被否定的对象,因而它只有眼睁睁地看着激进折腾而“遂至于此”。“吾本不病”的美国尚有激进之忧,本来就多病的华夏,却不顾沉疴,单求激进猛药,一味复一味,试图神话般地凤凰涅磐。而涅磐就是焚之而后生,结果,焚是自焚了;但,后生却没有。
  留学生一票都不给塔夫脱,不是偶然,而是吾国那个时代不应忽视的一种“精神症候”。
  

七 民权政治的“初步”(1)
在康乃尔读书时的胡适,对政治的兴趣除了在美国四年一次的大选中表现出来(胡适在美国一共经历了1912和1916年的两次大选,年轻的胡适都倾情投入),另外,胡适的政治热情还表现在组织各种活动和旁听当地议会甚至国家议会的多种会议上。
  1912年11月7日:“夜中读书,忽思发起一‘政治研究会’,使吾国学生得研究世界政治。”这是胡适上次组织学生给总统候选人投票差不多一周的时间,而大选的结果也才刚刚出来,胡适又坐不住了。说干就干,四天后,在他11月11日的日记中可以读到:“以前日所念及之‘政治研究会’质之同人,多赞成者,已得十人。”11月16日,“午有政治研究会第一次组织会,会于予室。会员凡十人。议决每二周会一次,每会讨论一题,每题须二会员轮次预备演说一篇,所余时间为讨论之用。每会轮会员一人为主席。会期为星期六下午二时。第一次题为《美国议会》,予与过君先分任之。”第二次会集已是12月上旬了,讨论的问题是英法德诸国的议会制度。
  谈论议会制度,莫过于亲身感受。在胡适留美日记中,有“绮色佳城公民议会旁听记”,计有两次,每次旁听的内容都记载甚详,从讨论的问题到问题如何展开,包括最后的表决结果,胡适娓娓道来,内容分量大大超过其他日记,而且日记中一再表示,这等会议“觇国者万不可交臂失之”。他乡如此留意对方的政制和公共生活,可见胡适是一个有准备的人。不独如此,胡适在美京华盛顿逗留时,每得闲暇也去国会旁听两院会议,自云“尤数至众议院”。
  甚至,胡适还有机会主持会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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