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变(续) 见他吐血,众人好不惊奇,议论纷纷,就在这时,忽听庄外锣鼓声喧,唢呐高唱,乐声中透着几分喜气。一个庄丁神色慌张,快步奔到堂前,结结巴巴地道:"不好了,不好了。"沈舟虚道:"慌张什么?" 那庄丁道:"庄外又来了一支送亲的队伍,花轿鼓乐,一样不缺,直往山庄里乱闯。问他们做什么,他们,他们说……"忽地瞟了沈秀一眼,欲言又止。沈舟虚不耐道:"说什么?" 那庄丁似哭似笑:"他们说,是给少爷送新娘子来了。" "胡闹!"沈舟虚脸色陡沉,"新娘子不就在堂上吗?"问答之际,庄前人群骚动,让出一条道路,十来个仆婢、轿夫拥着一个吉服女子,娉娉袅袅向喜堂走来。...
作者:晓叁楔子近百坪的公寓里坐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静静的望着桌上摊开的纸张发呆,脸上的神情让人猜不透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墙上的挂钟显示时间已经过了晚上十点,外头的天色早就黑了,仍不见丈夫归来。两年的婚姻生活让女人习惯了等待,也学会了等待。以往,如果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女人这会应该在房里准备就寝,但今天不同,桌上的纸张让她有继续等待的理由。历经了两年的时间,好不容易她才下定决心,她不确定要是过了今晚自己是否还能提得起勇气,所以她非得继续等下去不可。至少,不论多晚,她所等待的男人终究会回来,这也许是她两年的婚姻里勉强值得欣慰的地方。...
(); 不管你们打算怎么揍我,我都决定推翻重写,注意是完全推倒重来,跟个全新的故事也没别的区别,但大纲是一样的,人物也不变。 因为上一版本,完全脱离了大纲,而且怎么看怎么无爱!!!!! 好烦,我就知道,我一犯文青这毛病,就要准备好,肯定会影响到写文。 文青真是种病,我已经决定治疗了!!!!真哒!!!!! ————————正文割·以下才是第一章最终定稿———————————— 仙山已在望,无数激动的人群中,秦景正无语凝噎地收拾着她几近崩溃内心世界,还有她岌岌可危的三观。...
作者:雷米【由墨斋[..]整理(.0551ss),版权归作者和出版社所有,本站仅提供预览,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站删除。】序2008年。潮湿闷热的天气已经延续了近半个月。时值中午,马路上空空荡荡的,偶而有几辆汽车飞驰而过,卷起沙尘和热风,呛进肺里辛辣无比。渝都麻辣烫里却热闹非凡,狭窄的厅堂里,几张油腻的餐桌前都坐满了人。食客们的后背大都被汗水浸透,却毫不影响他们对麻辣烫的偏爱,稀里唿噜的吞咽声此起彼伏。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早早地拿起筷子,麻辣烫一端上桌,他就迫不及待地大口吃起来,吃了几口,大概是觉得不够味,他端起瓷碗,一摇三晃也走到取货口前,操起一个铁皮罐里油腻的长把铜勺,从中舀起一大堆黄色油膏,搅拌在自己的麻辣烫里。尝了尝,又加了满满一大勺油膏,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回去。...
第一章 青月人影夜静的诡异,连绵的乌云在空中许久不散。黝黑的天地,唯有如尖刀的狂风在肆虐,其中还夹带植物摇曳的劈啪声。 时间分秒流逝,空中云雾交接处,突然丝丝青光骤然显现,将大地笼罩在朦胧中。 随云雾漂移,青光也渐渐显出原形。竟是一周身散发着青芒的明月,只见那明月清如镜面,似可照出人影。细细观察,发现月身巨大,宛如玉盘遮住了半边天。 此时青光转甚,丝丝光线照在云雾间,若隐若现,飘忽不定,实为诡异。 忽然一道黑影从明月中穿梭而过,片刻后又是一道。 远远看去,只见两道黑影是俩个人,他们如鸟般飞行,头微微倾斜,手臂展开,身体挺直,急速向前方掠去。...
【鹰之前言】○ 传统武侠百万大作之一!心血之作!白翼作品! ○ 拙作并不是自己最钟爱的一部,依然是精心锻造的一柄利剑,愿为诸君舞剑助兴! ○ 一生二个心愿:一和金庸见一面,二…… ○ 一生二个心愿: [一]和金庸见一面。 [二]希望传统武侠再现昔日辉煌。书包 网 . 想看书来【鹰之简介】一段感人至深的坎坷爱情,一曲快意恩仇的江湖往事。【白翼简介】 传统武侠影响了整整一代人,想起儿时的快乐时光、曾经影视剧的风靡、偶像倍出的那个年代……一切一切让人留恋不舍。...
柏云国,国都凤葻城往西一百里有一座山,名为芝固。.芝固山秀气婉约、郁郁葱葱,在半山腰终年有一云圈环绕不散。云圈往上就是芝固峰,芝固峰上有一处别院,正门手书“入云”两个鎏金大字。这便是柏云国知名的入云别院,别院之大已经覆盖整个峰顶,人来人往还有不少家店铺,就如一个小城镇一般。别院有围墙隔开,分内外两院,在内别院的西北角有一处小园确实稀奇非常,里面没有一个人,全部都是些飞禽走兽,鹿于虎豹共处,雀和鹰雕同栖,母鸡就卧在黄鼠狼边上,原本的天敌竟然全部这个小院中相安无事,不能不说奇怪。...
“噗。” 卿玉刚醒来的时候,喉咙里就是一口水猛地吐出,喷了眼前的人一脸。 “咳咳,这是什么,差点呛死我了。” 卿玉将手翻在一旁不停地咳嗽着,而那个被喷水的人没有丝毫恼怒,反倒是带着哭腔上前来帮忙拍着卿玉的后背:“小姐,您终于醒来了,太好了,呜呜,我还以为您要丢下红霞一个人了呢。” “小姐?” 卿玉终于将喉咙里的水给全部咳完了,听到这个称呼后一愣,紧接着感觉自己的身上湿漉漉的,望向那个拍着自己后背的女子,那一身破破烂烂,用麻袋编制的衣服,以及那一张泥土中带着梨花的泪颜,兀然想起那瞬间的事情。...
第1章打雷劈出来个“金手指” “贼老天,泥煤啊!说好的金手指呢?说好的美男的?说好的灵宠呢?当我白帘画好欺负的啊!” 某女话音刚落,只听头顶“轰”的一声,晴天落下一道惊雷,而后,一个不深不浅的土坑凭空出现在白帘画的脚下。 她木讷的扭动了一下脖子,“哎呀”一声,惊恐的后退数步。 “我...我就是开...开个玩笑。”白帘画不安的吞了口口水,“您不要这么认真...” 原本晴空万里的天顿时黑云密布,好像就要压到白帘画呆的这个矮山头上了,呼啸的烈风卷着沙土刮了她一脸。...
作者:李惟七 一、朋友 隋大业七年。 中原大地上一百六十年的铁蹄之声铮铮远去,两晋竹林遗风、南北朝敕勒民歌,都似昨夜一场绮梦,被大隋朝日出恢弘的晨光悄然摒退。 雁门关金色的晚霞均匀的铺在山脉之上,风沙之中朦胧绰约,山河俊秀。这里五原、马邑、榆林、定襄等四个郡县相连,南面是阴山屏障,再往北去便是东突厥疆土。塞外朔风还猎猎回响着汉代飞将军的千古功勋,山下的丰州历来是北方边境军要之地。秦为上郡北境,汉属五原郡,后周置永丰镇,隋开皇中升永丰县,改丰州。 此刻,丰州五原郡刑场外围满了人,正是酉时。...
离人泪 梅雪争春未肯降, 骚人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 雪却输梅一段香。 梅山北起太行,南临黄河,西临汾河,山高路险,山顶有梅林,冬三月,梅雪芬芳。 清幽的梅林中有一石桌,桌上放着一只酒壶、两个酒杯。一对年轻男女对面而坐,女子还抱着一个孩子。 男子举杯对女子说:“忆涵,还记得我们初识的时候吗?” 女子与之对饮一杯,饮罢微笑着说:“我们就是在这里相识的,那时你可比如今可爱呢。” 男子眉毛一挑,道:“忆涵,难道我现在不可爱吗?” 女子自饮一杯,道:“现在的你不可爱,可爱又怎会在我的酒里下毒?”言罢盯着男子的双眼。...
“嗡……嗡……嗡……嗡……”恢宏大气的钟声轰然响起,在茫茫苍山间飘扬回荡。 “快!快点!” “谁踩我!我鞋子掉了!……丫你,说你呢,不许摸我师妹!” “师兄,师兄等等我……” 乒乒乓乓!悠然宁静的苍山,外门弟子们像马达般骤然高速运作起来,随处可见快速奔走熙熙攘攘的人群。 花依依像根随波逐流的浮萍,跟随着左冲右突的人群跌跌撞撞的向前奔走。 今天是一月一次的炼器课,外门弟子们天还没亮就汇集在演讲堂门口等着开课了。 花依依也不例外。...
《他是我的朋友》第一章我有早起练剑的习惯。非常的早,家丁仆役还未醒来时,我便已起床。天下第一的剑法,并不是只凭天份就可以造就得出。我练完剑后有到庄外散步的习惯。虽然是习惯,但知道的人并不多,所以后来我曾想,做那件事的人也许是知道我这个习惯的。不过我庆幸我有那个习惯。我拉开庄门的时候,看到门外躺着一个人。天还没有完全亮,初春,风非常的凉。那个人没有穿衣服,所以我看到那是个男人。我还看到他受了伤,尤其是……他的下体。可以说是伤得血肉模糊,鲜血里还混着白色的……...
第一章 围杀(1)黄昏。残阳如血。 七星派蓬莱分舵的大院内席地坐着二十余条汉子,他们都只是静静地坐着,不说一句话,气氛肃穆而紧张。 在大厅里,一张红木八仙桌边围坐着四人,另有两人在一旁不停地走动,眉宇间尽是焦虑和期盼之色,似乎正焦急地等待着什么。 又过得片刻,其中一黄袍人突然停住脚步道:“唉,真急死人了,张贤弟怎么还不来?”另一个走动着的壮汉也停下脚步,说道:“若梅花大侠张卓然不到,今晚的围杀,只怕是不能成功了。” 身穿黄袍之人立刻摇头道:“绝不可能!张贤弟人称‘张季布’,最是信守诺言的。他既回函说今晚一定与我们齐心协力,为江湖除害,那是一定会来的。”说着他望了望天色,道:“天还未黑,说不定张贤弟马上就要赶到了。”...
青城是风罗国中的一个小城,原本冷冷清清的城池,此时人声鼎沸,方圆千里的百姓大量涌入此地。究其原因是因为此时已临近风罗国四年一届的登仙大典。登仙大典,顾名思义就是一步登仙的意思,此大典由风罗国各仙家门派和修仙家族在各地举办。将在全国境内六到十岁的孩童中,找到拥有灵根的灵童,以求壮大本门或者延续本门香火。而每逢此时,各地的百姓都会将自己家中,六到十岁的儿童带入附近的县城之中,参加本地的登仙大典,希望自己的儿女拥有灵根,从此能踏入仙途。因为传说凭借步入仙门的儿女,平凡人家能一夜之间富甲一方,大户人家更可权倾朝野,如此诱人的前景,怎么不让人趋之若鹜。此时青城各地的百姓蜂拥前来青州城,众人的心思就可见一斑了。...
作者:雨辰宇第一卷 初临第一章 忆 (第二次修改篇)第一章忆亮,好亮……云逸感觉,在这一瞬间,一切都消失了。只剩下那近乎无边无际的白色。身体的感觉早在那皇者力量接触的一刻消失不见。过往的一切,记得的,不记得的,如同放电影一般从他眼前闪过。“这,就是死的感觉吗?”对于死亡,云逸从来就不陌生。在他的手上,不知道接触过多少次的死亡。虽然那时,是他赐予别人。但他认为,对于死亡,他真的已经很熟悉了。仿佛又回到了那里。那个除了黑暗就是死亡的地方。他是一个孤儿,他没有名子。云逸,是义父赐予他的称呼。那个给予他生,又给予他死的男子。...
“当时只有你们两个人,又已经没有任何食物了,那你是怎么走过那片沙漠的?你那个时候才十四岁啊。”“你问我怎么走过来的?”“嗯。”“我还有一把刀。”“一把刀?一把刀在沙漠里能干什么?沙漠里又没有什么生物可以杀,刀又不能当饭吃。”“我最好的兄弟把最后一块干粮分给了我,然后我用那把刀从背后捅死了他,吃着他的肉,喝着他的血,我走了过来。”这句话说完的时候,一把利刃从这个青年的胸口穿过,他的眼睛睁的大大的,死不瞑目。过了一会,他的眼睛还是闭上了,因为他明白了一些什么。...
引子引子 普天之下,莫非皇土。 是谁先说出这句话的?一定不是没有读过书的黎民百姓,一定不是皇帝自己。喊出这句话的人,一定是读过书的,懂得仁义礼信。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自己的疼痛只有自己知道。每个人的命运,都不一样。真是这样吗?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即便每个人是独立的个体,但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一样的,都因为种种原因,干了些自己不愿意干的事,让孩提的梦想屈让了生存或情感,最终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 皇帝有通天的法术吗?没有。皇上个头没有我的大,力气也比我小,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可他为什么就可以任意地生杀那些武功高强者的性命,是谁,给了他至高无上的权利?...
第一章我是“给力芬” 此刻,林安然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就在昨晚之前他还在家中睡觉,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大房间里。一看这房间里的布置,就知道是个男人的卧室,很乱,墙上还贴满了NBA传奇巨星的海报。 脑子里一团乱麻,有好多莫名其妙的信息进入脑袋,全是别人的记忆。随着这些记忆不断进入大脑,林安然的心情却慢慢变了。从震惊,到不可思议再到,一丝窃喜。原来自己穿越了,还附身到了别人的身上,这人不是别人。居然是现在美国大名鼎鼎的全美第一大学生,NBA选秀状元的热门人选——布雷克?格里芬。 这让林安然怎能不窃喜,他原来就是一个被人收养的普通人,从学校毕业后,原本想找个好工作,回报收养他的老奶奶,奈何现实太残酷,屡屡碰壁后,因为学历不够,只能呆在一个工厂里,天天剪袜子。格里芬,林安然怎么会不认识,原来在学校的时候,林安然就酷爱篮球。虽然打的是后卫的位置,但是对NBA里当下的一些...
第一章且可随缘道我赢“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做汴州!” 当春暖桃柳明媚时,杭州的香市又繁荣起来。各地赶来的佛门信士,寻幽探胜的文人墨客,以及猎艳逐臭的纨绔子弟,在三竺六桥上接踵摩肩。 这天,位于孤山西南的楼外楼,从午牌起就热闹非常。人们络绎不绝的争相赶到楼外楼,想一睹桃李对阵风华的一场乌鹭扑搏。楼外楼里,桃李和风华已经分坐在棋盘两边,这桃李是个潇洒无比的中年文士,他身着蓝色锦袍,头束紫色方巾,面目俊美, 而坐在桃李对面的风华则有着一张俊美绝伦的脸。仿佛上天把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这张脸上。剑削的长眉下,眸子如同星星那样亮烁,黑漆漆如点墨般。深邃如海般见不到底。从里面射出来的目光仿佛无所不摧。玉立般的鼻梁高耸巧秀,那一伸下来的弧度,如玉石雕刻般,刚直中不乏秀挺。鼻子下的嘴唇是他脸上最似女子的部分了。弓一般的弧度,如同含珠。但在他泛着如玉...