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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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但依然能够承担爱情的重任,却发现真正的爱要付出的不仅仅是我那浅薄的爱情观念。
毕业后,因为家里有着一摊做外码出口的买卖,于是我懵懂的踏进了公司的大门,坐进了属于自己的方格子里,成了一名最基本的业务员。
我开始像身边的人一样,觉得自己开始渐渐成熟,因为我们彼此都担负起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责任。
初始只有1000块钱的工资,我成了楼下市集上拉面馆里的常客,破边的面碗,油腻的辣椒粉盒,软软塌塌的一次性筷子,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像每一个面对着社会的浪潮丝毫不畏惧的愤青一样,我同样挺直了腰板,从工作中多多少少的尝到了成就的甜头。
我上瘾了。
由于就业过早,身边很少有同龄人的朋友,渐渐的,我学会了沉默和越发暴走的工作。
我常常会在下班时沦落到一家包子铺的角落里,一碟咸菜,两屉包子,几瓶啤酒,偶尔会自己把自己灌醉,跌跌撞撞蹒跚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老K说我日子过的跟晚年似的。说完还拿手机里的一张照片给我看,那是不知什么时候我醉酒后走夜路回家的一个背影照,不幸的被老K*到了。
我看了第一眼头一反应就感觉我的背影太英俊了,黑夜,路灯,垃圾箱,匀称的身子骨,韵味十足的肩膀,我能当影帝了。
几年后的今天,我基本没敢再拍过照,单单是在镜子里我看到的自己,带血丝的眼睛,臃肿,赘肉,满脸的横丝肉,整体上粗了一圈,上帝,我只能扮演个群众演员了,而且是杀猪的。
那些苍白的日子让我着实苍白了一阵子。
后来我认识了老苗,小雨,龙龙。
他们是我踏入社会之后认识的第一批朋友,多多少少给我的生活添加了一些色彩。
老苗的网名叫我玩世不恭,人如其名,邋邋遢遢,瘦骨嶙峋,初识之时那就是根电线杆子,一米八的个头,也就100来斤,为人处世颇为高调嚣张,年纪比我稍大一些,酒量极差,闻到酒气都能脸红,自打我认识他一直到现在,时常都要半夜三更背着他回家。
小雨和龙龙是两个女孩,为人不错,长相也不错,和我相识也算是偶然,她们俩和我还有老苗两男两女时常晚上一起坐在包子铺里聚餐,当然,通常的上半场的情况是我喝啤酒,老苗演讲,小雨和龙龙边吃花生米边听,下半场是老苗被我的酒气熏醉,我和小雨龙龙展开学术辩论。
一群淡定的人生活在淡定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平淡如水。
那时候唯一不平淡的是我的吉娃娃爱犬呱呱怀孕了,由于我十分的疼爱它,以至于我破天荒的几乎有了做爷爷的感觉,那些日子里,我既兴奋又有几分担忧,走到那里都是咧着大嘴:“我女儿怀孕了!”,并且向身边的人反复咨询着如何饲养幼犬的经验。
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陌生人总是对我抱以瞪大眼睛的表情,那感觉看上去比我怀孕了都要惊讶。
呱呱生了的那晚,我们一家三口一夜未眠,我更是买来了各种应急的物品,以防呱呱这种小体型的吉娃娃难产。
十点左右时,呱呱产下了第一只小狗,我兴奋异常,冲到窗边高呼:“生啦!”
呱呱一共产下了四只小狗,一公三母,我和母亲就小狗的名字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想起是四只小狗,名字可以和喜庆一些的成语相对应,我脱口即出:“恭喜发财!”
但考虑到“恭恭”和“公公”谐音,家里的二老立刻一口回绝了,最终决定用“龙腾虎跃”来命名。
打那以后,我的生活又多增添了几分色彩,但随着四只小狗断奶开始睁眼学会走路之后,着实把我折磨的不轻。
这四只小狗白天睡觉,晚上嬉戏,完全和人类的生活时间差颠倒过来了,我担心小狗晚上会吵到父母休息,便主动的申请把小狗晚上通通搬到我的卧室。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狗窝里起先会先传出几声小小的骚动,接着,月光下四双亮晶晶的小眼睛就一一爬出狗窝,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四根秃毛小尾巴机灵的晃动着,娇嫩的犬吠声开始响起。起先,我在半夜被吵起来,会觉得很新鲜很有意思,但是时间一长,我就有些耐不住性子了,长时间的不能保证正常的睡眠时间,以至于我上班时总打瞌睡,脑袋发胀眼袋发黑眼神发直,于是,每到半夜四只小混蛋准备出来捣乱的时候,我半梦半醒的从床头拿起准备好的拖鞋迷迷糊糊的敲打地板,实在被逼无奈的时候,我就拎着苍蝇拍挨个追打,由于没带眼镜看不清楚,黑暗里只能隐约看到它们屁股上晃动的小尾巴,于是瞄准那个部位“啪”的一拍,当即就是一声惨叫。。。。。
后来有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四只里的老大龙龙,正躲在落地灯下的角落里体如筛糠,明显是惊吓过度找不到狗窝,蹲在这里筛糠了一整晚,我一脸狰狞的再次举起了苍蝇拍,龙龙见状尖叫着把脑袋拼命的往角落的缝隙里面拱,小尾巴更是拼命的扭曲抖动着,模样甚是可怜。
再后来,我忽然发觉龙龙变得有些反应麻木,眼神呆滞,时不时还喜欢面壁思过,完全就像是一只看破了红尘的出家狗。
我琢磨着是因为那时候我下手太重,以至于给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想到这些,心里总是过意不去,常常用最温柔的态度去对待它,龙龙欣然接受,但并不像其他的狗一样对自己喜欢的主人百般讨好,只是呆呆的坐在我身旁,目视前方,面部表情极度僵硬,宛如一个与世隔离的修女。
直到现在,龙龙还保持着这种极度低调的姿态,我常常把它带到公司,夜深人静的晚上,龙龙顶着它的骨头发呆,我盯着手里成堆的报价单发呆,一主一宠,极为相配。
之所以如此深入的讨论我的爱犬,是因为我发现对于我这种语言表达能力较差的人来说,家里养着五只可爱的吉娃娃,和心仪的女生在一起时,能更多的帮我找到一些能够方便交流的话题。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喜欢上了小雨。
但遗憾的是一次醉酒之后我胡言乱语,声称男子汉大丈夫当以事业为重,儿女情长之事暂时不便考虑。
再后来不久,我就发现小雨有男朋友了。
一段有头没尾的感情就这样画上了句号,我感觉我的青春都要石化掉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刺痛
因为小雨的事情我垂头丧气了好几天,和老苗连续喝了好几天的夜酒,老苗劝了我几句,见我仍是目光呆滞犹如智障,急的一拍大腿:“不就是个女人么?哥带你开开荤!咱去摸女人摸个够!”
我一听话里有话过于明显,以为老苗要带我去窑子,扭头就跑。老苗把我一把拽住:“咱夜总会找两个小妞,K歌去,这点事就把你吓跑了?”
我说我要真是流氓,平日里上班公交车上花一块钱我能摸个够,何苦要花钱跑到那种地方去?
老苗闻言大怒:“那你唠唠叨叨的喝个P闷酒!你现在不就是少个女人么!”
我连连摆手:“咱俩说的不是一回事,渴望的层次不一样,别把我说的跟禽兽似的,我受过九年义务高等教育,而且身上还穿着衣服呢,感情饥渴和性饥渴是两回事。”
虽然说了那么一堆废话,但最终我还是和老苗去了夜总会,老苗进包间就躺在沙发上,乐的跟大马猴似的冲外面喊:“把小姐都叫过来,我带我兄弟过来放松放松。”
夜总会的老板和老苗颇熟,色迷迷的冲着我们俩一通笑:“别着急,我这就给你们叫去,酒先喝着,公主马上就来~”
不出半支烟的功夫,房门一开,一堆“公主”穿着挂亮片的连衣裙涌进了屋,把我和老苗团团围住,我虽然以前和疯子在一起时多多少少也见识过这种场面,但被这么多女人围观仍是觉得面部发烫,赶紧端起酒杯掩饰。
老苗龇着牙看看我:“怎么样?有看中的么?”
我哪还敢抬头细看,胡乱的扫了一眼,连连摇头:“不要不要。”
老板哈哈大笑,拍拍我的肩膀:“大哥给你挑一个如何?小老弟我看还有些害羞,别不好意思嘛。”
我心里嘀咕,这老板眼看着能有50来岁,我再年轻点估计要称呼他大爷,这老不羞的家伙,怎么这么多管闲事。
迷迷糊糊中,已经有位公主坐在了我身旁,倒了杯酒递给了我,我接过来一饮而尽,尽量使自己升高的血压稳定下来,屁股下的沙发似乎怎么坐都不舒服,别扭的厉害。
老苗点了DJ曲,开了闪灯,拉着另一名公主开始上蹿下跳,我则绷紧了神经,尽量忍住包房里巨大的噪音,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身旁的女人。她大约20出头,和我年纪相仿,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浓妆,见我有些尴尬便也不冷不热的自己倒了一杯啤酒自斟自饮。
我天生不喜欢吵闹的地方,尤其是这种巨大的噪音之下我感觉异常的烦躁不安,就在我第N次认真的扭动着我的屁股的时候,身旁的公主拍了拍我,大声的向我说了句话,因为音乐声太大,我莫名其妙的看了看她的口型,完全不能辨认出她在说什么,对方只好指了指我放在酒桌上的手机,我才看到手机屏幕正闪烁着。
是个陌生的号码。
我跑到卫生间找到一个尽量安静的角落接通了电话,萍平那熟悉的却又许久未曾听到过的声音立刻传进了我的耳朵:“三哥!快点,我哥和人打起来了!”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说的头都要炸开了,仿佛是一股巨大的电流传遍了我的全身!我长大了嘴巴几乎跳了起来,我想问清楚很多事情,但是我还是听懂了萍平要表达的意思,明白此时此刻并不是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问清楚了地点便发疯似的冲向楼下,脑子里已经乱成了一片。
出租车上我不停的催促着司机再快一点,自己则绞尽了脑汁去思索等一下会面对什么样子的场面,如果疯子那孙子被十个彪形大汉围住群殴,我是不是也应该跑过去躺下一起被踹?越想心里越发憷,全身都禁不住开始颤抖,心里那片恐惧的阴影越来越大,这几年他们兄妹究竟都去了哪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要打架?和谁打架?想起电话里刚才电话里吵杂的对骂声,显然是是一群人正在争吵,场面究竟有多么的混乱?
由于已经是半夜,路上通畅车子开的很快,不等我思考过多,已经在不远处的山坡处看到了有几个人扭打在了一起,我冲着司机大喊:“就那儿!开过去开过去!”
司机本来对这种事情见多不怪,但弄明白了我也是来参战的之后大吃一惊,一脚刹车踩了下去:“哥们你快走吧,钱我不要了!快下车吧,求你快下车吧!”
我大骂着跳下车,拔腿就向着山坡的混战的地方狂奔了过去,大脑似乎因为过于激动而缺氧,时间似乎都变得极为缓慢,眼前的事物已经开始模糊不清起来,我用力的跳了几下提了提牛仔裤以便于自己能跑的更快,一边把裤腰带抽了下来圈在了自己的手上,打算等一下冲到跟前的时候用皮带扦子先抽倒一个人再说。
就在我闷着头飞奔的时候,隐隐约约感觉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稍一停顿,有人从我背后用力的拍了我一下,我回过头才发现是大春,他也是我们小时一起长大的哥们,恐怕在疯子兄妹两人失踪的这几年,也就是大春能够和他们取得联系了,我平时并不喜欢和他相处,因为这家伙的性格实在是乱的一塌糊涂,平日里总是阴着个脸,仿佛看谁都欠他几百块钱似的,此时看样子萍平也同样给他打了电话,他由于太胖已经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但还是咬牙切齿的在我身后又推了我一把:“快点!我操他妈的!把萍平拖回来!”
我听了大吃一惊,原本以为那丫头应该跑开了才给我们打电话,怎么她也会在上面的人群里呢?我扶正了跑歪的眼镜,心里顿时就如同被刀子捅穿了一般,那熟悉的短发,正是萍平,她正趴在一个人的背上,仿佛是在帮那个人抵挡身后的攻击,而她抱住的那个人,正是疯子!我同时也明白了大春的意思,哪怕是疯子这个二百五今天被人剁成了肉酱也没关系,萍平必须保住!
眼见着有人又向疯子的后腰上踹了一脚,萍平跟着向旁边一个趔趄,但仍然用手死死抱住了疯子的后腰,一声不吭,我顿时愤怒到了极限,眼睛快瞪出血来了,我恨不得把自己的两只手也用来蹬地,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玩命的冲刺着。
冲到疯子身边的那一刻,袭击疯子的几个人似乎还没觉察到我的到来,我一肚子的怒气早已蓄积已久,手里的铁棍被我一路狂奔磨得滚烫,我一声不发对准了其中一个人的膝盖用力就砸了过去。
这一下用力实在过度,对方连疼都没喊得出来就已经被掀翻在地,我自己也由于用力过猛原地转了一圈,手腕都有些抽筋疼痛难忍,但仍然再次举起了铁棍照着另一个人的面门就扫了过去,金属和骨头的碰撞声异常的难听,也许是肾上腺素的作用,我的心脏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整个身体由于剧烈的紧张开始逐渐的发飘。
不等我再想,大春从身后擦着我的头皮把铁棍直接投了出去,人群顿时躲开,反应过来之后立刻跳出来两个人就扑向了我和大春。
我不敢再用铁棍,担心打出人命来,行动上顿时有些发木,一愣神的时间脸上就被打了两拳,这几拳下手太狠,打的我眼眶发麻金星直冒,不由得心头火气,再一次红了眼睛,我跳起来扑倒了离我最近的一个人骑在他的身上,用力的箍住了他的双手,扬起脑袋就一记铁头功就撞了下去。
这一头撞得我自己也有些发懵,只觉得脸上冰凉,也不知道是谁的血滴在了我的脸上,我用手胡乱一抹,一丝杀意由心而生,横着铁棍抵在了对方的喉咙上,用力的向下就压了过去。
我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很有可能会硬生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