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相女-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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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了一会儿觉得无聊,胭脂便到布满尘土的书柜上抽出了一本书来看,是本手抄的医书。胡乱的翻看了两页,虽然满纸都是些中草药的配方什么的,却并不是很难懂。她早在当柳胭脂的那会儿为了研究美容的房子,没少折腾李时珍的那本《本草纲目》,当初谨献给刘太后的那些个美容秘方,一半的功劳都属于李老先生。只是可惜,现在是宋朝,李时珍还没有出生,自然的也就没什么《本草纲目》可以读了。
“《本草纲目》!”胭脂叫了一声:“这个时代还没有李时珍,而我又正好还记得一些药房,也可以写一本自己的《美容纲目》啊。方正你现在也回不了京城当你的公主,冷大哥要娶亲了,很快也就忘掉你了,你总不能就这么吊儿郎当的当一辈子丫鬟吧。”
要说起来,胭脂对自己所掌握的美容知识还是有几分自信的,要不然她在胭脂巷开的那间美容坊生意也不会那么的红火,听说现在还能日进斗金呢。要不是马三通那人实在,一心遵照着柳胭脂,也就是她上一辈子定下的那些个破规矩,只怕分店都已经开到了长安。
想归想,抱怨归抱怨,胭脂此刻也总算是给自己的重生找到了另外一个理由,那就是做大宋第一个成功的女商业霸主。
挺了挺胸,胭脂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哼,什么大宋公主,我才不稀罕。皇帝连自己的老婆都可以随随便便的杀掉,更何况还是一个不怎么管用的公主。男人又算的了什么,什么山盟海誓,还不是一转眼就忘到了脑袋后头。”
发泄完了,还不忘补充上一句:“冷大哥那个不算,毕竟是我已经“死”了。他又不知道眼前的赵胭脂便是他的娘子转世,不爱才是对的。再说了,自己是大宋公主,长的又这么漂亮,他都能克制住不动心,不正说明了他是一个好男人吗。所以,胭脂,你不要再埋怨冷大哥了。”眼角有点湿,可胭脂还是让自己的唇边绽放出了一丝微笑来。
“胭脂,努力吧!”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胭脂便如花蝴蝶一般的在书柜前穿梭起来,将一些她看的懂名目的书都给搬了下来。
“嗵!”的一下,书落在桌面上,飞溅起许多的尘土来。
“咳,好呛!”胭脂随手抽了一本书跑到门口,“这里多久没打扫了啊。”
“将近有十年了吧。”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胭脂的身后传来,吓得她忙跳起了脚,回过头,却见那回答之人是这府里头的管家。早先她跟着土财主进门的时候,见过一面。
老管家面目表情的看了胭脂一眼,径自走到屋子里,当他的目光触及到胭脂刚刚放到桌上那摞书时,灰白的眉毛跟着挑了一下:“这些书都是你搬下来的?”
“嗯。”胭脂点头,也跟着走了进去,却并没有往前,只是规规矩矩的站在老管家的身后:“我只是无聊,想随便翻翻看看。难道这些书都不能动的吗?”
“这些医书都是老爷的宝贝。”老管家用手轻轻的拂去最上头那本书上的尘土:“你识字吗?”
“嗯。”胭脂继续点头。
“懂医理?”老管家有问,跟着拿起一本医书来。
“一点点。”胭脂伸出一个小指头。
“既然懂一点点,那就看吧,不过要用心。”老管家说着转身将那本医术递给胭脂,目光落到她的手上,轻哦了一声:“你手上那本也不错,是老爷年轻时候写下的,很有用处。”
胭脂听老管家这么说,忙将手中那本医书放到了桌子上,跟着退后了两步:“不是说,这些书都是老爷的宝贝吗,我一个丫鬟,怎么能随便翻看呢。我想我还是别看好了,万一被老爷看到了”
“老爷他不会看到的。”老管家猛然截断胭脂的话,语调也高了起来:“他已经十年没有进过这个房间了,也根本不记得自己曾经是个医者!”
第四卷 重生之恋 第一百七十三章 叫板
“十年!这也太久了吧,难不成是那个土是老爷的医术水平已经到了出神如化的程度了,根本就不需要这些医书了?”柳胭脂说着,脑海里随即浮现土财主那双色迷迷的眼睛,他是神医?但从外表可真是看不出来。
“出神入化,我看是脑袋腐化才是。”老管家哼了一声,指了指一屋子的书:“这些你都随便的看吧,若是真能看出些门道来,也算这些书还有些用处,不然还真要当柴火给烧了。”
胭脂听出老管家口中对这些医术的感情,忙将老管家递给自己的那本医术抱进了怀里,跟着小心翼翼的问了句:“老管家,您老也懂的一些行医方面的东西吧。”
见老管家望向自己,胭脂忙又补充了一句:“我只是担心万一我有哪些东西看不懂的话,那岂不是也糟蹋了这些书。”
“嗯。”老管家低嗯了声,“不懂的你就拿来问我,我人虽然有些老了,可毕竟跟在老爷身边这么多年,这里头的东西多少还是知道些的。”
胭脂见老管家的神色缓和了下来,看自己的目光也不是那么的严厉的跟看贼似的,忙向老管家鞠躬,声音轻快的送上了两个字:“师傅!”抬头又紧跟着送上一抹灿烂的笑,只让老管家不忍说出一句拒绝的话来。
也许是胭脂的天分高,也许是因为她真的无聊到要死,反正从这天起她还真就老老实实的跟着老总管学起医来。不光研究那些医术中潜藏着的各种各样的美容秘方,还研究医病治人的法子,用胭脂的话说,她不想当神医,只想在别人给自己看病的时候,看看对方是不是在蒙自己。
就老管家来说,也是打心眼里喜欢胭脂,渐渐的原本一直绷着的脸上也偶尔的会闪过一丝满足的微笑。
转眼,又是半月,这一日胭脂正随着老管家在药库中辨别中草药,忽然一名小丫鬟急匆匆的冲了进来,二话不说,拉住老管家的胳膊就哭。
“老管家不好了,小姐的腿给摔断了,这下子可怎么办,要是给夫人知道了,还不要剥了咱们的皮,抽了咱们的筋啊。”小丫鬟两眼悬泪,脸色已经给吓的煞白。
小丫鬟名叫翠儿,是十夫人身边陪嫁的丫鬟。
据说土财主年轻的时候,是个医道高手,他有三个规矩:“没钱的不医,没权的不医,有权有钱但给好处少的也不医。”所有当是有人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绝门绝户三不医!”意思就是他这人医术虽然高,但医德不好,应该断子绝孙。后来土财主有了钱,便放弃医道,做起了生意,后来断断续续的娶进来十个老婆,也许真是报应不爽,土财主十位夫人只剩下这么一位小姐,还是老来得子。
胭脂初进门时也曾听过一些闲言碎语,说什么小姐其实也不是土财主种,是十夫人外头留下的。可说归说,土财主对这个唯一的女儿还是十分的上心,甚至可以用溺爱来形容。这也就难怪小丫鬟的脸色会那么的难看了。
叹了口气,胭脂将小丫鬟拉到一旁,帮她顺了顺气:“别着急,慢慢说,小姐到底怎么了?”
“刚刚在后花园里,小姐的猫不知道怎么的就跑到树上去了,小姐一着急,就跟着爬上了树区抓猫。才刚刚抓到尾巴,就掉了下来,别的地方倒也没什么,只是腿动不了。夫人不在,老爷又病着,咱们真不知道要怎么办好了。老管家,胭脂姐姐,翠儿求求你们,快给想个办法吧,要不等夫人回来了,咱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翠儿说着,就要给老管家和胭脂跪下。胭脂忙将翠儿拉了起来,回头看着老管家:“师傅,徒儿猜想小姐十有是给摔骨折了,要不徒儿跟着去看看。”
老总管点了一下头,跟着又嘱咐了一句:“别忘了给小姐备些点心哄哄。”
翠儿感激的应着,这边却拉着胭脂直往门外跑,胭脂只能快步跟着。
刚走到花园的拱门那里,两个人就忍不住对视了一眼,“完了,十夫人已经回来了。”
花园中,浓妆艳抹的十夫人正抬着平时唱戏的腔口在痛骂着奶娘还有周边一同陪小姐玩耍的那些个丫头:“我说你们都是怎么搞的,三四个人都看不住一个小姐?你们给我老实说,小姐她究竟是怎么受伤的?”朝着奶娘飞了一记白眼,十夫人的牙齿随即咬的嘎嘣嘎嘣响。
“回夫人,小姐刚刚在玩,不知道怎么地,那抱在怀里的猫就跑了,小姐一着急也跟着追到了树上去,眨眼的工夫就从那上面掉了下来。”奶娘害怕的回答。可十夫人的眼珠子都已经瞪开了:“你说什么,小姐是从树上掉下来的?她是怎么上的树,你们谁给送上去的,回答啊,都哑巴了你们?”
“还用问吗,她们谁那么大的胆子敢把小姐送到树上去。”胭脂在门口接着话:“还不是小姐自个儿爬上去的,十夫人您看看这假山和这树的距离。”胭脂指着亭子旁的一颗歪脖子树,横出的枝干正好落在假山上头,而假山上又弄了几个人工的小阶梯,是个人都能很容易的爬上去,更何况她们那位小姐压根就是调皮捣蛋的主儿,那假山平日里就没少爬,更是熟门熟路。
“距离,我要看什么距离?”十夫人回头看着胭脂,眼白几乎要撑满整个眼眶。
胭脂此刻也懒得看她翻白眼的模样,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小女孩的身边,她的右腿一直半弯着,嘴角上斜,腮上还挂着亮晶晶的泪珠。
“痛吗?”胭脂看到小女孩儿的脚腕有点肿,白皙的皮肤也有些泛青色,便将手放在她的脚腕上,轻轻的按了一下。
小女孩儿脸颊上的肌肉随即抽了一下,咬着唇边点了点头,可尽管如此,她却强忍住没有哭出声儿来。也还真是一个坚强的小家伙了。
“我现在帮你治腿,如果痛的话可以哭出来,不用忍着的。”胭脂的手往下移动了一点,握住她的脚腕。
“喂,你要做什么?!”一旁战立的众人还来不及反应,胭脂已经在她们诧异的目光中猛然的将小女孩儿的脚腕掰了一下,耳边跟着响起“咔!”一声轻微的响声。
“你要对我的女儿做什么?”十夫人猛然扑上前将胭脂推开,跟着将一个耳光狠狠的甩到她的脸上,接着再回转身扑到女儿身前,护着她大嚷起来:“来人,快来人啊,这个该死的丫鬟要对小姐不利啊。你们都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将这个心肠歹毒的女人给送到衙门里法办!”
“住手!”就在十夫人大闹着要将胭脂给捆绑起来的时候,一个愤怒的声音却突然的插了进来!
第四卷 重生之恋 第一百七十四章 痔疮
胭脂只觉得后脖颈一阵发麻,回头就瞧见病怏怏的土财主正眯眯眼的瞅着她。见十夫人还在哭闹,索性把用以支撑自己身体的拐杖给丢了出来:“哭什么哭,没看到金儿已经能站起来了。”
土财主的小闺女闺名叫做黄千金,小名叫金儿,身旁跟着四个丫头,分别以珍珠翡翠明明,就连四十出头的奶妈也硬是给强迫着改了一个名字叫玛瑙。
拍拍自己的胸口,胭脂庆幸自己没被分到这小女孩儿的身边。
土财主摒退了其他人,眯着眼睛问胭脂:“听说你在跟老管家学习医术?”
“嗯。”胭脂皱着眉应了一声,因为她看到土财主歪着身子正要往自己的身上倒。脚下一退,跟着露出了一抹不自在的笑容来:“老爷问这个做什么?”
“哦,我想让你跟着老管家去帮我看一个人!”土财主用手抚摸着自己的下巴,目光从胭脂白皙的脸颊上划过,露出一抹可惜了的神情。
“看什么人?”胭脂警惕的问了一句。
“当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土财主加重了重要那两个字,跟着冲胭脂笑了笑:“放心吧,跟着老管家去,只会有你的好处,不会委屈你的。”
胭脂怎么听,怎么觉得这土财主是话里有话,可回头一想师傅对自己还算不错,跟着他大概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就应了下来。
随后的两天里,胭脂除了继续跟着老管家学习一些医治救人方面的知识,好要三不五时的去应付一些麻烦人。什么送珠宝的,送布料的,送胭脂水粉的,只把胭脂弄的是头昏脑胀。心里越发的觉得有些忐忑不安,可别是那土财主看自己没用,又将她转手卖人了才好。
待到物件置办全了,胭脂也跟着老管家上了路,这才知道他们这是要往燕云十六州赶。若胭脂没有记错的话,这会子那地方应该还是辽人的地盘。想到辽人,胭脂脑海里也不由浮现出另外一个男人的模样,耶律弘,不知道他现在又在哪里呢?
马车停下来的时候,胭脂已经被颠簸的气晕八素了,是不是因为这公主的体制太过娇生惯养,她居然在古代学会了晕马车,被人搀扶下去的时候,眼前还晕的直冒星星。只记得这家的门槛很高,周围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羊奶味。
晕晕乎乎的睡了一觉,只觉得是耳朵里吵的慌,睁开眼呢,一阵叽里咕噜的话都泄洪一样的冲了进来。感情是两个身着辽人服装的女子,正在用她们的话交谈。看到胭脂醒过来,其中一人走了过来,冲着胭脂行了一个电视中长看到的那种辽人惯用的礼仪。“您好,尊贵的客人,现在头还晕吗,要不要我们去请大夫来帮您看看。”
“大夫?”胭脂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没事的,再说了我自己就是一个大夫啊。”虽然她的水平仅限于能够分清百十种的草药而已。
见胭脂开口答话,另外一个辽人女子忙又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原来她是不会说汉话的。大概是想要弄清楚胭脂刚刚都说了些什么。
“哦,是这样的,伊玛姐姐想要知道客人您的名字,我们好知道如何称呼您。”会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