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风云-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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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叶道:“谁来都一样。”
“很好,很好。”欧阳缺的目光突然变得如匕首般锋锐,直直盯着夏红叶道:“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夏红叶道:“你问。”
欧阳缺道:“是你先拔刀,还是我先拔刀。”
夜已到尽头,明火也已烧到尽头,火星子被风卷起,瞬间又消失在风中,四周很快就黑了下来。
夏红叶就像一只潜伏在黑暗中的黑豹,两眼桀桀发光,无情、冰冷。
两人的刀还在鞘里,可两人之间已骤起刀锋般的杀气。决斗的时间还没到,拔刀的时刻却已在呼吸之间。
两个人都在等待,等待出手的时机,对方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悸动、小小的岔息,自己的刀就会出手,毫不犹豫!
欧阳缺不动如大地,安静如磐石。夏红叶握刀的左手,却不可抑制的开始颤抖——每当有了拔刀的欲望,这只该死的手就忍不住会颤抖!
这当然逃不过欧阳缺的眼睛,他的手曾经也颤抖过,因为紧张,他知道夏红叶现在一定很紧张。
拔刀,挥刀,欧阳缺的刀已出鞘!
刀光如飞虹,好快,极快,威力无匹,可是却不像平时那样稳定。
欧阳缺猛然吃惊!他突然发现自己脑子里居然出现一把剑。这种时刻本不应该去想那把剑,可事情来的过于突然,这一剑足足在心中埋了十五年,一时半会儿竟无法摆脱。
可怕的时刻,可怕的错误!欧阳缺登时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完全冷静下来,肋下又感隐隐不适,胃中的凉酒经内力一摧,此时劲道正涌上来。可刀已经挥出,已没有退回的可能,况且对方的手的确在发抖,绝非装出来的。他心下稍慰,当即收心定神,欲速战速决,刀锋迅速抵向夏红叶的咽喉。
可他还是错了,飞虹中忽有寒光一闪。
寒光一闪,血雾弥漫。寒光暗淡,血光亦暗淡。
胸腔里喷射出的血幕,就像是从黑暗中泼出的墨汁,直直溅起一丈高,“噗”的一声,又于半空中陡然散开。
夏红叶的手虽因紧张而发抖,可他之所以紧张,并不是心中恐惧,也不是犹豫,而是因为专注。他的手虽在颤抖,心中却一丝不乱,所以出刀时迅速、准确、致命,无半分迟疑。
欧阳缺则不同,正因为他没有完全冷静下来,所以判断才会出现错误,可怕的错误。这种错误,他从前不是没犯过,只可惜,现在却是个错误的时刻。
人可以经常犯错,但有些时候,犯错就等于死亡。
十五年前,欧阳缺一刀挥出,片刻间,结束了一场残酷血腥的江湖撕杀。
十五年后,他一刀挥出,眨眼间,结束的却是自己。
寒冷,黑暗,天边看不见曙光,大地一片昏沉,卯时还未到,欧阳缺就倒了下去。没人知道他死前的一瞬间,大脑里会想些什么,但他却得到了解脱,真正的解脱。
一阵风吹过,弥漫的血雾被吹散。
夏红叶也似随风飘走,须臾间,消失在萧萧木叶之间。
清晨,卯时三刻。
火红的朝阳下,夏红叶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在杂草间的小径上。
两只空洞的眼睛后面,似乎已看不到灵魂,只剩下一副空空荡荡的躯壳,漫无目的地移动着,即不知身在何处,也不知要到何处去。
小径边是一大片麦地,麦子在阳光下,泛着黄金般的色泽。
四下里,乳白色的晨雾尚未完全散去,青草上还残留着昨夜的露珠。
附近的小村庄中,已升起淡淡炊烟。炊烟处、房舍间,时不时传来鸡犬之声。
好一副生机勃勃的画面!
此情此景,有谁会愿意去想杀人流血的事?
夏红叶突然就倒了下去,倒在阳光下,晨雾间,长满杂草的土壤上。
他现在几乎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就算有,也感觉不到。
刚才的出鞘一刀,几乎耗尽了他所有精神、全部力量,此时此刻再也撑不住。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那一刀有多险,因为一刀出手,死的人不是欧阳缺,就是自己。
就在刀锋砍中欧阳缺的一瞬间,他感到自己脖子以上血流近乎停止,只觉眼前一黑,后又忽明,就像刚刚从鬼门关里逃出来,再世为人一样。
刚才离死亡太近,死亡的阴影现在还浮在脑海里,他需要倒下,倒在大地的怀抱中,倒进那充实的泥土馨香中。
夫立于大地之上!想坐就坐、想走就走、想跑就跑、想跳就跳、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活就活!想死就死!想站起来就站起来!想倒下去就倒下去!无论你武功多么高强、多么有本事,只要脱离了赖以生存的大地,便休想活得下去。
大地孕育着生命,大地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力量——生命的力量。这种力量正是夏红叶现在最缺乏的。
晨雾终于散尽,阳光变得更加暖和。
夏红叶脑中的死亡渐渐远去,他感觉灵魂与力量又回到自己身边,他感觉自己又足以应对一切。
欧阳缺已死,接下来他将要应对的是什么?
夏红叶摸出身上最后一个锦囊,剥开里面的小纸条。
他面色忽变得有些奇异,因为纸条上的六个字有点出乎他意料,又令他有点兴奋。
纸条上写着:梅县,我自寻你。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三节 七星剑阵1
正文:
梅县,即梅州。
古城逾千年,历史悠久,南朝齐初,置呈乡县,先后称敬州、梅州、嘉应州和梅县。
梅县位于广东、江西、福建三省交界处,交通便利,三省之间的贸易往来因而于此处云集。
全国十大商帮、行会都在这里设有公所、会馆。其中三家最大的,分别是本地的本帮粤中商,客帮的福建闽商和江西的江右商。
城中的集市已开放三天,街道上过往的人群川流不息,吆喝叫卖不绝于耳,一条条标语横幅,五颜六色的挂满了整条街道。
夏红叶已经来了整整五天,他在这里呆了整整一个上午。白清凤并没有告诉他联络方法,所以他只能等,两颗明亮的眼珠子一刻不停,打量着前面熙熙攘攘的过往人群。
人一个个走过,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新面孔、旧面孔,一张张穿插不绝。毫无疑问,这些面孔夏红叶一个也不认识,在这拥挤的大街上,好像只剩下他一个人,又好像他完全是多余的。
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专程来买东西的也许还不到十分之一。他们之所以穿上最体面的衣服、最新的鞋子,三个一团、四个一伙,在人流中无所事事地转过来、转过去,也许只不过是因为热闹而已。越是热闹的地方,本就越吸引人。
夏红叶身处这热闹的环境,却完全同这里的环境绝缘。他静静立在一旁,沉默的就像一尊雕塑,你若不用眼睛去看,绝不会发现他的存在。
在别人眼里,他也许是个异类、是个怪物。怪物给人的第一印象即不是好奇,也不会是好玩,而是危险!这里虽是个热闹的场所,但夏红叶所处的位置却显得冷冷清清,行人路过这里,连看都不敢朝他多看一眼。似乎只要看了他,就随时会给自己带来灾祸。
换作是一个月以前,他就算在这里呆上三年,也没人想去理会他。但是现在不同了,夏红叶还是夏红叶,可已经不再是一个月以前的夏红叶!有些人,无论你愿不愿意,你都非看不可!
现在正有人朝他这边走过来。
一书童模样的少年在夏红叶跟前住脚,朝他低下身礼貌的作了个揖,问道:“请问公子是不是姓夏?”
夏红叶道:“不错。”
少年道:“小人林用,奉我家先生之命,特地来请夏公子到四方楼一叙,我家先生在四方楼备下薄酒,敬候公子大驾。”
夏红叶道:“你家先生是谁?”
少年道:“公子去后便知。”
四方楼并不完全是四方形的,所以用“四方”为名,其意是在欢迎来自四方的贵客宾朋。
夏红叶本不想来这种地方,因为他发现自己同这里显得格格不入。这地方装潢华美,用具考究,格调不可畏不高。能在这里消费的人,身上穿的、手上戴的无一不是价值不菲、极尽奢华,那些高档的货色,夏红叶甚至连见都见没过。
他突然对这地方生起说不出的厌恶。对他而言,金银财宝除了能让自己填饱肚子外,根本什么都不是。他之所以答应到这地方来,当然是因为白清凤,白清凤有可能采取任何方式与他联络,他只能一点点去试探。
夏红叶被少年带进了一间雅厅。
这里比之别处更显华贵,气派非常,可请客的先生却是个衣冠楚楚、儒雅清秀之人。这人头悬诸葛巾,身材适中,身上穿的青衿剪裁得体,颇有些名士之风。
先生手持一泥金乌骨扇,见夏红叶前来,连忙收了扇子,口里谦和地说道:“欢迎、欢迎,欢迎夏公子大驾光临。公子肯赏光,当真荣幸之至。”又将没拿扇子的那只手,往桌边一摊,道:“公子请,请坐。”然后吩咐书童林用去催促柜台,快点将酒席置上来。
夏红叶没有坐下去,如果是在别处,他也许会对眼前的中年文士保留一丝尊敬之意。可在这地方,他的那一点点尊敬顿时消失无踪。这里太过奢华,那些品德清高、崇尚理学的名人雅士,对于奢华与浪费本就反感不耻,又怎会到这种地方请客?
人家这么做,也许只不过是不想怠慢了客人。江湖中人讲究豪爽,花起钱来一向都阔绰大方,请客的地方,档次若不高点,又怎能显出主人的诚意?但夏红叶厌恶、偏激的思维已先入为主,此时跟本就想不到这些,他踏入江湖的时间还太短,想事情难免会凭个人喜恶。
中年文士面上有些尴尬,赔笑道:“公子为何不肯坐,如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海涵。”
夏红叶不同他客套,直接问他:“你找我?”
中年文士道:“正是。”
夏红叶道:“你是谁?找我何事?”
中年文士道:“在下吴客来,是本帮商会的大当家——林从容林掌柜家中西席。此番请公子屈尊前来,意在结交公子这样的少年英雄。”
夏红叶冷笑道:“我几时成了英雄。”
吴客来摸了摸鄂下长须,道:“少侠之壮举,早已遍传江湖、天下皆知,少侠你若是称不上英雄,江湖中又有谁可以当这两个字。”
夏红叶道:“哦,我都有些什么壮举?”
吴客来道:“少侠初到洪州就杀了君子剑谢京,之后又打败了威震五省的华南第一刀。公子如此大的手笔,江湖中谁人能比得上。”
夏红叶注视着他,冷冷道:“你身为西席,理应在家里教人读书习字,该做的事不去做,怎地反而管起江湖上的事来了。”
吴客来哈哈一笑,连忙道:“公子你有所不知,粤东林家乃是武林世家,林老爷更是位豪爽、重义气的好汉。我家老爷,平素最爱结交武林同道、侠客义士,尤其是像公子这样的少年俊杰。老爷如此,我这个做先生的,又怎能仅仅只教林家子女读书习字?鄙人也会一点微末技艺,当然比起公子你,那肯定是不足为道了。至于公子说我管江湖中事,那更是莫需有、无从说起,这都是因为老爷抬爱,才令我有幸一睹公子的风采。”
夏红叶道:“你家老爷既然要结交我,他为什么不亲自来?”他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和白清凤有关,但现在并没有别的线索,只好先答应他们再说。
“这个……。”吴客来略顿了顿,道:“我家老爷是担心,德轻威薄,攀不上公子,所以让在下先来探探公子你的口风。”他察觉出夏红叶似有接受倾向,连忙邀他坐下,进一步叙话。
夏红叶点点头,但依然没有下坐,回道:“酒就免了,我改日上门拜访。”说完后便径朝楼下走去,若对方真的是特意来找他,定会上前挽留。
果然,吴客来立即从后面赶上来。他也知道人家若不肯喝你的酒,再怎么劝都是白忙。好在夏红叶已经表了态,他是主方,自然不能有失了礼数,逐将客人送至楼下,临分别时,又拱手朗声道:“三日之后,锦绣山庄,恭候公子大驾。”
日午天中,午后的阳光明亮而温暖。
夏红叶在小摊边坐下,叫了一碗混沌面。
他刚才明明可以在四方楼,免费享受他这辈子都没尝过的美味,可现在他却宁愿自己掏腰包,在街口吃三文钱一碗的粗糙混沌。高楼里的食物再精美,那也是别人的,混沌虽然粗糙,但却是自己买得起的。花别人的钱是一种犯罪,只有花自己的钱才会心安理得,才是真正的享受。
就在这时,小摊边忽响起一阵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
“老板,三碗混沌,快。”三个面容姣好的妙龄女子,一个背对着夏红叶、两个侧身,在前面的桌子旁坐下。
夏红叶略朝前看了看,然后他就愣住。
事实上,街道上很多人的目光都被这三名女郎吸引,也有不少人因为她们的美貌而愣住。
夏红叶愣住的原因却和别人不同,因为他认识其中的一个,而且认识的时间不算短,足足有十四年。
但他认识那个女孩子却好像并不记得他,只用眼角略略向他扫了扫,又若无其事地转向自己两个同伴,叽叽喳喳愉快地聊个没完。
第十三节 七星剑阵2
正文:
夏红叶低头看着手上的筷子,其心思早已不在眼睛上。
虽然偷听人家大姑娘之间的谈话,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夏红叶却一句也不能放过。他肯定自己不会认错人,他的眼睛和耳朵本就非常人能比,判断绝不会出错,因为他从小就练过,苦练。
三个女孩子七扯八拉,聊的完全不着边际。夏红叶的耳根子已经开始发麻,听女人谈话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对方既然不能表露身份,话语中应该会给自己些许暗示,所以他只有听下去,听是永远不会错的。
女孩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