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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

僵尸男友-第95部分

小说: 僵尸男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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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芙抬起头,对阿灭甜甜一笑。



  毕竟,人是她自己挑的——是方是扁是葫芦,她都得学会自己消受。



  所谓人生,不是扬眉吐气,就得委曲求全。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宝芙觉得:有一只僵尸男友,确实还蛮划算。



  阿灭在很短的时间,就带她来到人烟稠密的城市。除了因为速度过快带来的轻微眩晕,宝芙对僵尸这种“交通工具”,第一次感到由衷欣赏。



  而意料之外,他居然是来给她买衣服。



  她猜,大概是因为扔了司徒静虚借给她的衣服,他良心难安。毕竟,他那件对她来说过大的机车夹克,套到她身上,空荡荡的像个壳。使她看起来,两条小腿过于纤细,如一个摇摇晃晃,有些滑稽的木偶娃娃。而林悠美那条黑裙子,经过昨晚被山溪水浸泡,再加上各种……蹂躏……穿到身上,简直就是个刚刚洗劫了流浪汉的主。



  只是也不晓得,阿灭最近,是抢了银行还是中了福彩。



  如果宝芙不拦着,他真的会把整座城市的女式成衣店搬走。



  最后她只要了两条秋季款,可以穿在裤子外面的裙子,一件毛线外套,一条仔裤。裙子会还一条给林悠美,当作谢罪——那条黑裙子,无论如何是不能还给人家了。(毕竟对宝芙而言,穿着那条黑裙子的夜晚,对她的人生而言,有特殊意义。)



  至于另外一条裙子和仔裤毛线外套,宝芙悲壮的都选了白色。



  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难得阿灭那种,连多说一个字都是皇恩大赦的家伙,竟然会耐着性子陪她挑衣服。



  然后他居然发表高见:白色最适合她。



  “白色?”



  宝芙有些狐疑,她记得,好像有人曾经说过,紫色最适合她。



  具体是谁,她罹患暂时性失忆症,想不起来。但是紫色和白色,的确是她最习惯的颜色。



  “唔,你穿那件白色帽衫很好……”



  “白色帽衫?”



  “那天,五月份,你家附近的巷子里……”



  阿灭白晰俊秀的脸上,露出一丝微微痒怒。



  不知道他是对宝芙的慢反应上火,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生气。



  在那种凶巴巴的眼神瞪视下,宝芙终于想起来。那是和阿灭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个春风熏熏的夜晚:当时他正被几个小混混揍得爬不起来,而她正好提着一堆啤酒红肠路过,本想见死不救——那天,她身上,是随便套了爸爸的一件白色旧帽衫。



  这个性格弯曲的家伙。



  如果他提示她:第一次相遇……她准保立刻就回忆起来了。



  “还有那条裙子……”



  “裙子?”



  “……旅馆那晚,你穿一条白裙子……”



  阿灭慢吞吞说。



  “那个……不是裙子。”



  宝芙这次很配合,立即就理解了他的寥寥数语。



  “……”



  “是裙衫——虽然是可以当成裙子的衬衫。”宝芙纠正阿灭的混淆,“但衬衫还是衬衫,不是裙子。”



  她怎么可能忘记那个耻辱之夜。



  自己竟然怀着一腔悲悯,傻呵呵的跑去跟阿灭开房。结果,被当成一条过期石斑鱼,晾在一边——



  “不管是什么——总之,白色很好!”



  终于,阿灭的耐心告罄,那张脸冷得可以冻死北极熊。



  不过当她穿上那条白色石洗仔裤,和那件松松垮垮,将身形勾勒得恰到好处的白色开襟毛衣,从试衣间走出来时。



  那位黄毛售货员小弟,盯着她时的眼神,令阿灭的脸,迅速由白转黑。



  然后,就像是在宣示他的占有权。



  阿灭高大的身材,立刻横过来,将她和那位黄毛售货员小弟的有害视线,完全隔绝。



  一面伸臂搂住她的腰,他一面抢过黄毛小弟手中的购物袋,完全不给那位可怜的仰慕者,一丝可乘之机。



  几乎是脚不沾地被阿灭拽走的宝芙,又得出一个结论:不论是男人还是男僵尸,都是一种幼稚的生物。



  不过,走在阿灭的身旁。



  偷偷望着他那清秀英俊的侧脸时。



  她觉得胸口,涨满了蜜一样的甜。



  这,就是恋爱的滋味吧……



  他们就像一对真正的情侣,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走在人群之中,一起轧马路、购物……也许还会吵吵闹闹。



  做着再普通不过的事。



  但是却——



  美好得,让她恨不得狠狠掐自己一把。



  告诉自己,这一切不是梦。



  不过还是有一些禁区,宝芙知道,他们两人都在小心翼翼的,避免去触及。



  那就是,关于宝芙爸爸宋子墨的死。



  还有,未来。



  当阿灭说,要去那家看上去很昂贵,很有情调的饭店时。宝芙心里就明白,那个时刻终于来了。



  和每一对黑夜厮守,天亮就各自纷飞的情人一样。



  他们该决定,是继续还是分手的那个时刻。



  来了。



  “不嘛,人家的胃,只想吃烧烤——”



  宝芙扭身拖着阿灭走进斜对面的自助炭烧店。



  如果真的要被甩的话,她总觉得,在热火朝天的烧烤店里会感觉好得多——她可不想一个人,对着华丽的桌布落泪,那样显得好可怜。



  阿灭还没有告诉她,有关于他的事。



  宝芙凭一种女人的直觉,感到阿灭身上,有一些沉重的东西。



  而他,并不想让她知道。



  而她,也许最应该考虑的事,是去日落山。



  “喂,包袱,你嫌我没钱吗……”



  阿灭停步在人来人往的店门口,不悦的觑着,那过于俗气的店面装潢。



  “不是啦……”宝芙只得转身摇着他的手臂哄他,“……如果……如果你以后是我的男人,你的钱就是我们的钱……我们的钱,就应该省着点儿花嘛……”



  呃?不知是不是她看错,阿灭的眼眸,在一霎暗了暗。



  然后他很乖的,跟着她走进店。



  他们坐在一个四周都是人的座位上。隔壁不但有人喝醉了划拳,还有小孩子在哭嚷。这种喧闹正合宝芙的心意。



  只要他敢说,他不要她。



  她就装作耳聋听不见,然后趁机告诉他,他被甩了。



  失恋没什么大不了。重要的是,一定要伪造一个,自己才是主动提出分手那一方的假象。



  “宝芙……”



  隔着桌子,阿灭叫了一声。



  “……”



  宝芙决定先试验一下。故意只是无辜的眨眨眼睛,看着阿灭。



  “宝芙……”阿灭提高了声音,“不要去……”



  就在这时,宝芙看到阿灭,黑眸遽然一缩。



  那里面突然射出的两道冷冽光芒,登时使宝芙想起来,对面的俊美少年,其实是一只吃人的僵尸。



  他低沉的声音,清晰的传入她耳中。



  “宝芙,你去点菜。”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虽然平静,却突然让她感到一丝不安。



  但她还是离开座位,去选烧烤的材料。



  虾和鱼柳都很新鲜,牛肉看上去似乎用嫩肉粉处理过……这家店的时蔬种类倒是很齐全,还有丰富的豆制品……她是绝对不碰那种触手类的东西,不知道阿灭怎么样。就在她下意识回过头时,正好看到,阿灭和一个少女走出门去的背影。



  走在他身旁的女孩,穿着一身黑,看上去和他很搭。



  黑色皮制短缕,黑色短裙,黑丝袜,黑色高跟鞋。



  短短的头发,细挑却妖冶的身姿。



  宝芙一眼就认出,她是那个僵尸少女小妖,而她手里,提着阿灭买给自己的,那条白裙子。
第四十夜 ②篇 撕裂的白裙子
  要……装作没看见吗?



  宝芙发觉自己端着盘子的手,在轻轻颤抖。



  那个名叫小妖的女孩,是阿灭的相识——他们之间,应该关系匪浅。这一点,宝芙本能的察觉到。因为她刚刚瞥到:阿灭的手,搁在小妖腰间的姿势。以及,小妖勾着阿灭肩膀的姿势。



  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没有建立过某种极为亲密和熟稔的关系——那种,肉体上互相敞开,彼此接纳的关系。



  他们不可能在无意识中,做出这样的姿态。



  “哎唷——小心!”



  “对不起——对不起!”



  选好食材,准备走回座位的宝芙,一时无察,竟和迎面走来的女服务生,撞了个满怀。



  帮那位满腹怨言都写在脸上的女服务生,收拾好满地狼藉,宝芙回到桌边,机械的端起一杯梅汁,咭了一口。



  她望了望门口。



  已经过去,整整十分钟。



  阿灭,应该快回来了吧——他出去,一定只是和她聊聊。



  宝芙把视线收回,落到满桌的菜肴上。如果他不回来,她一个人的肚子,可应付不了这么多的食物。她知道,阿灭和小妖都是僵尸,但是就算他和她,再有僵尸的默契。他起码也应该记得,身为一个男人应有的美德。



  回来结账。



  他不会——他肯定不会,把身无分文的她,一个人撂在这里。



  隔壁喝醉的那桌客人离开了。



  喧嚣的大厅,安静了很多。两个穿绿色制服的女服务生忙着清理杯盘碗盏,另一个高高瘦瘦,面孔忧郁,颇富有文艺气息的男服务生,径直朝宝芙这张桌子走过来。



  他的眼神里,透着一丝古怪的表情。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此刻过于敏感,宝芙直觉,那是同情。



  “小姐……”男服务生的声音,刻意的压低,带着丝温柔,“……刚才和你一起的那位先生,请你不必等他了。”



  抬头望着那位男服务生消瘦,铜色的面庞。



  宝芙在想,他真是站错了地方——他很适合到对面那家环境优雅,有钢琴伴奏的饭店去工作,而不是这家大路的烧烤店。



  她勉强的牵了牵唇角,立刻就从那位男服务生的眼睛里,看到自己这个笑容,是有多么虚弱无力。



  “他人呢?”



  “那位先生已经走了。”男服务生彬彬有礼,把一个黑色的高档皮质钱夹递过来,“先生把帐都清了,他要我把这个转交你……”



  宝芙盯着那个静静躺在桌面上的皮质钱夹。



  纯小牛皮的面子上,有一朵,纯丝手工绣制的,黑色鸢尾花。



  紧闭的扣带上,则点缀着一颗十字型黑金饰扣。暗哑无光,手磨质感十足,流淌着一股难以言述的,沉甸甸的沧桑。



  从那位男服务生爱煞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么漂亮的皮夹。



  一定价值不菲——还有里面的现金。



  她很想问问,她到底犯了什么错?



  为什么老天一定要让她,承受这种结局?



  虽然没有孤零零一人面对华丽的桌布,但却孤零零一人,面对没有桌布的烤漆桌面。原来,在热闹的烧烤店里被甩,和在静谧的豪华酒店里被甩,没有丝毫差别。



  被甩就是被甩。



  宝芙突然站起来,推开椅子,从几个迎面走来的客人中间穿过去,冲出门。



  “小姐——你忘了东西!”



  文艺范的男服务生,举起手中的黑色钱夹,朝宝芙头也不回的背影追过去。他真的很诧异,她竟然连那只钱夹,都没有打开看一眼。



  但是那个白色的娇柔身影,转眼消失在熙熙攘攘的街头。



  宝芙知道自己疯了。



  阿灭和小妖都是僵尸,和他们的行动速度相比,她就是一只背着壳的蜗牛。但她还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在人群中寻找。



  即使会遭到白眼和诟骂,也不放过任何一个,看起来和阿灭或是小妖相似的背影。



  明知道,她不可能找到两只隐匿起来的僵尸。



  但她还是不能停止。



  胸口因为激烈奔跑,痛得快要爆炸。两条腿,也沉重得如同灌了铅,几乎已经抬不起来。宝芙伸手扶住路边的墙壁,将自己的身子,慢慢依靠过去。然后她弯下腰,脱掉一只靴子,揉了揉痠痛肿胀的脚。



  这时,一只白色的皮球,滴溜溜滚到她的眼前。



  宝芙抬起头,看到十几码开外,站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



  男孩身边并没有大人陪伴。他看上去有些羸弱,脸色苍白。穿着黑色的绒线外套和黑色短裤,白色运动鞋。



  而让宝芙惊啧的是,他有一双很黑,很幽遽的眼睛。



  那双眼睛中的深透,简直像一个饱经世事的老人,而并非一个天真如白纸的孩童。



  “小弟弟,你要这个球吗?”



  宝芙暗暗猜测,这个神情郁郁寡欢的小男孩,大概性格很孤僻,或是很害羞。所以他只是远远站在那里,看着她,却并不走上来捡球。于是她穿好鞋,捡起那颗白色皮球,一瘸一拐走到那男孩面前,把球递给他。



  男孩接过球。



  宝芙感到他的手指,在无意间触到自己的指尖。



  似乎有一股电流,霎时从他细瘦的指头,传到她手指上,微微有些麻。



  大概是人体静电作用吧——宝芙没空去多想。她现在发愁的,是接下来该怎么办——该怎么才能找到阿灭。



  她感到,她已经裂成两半。



  一半的她,在强烈的呼喊,要她立刻停止这愚蠢的行动。



  她就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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