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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非醉-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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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约摸三四岁的小男孩蹒蹒跚跚地往一个男人跑过去,后面跟着一个女人不住地喊:“宝宝,慢点!”只见男人张开双臂,一把抱起孩子,举过头顶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惹得孩子咯咯地笑个不停。

“宝宝,想爸爸没?”

“想!”

“真乖,亲一口!”男人吧唧就往小孩嫩嫩的脸上亲了一口,小孩笑得更欢了。

女人走到父子俩旁边,柔声道:“一路上辛苦了,我们回家吧。”

男人对妻子温情地笑了笑。

好一幅父慈子孝、其乐融融的画面,男人温柔,女人贤惠,孩子可爱。似乎发现有人在注视他们,男人往这边看过来,霎时,笑容凝固在脸上。尴尬,任笑迟在他脸上分明看见了尴尬,而李愿被她挽着的手臂从刚才起就一直僵硬着,似一根弦在紧紧地绷着。

男人的目光闪烁,似乎在考虑要不要过来。李愿定在原处,像在等着他过来。最后男人把孩子抱给妻子,缓缓走到李愿面前。

“好久不见。”男人先开口,眼神并未直接对着李愿。

“好久不见。”李愿看着他说。

“你好吗?”

“不算坏。”

男人似乎再无话可说。

李愿看了看孩子,说道:“你儿子很可爱。”

男人看了李愿一眼,顿了顿,说了声:“谢谢。”

两人都再无话可说。稍作沉默,李愿说道:“你家人在等你,你去吧。”说完就转身带任笑迟和楚辰走向门口。

男人在原地站了站,之后转身走向妻儿。

相逢之后有别离,那别离之后是否还会有相逢?不远处的另一个男人看着那个挽着两个男人走向门口的女人,嘴角向上翘起。

任笑迟,我回来了。




第七章

晚饭是在一家西餐厅吃的,Uderood,老板是个德国人,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做出来的东西却是极好。本来任笑迟打算找个中餐馆饱饱地吃上一顿,楚辰却坚持认为李愿在外边吃了一个月的西餐,一时半会还改不过来,要先从西餐向中餐缓慢过度。他怎么不想想在那一个月之前,李愿已经吃了29年的中餐了。不过既然楚辰坚持,任笑迟也就随他了,李愿对去哪吃饭本就没什么意见。

这西餐好是好吃,但着实少了些,一顿饭吃下来任笑迟只感到五六分饱。楚辰一直乐呵呵的,李愿则一直安静地用餐,不时对楚辰的问题答上两句。一结帐,好么,将近两千。任笑迟都替楚辰肉疼。临走时,老板娘操着不太熟练的中文说道:“欢迎下次再来。”来?她才不来呢,她还不如留着钱给小烨买衣服呢。

餐厅外的路上,任笑迟和李愿并排站着,楚辰去取车。

“小愿,还是不给他个机会么?”

“……”

“小愿?”

“笑笑,我……给不起。”

“给不给得起要试了才知道。”

“我……不敢再试了。”

“是因为今天的那个人吗?”

“笑笑……你有时聪明地让人害怕。”

“虽然我没见过,但从你的反应里我知道是他。小愿,我不想看清别人的内心,人的心最难懂,我只希望你过得好。”

“我现在很好。”

“即使带着过去的伤痕?”

“伤痕总有一天会消失。”

“小愿,你才29岁,你还有时间再试的。”

“也许吧。”

“他很爱你。”

“我知道。”

“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

任笑迟没有送李愿回家。她看得到楚辰笑容背后那藏得极深的一丝酸楚,李愿也看得到,他自己也无法回避。这酸楚来自于李愿的客气疏离,来自于那挥之不去的失落感。她让楚辰送李愿回家,如果得不到,就隔着距离多看看吧,即使那也是一种折磨。

任笑迟本打算回家下碗面,但回去的路上,始终有一种无法言明的感觉挤压在心头,让她闷得难受。“伤痕总有一天会消失。”5年了,她也希望那伤痕淡得像从没发生过一样,可终究还是存在痕迹。

她去了“夜风”。

“夜风”还是像以前那样,暧昧、嚣噪、迷离。这里的装修偏冷色调,而当灯光一打,所有人都会忘记它原来的样子,沉浸到音、色所营造的迷蒙世界中。这里没有毒品,没有穿鼻环、着嘻哈朋克风的现代潮人。这里的消费中等偏上,从法国的顶级酒庄到西班牙、德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地的传统葡萄酒,这里都应有尽有。这里的人,无论是调酒师、服务生还是保安,都是一等一的好看,男的帅气,女的俏丽,很多客人慕名而来,异的、同的,在这里没有限制,但是这里不涉黄,一切都是客人间自己交涉。

“骁飞。”

“笑笑?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孟骁飞正在吧台后吩咐什么,看见任笑迟,微微笑了起来。

“出来走走,散散心。”

“最近怎么样?”

“忙,忙死了。”

“那孩子呢?”

“小烨?已经没事了,现在在上学呢。”

“那孩子……”

“嗯?”

“没事。今天枫哥在呢。”

“哦?我去找他。”

角落里有一处是洛枫的专座,只有一张双人沙发,一张圆桌。很多客人都知道那里是老板的位置。很多客人都知道这里的老板是个能轻易让女人动心的男人,英挺、俊朗、健魄、多金。很多人都知道这里的老板是一个*多情的男人,中国的、外国的、高的、矮的、少女型、少妇型,多种类型的女人在他身边出现过,甚至还有人声称看见他和俊美的男孩在一起。但是这些人在他身边的时间都不长,多则几月,少则几天。既便如此,仍有很多人,男人、女人,等在这里,期待能招他做入幕之宾。很多客人都知道老板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长相一般,身材一般,浑身上下并无出众之处。她不是老板的情人,因为她已在老板身边出现了好几年,或许是一位普通朋友,或许是一位特殊朋友。

不知为何,每次看见洛枫一个人坐在那里,执着酒杯,面无表情地看向场中央,似乎在想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想,似乎他在这里,又似乎他不在这里,任笑迟心里就像有根针在扎着。这针扎一下就离开,再扎一下,再离开,一下轻,一下重,如此反复,想要细想那是什么,竟感觉不到了,想要不去想,便又会突然出现。

“呀,居然是1999年的Perus!”直接在洛枫身边坐下,任笑迟拿起桌上的酒啧啧称赞起来。

“什么都瞒不过你。”并不意外任笑迟的突然到来,其实,从她进门时他就看见了。

“你那还有什么东西是我不知道的?”任笑迟笑道,径自拿起桌上的另一只杯子倒起酒来。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你那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也可以理解为“真的,你告诉我还有什么我是不知道的”。任笑迟想表达的是第二种意思,洛枫却听成了第一种。

“我有什么东西。”洛枫淡淡地说了句。

像是没听见他的话,任笑迟看看嗅嗅,端起酒杯喝了起来。

Perus 拥有异常强烈的颜色,加上松露、巧克力、牛奶、花香、黑莓与浓厚的单宁,发挥出无比细腻又变化无穷的特质。任笑迟闭着眼睛仔细回味,一般红酒的年份会对酒质有很大的影响,但对Perus却是个例外。

“为什么这么喜欢葡萄酒?”洛枫突然间问道。

任笑迟睁开眼睛,看向他,想了想,笑道:“葡萄酒好呀,能养颜美容,气色红润有光泽,还能修身益气,有助睡眠呢。”

洛枫对她这番广告似的说辞没什么反应,不知道是信还是不信。

“你呢?”任笑迟问他,“你为什么喜欢葡萄酒?”

任笑迟的问题首先肯定了洛枫也喜欢葡萄酒,她是这么认为的,但他却不甚在意地说道:“这只是挣钱的一种方式罢了。”

任笑迟盯着他看了看,略显失望地说道:“这样啊……”

两人一时之间沉默下来,洛枫看向别处,任笑迟盯着酒杯。

一分多种后。

“洛枫!”放下酒杯,任笑迟一把抱住洛枫的胳膊,讨好似地笑着。

洛枫挑挑眉,“什么事?”

“小愿回来了。”

“嗯。”

“改天我们一起聚聚吧?”

“可以。”

“真的?太好了!把那瓶Romanee…Coni带来好不好?”

洛枫的脸上浮现出笑意,就知道她是这个目的。

“Romanee…Coni只给懂酒的人喝。”

“我懂。”

“你喝过?”

“没。”

“你如何懂?”

任笑迟被问得哑口无言。撇撇嘴,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洛枫!”

“说。”

“这个月我生日。”

“你不是十月生日吗?”

“十月是阳历,这个月是阴历,你这个从国外回来的人是不知道啦。”

“以前你怎么没提要过阴历生日?”

“以前不想过,今年想过了。”

“所以?”

“所以我可以要生日礼物,对吧?”

“你要什么?”

“Romanee…Coni!你知道我是穷人,买不起,你就让我喝一口嘛。”

“喝别的会更好。”

“我就要那个。”

“任笑迟,还有人指定要收什么礼物吗?你要做的只是感谢。”

得,今儿又失败了。

松开洛枫的胳膊,任笑迟耷拉着脑袋端起酒杯把剩下的酒喝完,心情却比刚才好多了,之前压在心里的、扎在心里的全都莫名消失了。

“你那女朋友呢?”

“哪个?”

“我想想,卫……对了,叫苏菲的那个。”

“她回国了。”

“这才几天呀就分了。”

“谁知道。”

任笑迟没有问为什么分。这几年,她看着洛枫身边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有些认识的人碰见她会跟她哭诉,为什么自己那么爱他,他还能狠心不要她们,他到底有没有爱过她们?更有人大骂他冷血无情,随意玩弄别人的感情。每次任笑迟都只是在一旁安静地听着,间或安慰几句,但不会发表任何意见。她曾经问过一次为什么,洛枫那空洞的眼神让她的心没来由地抽了一下,之后再也没有问过。

“洛枫,你相信爱吗?”




第八章

10号,《精英》出刊了,所有人都暂时松了口气,祈祷那销量能蹭蹭蹭地往上升,却也明白不是那么容易的。隔壁《名仕》月初出的那期主打内容是华新集团董事长和名模绯闻的后续报道,刘太太在餐厅里扇了马晶晶一个耳光,这事可大发了。虽说这种新闻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报得更快,但是要深入了解事情的原委,采访到漩涡中心的当事人,还得靠像《名仕》这种资深的、与名流有接触的、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公信力的媒体。那杂志一出来,迅速掀起高潮。报道中刘太太哀怨悲痛地控斥马晶晶行为不端,勾引有妇之夫,再配上她那憔悴落寞的照片,着实让人同情。而马晶晶则哭得梨花带雨的,一再坚持她没有做这种事,她是被人泼了脏水。刘元庆一直没有任何表态,公众猜测他是心虚还是不屑表态。反正这事就这么闹下去了,《名仕》不乏爆料,公众不缺谈资。

星期一早晨上班,一个个精神都有点不济,懒懒散散的。虽说周末休息了,但好像越休息越累。

“小五郎怎么还没来?”有同事说了一句。

“对呀,这都快九点半了。”这个话题显然让大家的精神稍微振了振。要知道小五郎平时来得比他们都早,印象当中还从来没迟到过。守时可谓他的一大优点了。

“是不是在李头办公室里?”

“今天李头不来,门锁着呢。”

“生病了?”

“不大可能,要生病了会打电话过来的。”

“那就是他女儿生病了。”

“我说你怎么老咒人家生病呀?说真的,他一个人带着孩子也不容易。”

“其实小五郎人不错,怎么就找不着第二春呢。”

“你看上他了?”

“去你的,胡说。”

“胡朔在那。”

“怎么又扯我身上了?”

“你的名儿好呗。”

……

眼瞅着这谈话不知又要伸到哪,一人奔进来,满脸掩饰不住的兴奋,又跑到门口伸长脖子往隔壁办公室望了望,接着关上门,手舞足蹈地说:“大消息!特大消息!爆炸性消息!”

“什么消息?”众人都好奇起来。

“你们猜我在楼下看见谁了?”

“谁?”

“小五郎和苗师太!”

苗师太,大名苗妙,《名仕》的主编,就是上次和小五郎一起从李头办公室里出来的女人。

“这有什么稀奇的。”

“师太是搭小五郎的车来的。”

“路上遇见的吧,搭个顺风车也值得你那么大惊小怪?”

“这事奇就奇在,下车时,小五郎特地跑到另一边给苗师太开门,苗师太出来时那个脸哦,一会儿红得能煮鸡蛋,一会儿冷得能冻雪糕。小五郎还‘妙妙’‘妙妙’地喊个不停,殷勤着呢。苗师太在前面走着不理他,好像很生气,小五郎在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小媳妇似的。我躲在一边笑得肚子都疼了,马不停蹄地跑上来告诉你们,估计一会他们就该到了。”

“真的?”众人兴趣大涨,“有情况,绝对有情况。”

为什么这么感兴趣?这还得从两位主角说起。苗师太,女,汉族,对外宣称的年龄是33岁,但据知情人透露,其实芳龄已达34,未婚。个头略矮,身形*。酷爱高跟鞋,鞋跟基本都在三寸以上,走起路来还能如履平地。至于为什么叫她师太,《名仕》的同仁们感触就深了。苗主编对待工作及其认真,对下属要求及其严格。小错你最好别给我犯,大错你犯了就完蛋。每一个都胆战心惊的,生怕走错一步被师太给灭绝了。师太虽严厉,但赏罚分明,《名仕》在她的带领下销量节节升高,同仁们的奖金也节节升高,可让隔壁的人羡慕死了。作为斗战剩佛,师太也恨嫁过,也相过几次亲,结果对方不是嫌她模样不够俊就是嫌她年龄大,不是嫌她强势就是嫌她脾气硬,总之都没相上她。据说,一开始师太还挺失意的,后来她想开了,声称生活要由自己掌握,自己好才是真的好。

小五郎,男,汉族,实岁36,离过婚,原因是老婆出墙,一脚把他给蹬了。刚离婚那会,小五郎极其沮丧,整天拿着张前妻的照片,喃喃自语:“为什么,为什么,我哪里不好……”边说还边流泪,搞得别人以为他快得神经衰弱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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