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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冰火之恋-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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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二章

(12)

十一月二十九日,天阴。

天气渐渐的有点寒冷,虽然这个城市没有靠近海边,但能够感受到大海的气息,河风一个劲的吹,吹得大脑有点沉闷。

街上忙碌的身影,构成了一副流动的画面,熙熙攘攘的,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哪一天,我真的在这个城市死亡了,我的灵魂,可能永远也得不到安息。

我常常怀疑,我的思想是不是有问题,总会冒出一些可怕的想法,比如说,如果等到我要死的那一天,我又不想死的时候,我会是怎样的心情呢,很荒诞的想法。

吴煜和曾元也在这阵风声中相继回到了寝室,他们害怕重蹈覆辙,我心想,他们总算聪明了一次,没有冒险去体味同居的滋味。

好不容易,我们寝室的兄弟又可以团圆了,他们二人急不可耐的在外面搬回了电脑,从此闭关修炼CS,在寝室的墙壁上,我贴上了一副字:电脑永远走在女人前面。

我在想,如果要我在女人和电脑之间选择,我会违心的宁愿选择电脑,只有它,永远不会离我而去,即使偶尔生气,也只会死死机而已,而对待女人,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诠释,那是一种复杂的动物。

他们不解的摇着头,无奈的叹着气,我明白,他们是真的不明白。

小胖居然问我,你是不是对女人已经彻底的绝望了,这是什么时代了,春光灿烂,百花盛开,女人嘛,到处都是,你随便抓吧,抓住一个算一个,不要太为难自己,会活得很累的。

该轮到我无语了,我不知道他这一番精辟的论述,是不是发自内心的,但我坦言,用在我身上,是一条行不通的法则,因为,对于女人,我不是绝望,而是觉悟,我在黑夜里捂住胸口大声喊叫,真正能懂我心的人,身居何方?

而后,他又会提起遥远,每次都是他一个人在说,我就安静的当着听众,当他讲得很离谱,很遥远的时候,我会很果断的打断他的小丑似的演说,我说,你别在那里没事找事说,整个一个人样,不说话还成了哑巴,还杂乎啥呢?

他会反驳我,用一些“是不是又在你伤口洒盐了”之类的话来攻击我的要害,我假装发火的时候,他会像只兔子一样的跑开,其实,我还能够怎样冲他发火呢,毕竟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了。

许多次后,他竟然怀疑我是不是对遥远仍不死心,惹得兄弟们都来对我轮番进行政治教育,什么“好男人不在一棵树上吊死,好马不吃回头草”之类的恶语,都成了他们的口头禅,摆弄在嘴边,殊不知,这个现实的社会,早就已经习惯了好马回头是岸,好男人独善其身的口号了。

一晃,十一月二十五日了,阴天,略有小风。

吴煜像神经似的早早的打开电脑,放着那首叫做《不能忘记》的歌曲,那淡淡的忧伤,围绕着还未苏醒的梦境,而我早就醒了。

电话铃声刺耳的响起,吴煜辟辟啪啪的跑过去。由于音乐声,我无法听见他在讲些什么,我想,大概是向晶吧,这两口子,好得就像一根绳子上的跟屁虫,连让人睡个好觉也不成。

好久,我从音乐里清醒过来的时候,探出头来,看见吴煜趴在桌子上,一动也不动的,像是又睡着了的样子。但是,我明显的看见他的肩膀在抽泣,怎么了,一个大男人,刚才还好好的,咱就不对劲儿了呢?

怎么了,吴煜,大清早的,见了鬼不成?

我估计他什么也没见到的,要不就不是吴煜了,一向独断霸道的他,怎么会突然哭了呢,不可理解。

吴煜没有说话,但他哽咽的声音是越来越明显了,把另外两个兄弟的美梦也给打扰了。

曾元骂起来,***,见鬼了,大清早的,发生什么事了,也不让人睡觉。

哦,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一句***,即“***”的英文缩写,这几个月,也不知道从哪个网络兴起一股时尚,***,叫***,你***,叫N***,咱就听起来有点像什么NMD美国导弹防御体系呢?时髦啊,这就叫时髦,第一次听见这个的时候,还真有些感觉到新鲜样儿。

向晶走了,悄悄的走了,她父母瞒着她给她转了学,去西安的哪个外语学院,昨天晚上才叫她收拾东西,走的时候很匆忙,她今天打电话来说,她是准备第二天给吴煜解释的,没想到她的父母做的真绝,第二天早上才告诉她,坐今天的飞机去西安,她欲哭无泪,但又只得遵命了,谁叫天下父母心呢,谁又没个爸妈什么的,唉,有时候想想,做别人的孩子也真难,等到将来自己养了一孩子,一定不让他受此劣等教育,万一成个叛逆的种子,那还得了。

吴煜抽泣着说,原本以为我们可以在一起走过很久的,没想到,这么快就完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吴煜在一大群男人面前掉眼泪,而且还那么的伤心,我想他也许是真的喜欢向晶了,一向的情场浪子,居然有这么现眼的一天,悲哉,悲哉!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那又还能怎样呢?

我们是旁观者,若无其事的劝说着他,面对事实,振作精神,再接再厉,又不止一个向晶,何苦为了一个女人吊死了呢,多亏呀。

我把他当初教育我的话一股脑儿的抛了出来,末了还笑道,终于全还给你了,爽呀。他哽咽着说,你很爽得……,而后又被我们一起逗得失去了哭意,才感叹道,唉,少年不知愁滋味,看来不无道理呀!

吴煜这几天像个孩子一样,要我们催促他吃饭、睡觉,整个一脸的愁容,想想也真是造物弄人,明明知道两个人不会在一起很久,为何还要他们苦苦的相爱呢?

我想起了自己,未尝不是爱情中的牺牲品,扮演的角色与吴煜有何两样呢,但终归这样,还是有时候不免悄悄的陷入了情网,不可自拔,人类的最大弱性,莫过于此呀。

今天,十一月二十九日,仍然阴天。

我还没来得及苏醒过来,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晴天霹雳传来,遥远自杀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几分钟没有说出一句话来,眼前的空气好象真实的飘着,电脑上的画面,一些文字像小蝌蚪似的游来游去,那面墙,无语的立在那里,分不清楚东南西北。

她躺在下游的河沿上,我没有去看,听朋友说,当时的情形很惨不忍睹,她的父母在见到她的一瞬间,都晕了过去,然后也被送去了医院。

***,马超那人渣,早晚要搞死他,叫他死得不明不白的。朋友愤愤的骂,眼睛通红的,我想,真实的人们,一定都会在正义的逝者面前,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思想,但凡还有灵魂的存在,都不会视而不见的。

她终于没有顶住社会舆论的压力,精神崩溃,而马超在这个时候却把她当做了陌生人,他想要逃避责任,一个本来就脆弱的女孩,怎么能够独自承受这些世俗的眼神呢?

我不知道该怎样将这个消息存进我的大脑里面,因为我已经感觉大脑很久没有运动了,然后进入大脑的,只有麻木的表情,印证了我的真实感受,没有眼泪,没有孤独,没有思索。

小胖碰了碰我,递给我一些纸巾,我才感觉到有些湿润的东西在我眼里,久久的挥之不去……

遥远走了,真实的走了,送她进火葬场的那天,我悄悄的站立在人群中,看着那白色的躯壳,我忘形的流着眼泪,我看见了她进入天堂的一瞬间,却已经忘记了怎样去哭,突然,我又觉得轻松了,是什么一直缠绕在我的梦里呢,有一种莫名的压力,我不明白,也不想明白,只是,我还想哭,但不是为遥远,因为我看见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无力的跪倒在尘土里。

我,很累了!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阴天。

这一天,我永远记在了记事本上。

遥远走了,从这个世界永远的离开了,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只是,有一些梦,还残存着。

我对她许过的诺言,如果她感觉累了,我还会在那里等待她的回来。

我在这些夜里,常常问自己,究竟是不是这个世界多余的一个人,如果不是,上天为何要将我降临到这个世界上,还要让我承受这许多的无情的生离死别呢?我这一辈子,不知道怎样才是个结局!

正文第十三章

(13)

久违的阳光,炽热得有些刺眼,我好象在这个城市的废墟里跺着方步,偶尔,抬起头,却无法看透那一头伸向远方的天空。

我想告别这一刻的心情,在最后的日子里,我独自倚在窗边,寂寞的思索,一直沉默着。

同室宿友都明白我,从我的眼睛里,他们似乎能够看出一切,不安和烦躁,所以谁也不会来打搅我,拥有同样的心情,在装点着同样的世界。

几个男人,笨拙而且粗犷,我在被他们当作小孩样的照顾着,但有些羞涩的安慰,在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还有一些朋友陪在身边,我突然想恨,这天,这地,像魔鬼一样的表情,喜欢驾驭自己的快感在别人的伤口之上,我更痛恨,痛恨这参天的无眼,把一些邪恶的人群降临在纯净的大地之上。

就是马超,逼着遥远走上了绝路。我不能有足够的勇气面对他们,即使死亡,也该有死亡的法则,对于未触及到的,一个是死亡的思想,一个是死亡的灵魂。

而我,全都失去了!

我发誓,终有一天,我要向所有亵渎的人讨回公道。

那天,我打开久违的记事本,感觉封面有些褪色,那种尘封的面版,也许没有,或许是我久违的心情在作祟,一行醒目的文字映入眼眶,我曾经问过她一些莫名的问题。

我说,遥远,在你的心里,遥远究竟有多远?

一个不用回答的问题,永远没有答案,我自己理解,谁说大海和天空之间一定相接呢,距离,至今存在在我们的心里,她已经像一个影子一样,飘落在天边,自从那个傍晚,我们在忧伤的歌声中,一个向右,一个向左,我们已经不再是往日的恋人,在心情的一端,这些许被揉碎的记忆,已经,在日记中,走得很远,很远……

我将用回忆填充的记事本,在天台上,一页一页的撕落,我想,我们的曾经,已经随着风,飘得很久、很久了,一页一页的燃烧,只剩片片灰烬,被风吹起。

我的泪,我发誓,生命中最后一次,已经随着青烟,消逝在人生的尽头……

我是该如何挺过这一段日子的,当某一天,我醒来的时候,身边,只剩下了几个朋友,还有一台比我更孤独的电脑,在墙角挥发着最后的生命。我是不是该为此而沉沦,而堕落的,或许,在未知的世界里,真的已经堕落了。我将身置于世外,免不了要禁受一些无聊的谣言。

那天,曾元的火暴性子又上来了,他在走道上大声的骂着,这个学校的领导都白痴了,竟然让人渣进了学生会,还有否天地良心呀!他近乎绝望的嚎叫,一层阴影笼罩在我的心头,我已经麻木的眼神,证明了我的无动于衷,没有表情的脸,如烈火哄烤的心脏,我没有任何的语言来形容自己的溃烂的心情。

哎,我说里若,这个马超这么嚣张,难道他有什么后台不成?

小胖随便的问道,我摇头,他给我一只烟,以前我对烟没有任何的爱好,把那些吸烟的视为不良少年,但现在我懂了,烟是一种很好的麻醉药,在最孤独和无助的时候,它能给我安慰。

小胖说,别上瘾了,这东西不是什么好玩意儿,沾上了就难戒,最好别碰。

那你还给我干嘛。我问,但已经点着了火,深深的吐了一口。

唉,还真不爽,我真的不是这块料,顺手就丢在过道上,谁说过不喝酒抽烟的人男人不是真正的男人,那我是什么呢,我鄙视这个观点,现在大学校园里的研究生已经变成颓废的烟酒生了。

我感觉眼前人影一闪,好象有人走过了,我正在向外张望,果然一个人影闪了回来,露出半边脸,才看清楚,是叫齐木的,游戏战友,但没有深交,他对我笑了笑,回敬道,不好意思,差点扔你身上了,他憨厚的一笑,就摆摆手过去了。

这个周末,少有的大晴天,看见太阳,感觉全身舒畅了,正好今天下午又停电检修,我们一批战友就失业了,本来准备一起玩的,看来又泡汤了。

天气不错,那么好的阳光,感觉挺爽的,怎么不出去走走呢?小胖提议,大家一致通过。于是我们几个大男人,原本要加上曾元的女友的,但他说,女人在一起,不方便,还惹麻烦,不带为妙。切,又不是我们的女朋友,无所谓了,爱带不带,我们笑着说,你小子是不是已经看透了女人心,有了一种很高深的道行,难得,难得!

他苦笑。

小胖又说,不食人间烟火的大虾,也离不开女人的呵护呀。众人一片乱笑,旁人以为几个神经的小青年,异样的眼神。

正文第十四章

(14)

好象什么事都还没来得及想,什么都如箭一样的射来了,忙着复习,忙着考试,一直忙到了放假。

不知道为什么,什么时候起,我对回家有了一种恐惧感,害怕面对父母的掏心的眼神,害怕母亲的喋喋不休,一个人在外面流浪习惯了,一回家,就会觉得无所事事,寂寞无聊。

于是我在这个城市,我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找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报社,想借实习之名打发假期漫长无聊的日子。

开始实习的日子也不怎么习惯,每天就是坐在报社里看些报纸,被那些编辑支来支去的,扫地、取信等等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是我们实习生做了,有时候我就想不明白,我究竟是在实习,还是在给别人打工,不过,我明白,什么都必须忍耐,就当磨练自己罢了。所以每次我都没有一句怨言,有什么事,我都像一只闲不住的小鸟,到处的飘,大家也乐得高兴,相处融洽。

但每次有什么应酬,有什么活动,好象大家就都忽视了我的存在,往往是最后一个被叫到的,或者是缺少名额,我就被他们落下了。

慢慢的,我也就看得很平淡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也不想去与别人争一些无所谓的东西,能够清醒的面对着一切困惑和诱惑,但我后来发现错了,我发现实习生也要靠关系吃饭,但我已经习惯了被别人颐指气使,我还能有什么乞求呢,写写文章,看看报纸,也过得悠哉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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