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时节,满天都飘着柳絮,下一场大雨就好了,风浅浅心里想,,,下一场大雨,把这柳絮都给压下去,过敏就不会那么严重了,风浅浅把醋酸软膏抹到胳膊上,胳膊上红红的,看着,吓人, “浅浅啊,店里没什么事了,先回家吧!”服装店的老板娘对着风浅浅说,风浅浅刚大学毕业,在在服装店里上班,一名普普通通的职员,“好的,我先回去了!”和老板娘道过别后,风浅浅骑着自行车,穿梭在马路上,天阴沉沉的,好像是要下雨,风浅浅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然后加快了动作,往家里赶, “我回来了!!”风浅浅刚进门,就看见一家人不知所措的看着她,“怎么了?发生了什么?”外面的天空压得更黑了,风浅浅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浅浅啊。你今年二十一岁了吧!!”她妈问她,“是啊!”他妈妈的眼睛突然亮起来,露出一个愉快的笑,“浅浅,不是我不心疼你,只是我们家欠的外债实在是太多了,我没有办法啊,你妹妹和弟弟...
Ⅰ 撒拉斯瓦蒂神庙 从高山上下来了两个孤零零的身影。他们身着旅行者常穿的那种毛皮衣,为了御寒,头上的带耳皮帽紧紧地裹在下巴上。他们粗糙的脸上满是乱糟糟的胡须,但背的东西并不多。他们是经历了一段艰难而惊险的旅程才到达此地的。麦伦虽然走在前面,可他对他们在什么地方却一无所知;他也说不准为什么要走出这么远。只有紧紧地跟在他后面的老人才了解情况,但他还不打算向麦伦说明这一切。 自从离开埃及后,他们跨越过海洋湖泊;渡过众多的浩瀚江河;穿越过广袤的原野和森林。他们也碰到了各种稀奇危险的动物以及更陌生、更危险的人。接下来,他们进入了大山,攀越座座巨大的雪峰和峡谷,山上空气稀薄。他们的马已经冻死了,麦伦还因罕见的冰冻而冻坏了手指,手指青肿腐烂,他最终失去了一个指尖。幸运的是,那不是他握剑的那只手的手指,也不是任何一个他用来拉开他那巨大弓箭的手指。...
第一章一次完美的刺杀,不单取决于杀手个人的本领。 刺杀,真的是一门艺术。 在一个恰当的地方,于一个恰好的时间,发出准确而致命的一击。 然后,他就会看到刺杀目标的鲜血自喉头顺着剑身缓缓流淌,如平原上缓慢移动的小溪的水流。绚丽的冷酷。 刺杀其实可以很优雅。 所以杀手必须无情,目标只是目标,在杀手眼里,目标不是各人,不是自己同类。这是杀手的基本职业道德。 三十年了,他还是很怀念当初不用想太多的日子,在这漫长的三十年里,他也有了一套自己的情报系统,已经基本能够满足他一个人的需要。但那时,作为一个杀手,他真的只用管杀人,其他的事情,全部由背后的组织为他解决——谈判、交易、收款、情报等等等等。组织的创始人宗主真的是个天才,让一整个组织来完成原来由一个人做的事,所以这个组织里的杀手不可能不成功。他对宗主充满了敬意,可以这么说,没有宗主,就没有他。...
时至黄昏前,鸟儿归巢,野兽回窝,街上的人也都努力往家赶,一切似乎都在为夜晚的寂静做着准备。但在此时,山崖上出现一个异类,头戴白孝帽,身着麻质素衣,脚上套着一双白鞋,双手捧着骨灰盒,半合的眼睛中看不出一丝生气,半张的嘴巴中似乎能听到轻微的叹息,头微微低着,真可谓垂头又丧气。此人走到悬崖边,眼中开始充满了泪水,他似乎很想把泪水退回去,但毕竟是低着头,眼睛也并没有睁园,所以眼泪还是不争气的直着跑了下去。他抹了抹眼泪,微微张开眼睛看了看前方,双眉一皱,沉默半响,他终于放声大哭。哭了良久,便一头扎向悬崖底。此刻,仿佛身边万物都动了起来,树木张牙舞爪的对着他,岩石露出阴险的脸看着他,这时钟国强感觉到他成了宇宙中的一个笑话,他尽量回忆着生前的一切:我钟国强三岁会写千字,五岁熟背四书五经,八岁作诗,十岁成为县对联竞赛第一名,十五岁成为县里童生,今年十八岁,便考取状元,父亲曾两次...
l齐小风走进自己建在郊区的小厂,与往日一样脸上没有多少表情,看上去显的比较幼稚的脸上挂着点苍桑和冷漠,给人的感觉有些不协调仿佛是装出来的成熟。齐小风33岁,中等的身材,清瘦的身材,一张娃娃脸象是永远张不大似的。缺乏一个企业家应有的身材和气质这一点齐小风当初决定自己办厂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一点缺陷,在别的公司摸爬滚打十年有余虽然成功很少但是却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了那么多次,终于决定自己办公司,其间的风险可想而知。不过齐小风不在乎能否成功,他只是想按照自己的理念和思维自己做一翻事情,“企业文化和销售模式不都是人做出来的吗,我就不相信自己做不出一翻事业出来”。读者看到这里以为齐小风必定家庭优越,否则花了这么大心血,投了这么多钱,居然不在乎能否成功,其实大不然,齐小风出身平民之家。...
安和二十三年。 叛军攻进墨阳城的那一天,恰好是琦君的四岁生日。 司徒寻起初认为,纵使焉*队再不济,也总要比那一群草莽出身的乌合之众强得多,所以直到叛军在墨阳城三十里外扎下营寨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的龙椅可能要保不住了。他对叛军实力之强感到莫名其妙,自己那久经沙场的哥哥司徒礼,怎么会连叛军都不如呢?可现在没有任何时间去思考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当务之急,要先保住她唯一女儿琦君的命。 琦君正在自己的房间里,虽然今日宫里张灯结彩,但她对过生日尚没有什么概念,不知道今日宫里人忙忙碌碌都是为她。这会儿她正摆弄一把钢刀,这是大伯送她的生日礼物。这孩子从小酷爱刀剑,出生时候抓周,便抓了把匕首,差点将奶娘的喉咙割断。...
昏黄的天空笼罩着大地,一望无垠的戈壁荒摊之上,孤零零的耸立着一座土城,黄土堆砌的简陋城墙之上,一个浓眉大眼,肤色微黑,年约十五六岁的壮实少年正抱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儿在眺望着远处的风景。这小女孩儿长得雪白/粉嫩,肥嘟嘟的倒也十分可爱,此时正张着小手儿,指着不远处的一处小湖,脆声的央求着:“哥哥,苗苗想要到那里去玩儿。”这小湖虽然面积不大,却清澈见底,湖面光滑如镜,湖边点缀着一圈绿色的植被,远远望去,宛若镶嵌在荒漠上的一粒珍珠,极为美丽动人。“苗苗乖,族里的老爷爷们说过,女孩子们出嫁前是不能到湖边去的,否则会带来灾妄,等苗苗将来长大嫁人了,就可以天天到湖边去玩了。”少年捏了捏女孩儿柔嫩的脸蛋儿,轻声的哄慰道。...
飘渺山,中原第一高山,虎踞阳城以北,素有仙山之说。 山上有一修真门派,由于不知何人何时创办了这个门派,所以确切的名字也已经淡忘,后来人们便以山为名,呼之为“飘渺门”。 飘渺山常年四季如春,晨雾环绕,乃是天下生灵寄居的好地方,各类珍奇异兽层出不穷,当然寄居于此的妖魔鬼怪也不在少数,皆是希望借助这里的灵气来修炼,介于飘渺门在修真界的威名,这里的妖魔鬼怪也不敢造势,便是都盘踞在飘渺山山腰之下的区域。 百姓所知的飘渺山大多局限于山腰以下,而严格的来说飘渺山的威名是来自山腰以上的区域,山腰以上的飘渺山由三座高峰组成,三座高峰皆悬空于云层之中,借着此地多年不散之晨气,掩盖了其辉煌壮观的实体,便是不得凡人所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