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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重回原始社会-第15部分

小说: 重回原始社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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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林修马上想起了上次营地的兽潮保卫战,也是如此,恐龙甚至派出了侦察兵,有一种不死不休的意味。

    这是一种规律吗?

    任何有规律的事情,里面都少不了猫腻,林修深深地明白这点,从而更加肯定了,恐龙的智慧,比自己想象的更加高!甚至有可能已经达到了人类的高度,这个设想如果成立,未免令人不寒而栗。

    也许这些原始人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林修却深深地明白,在没有火器之前,想要彻底地打败恐龙,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火器,那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搞出来的。

    恐龙的**比人类强上百倍,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智商也达到了和人类一样的高度,那人类岂不是没有任何优势了?

    难道,恐龙真的是自己造出了船,渡海而来?

    但现在,林修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想这些事情了,最重要的是,恐龙大举进攻,亚瑟、包括自己的部落,都会有危险。

    亚瑟那里就先不说了,自己的营地,能抵挡住恐龙进攻吗?根据马丁的信息,兽群每次袭击,都会是多条战线同时进攻,自己在这里看到的,只是一路“军队”而已,别的没看见的兽群,正从其他的地方袭击人类营地。

    “继续前进!不准休息!”林修咬咬牙,发出了这样的命令!

    物极则反!现在恐龙大举进攻,而在这条路线,兽群已经全部去到了前线,那么这条路将会非常安全,而现在只要抓紧时间,便能安全地走出死亡森林,一睹恐龙岛的真面目。

    即使现在赶回营地,那不但速度没有兽群快,而且路上必将遇到大群野兽恐龙的袭击,到时候无险可守,单凭这两百人,绝对是送菜!

    所以,只有加速向前,才是最正确的决定,也是最稳妥的决定。

    虽然几个巡逻的哨兵没有睡好觉,但他们也没有什么怨言,他们的身体素质摆在那里,就算是几天不睡觉,照样能拿起长矛战斗,没有那么矫情。

    果然,在黑夜中赶路,再也没有什么风吹草动,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林修都没有看到任何能伤人性命的野兽。

    这时,林修倒是困倦了,他的身体素质比不过这些原始人,昨晚才睡了三个多小时,现在眼皮都睁不开。

    但为了不耽误时间,林修彻底地施展了下淫威,命令林武等战士轮流背着自己赶路。好在他们脑海中没有阶级、压迫这种观念,反倒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已。

    在别人的背上睡觉当然不舒服,特别是这些原始人赶路的速度都特别快,比自己小跑还要快,颠簸是免不了的,但好歹也能补充下睡眠。

    在梦里,林修梦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例如外星人,上帝、地狱、黑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混合在一起,搞得脑袋酸胀不已。

    等到战士把林修放下,林修才发现,不知不觉,队伍已经走到了死亡森林的边缘。

    而为什么没有一口气走出森林呢,因为面前摆着一个难题。

    这个难题就是,小河的对面,站着几十个搭好了弓的原始人,显然,他们不属于自己这边。

    “这里怎么会有人类?”林修好奇地问马丁,按照亚瑟和他的说法,死亡森林应该是没有任何部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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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死亡森林(上)
    两百个全副武装的战士在营寨门口整装待发,亚瑟送给了林修一个吉祥物,用银子做的挂饰,虽然略显粗糙,但还是能体现出他们的雕琢工艺确实不错,更别说里面包含的情谊了。

    “等你回来,我们再一起喝酒!”亚瑟已经正式把这种饮品命名为酒,多亏了林修的纠正,他们本来是叫做神水……

    死亡森林的方向,位于这里的正前方,所以不用担心会迷路,当初亚瑟在这里建造营寨,正是为了表现出他一往无前的勇气,敢于与兽群正面对抗。

    从他昨晚酒醉后说出的话来看,他确实有着不小的野心,林修也不知道这是祸还是福。但目前却必须却搞定自己的事情,找到大海,然后研制出食用盐,其他要看情况而定。

    这两百个战士全部归林武管理,所以不用担心指挥权的问题,而亚瑟的部落里似乎除了马丁这个医生之外,也没有别的人才,大小事务都由他一人来做,刚才他就表示要去处理部落里的纠纷了。

    上路之后,林修就一直在想,总是这么步行不是办法,起码得驯服一些野马,交通工具在任何时代都是必备的。而在没有通讯工具的时代,交通工具的发达程度,甚至关乎一个族群的生死。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林修就没有换过衣服,有时候刚洗的湿漉漉的也必须穿在身上,非常不舒服。但鞋子却已经快磨破了,这本来就是双很普通的帆布鞋,走了那么多山路,现在咯得脚板痛。

    而林武他们都是不穿鞋子的,这项特技令林修不得不写一个服字,最重要的是他们完全不会在意这路有多么难走,反而健步如飞。

    亚瑟的部落里有鞋子,用皮革和麻草编在一起,倒更像是个脚套,林修也讨要了一双,穿起来倒是挺舒服,缓解了长途跋涉的艰辛。也就有精神好好地欣赏沿途风景了,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因为四目所及之处,完全没有能伤人的野兽。

    这里虽然是原始社会,但和地球上的却有所不同,一般凶猛的野兽都只会出现在有树的地方,而在这种开阔的地形上,最多是看到一些野狼、野牛什么的,就算偶尔看到老虎、豹子,但它们也只会守着自己的领地,极少会主动攻击人类。

    相对于亚瑟的部落,林修现在所领导的部落,也不算小了。而且是处于高速发展之中,任何事情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条,所以林修本人不在也没有关系。

    死亡森林真的名副其实,走了两天之后,林修才看到了这片一眼望不到边的森林,而且在外围都能看到不少猛兽在徘徊着。

    很奇怪的一个现象是,猛兽之间却极少发生厮杀,就好像它们处于同一个生物链高度,又或是同类。

    它们看似无精打采地四处游走,却目光锐利,更像是在巡逻!难道是在防卫入侵者吗?莫非这片森林之中有什么奥秘,或者说,恐龙已经准备再次发动进攻了,所以野兽才会如此地有组织性。

    “从那边绕进去。”林修指示林武,率领战士们避开这些猛兽。

    事实上,这些野兽已经发现了自己,林修可以看到几头剑齿虎已经朝着这边怒目而视,但那目光更像是一种警告,意思是你们不要过来,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但林修可管不了那么多,此行前来就是要找到真相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流血冲突。而借了亚瑟两百个战士之后,林修颇有一种不是自己的不值钱这想法,况且野兽只要不是大批量出动,自己这个队伍在数量上也是占据了绝对优势的。

    林武也评价了亚瑟的这批战士,比起自己营地内的战士有所不足,但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绕到了死亡森林的最左侧,这里野兽的数量较少,只有七八头狮子和一群野狼;这个时代的狮子,体型也是大得可怕,站起来足有差不多一米五,林修反正是绝对不敢同它们正面交锋的。

    人类社会越是发展到后期,所需要的就不是人类本身,而是靠着工具。当然,这些工具肯定也是人类发明出来的,效果比起蛮力更加好。

    不过在没到那个程度之前,人类其实是非常善战的,他们所信奉的便是自身**所向无敌,这其实还没有完全脱离一种野兽的习性。

    林武可以勉强对付一只老虎,那是什么概念?林修敢说地球上没有任何人敢百分百保证能单挑打赢老虎,但这个世界不仅林武可以,很多强悍的战士都能借助武器面对老虎保持不败,并有希望杀死对方。

    所以这些狮子和野狼,林修根本就不放在眼里,直接命令战士们一起上,把它们做成今晚的晚餐。

    战斗在十分钟之内就结束了,战果是野兽被全歼,己方有两个轻伤,一个重伤。重伤那个还能继续战斗,因为他只是没了一只耳朵,但大口吃起肉来仍然面不改色。

    那些野兽面对铁制的长矛和砍刀毫无抵抗能力,因为数量差距太大,来自四面八方的进攻让它们只能在原地咆哮和打转,最后被一下下地刺死、活剐。只有一头特别凶猛的狮子和野狼,不信邪地冲向人群,在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代价后,硬是咬伤了三个战士。

    由于马丁也觉得这次冒险会非常有意思,所以随队跟来了,他很快便帮伤员包扎好了伤口。然后队伍便在森林稍微进去一点的位置停下来歇息,准备过夜。

    这名号令人觉得不安,所以林武派出了八个哨兵,分成两组在周围巡逻,以防有什么意外。

    熊熊的篝火肯定是能让野兽不敢接近的,但就怕来一群,在夜晚战斗,原始人就非常不利了,即便能赢,那也是惨生。

    如果按照地球上的法律,林修觉得自己足够死上几十回了,来到这里以后,吃的各种野味不下百种,几乎还都是属于保护动物。不过没有调味料,那肉味吃起来倒差不了很多。

    林修本来也不是个挑食的人,所以注定成不了美食家,也就没往这方面研究。但盐确实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东西,所以才有必要大费周章地跑出来找。

    听了恐龙岛的传闻之后,林修更觉得自己出来对了,别说为了发展文明,就是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必须把这件事情给搞清楚。

    吃饱喝足之后,林修便靠着大树闭上了眼睛,走了一天路累得不行,本以为能睡到天亮,岂料半夜却被林武给推醒。

    “恐龙!”林武话不多,两个字就让林修彻底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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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三)
    马丁透露的信息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条非常大的河,波涛汹涌,如果没有猜错,那便是自己所要寻找的大海。

    但是,马丁也说了,旁边就是死亡森林,而对面就是恐龙岛,暂且这么叫它吧。如果真的如此危险,还是要去一探究竟么?

    不管怎么样,林修觉得还是去马丁的部落看看再说,因为他说自己的族人也很多,也许会是不小的助力。

    第二天清早,一行人便向南而行了,这和林修来时的路一样,但林修之前没有发现路上有什么大的族群聚居。

    走到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果然如马丁所说,这是个值得骄傲的营寨。它建在山谷之中,理念和自己那里一样,为了更好的抵御兽群袭击,所以选择了这个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的地方。

    人口规模大概在两千人左右,装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精良,长矛、大刀、重盾一应俱全,也有弓箭手。营寨内极为热闹,有市场,但货币是金银珠宝之类的贵重物品。

    他们已经有了奢侈品意识,这个领袖不简单,只能说明他们的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不愁吃不愁穿,可以把注意力放到享受上面的地步。

    这个营寨的领袖叫亚瑟,真把林修雷了下,不会是亚瑟王穿越了吧?圆桌骑士在哪?

    不过亚瑟真的很有贵族气质,行为举止都像个文化人,这让林修放心了不少,起码等下不会遭到什么刁难了。

    “你竟然会说我们的语言?”亚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

    林修倒是不知如何回答了,以前没有注意过这个漏洞,自己如何解释懂得那么多语言的事情呢?看来最后只能靠神灵说。

    “我自诞生后,便听得懂很多个部落的语言,族里的老人都说这是神灵的恩赐!”

    亚瑟听到这话不免有些动容,正色道:“既然如此,你就给我说说,神灵真的存在吗?”

    这真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林修认为,自己的重生已经很不符合科学了。但却也没有见过真正的神灵,也许神灵是不屑于为一些小事露面的吧。

    “神灵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但我们只要坚持信仰,便能获得救赎!”

    “哎,说得很对,我也是一个对神灵很崇拜的人,但是却搞不懂,为什么神灵创造了人类,却不愿意给我们一个好的生存环境。”亚瑟有些唏嘘,这与他的年龄特别不符。

    亚瑟看起来最多也就三十岁上下,想必是经历了太多事情,才让他的想法比同龄人更加成熟。作为一个领袖,要考虑的事情自然很多,特别是发现前路一片黑暗的时候。

    “神灵创造了人类,却不代表人类就一定能享受到所有的恩泽,其他生物,也是生灵创造出来的,难道它们就比人类低一等吗?”林修说的是大实话,人类之如果能主宰世界,绝对不是靠神灵,而是靠自己的双手。

    正因为如此,人类才那么骄傲,认为自己是世界万物之长,却盲目地认为其他生物都是低贱、下等的。

    这是个反向逻辑思维问题,假设在这个世界中,人类没有战胜恐龙而被灭绝,那么人类照样会被归于低等生物之一。

    “我发现你很有趣!说说,你来见我有什么目的?”亚瑟似乎认可了林修的观点,作为一个领袖,他准备同意林修的请求了。

    林修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答道:“我希望知道死亡森林的具体位置,最好是能由你派出一些英勇的战士,顺便再看看哪个恐龙岛!”

    亚瑟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马丁连忙附耳过去解释了恐龙的意思,他才恍然大悟。

    “不错的名字,恐龙岛!你要去那里做什么,仅仅是因为好奇吗?难道你从来没有见过恐龙?”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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