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庸武侠” 说到武侠,简单来说就是“武而侠”,武是指“武功、武力”,侠是指“侠义、侠骨”;简单来说就是,侠客行善,锄强扶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真正的侠,崇尚的是“以德服人”的人格力量,而不是单纯在武力和暴力上强者,他们的追求,不是功名利禄,而是一种精神(侠义)。 事实上,他们的种种行为或多或少都对王朝和官方有影响,官府一再严厉打击,慢慢地那成为一种梦,一种为文人生花妙笔下的梦。 侠义是一个梦。 现在流行的武侠经典多为金庸、梁羽生、古龙等的作品,但梁羽生的手法不够完美、老道;古龙以男女主角爱情为主要描写,缺少震撼感;而金庸则不同,它以历史事件左背景,内容充实,富含意蕴,情节巧妙,恩怨情仇,一切结合得天衣无缝,令人叹为观止!...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不知是哪位大儒,在游历西北大漠时,不禁满心的感慨,吟出了这一句名传千古的诗句,这一句诗,无疑是对大漠最好的写照了。不过这一日的大漠,与往常相比,似乎显得有所不同。西北大漠中,一处边陲小镇上,小镇名叫会宁镇,镇外,是无尽的狂沙飞舞,带着亘古以来的桀骜,誓要将这苍天都卷翻一般,尽情的发泄着千古不变的绵绵恨意。而镇内的景象,简直不能让人置信,竟是一处活生生的人间地狱,肉眼所见之处,房屋楼墙被肆虐不堪暂且不说,街道之上一片杂乱姑且不论,但道上那无数的死尸便容不得人不多看一眼了,只见一眼望过去,竟全是身穿各色衣物的男女老少一片片的横倒在地,而在其身旁处,猩红的鲜血缓缓流淌,与其他处汇去,似要汇聚成流一般,而在半空之中,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息漫天飞散,将整座城池似乎都映成了血红色。...
第二十一回 斗转星移(1)一路之上,蒙毅经行官道,快马加鞭,神色匆匆向渭水赶路,他手上贯着《阴符》玄阴神功内力,奋臂扬鞭催马,便连额头上的汗水都顾不得伸手擦上擦,心中焦急可想崦知,那匹铁蹄神骏吃了鞭痛,撒开四蹄,奔行极速,犹如风驰电掣一般,就这样一直跑了百余里地,那马仍是大气不喘,健硕如初,速度丝毫没有减弱下去,蒙毅忍不住赞了声道:“果真好马!”心中不由得想起乌倮赠于的那匹骕骦烈马了。 蒙毅拔转马首,折而向南,不多一时便已至渭水之滨,他策马沿着渭滨向西奔驰,不时侧首眺望渭水水上是否泛有大船,夜幕逐渐降临,人间四月仲春之夜,繁星罗天,渭水水上渔火点点,两相映衬,相对成趣,晚间水畔凉风徐徐,贴水袭来,令人倍感轻爽。...
一二三四我的生身之父岁北辰,在我出生一年之后,死了……死因是,不明……是的,不明,甚至一度村民们都不能肯定他到底死了没有。曾经,村子里发生了一次大火,那次火灾是南山村建村以来受到的最大的一次灾难。在那天深夜中,村民们都在一天的劳累中沉沉睡去。然而忽然间火光四起,不可收拾,于是无数人死去,只有少数村民因为各种原因活了下来。我的娘亲因为我的生病而带上我随我的外公去了离南山村最近的城镇柳营,幸免于难。而我父亲则不幸的遇上了这场灾难,但不知为何他不在死难者当中。也许是因为他武功高强,所以在清理死难者遗体时,并无他的尸体。他失踪了。知道我父亲死因的只有我娘亲和莫大叔。我娘刚回来时就听到这消息,那时候她差点晕倒,最后她找到也是幸存者之一的莫大叔,一起去找我父亲。是他们俩亲手葬了我的父亲,并回到村子里宣布我父亲的死亡讯息。然而古怪的是他们俩并没有提及我父亲的死因。村里的人虽然...
“杨傲,你这个废物,离涵涵远点,不然……嘿嘿。”平地上两名少年面对而立,一名蓝衣少年指着离他两米远的黑衣少年,嚣张的喊着。 蓝衣少年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的骂着眼前的黑衣少年,正是因为他是杨家百年不遇的废材杨傲,在家族中极不受待见。杨傲不仅修炼速度慢如龟爬,战力低下,连同阶之人都能轻松把他干趴下,家族之人都及其看不起他,鄙视他,嘲讽他,连杨傲的亲生父亲都是如此,还因为杨傲是废材给他丢脸而时常打骂。 要不是因为杨家有祖训‘杨家子弟不到成年,不得赶出家族’否则杨傲早就被赶出杨家。而杨家第一美女杨涵涵却没有因为杨傲是废材而看不起他、远离他,反而时常与杨傲一起玩耍,正因如此杨家的少年子弟们才更加的痛恨杨傲,为什么一个废材能得到杨涵涵的青睐,对于他们却不屑一顾。...
开篇琴界小妖 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用历史佐证 开 篇 话说宋朝年间,天之骄子宋太宗登基称帝,在位22年。在其执政期间,曾经发生了一起神仙下凡的离奇事件。正是这位神仙的到来,引发了大宋王朝的朝制动荡,使得宋王朝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而又是这位神仙的到来,给宋太宗惹出了不少麻烦,这神仙一不为名,二不图利,专与那皇亲国戚过不去。下界期间,这神仙除恶扬善,大闹朝庭,使得堂堂一国之君宋太宗颇为头疼。 故事发生在丁卯年的农历二月二。这日,汴梁城(现今河南开封)的百姓倾城而出,欢庆一年一度的“龙抬头”节。百姓们兴高采烈,穿新衣戴新帽,一个个走出家门,塞满了汴梁城的大小街道,汴梁城内一片花花绿绿,熙熙攘攘,似那海潮般的人流涌动着向大宋朝的象征“龙亭”滚滚而来。龙亭下积聚了数万的百姓,他们载歌载舞,以丰富多彩的民间欢庆形式祭祀上天,以求上天保佑并赐予丰收。...
临华城每逢清明必雨,时有时无,时断时续,气若游丝地绵延下来。杏雨沾衣欲燥还湿,只叫人撑伞也不是,不撑也不是,于是心绪便也随着这雨一道阴沉沉湿淋淋地颓唐下来。好在还有“送往迎来”客栈的老板心慈,在繁杂的闹事中支起一角雨棚,棚内设了姜汁鸡丁粉丝汤,供往来者聊解一口春寒。春困秋乏,暂在店中驻脚的贩夫走卒皆望着棚外绵延的春雨瞌睡连天,恨不能趴在桌上不管人世,睡它个三秋十载,只可惜,如此宁谧伤怀又慵懒的气氛,却给店里一声声“刺溜刺溜”吸面条的声音给搅得光景全败。“吃吃吃,就知道吃你!”一句忍无可忍的呵斥在店里炸开,将睡意朦胧的食客们惊得浑身一挺,不少人回过头来,只见店西南角上一个身着灰蓝衫子的少年,正操着手中的筷子劈头盖脸地向对面刺溜吃面的人打去。...
第一章:回忆躺在价值一百多万的宝马的靠椅上,喝着啤酒,望着步行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特别是那一对对的情侣,凌天宇一丝苦笑。看到受伤的绑着绷带的手,看到车前那个嘴角扬起一丝丝幸福滋味笑的女孩,再看看自己,凌天宇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为什么呢?因为自己的女友被自己一个多年的兄弟给抢走了,而且,兄弟抱着自己女友离开时,说的一段话,让凌天宇怔了一下,“天宇,你以为我真的是跟你做朋友,做兄弟吗?不可能,我邱飞扬不可能跟从你。我靠近你,是因为彭玉,你的女友,哦不,现在是我的女友,哈哈哈。” 那一刻,凌天宇,傻了,呆了,说着“为什么?为什么”,他发现这个世界是灰暗的,是肮脏的,不值得他留恋。(我擦你个OO)于是,就在那转瞬间,他恢复了过来,双眼慢慢的含有了血丝,连接着眼球中心那个黑点,明眼人会发现血丝里居然有褐色,黑色,紫色,再加上血红色,有4种颜色,煞是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