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的时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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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直冷战,在冷战中渐行渐远。
我们的友谊早就出现了裂缝,当那个大雨天,他们丢下我坐上那辆红色的小轿车扬长而去时,我就发现,这裂缝早已大得无法弥补。
归去来兮5
我从未想过,对我冷淡已久的安小朵会因为我的疏远而突然找我。
我想她不找我,也许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
我们就算当不成朋友,也不会留存这么深的芥蒂。
“小眼睛,你到底怎么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就算你不想帮我,你也不要当没看见似的,那么冷漠地离开啊!我知道之前是我不好,你跟柒轩吵架,我没有帮你,可是我也没办法呀!”
被高年级女生嫉妒长得漂亮,围在楼梯口受到威吓的安小朵,终于在林嘉瑞的解救下逃了出来,她一脱险就立刻睁着双哭红的眼睛,抓住要回家的我追问道。
刚才我看到她被人围攻,却什么也没做,只是绕道离开了。也许,这彻底激起了她的愤怒。
我抬头看着比自己高半个脑袋的安小朵,目光极快地掠过安小朵的身上,看到没有一丝伤痕,我终于松了口气,然后,漠然地将手臂从小朵的手中抽了出来。
我也想真的当作什么也没看到,但我还不够冷酷。我没有告诉安小朵,我将她被六年级女生围在楼梯上的消息装作无意地说给了林嘉瑞听。如果我没说,林嘉瑞怎么会扑过去救安小朵,安小朵又怎么会像现在一样平安无事地站在面前,质问我。
我不想跟安小朵继续纠缠下去,甩不甩书包,又要继续往楼下走。
我不是记恨安小朵在我跟柒轩闹矛盾的时候主动疏远我,也不是记恨安小朵把我的家事宣扬出去,我只是不想再傻下去而已。
没道理,人家不把你当朋友,你却还要为了人家挨拳头。
“小朵,被人打很疼的,其实我很怕疼,所以我不想被人打。”我看着安小朵说道。
安小朵比其他孩子都有心思,她不傻,马上就听懂了我的意思,我急忙伸手去抓她,却只抓到她的牛仔小背心,还是没能阻止安小朵坠地。
安小朵滚到楼梯下面,痛得凄厉地哭喊起来,我的心怦怦怦地乱跳着,等她从惊吓中回过神来,我跑下楼准备扶安小朵起来时,另一侧楼梯口突然冲过来一个身影,狠狠地把我推开。
“简乐柠,你在做什么!”柒轩扶着痛哭的安小朵,怒气冲冲地朝一旁呆掉的我吼道。
我吓得面如土色,耳朵被柒轩的吼声震得嗡嗡直响。
“你到底哪里不开心你说啊!为什么要把小朵推下楼?简乐柠,你神经病吧!”柒轩黑着脸朝我怒吼道。
我身子僵硬地站在原地,紧紧地攥着拳头,一声不吭,没有为自己辩解。
他不相信我。
安小朵痛得脸都青了,话也说不出来。柒轩抱不动她,只能喊附近要回家的孩子帮忙。不知道谁通知了正在校门外等候的柒轩的妈妈莫小飞,莫小飞急匆匆地踩着高跟鞋跑了过来,将腿不能动的安小朵抱到了车上,急匆匆地送去了医院。
事故发生后,我一直僵硬地站在原地,嘴巴紧抿着,目光空洞。
我没有推安小朵下楼,我没有。
可没有人相信。
。。。。。。
安小朵的脚有些小跛,而我也做了六年的噩梦。
梦中是无尽的责骂,还有,那烙在脸上,疼痛的三巴掌。
在洗手间,我狠狠地擦了把脸,望着池中的清水,抿了抿唇,将回忆散去,眼睛却又一次不由自主地湿润了。
归去来兮6
我就读的初中叫安信中学,里面所有的学生没有特殊情况就必须寄宿。寄宿生都是包桌吃饭,也就是每个班的同学分成几桌,每桌十个人,一起吃饭。菜都是食堂在就餐前就准备好放到餐桌上的,但是饭需要自己拿碗去食堂大堂的铁桶里盛,菜汤也是这样。但菜汤是盛在大盆里的,所以每桌只要派一个人去吧汤盆端过来就行了。
每次吃饭都像是打仗一样,很多人都争抢着盛饭和汤,磕磕碰碰是常见的事。
我洗完脸赶去食堂的时候,我那张餐桌上就只剩下了一只碗了,其他人都赶着去打饭了。
铁桶旁闹哄哄的,林嘉瑞的声音格外响亮,就算周围人声再吵,我还是听到了。
“安小朵,把手伸过来,饭弄好了,但我挤不出来,你来接下碗!”
我循声望去,果然发现林嘉瑞的那头很有型的短发在人群最里面乱动着。
林嘉瑞是我那桌的,可安小朵是别班的,跟我们不同桌。可是我对林嘉瑞帮安小朵盛饭的事一点都不感到惊讶。
不仅是我,全校的同学估计没人会惊讶。
林嘉瑞的毫不忌讳,全校的人都知道他喜欢安小朵。
身后又有人挤了过来,我无法回头搜索安小朵的身影,只能回头喊林嘉瑞。
林嘉瑞正好在里面,我想让他帮忙盛一碗饭。
“林。。。。。。”话还没有喊出口,我已经被人挤到了外围。
这时,一个盛汤的男生走了过来,他端着汤急着要躲过攒动的人群离开。
今天是吃不到饭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打算给那男生让路,突然一道黑影从人群里面闪了出来,撞到端汤的男孩身上,男孩一个没站稳,朝前扑了过来,手中那热腾腾的紫菜汤全洒在了我的牛仔裤上。
还好那汤不烫,我只觉得腿上热热的。
“对不起啊!同学,我不是故意的!”
见闯祸了,端着空碗的男生红着脸向我道歉。
我拉了拉沾在腿上的牛仔裤,抬头看了眼战战兢兢的少年,视线马上转移到男孩身后,林嘉瑞的嘴已经咧得可以塞进一颗鸡蛋了。
“不是你的错,你走吧!后面的同学麻烦给我停一下!”
没再理会愣住的男生,我几步冲上前去,伸手按住了要逃的林嘉瑞。
“饭呢?”
我的话让林嘉瑞当场愣住了,他应该以为我会上前斥骂他,没想到我一开口竟然是问饭在哪儿。
“在安小朵手里。”林嘉瑞艰难地吞了口口水,回答道,手指了指不远处站着的安小朵。
不等林嘉瑞继续说下去,我已经大步走到了惊愣的安小朵面前,二话不说地从她手里抢了一碗饭。
“你别吃了!这饭是林嘉瑞赔给我的!”将手中的的饭朝林嘉瑞晃了晃,我面无表情地说道,然后再也不看僵住的安小朵跟林嘉瑞,自顾自地往自己桌走去。
等我回去的时候,我们那桌的菜已经被吃得差不多了。端着碗白饭,望着满目狼藉的餐桌,我的胸口有种说不出的憋闷。
被菜汤打湿的裤子紧贴在腿上,这种感觉让我想吐了。
“砰”的一声,像发泄似的,我将手中的白饭重重地放在了桌上,什么也没吃,朝食堂大门走去。
“干吗黑着张脸啊!谁又惹你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的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然后肖晶晶的大脑袋凑到了我的面前。
我瞥了一眼肖晶晶吃得油腻腻的嘴,脸再也绷不住,嘴角微微咧开了些,露出了笑。
“没什么事,就是裤子被菜汤浇到了,心里有些不爽。你呢,要回宿舍吗?一起走吧!”捏了捏肖晶晶胖乎乎的脸,我说道。
被捏得有些疼,肖晶晶皱着眉头一把拨开了我的手,揉着腮帮子嘟哝道:“回啊!干吗不回!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吃饱喝足了就想睡觉。眯一会儿也好啊!你等我一下,我先去拿开水。你今天打开水了吗?要不要一起去?”
“我昨晚打的都没用光,所以没打。你先去吧,我在这儿等你!”拍了拍肖晶晶的背,我微笑道。
裤子上的汤渍很是明显,经过门口时,不时会有人转头看我,让我觉得有点难堪。
我从门口走了出来,站到了食堂拐角处的那棵大榕树下,望着正在寻找自己的热水瓶的肖晶晶,我揉了揉眼,感到十分疲惫。
这片儿只有这一个初中,棚户区的孩子去市重点上学的毕竟占少数,所以在初中遇到住在一个棚户区的孩子很是正常。
肖晶晶跟我不在同一班,我在初三四班,肖晶晶在五班,而安小朵则在三班。
我们三个人虽然从小认识且又住同一个棚户区,但在学校里待在一起的时光比较少。大家都有自己的圈子,自己的朋友。
遇到的话,也只是打打招呼。
比起安小朵,我跟肖晶晶接触得还是比较多的,因为当初新生宿舍调剂的时候,肖晶晶跟她班上的一个女孩子正好分到我们班上的宿舍。
同睡一个屋,能聊的自然很多。
因为热水瓶的样子都差不多,所以经常会有人拿错。肖晶晶似乎没找到自己的热水瓶,蹲在那儿又找了一通。
站得有些累,我索性蹲下来等肖晶晶,正好也可以暂时把自己腿上的那汤渍藏起来。
归去来兮7
“柒轩!”
当那个快被淡忘的名字再度在耳边响起时,我握着树枝逗蚂蚁的手微微地颤抖了一下。
抬起头,我有些难以置信,因为见到了那想要刻意忘掉的男孩。他从食堂门口走了出来,穿着蓝白色格子衬衫,深色牛仔裤,轮廓分明的清俊脸蛋上挂着清浅的笑容,如一阵清新的海风,踏浪而来。
我不自觉地从地上站起身来,呆呆地望着那个几年不见的少年,只觉得脑袋像被砸了一下,耳边嗡嗡地响着。
我真的不明白,这个本该在香港念书的人为什么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来到这么一个教育环境算差的学校。
我明明记得,那个人坐着他妈妈的红色轿车离开了棚户区。
我以为跟他永远都不会再见。
然而就当我以为像不会见到林嘉瑞般再也见不到柒轩时,那个人却跟林嘉瑞一样,毫无预兆地回来了。
爆炸声突然响起,我的思绪还停滞在看到柒轩的那一秒,直到肖晶晶的尖叫声传来,那一刻我才惊愕地回过神,惊觉地朝蹲在地上的肖晶晶跑了过去。
肖晶晶在找热水瓶的时候,其中一个热水瓶突然爆开了,肖晶晶被伤到了。
热水瓶外面有外壳,砸碎的内胆被拦截住,没有飞出来,但肖晶晶还是被溅出来的开水给烫到了脚面。
还好她躲得快,只是被烫到了半只脚,也足够痛得她咬牙切齿了。
我赶过去的时候,肖晶晶已经咬牙将自己的鞋子跟袜子脱了下来。左脚面上大片的肌肤都出现红肿,看上去有些可怕。
“谁有电话,能不能帮我们打120!”
不敢去触碰肖晶晶烫伤的左脚,我只能用身子撑着肖晶晶,向同学们求助。
我们学校的学生很少有用手机的,看到周围人爱莫能助的表情,我的心瞬间沉了下来。
“你们有谁能去喊老师,让他帮我们打个急救电话。”
还未走的几个学生,零零星星地站在一旁,面面相觑,互相推搡了一番,也没人原意帮忙。
我心里有些火大,无法理解在这种状态下,那些同学为什么还这么磨磨蹭蹭的。
“你先自己撑着,我去找人救你!”我对肖晶晶说道。
我刚想站起来,一双修长的手突然按在了我的肩头,耳边响起了男生清冷的嗓音。
“我帮你打120了。”
我惊诧地回过头去,就看到柒轩,他正一手搭着我的肩膀,一手还握着个崭新的手机。
对望,彼此青涩的容颜依稀能看出些幼时的模样。
我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干涩得说不出任何话来。
最终,无言。。。。。。
其实,我一直未忘却过。
只是不敢去触碰,每一次触碰,心都会疼一下。
我真的可以,可以不用再见到他了。可他又出现了,成了我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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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说给谁听1
我想,幼年的我,一定很喜欢这个干净清秀,又有些冷漠的少年,所以才会那么黏他,不要脸面地纠缠着他。
我把家里新生的小狗崽第一个抱给他看,也不管他喜不喜欢,乐呵呵地就往他干净的怀里塞。他很爱干净,觉得刚出生的小狗有点脏,他每次都会大叫,生气地朝我怒吼,可是我从不在意,因为我喜欢他啊!
因为喜欢他,所以迫不及待地想跟他分享抱狗宝宝的喜悦,因为喜欢,所以被他骂,也不会生气。
一二年级刚学会用自动笔,我因为太好动,常常在课上把自动笔拆开,然后又装不回去,没笔用了就可怜巴巴地求坐在同桌的他。每次他都会不情不愿地从好看的铅笔盒中拿出昂贵的高级自动笔给我,板着脸,想严肃的长辈一般教育我:“不准再拆哦!”
因为喜欢他,所以一拿到他给的笔,我原本郁闷的心情会瞬间好转。
因为喜欢他,所以后来吵架后,我的自动笔又一次坏掉,他却没有像往常一样递给我他的笔,我难过得掉下眼泪。
因为喜欢他,所以就算他不喜欢我,我都一直不要脸地装作看不懂,跟在他和安小朵的后面,笑得像个傻子。
我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自己为了他和安小朵,跟人家打过几次架了。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