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说些甚么,我也是今天才发现文文上架了,感谢编辑和一直陪伴檀笑的读者。1、女配重生 唐楚楚死了! 彻底的震惊了! 唐楚楚看完后凄然狂笑,带着无尽的悲凉和不甘。 到现在她才知道李欣雅也是一个穿越女,她才是真正的主角,而她,则是一个炮灰。 同样穿越而来却是命定的炮灰。 被作者设定为炮灰的穿越者。 本来她可以改变命运的,可惜她太过自负,以为自己是不死之身的主角。 她唐楚楚是死后投胎到修真大陆一个小小的李家村人,家境中等,有疼她的父母,还有两个没有灵根的哥哥,在十岁测灵根的时候测出其灵根是木水土三灵根得到进入大宗门的机会,她的灵根可以说很一般,一入大宗门便只是外门弟子,和李欣雅在同一起跑线上。...
水玉儿茫然的看着一片明显毫无人烟的丛林她不是好好的在家准备出门的吗?怎么一阵好像眨眼的片刻就瞬移到这个鬼地方了?半晌水玉儿叹了口气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艰难的挪着脚步慢慢走着。切本来为了出门才穿戴整齐可是脚上的高跟鞋现在无疑是她身上最大的累赘。没想到是今天水玉儿嘴角自嘲的笑笑看来今天ken是等不到她了也不知道他会是什么反应。摸摸脖子上的紫水晶项链水玉儿的意识慢慢透了进去简单的搜索了下自己的介质空间。还好平时为了准备这一天把该带的用品还有写好的和空白魔法卷轴都随时装在里面了。虽然她的介质空间只有一间十五平方米的屋子大小但是也花了她将近一年时间的炼制才形成的。好处平时显现不出来现在可对她有莫大的帮助。嗯至少里面有多的卫生巾……...
序章鸣剑祭天,万千因果皆为缘。 亦恶亦善,正邪只在一笑间。 荒野史年,天地本混浊一体,难以分和。乃至始源王神降世,才终其法分离天地,而始源王神亦因法力枯竭,沉睡万年。 天地初分,灵气充盈,万年后生得三生灵,即为统领飞禽走兽的噬天,掌管风雨雷电的锁魂与协控喜怒哀乐的爱凤,却因噬天、锁魂天生不合,斗法千年,终使三生灵灵力耗尽,噬天退而为鸟,锁魂与爱凤被封印,千年之战,宣以此终。 而后洪潮急进,将大陆分得二块,岛屿四座。渐渐生得生灵频繁,又经繁衍,汇成三族,得名人族、鬼族、仙族,又因各族不和,内战不断,使得三族又分人、鬼、魔、妖、仙、精灵,七武宝,即龙谦羽扇、凤炍圣衣、戒指精灵、心玲善琴、五珠龙链、剑心芳画、绝命情棋从此诞生于世。...
混沌之初,天地原为一片荒芜,而千万生灵亦没有灵智。也不知何时起,天地孕育而生出一灵石,此石有三丈之高两尺之宽,碧绿无暇,似水欲滴。 这一日,一只红羽朱雀无意间落到此石之上,一条青蛇正准备袭击这只朱红小雀,当它要下手时,不知在何处蹦出一条石灰色蜥蜴,一口咬住雀鸟,鲜血溅得玉石一片血红,却是无意间开启了灵石万年积累的灵气,青蛇刚要大怒,只见玉石散发出翠绿的仙尘,所到之处万物灵智大开,化天养地,而这只朱雀也不知什么原因由一只普通朱雀化为尘埃,然后在尘埃之中重生为一只全身燃烧着火焰的凤凰。那条青蛇则化为一条碧眼青龙,头生双角,并长出四只龙爪来,而那只灰石蜥蜴则化为一只麒麟,碧雾缭绕,双眼冒光。也因此这三个生灵得到了无上的力量。始初,三个生灵因为怨恨开始了你死我活的厮杀,那日,云霄翻滚,电闪雷鸣,毁天灭地,这三位的战斗波及之处万里之内生灵涂炭,寸草不生。当这...
血色的夕阳染红天际,萧索的秋风,枯黄的树叶,卷起的沙尘中,夹带着浓厚的腥味.这是一个破落的村子,整个村子只有百十户人家。天还未黑,却都紧闭门窗,不见有人走动。燕离国地处列国中间,经常遭到他国不间断的骚扰,像这样的村庄在燕离数不胜数,村里的壮丁也早都离去,只剩些老弱病残,动弹不得的人,还留在这。燕离国是个小国,在诸强的夹缝中,奄奄一息。但是燕离国却又很重要,如果没有它的存在,诸侯之间势必会有一场乱战,天下必将遭到浩劫。村旁边升起几道浓烟,偶尔听到有人窃窃私语,但终究没有人出来。此时已是秋收时分,天干物燥,村民本该忙着收成,这会地里都已长成的麦子,却没人来收割,而且浓烟正是从那里升起,为何却没人出来灭火?...
楔子(必看)楔子一:冥界,黄泉路的尽头,忘川河上奈何桥,桥边站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守着一个怎么也空不了的汤桶。所有的亡魂经过她身边的时候,老妇人都会笑着递上一碗汤。只有喝了这碗孟婆汤,才走得过奈何桥,走进投生的队伍;否则,隐藏在奈何桥边的厉鬼会将没喝汤的魂魄推入忘川河污浊的波涛中,任铜蛇铁狗将其魂魄撕碎,再也入不了轮回。当然,喝下这碗孟婆汤,所有的前尘往事都会被遗忘,不管这一世你爱得多真,恨得多深,都会在这一刻彻底放下,了无牵挂地前去投生。可往往,有的人并不想遗忘。你看,今日又有一对青年男女跪在孟婆面前苦苦哀求,“婆婆,求求你,我们不想喝这碗汤,我们不想忘了彼此。你能不能帮帮我们,让厉鬼放过我们?我们是一起殉情而死的,我们希望下一世还能找到彼此,能够在一起!”...
故事的开始(一)那以经是很久以前的往事了,我记不起那时我的年纪和相貌了,但我可以恳定的是,我那时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少年,风度翩翩的我走在街上都会有女孩儿为我昏倒。而且我在江湖中的地位也是颇高的,名列四大高手之上,除了我们伟大的武林盟主,没有人可以对我说三道四。我曾经一个人灭掉江湖第一大帮,沙家帮。并且成功盗取了皇帝长公主的内衣。现在我的儿孙们常常会围着我让我讲那些往事,可是我知道他们以经听够了,他们只是为了安慰我这个垂老之人才会不厌其烦的来让我讲那些现在以经没人爱听的故事了。 后来,我自己也讲的烦了,我不愿意在讲那些*韵事,因为从一个老不死的猥锁老头嘴里说出那种种不可思议的艳遇,难免会让人心生厌恶之心,就算是我的子孙们也是这样子,我就有几次发现我的几个孙子在听我讲这些事的时候有种强烈的想要呕吐的症状,可是我没有怪他们,因为换了我,我可能早就吐出来了。...
少年喝酒的样子绝对与众不同:他每次将手里的酒杯送到嘴边仿佛都是一段很遥远的距离,缓——慢、沉——稳。在这段时间内,邻座酒客早已接连几杯下肚,他才啜上一小口。他不嗜酒,却很会品酒,但他平时从不喝酒,他认为饮酒会误事。然而,他现在又的确在喝酒,他喝酒的时候通常都是在等待,今天也不例外。少年又轻啜了一口酒,伸手探入怀襟,掏出一把短剑来。少年放剑的地方也与众不同:通常来说,作为一名剑客,多会剑负背上,或系挂腰间,或持握在手,至少在喝酒吃饭时也会摆放在伸手可及的桌面上。尤其是,当一个人持有好剑、名剑、外表华丽的宝剑时,更会放在位置显眼处,用以彰显身份的特殊,亦是在告诉别人----我是一位剑客,一位持有如此不俗之剑的剑客。而少年的剑,既不是别在腰间,也并非拿在手里,更没有放在桌面,而是藏掖在怀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